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那我用行車記錄儀是不是得判死刑?
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作者:雨中雨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吉蛻算是明白了。
小夥當時人不在場。
記錄儀放在桌上。
黑衣女發現記錄儀有拍到她們。
所以就把記錄儀拿了過來。
不還給小夥。
“你這是在侵犯我的隱私。”
“請問一下,哪條規定,你人走了,還可以放一個記錄儀在這錄我啊?”
小夥沒有再跟她說。
拿著手機報了警。
快餐店裏的人越來越多。
吉蛻和張良平盤裏的飯菜吃得差不多了。
也不好意思一直在店裏看熱鬧。
隻好走了出來。
【人氣+1……】
【人氣+1……】
旁觀者清。
直播間的網友把剛才的事情看得明明白白。
【普信女真下頭。照這個意思,飯店裝的監控沒有經過你同意拍你了也犯法唄?】
【@樓上 這是監控嗎?這是偷拍懂嗎?】
【@樓上 那我用行車記錄儀是不是得判死刑?】
【真無語,人家錄公共區域,你自己闖進去了,公共場所還私人聚會,真逗】
【我明明看見這女的自己拿過來的,她又說撿的,她撒謊我做證!】
【女人在公共場合脫衣服了?】
【我哥他們有次執行任務,然後那個執法記錄儀就不小心錄到了一個女生,就那個女生上來給我哥他們的同事巴掌,然後還說什麽什麽我忘了,最後那個女的直接因為妨害公務,然後外加襲擊公安民警,直接被拘了三個多月】
【公眾場合是可以錄的,這個行為確實不好,但並不違法】
【要是我遇見這種女的,我會明確的告訴她,東西的價值。超了2000塊刑事責任,可以報警,但是要想好】
【她從人家桌子上拿過來說是檢的,人才啊\/笑哭\/笑哭\/】
【女的本來占理,直接報警就可以,但不歸還不報警就有點無理取鬧了】
【不管怎樣,我也很討厭那種隨便拿手機錄別人的人,更不要拿馬路商場上的監控說,監控不會被流出,而且監控是為了防止犯罪的一種手段,跟這種私人錄像不一樣,就好比我有個群,裏麵有幾個男的總是錄一些路上的女孩子發出來說這那的長得如何,身材咋樣啥的等等那種話,這樣容易被別人轉發,要是你們那天收到這種被人拍了說這那的心裏也不舒服啊!】
【以後旅遊景區都不能拍照錄影,周圍全是人】
【這女的說他在錄她,而這個男的卻一直沒有反駁,隻是一味地想要拿迴攝像機而已,正常來說沒錄就大大方方的讓別人檢查,查完東西拿迴來再解決冤枉自己的事,可這個男的卻一點反抗也沒有,甚至還有默不作聲的行為,所以我覺得這次這個女的做的對了】
【@樓上 我覺得你拿了我的錢藏在身上,請你讓我搜身,反正你沒拿你就大大方方的讓我搜吧!】
【@樓上 萬一藏在內衣裏怎麽辦,你也搜嘛?】
【@樓上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現在的人還有什麽事情是做不出來的?放在襠下偷偷帶走也是有可能的\/酷\/】
【我想起了地鐵女人誣陷男孩偷拍事件!是法治和人性的悲哀!】
【有證據可以告我,但你沒經過我同意拿我的東西就是搶劫了】
【事實上未經同意,拍到對方,被拍者有權要求刪除。偷拍,偷錄音違法,無論拍誰,對方不願意就屬於犯罪】
【旅遊月牙泉遇到兩個妹子穿飛天服裝很漂亮,假裝拍風景對著妹子偷拍了一張,被發現了,妹子熱情的喊我一起合照了兩張,自信陽光的女孩子真不怕偷拍,帶給人快樂和溫暖】
【這麽多不懂法還維護這個男人的人,可怕】
【@樓上 讓你報警你不報??】
【既然說他違法,那你報警啊!要她報警又不報!還說她是撿到的,撿到的就不用上交嗎?何況還有失主在這裏!】
【普法:隻要沒拍到隱私部位都不算偷拍。報警也沒有用。公共場合拍攝別人不算侵犯肖像權】
【家人們誰懂啊?今天碰到了下頭男,偷拍我!長得好看有罪嗎?天啊!】
【@樓上 你個糟老頭子壞得很\/偷笑\/】
【\/流淚\/流淚\/店家趕快查監控吧,現在的監控又清晰又可以收音,要不然小仙女告的你傾家蕩產】
【現在幹什麽事都是女的有理了!】
【公共場合是允許拍攝的,哪怕拍人臉且並沒有進行商用和其他惡意毀人名譽,也是沒問題的。又沒拍隱私部位】
【第一沒拍隱私 第二公共場合 第三不能拍攝照片以盈利為目的 大膽的讓下頭女把東西還給你 並且要求它道歉】
【哈哈!笑死我了,小夥一句你報警吧,這女的話鋒一下就轉了!】
【搶了人家東西讓被搶的提供歸屬證明?現在已經這麽邪門了嗎?】
【\/齜牙\/齜牙\/就怕警察來了, 撿警察身上的執法記錄儀說,你在偷拍,抓著警察不讓走 ,讓警察報警】
【可以不允許別人錄也可以報警,但是不能拿別人的東西還振振有詞】
……
吉蛻和張良平往住處走去。
一路上樓。
張良平掏出鑰匙。
走進門去。
突然就聽見一陣男人的哀嚎。
緊接著又是另外幾個男女的喧鬧聲。
張良平叫道:
“臥槽,發生了什麽事?”
“大白天的,難道死人啦?”
吉蛻打了一下張良平。
“你這烏鴉嘴,好的不靈壞的靈。”
“積點口德吧!”
兩個人又打開門。
走到樓道裏麵看看。
聽聲音是七樓的人發出的。
幾個人快步從樓梯上跑下來。
“欸,發生了什麽事?”
吉蛻問一個鄰居。
“哎,這家人,真是不幸!”
“前兩天11歲的兒子不去補習功課,被趕出門。”
“一家人就找了兩天,沒想到,剛才那父親往樓下一看,居然就發現了一樓平台上的屍體……”
張良平“臥槽”了一聲。
“難道,是這小孩跳樓了?”
“可是,怎麽沒人發現啊?”
鄰居搖搖頭:“嗬嗬,誰知道呢?”
“或許是有人發覺了,但沒有說?”
吉蛻在樓道走廊往樓下一看。
一樓上的平台上。
聚滿了十幾個人。
哭哭鬧鬧的。
小夥當時人不在場。
記錄儀放在桌上。
黑衣女發現記錄儀有拍到她們。
所以就把記錄儀拿了過來。
不還給小夥。
“你這是在侵犯我的隱私。”
“請問一下,哪條規定,你人走了,還可以放一個記錄儀在這錄我啊?”
小夥沒有再跟她說。
拿著手機報了警。
快餐店裏的人越來越多。
吉蛻和張良平盤裏的飯菜吃得差不多了。
也不好意思一直在店裏看熱鬧。
隻好走了出來。
【人氣+1……】
【人氣+1……】
旁觀者清。
直播間的網友把剛才的事情看得明明白白。
【普信女真下頭。照這個意思,飯店裝的監控沒有經過你同意拍你了也犯法唄?】
【@樓上 這是監控嗎?這是偷拍懂嗎?】
【@樓上 那我用行車記錄儀是不是得判死刑?】
【真無語,人家錄公共區域,你自己闖進去了,公共場所還私人聚會,真逗】
【我明明看見這女的自己拿過來的,她又說撿的,她撒謊我做證!】
【女人在公共場合脫衣服了?】
【我哥他們有次執行任務,然後那個執法記錄儀就不小心錄到了一個女生,就那個女生上來給我哥他們的同事巴掌,然後還說什麽什麽我忘了,最後那個女的直接因為妨害公務,然後外加襲擊公安民警,直接被拘了三個多月】
【公眾場合是可以錄的,這個行為確實不好,但並不違法】
【要是我遇見這種女的,我會明確的告訴她,東西的價值。超了2000塊刑事責任,可以報警,但是要想好】
【她從人家桌子上拿過來說是檢的,人才啊\/笑哭\/笑哭\/】
【女的本來占理,直接報警就可以,但不歸還不報警就有點無理取鬧了】
【不管怎樣,我也很討厭那種隨便拿手機錄別人的人,更不要拿馬路商場上的監控說,監控不會被流出,而且監控是為了防止犯罪的一種手段,跟這種私人錄像不一樣,就好比我有個群,裏麵有幾個男的總是錄一些路上的女孩子發出來說這那的長得如何,身材咋樣啥的等等那種話,這樣容易被別人轉發,要是你們那天收到這種被人拍了說這那的心裏也不舒服啊!】
【以後旅遊景區都不能拍照錄影,周圍全是人】
【這女的說他在錄她,而這個男的卻一直沒有反駁,隻是一味地想要拿迴攝像機而已,正常來說沒錄就大大方方的讓別人檢查,查完東西拿迴來再解決冤枉自己的事,可這個男的卻一點反抗也沒有,甚至還有默不作聲的行為,所以我覺得這次這個女的做的對了】
【@樓上 我覺得你拿了我的錢藏在身上,請你讓我搜身,反正你沒拿你就大大方方的讓我搜吧!】
【@樓上 萬一藏在內衣裏怎麽辦,你也搜嘛?】
【@樓上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現在的人還有什麽事情是做不出來的?放在襠下偷偷帶走也是有可能的\/酷\/】
【我想起了地鐵女人誣陷男孩偷拍事件!是法治和人性的悲哀!】
【有證據可以告我,但你沒經過我同意拿我的東西就是搶劫了】
【事實上未經同意,拍到對方,被拍者有權要求刪除。偷拍,偷錄音違法,無論拍誰,對方不願意就屬於犯罪】
【旅遊月牙泉遇到兩個妹子穿飛天服裝很漂亮,假裝拍風景對著妹子偷拍了一張,被發現了,妹子熱情的喊我一起合照了兩張,自信陽光的女孩子真不怕偷拍,帶給人快樂和溫暖】
【這麽多不懂法還維護這個男人的人,可怕】
【@樓上 讓你報警你不報??】
【既然說他違法,那你報警啊!要她報警又不報!還說她是撿到的,撿到的就不用上交嗎?何況還有失主在這裏!】
【普法:隻要沒拍到隱私部位都不算偷拍。報警也沒有用。公共場合拍攝別人不算侵犯肖像權】
【家人們誰懂啊?今天碰到了下頭男,偷拍我!長得好看有罪嗎?天啊!】
【@樓上 你個糟老頭子壞得很\/偷笑\/】
【\/流淚\/流淚\/店家趕快查監控吧,現在的監控又清晰又可以收音,要不然小仙女告的你傾家蕩產】
【現在幹什麽事都是女的有理了!】
【公共場合是允許拍攝的,哪怕拍人臉且並沒有進行商用和其他惡意毀人名譽,也是沒問題的。又沒拍隱私部位】
【第一沒拍隱私 第二公共場合 第三不能拍攝照片以盈利為目的 大膽的讓下頭女把東西還給你 並且要求它道歉】
【哈哈!笑死我了,小夥一句你報警吧,這女的話鋒一下就轉了!】
【搶了人家東西讓被搶的提供歸屬證明?現在已經這麽邪門了嗎?】
【\/齜牙\/齜牙\/就怕警察來了, 撿警察身上的執法記錄儀說,你在偷拍,抓著警察不讓走 ,讓警察報警】
【可以不允許別人錄也可以報警,但是不能拿別人的東西還振振有詞】
……
吉蛻和張良平往住處走去。
一路上樓。
張良平掏出鑰匙。
走進門去。
突然就聽見一陣男人的哀嚎。
緊接著又是另外幾個男女的喧鬧聲。
張良平叫道:
“臥槽,發生了什麽事?”
“大白天的,難道死人啦?”
吉蛻打了一下張良平。
“你這烏鴉嘴,好的不靈壞的靈。”
“積點口德吧!”
兩個人又打開門。
走到樓道裏麵看看。
聽聲音是七樓的人發出的。
幾個人快步從樓梯上跑下來。
“欸,發生了什麽事?”
吉蛻問一個鄰居。
“哎,這家人,真是不幸!”
“前兩天11歲的兒子不去補習功課,被趕出門。”
“一家人就找了兩天,沒想到,剛才那父親往樓下一看,居然就發現了一樓平台上的屍體……”
張良平“臥槽”了一聲。
“難道,是這小孩跳樓了?”
“可是,怎麽沒人發現啊?”
鄰居搖搖頭:“嗬嗬,誰知道呢?”
“或許是有人發覺了,但沒有說?”
吉蛻在樓道走廊往樓下一看。
一樓上的平台上。
聚滿了十幾個人。
哭哭鬧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