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蛻提了餐往目的地跑。


    一路狂奔。


    最後還是小小超時了一分鍾。


    不過相比於人氣值收入。


    這點小損失幾乎不值一提。


    吉蛻看著直播間的錢包餘額咧嘴一笑。


    目前的金額已經突破15萬了!


    “哎,你們說,撿到別人錢包,裏麵有駕照、身份證,問他要3000算不算犯法?”


    吉蛻在路上走著。


    旁邊兩個小姐姐在那邊討論。


    吉蛻往旁邊湊湊。


    原來兩個人正在看法學專家羅翔的視頻。


    羅翔:“我撿到有駕照和身份證的錢包,要你3000,否則我就不給你。”


    “各位覺得定不定敲詐勒索?”


    “有人說,撿到別人東西,應當歸還原主啊!”


    “這就學傻了,對吧?”


    “我撿到別人東西,能不能要錢?”


    “當然可以要錢,道德生活都允許能夠要錢對吧?”


    “那這何罪之有?無罪!”


    “孔夫子都告訴我們不構成犯罪,他有兩個學生,一個叫子路,一個叫子貢。”


    “子貢特別有錢,子路以前混黑社會的。有一次子貢跟他老師說了一個事,當時魯國跟齊國屬於交戰狀態,魯國很多人都被齊國抓去做奴隸去了。後來魯國就出台了一個政策,隻要你從齊國贖人迴來,你那個贖人的費用咱政府給你報,結果子貢到齊國出差,贖了好幾個人迴來,最後政府要給他報銷,子貢說哎呀這點錢不用不用,我不差錢。”


    “孔子說你這叫虛偽,而且最大的問題是你會導致人行惡,為什麽呢?”


    “因為政府一看,哎呀,大家覺悟那麽高,於是就廢除了這個獎賞製度,那以後大家還想不想做好事?”


    “所以大家好好想想,子貢的行為對不對?不對!”


    “而子路跟老師說了一件事情。他說老師,我有一次撿到別人一頭牛,結果那個農夫來找牛的時候,給了我一筆錢,我把牛還給他了。”


    “孔子說你這做得好啊,要錢很合適啊!”


    “這是孔聖人說的話,理解我的意思嘛?”


    “法律的一個重要目的不是強迫人行善,是鼓勵人行善!”


    【人氣+1……】


    【人氣+1……】


    這個觀點。


    讓眾多網友有點分神。


    說七說八的都有。


    【前幾天還看到一個新聞,撿到一枚鑽石戒指覺得是假的,就扔了,然後法院判賠失主,法官說你撿了就有保管義務,你扔了就你賠吧!】


    【確實是有這件事,應該聯係諮詢一下羅老師】


    【是的,有保管義務,法律也明確規定保管是可以收費的】


    【東西沒丟收保管費三百,東西丟了,賠幾萬,這個賬怎麽算都虧,算了,不撿了】


    【一般收物價10%保管費,除非有證據證明因為保管造成的那些支出或者財產損失\/】


    【法律規定有保管義務,但我沒撿,應該判幾年?】


    【沒撿就沒有保管義務,撿了就要保管,可以索要保管費】


    【前段時間的新聞,男同學撿到一台手機,問失主要三瓶飲料,女的把男的發到校園群曝光,讓全校網暴他。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撿。撿了賣不了幾個錢,丟了還要賠錢,不劃算】


    【那是小孩子沒出過社會,他要是敢發網上網暴就起訴她。而且社會人是不會讓他拍照網暴的,一般都是加微信,先轉保管費再約定取貨,不然沒空沒時間】


    【如果這種不賠,以後撿到東西的人都會說扔了】


    【這也能賠,以後就有人故意丟些假的,然後再去找迴來 ,碰到有人撿來丟掉了,那就可以拿著真發票去索賠了】


    【我就奇怪了,撿到的人又不是珠寶鑒定師,怎麽知道是真的?以為是地攤貨呢?】


    【這方麵日本做的好,隻要撿到錢包交到派出所,失主認領必須給報酬,限定期限內失主未領取,錢包內錢歸拾取者所有】


    【在我們這裏沒有失主領走就歸派出所所有】


    【一個星期後,失物招領處不夠用了】


    【確實是,就連蠟筆小新裏麵有一集都有演過我兒子看的時候我無意中撇見這一集了】


    【大家小時候撿到的錢交給誰了,後續有啥結果呢?】


    【對於有錢的人可能無所謂,萬一一個連生活都成問題的這叫做勒索】


    【撿到東西,第一,妥善保管,第二,失主找到你你就歸還,第三,不用刻意去找失主,第四,時間超半年據為己有】


    【為什麽是半年?是有法律規定嗎?】


    【好像西方國家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記不清了。並且失主好像還得給一定的保管費呢!】


    【第一第二沒問題,遺失物是不能自己占有的,需要相關部門公示一年,無人認領歸國家】


    【有一個人丟了一部手機,兩年後開機被定位找到了,不知道給錢了嗎?】


    【羅老師,你說的對,我也認同。 問題法官不認同啊!】


    【他基本講的都是理論,實際上有那些是他做的真實案例】


    【羅翔老師說的似乎脫離了中國實際社會!】


    【我撿到羅老師手機,要價10萬,你給嗎?】


    【人家反手就送你進去】


    【他不要了,十萬他可以買20多部手機了可以要一點報酬,但不可以獅子大開口】


    【以單純的手機要錢叫報酬,以手機裏的內容要錢,那就是敲詐勒索罪!】


    【他要是告你非法所得。錢要不成可能還要被處罰】


    【不是非法,也不是合法,算不當得利,警察管不了,但法院可以,起訴後必須歸還,所以就是衡量給錢省事和去法院起訴這麽麻煩之中失主選擇哪個!】


    【不犯罪,但是不夠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你錯了,現在道德是法律的底線】


    【我記得以前有幾個朝代都是失主要給4成給撿到的人】


    【子貢贖人,子路受牛】


    【合著我們從小被人灌輸“拾金不昧,交給警察叔叔”是不對的?“交給警察叔叔”有錢收嗎?沒有!勞有所得,正當!】


    【鼓勵行善,不是強迫行善!】


    【人家是從廣義上理解這個事,能拾金不昧最好,但你不能考驗人性,並不是都能做到拾金不昧,所以叫鼓勵行善更加的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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