第513章 這是誰犯的過錯???
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作者:雨中雨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誰的錯,誰負責。這是基本邏輯吧】
【不是,不當得利要歸還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原則,對於減少社會矛盾有很大的幫助,犯錯當然不應該,但是仗著別人犯錯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顯然這個邏輯說不通】
【仗著別人的錯就為所欲為?這帽子別扣得太大】
【扣帽子?這不是扣帽子,這是事實,服務員上錯菜是有錯在先,但是不是自己點的菜也沒有權利無償吃】
【不是自己的菜不要吃,想吃就得付錢,天經地義!順手牽羊算不算偷?你說是東西的主人犯錯,把東西放在外麵,你不過就是順手牽羊,能算偷嗎?當然算偷!】
【不少菜點了後壓根看不出來,上了就吃,壓根不知道沒點那個菜,這是其一。其二,點菜的人未必就一定在旁邊,上菜後,沒點菜的人吃了,這也完全有可能】
【確實一堆人點餐。你又不可能專門去對著點菜單看。,。你看到看到桌上的菜肯定吃。誰知道是誰點的?,我都吃完了,你給我來一句上錯了】
【某些菜很特別,大家一看就覺得不是自己桌點的(也還有判斷錯的),大家就去看菜單,並問服務員。但也有些壓根看不出來,都吃了,才被告知搞錯】
【遇到的店家的做法是:道歉,並且上錯的菜算他的。相當於白送一道菜】
【一般的飯店上錯菜因為有錯在先,自認理虧,都會選擇息事寧人,硬要人家付錢對飯店而言,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這種事對飯店名譽影響很大,開門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名譽和口碑,不過人情世故是人情世故,法律是法律,吃了人家的菜就應該付錢】
【如果點了十幾二十道菜,你能記得住?記不住吃了呢?】
【你知不知道菜品清單一共有兩份?一份是上菜的服務員每上一道菜劃一下,並且會放在食客的桌上供食客確認的,另一份是結賬時飯店收銀處會單獨打印出來讓付錢的食客確認的,ok?不用謝!】
【我知道好多放桌子上,但是誰看啊,都是服務員核對菜品!】
【服務員是有錯,但菜不是你的你心裏沒數嗎?這種不當得利你能心安理得嗎?利用服務員的失誤再順勢把服務員往火坑裏推一把,隻能說你的人品值得探討。】
【現在上的菜還真不一定能認識,名字一個比一個不可理解,什麽螞蟻上樹呀,什麽雪蓋火山呀,怎麽對菜?】
【一般飯店就是這規定,顧客買單也隻有這樣半馬桶的律師說得出來】
【顧客點了一個菜 然後飯店“上錯”10個菜 太好了 一下多賣出10個菜】
【自己點什麽菜不清楚嗎?這種情況也遇到幾次,當時就提出疑問,沒點這道菜】
【說實話現在還真不清楚點的什麽菜,1500一桌的菜,給我的菜單一半看不懂名字,名字太文藝,吃完跟我說上錯了】
【現在點的菜誰能知道都是啥,比如說點了10個菜,上了10個菜,吃了一會兒又上了10個菜,然後跟你說前麵10個菜給你上錯了,你付錢吧,後邊這10個菜也是你點的,現在也做好了也不能退,你付20個菜的錢吧】
【飯店的菜你當都是土豆絲,土豆白菜?有很多名字都沒聽過\/】
【進飯店現在三兩個人可能會點菜,人多都是我們有多少個人,打算多少錢,你們估計著做就完了!酒店訂桌席也是這樣,多少錢一桌,然後主人家會看看菜單,有覺得不合適的稍作調整,最後究竟有些什麽菜,可能沒幾個人能記得清楚!】
【這個情況就不同了,包桌定菜是明確的合同約定,跟點菜不一樣。作者說的也不是這種情況,而是顧客貪小便宜,明知上錯了還要將錯就錯,以為能免費吃菜】
【你一個人人來吃當然清楚,如果五個人?八個人?十個人來吃呢?怎麽每上一個菜等請吃飯的人確認? 誰不是上一個菜直接動筷子反正這個視頻的人說了必須付錢,他也有責任以後開飯店的必須穩賺啊,都是把最貴的直接上,這一桌說沒點這個菜就換下一桌】
【你沒喝多過?一桌二十道菜,你能記得,就不能是你老婆另加的?當那麽多親朋好友你要能問一下,你這人真不可交】
【你請客吃飯,店家給你上錯了幾個菜,你認為是朋友點的或忘記點過沒有,店老板如果得逞,就會多賺幾個菜錢!】
【栲栳栳,大肚皮,破皮可老,抿節。來你分分這一桌子十幾個碗碟,哪個是這三個菜,哪些不是?】
【十個人聚餐,每人點一個,你以每個人都記著點什麽菜的嗎?\/】
【不認識點個毛線啊?就算點之前最起碼問下是什麽樣的一個菜】
【跟你這種門都不出的人沒法溝通,你跟這個律師一個樣,沒人跟你吃飯】
【樓主隻是誇張的說法 換個方向 點了十個菜 多上了一個 你肯定能知道上錯了?】
【經常吃飯,一桌二十人左右,二十多個菜,點完就忘了,很正常。結賬時才核對】
【不好意思,我出門點菜都是隨便看到啥點啥,確實記不住,不像你,隻點一個菜,當然記得住】
【本來是遇不到幾次,但有了這種律師法官,以後你會天天遇到的\/】
【別人點的什麽菜你服務員不清楚嗎?這是誰犯的過錯????要顧客買單??】
【點菜的人會不知道?如果不出聲提醒服務員,就應當視為默認!】
【菜單圖片和食物不一致,怎麽判定是我要的菜呢,是不是先證明我對菜的色香味情況了解啊】
【法規不是講究過錯原則嗎,誰的過錯誰買單,店家過錯店家買單,除非店家能證明客人明知不是自己點的菜而食用了】
【樓主說的看似一個笑話,實際上確有其事,我遇到這種事多次,就是借上錯菜多賣幾個菜,假如一個飯店經常上錯菜就是有問題了】
【要是顧客不吃是可以要求退的,你白浪費十個菜】
【不是,不當得利要歸還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原則,對於減少社會矛盾有很大的幫助,犯錯當然不應該,但是仗著別人犯錯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顯然這個邏輯說不通】
【仗著別人的錯就為所欲為?這帽子別扣得太大】
【扣帽子?這不是扣帽子,這是事實,服務員上錯菜是有錯在先,但是不是自己點的菜也沒有權利無償吃】
【不是自己的菜不要吃,想吃就得付錢,天經地義!順手牽羊算不算偷?你說是東西的主人犯錯,把東西放在外麵,你不過就是順手牽羊,能算偷嗎?當然算偷!】
【不少菜點了後壓根看不出來,上了就吃,壓根不知道沒點那個菜,這是其一。其二,點菜的人未必就一定在旁邊,上菜後,沒點菜的人吃了,這也完全有可能】
【確實一堆人點餐。你又不可能專門去對著點菜單看。,。你看到看到桌上的菜肯定吃。誰知道是誰點的?,我都吃完了,你給我來一句上錯了】
【某些菜很特別,大家一看就覺得不是自己桌點的(也還有判斷錯的),大家就去看菜單,並問服務員。但也有些壓根看不出來,都吃了,才被告知搞錯】
【遇到的店家的做法是:道歉,並且上錯的菜算他的。相當於白送一道菜】
【一般的飯店上錯菜因為有錯在先,自認理虧,都會選擇息事寧人,硬要人家付錢對飯店而言,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這種事對飯店名譽影響很大,開門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名譽和口碑,不過人情世故是人情世故,法律是法律,吃了人家的菜就應該付錢】
【如果點了十幾二十道菜,你能記得住?記不住吃了呢?】
【你知不知道菜品清單一共有兩份?一份是上菜的服務員每上一道菜劃一下,並且會放在食客的桌上供食客確認的,另一份是結賬時飯店收銀處會單獨打印出來讓付錢的食客確認的,ok?不用謝!】
【我知道好多放桌子上,但是誰看啊,都是服務員核對菜品!】
【服務員是有錯,但菜不是你的你心裏沒數嗎?這種不當得利你能心安理得嗎?利用服務員的失誤再順勢把服務員往火坑裏推一把,隻能說你的人品值得探討。】
【現在上的菜還真不一定能認識,名字一個比一個不可理解,什麽螞蟻上樹呀,什麽雪蓋火山呀,怎麽對菜?】
【一般飯店就是這規定,顧客買單也隻有這樣半馬桶的律師說得出來】
【顧客點了一個菜 然後飯店“上錯”10個菜 太好了 一下多賣出10個菜】
【自己點什麽菜不清楚嗎?這種情況也遇到幾次,當時就提出疑問,沒點這道菜】
【說實話現在還真不清楚點的什麽菜,1500一桌的菜,給我的菜單一半看不懂名字,名字太文藝,吃完跟我說上錯了】
【現在點的菜誰能知道都是啥,比如說點了10個菜,上了10個菜,吃了一會兒又上了10個菜,然後跟你說前麵10個菜給你上錯了,你付錢吧,後邊這10個菜也是你點的,現在也做好了也不能退,你付20個菜的錢吧】
【飯店的菜你當都是土豆絲,土豆白菜?有很多名字都沒聽過\/】
【進飯店現在三兩個人可能會點菜,人多都是我們有多少個人,打算多少錢,你們估計著做就完了!酒店訂桌席也是這樣,多少錢一桌,然後主人家會看看菜單,有覺得不合適的稍作調整,最後究竟有些什麽菜,可能沒幾個人能記得清楚!】
【這個情況就不同了,包桌定菜是明確的合同約定,跟點菜不一樣。作者說的也不是這種情況,而是顧客貪小便宜,明知上錯了還要將錯就錯,以為能免費吃菜】
【你一個人人來吃當然清楚,如果五個人?八個人?十個人來吃呢?怎麽每上一個菜等請吃飯的人確認? 誰不是上一個菜直接動筷子反正這個視頻的人說了必須付錢,他也有責任以後開飯店的必須穩賺啊,都是把最貴的直接上,這一桌說沒點這個菜就換下一桌】
【你沒喝多過?一桌二十道菜,你能記得,就不能是你老婆另加的?當那麽多親朋好友你要能問一下,你這人真不可交】
【你請客吃飯,店家給你上錯了幾個菜,你認為是朋友點的或忘記點過沒有,店老板如果得逞,就會多賺幾個菜錢!】
【栲栳栳,大肚皮,破皮可老,抿節。來你分分這一桌子十幾個碗碟,哪個是這三個菜,哪些不是?】
【十個人聚餐,每人點一個,你以每個人都記著點什麽菜的嗎?\/】
【不認識點個毛線啊?就算點之前最起碼問下是什麽樣的一個菜】
【跟你這種門都不出的人沒法溝通,你跟這個律師一個樣,沒人跟你吃飯】
【樓主隻是誇張的說法 換個方向 點了十個菜 多上了一個 你肯定能知道上錯了?】
【經常吃飯,一桌二十人左右,二十多個菜,點完就忘了,很正常。結賬時才核對】
【不好意思,我出門點菜都是隨便看到啥點啥,確實記不住,不像你,隻點一個菜,當然記得住】
【本來是遇不到幾次,但有了這種律師法官,以後你會天天遇到的\/】
【別人點的什麽菜你服務員不清楚嗎?這是誰犯的過錯????要顧客買單??】
【點菜的人會不知道?如果不出聲提醒服務員,就應當視為默認!】
【菜單圖片和食物不一致,怎麽判定是我要的菜呢,是不是先證明我對菜的色香味情況了解啊】
【法規不是講究過錯原則嗎,誰的過錯誰買單,店家過錯店家買單,除非店家能證明客人明知不是自己點的菜而食用了】
【樓主說的看似一個笑話,實際上確有其事,我遇到這種事多次,就是借上錯菜多賣幾個菜,假如一個飯店經常上錯菜就是有問題了】
【要是顧客不吃是可以要求退的,你白浪費十個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