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蛻搖搖頭。


    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迴到房間。


    簡單洗漱一下。


    一身疲累躺在床上。


    沉沉睡了過去……


    一覺就睡到天亮。


    吉蛻起床。


    感覺全身都充滿了力量。


    吉蛻洗臉刷牙後。


    下樓去吃點早餐。


    走出一層樓梯間。


    隻見一群人圍在樓下便利店門口。


    大約七八個人。


    指指點點。


    議論紛紛。


    “發生了什麽?”


    吉蛻趕緊小跑過去看看。


    這家便利店的老板很好的。


    就是上次女店員監守自盜偷華子。


    還給她結清工資放她走的那個老板。


    隻是。


    這時。


    老板正一臉無奈地站在便利店門口。


    攤著手向眾人訴苦。


    “老板,發生了什麽事?”


    老板看到吉蛻。


    搖搖頭。


    歎了口氣。


    “走吧走吧,沒什麽好看的!”


    老板驅散了圍觀的人。


    吉蛻以為他也要驅散自己。


    畢竟這是人家的地方。


    轉身就要走。


    “欸,吉蛻,你留下!”


    “那些都是閑著沒事幹的人,跟他們說也是白說。”


    說完。


    老板把旁邊桌子上的一疊資料遞了過來。


    吉蛻一看。


    居然是法院的判決書!


    嘻嘻一笑。


    “老板,你這是犯了啥事了?”


    “弄得還要法院判決這麽嚴重?”


    中間的內容吉蛻選擇性不看。


    翻到最後一頁。


    “賠償李漢三家屬43萬元!”


    吉蛻嚇得讀了出來。


    驚訝地看著老板。


    老板又一陣的唉聲歎氣。


    “雞腿,你也是有幾十萬粉絲的人了。”


    “應該有一定的公知,我就想讓網友們評評理,我有沒有做錯?”


    吉蛻知道。


    店老板這是要講他的遭遇了。


    於是。


    從旁邊端來一個木椅子。


    端端正正坐好。


    “老板,你說吧,大家都看著呢!”


    老板自己也端了個凳子坐下。


    “事情是上個月初發生的。”


    “你知道了,我這個便利店得虧是自己的房產,要是租的房子,那房租能嚇死人,根本就賺不到什麽錢。”


    “那天晚上,差不多十一點多吧,外麵這路上已經沒什麽人了。”


    “店員已經下班,我也是收拾一下,準備關了店門,迴去睡覺。”


    “這時,外麵來了一個人,是我們隔壁街的一個老頭,叫李漢三。”


    “當然,我是不認識他,隻是見過而已。”


    “他說,能不能讓他進來店裏坐會,外麵很冷。”


    “我當時也是整理好了,準備迴家,就叫他迴家去睡覺。”


    “他當時也沒說什麽,我關了店門就迴家去了。”


    “我迴頭看看,李漢三在路上走著,我當時想他應該是聽了我的話,迴家去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來開門。”


    “這老頭居然蜷縮在我店門口,死了!”


    說完。


    老板又攤攤手。


    “雞腿,你說,這關我什麽事啊?”


    吉蛻聽得很仔細。


    略微思考一下。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員。”


    “不過,按正常我們老百姓的思維,老板你確實沒有什麽錯啊!”


    聽了吉蛻的意見。


    老板總算唿了口氣。


    “嗬嗬,你也是這麽認為的吧?”


    “可李漢三那些吸血的家屬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們認為,我作為便利店的經營者,在那寒冷夜晚,應對無處可去的李漢三伸出援手。”


    “就因為我拒絕讓他留宿,導致了他的死亡!”


    “於是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我賠償92萬元……”


    吉蛻點點頭。


    “老板,我也同情你啊,這老頭不是隔壁街住的嗎?”


    “怎麽會無處可去呢?”


    “這些家屬還有臉說這話?”


    店老板給吉蛻豎起大拇指。


    “就是啊!”


    “明明自己有家,不迴去,家屬也不來找。”


    “或者,如果是家屬把他趕出了家,那死了也不能賴在我頭上吧?”


    “真當我是冤大頭,錢是大風刮來的啊?”


    吉蛻感覺確實有些棘手。


    看著判決書裏麵的內容。


    在大學。


    他學過一門法律課程。


    對一些基本的法學常識。


    他還是有所了解的。


    判決書寫明了案件情況及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權利和義務。


    但這也要求社會成員在可能和合理範圍內互相提供幫助。


    客觀來說。


    老板雖然有權決定誰可以進入他的店鋪。


    但同時。


    按照他的敘述。


    法院估計會認為他存在未盡的救助義務。


    比如讓老人進去坐坐。


    喝點熱水啥的。


    但這些,老板都沒有做。


    做了一天活。


    他急著迴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麵。


    根據侵權責任法。


    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


    是否構成侵權。


    需要基於過錯責任原則進行判斷。


    在這個案子中。


    法院認為老板的拒絕行為,構成了對老漢三的侵權。


    經過審理。


    法院最終做出了判決。


    判決書上也寫得很明白。


    法院認為,老板對李漢三的離世負有一定的間接責任。


    鑒於此。


    法院判決便利店老板需向李漢三家屬支付賠償金43萬元。


    【人氣+1……】


    【人氣+1……】


    直播間網友們剛剛上班。


    正刷著視頻摸魚。


    看到店老板的遭遇。


    紛紛發表看法。


    【老人凍死,兒女負主要責任!】


    【法官應該下崗啦,又一個奇葩的判決!】


    【露宿街頭沒人管,一旦出了車禍或什麽意外,家裏人來精神了】


    【為什麽城管不帶老人去救助站?是不是也要訛他們一把?】


    【老人無家可歸嗎?兒女呢?怎麽淪落街頭無人問呢?凍死後怎麽又有人訛便利店呢?法院應首先追責老人兒女的責任】


    【如果這個老人在法院門口睡覺,你說法院能不能讓他進屋裏?】


    【請問法官,你家去陌生人,你讓進來睡覺?\/笑哭\/】


    【感謝法官,我學到了,等我老了不中用的時候,還能為孩子們最後賺個43萬】


    【朱門魚肉臭,路邊凍死骨!】


    【如果睡在銀行門口,可能要賠一千萬】


    【搞笑,死了要賠償就有家屬了,露宿街頭時,這大爺的家屬在哪裏?】


    【這個法官跟王浩法官是同學嗎?】


    【必須上訴,店主沒這個義務,是老人兒女未盡贍養義務,應處罰其兒女】


    【車站,銀行,政府大樓,哪個地方可以留宿?為啥就要求便利店必須收留呢?】


    【真敢要啊,比獅子嘴還要大,\/強\/強\/強\/】


    【道德綁架有用嗎?兒女還有臉讓商家賠償,商家應該反訴兒女,讓兒女賠償商家造成的心裏陰影,耽誤做生意,流失顧客等等多項費用】


    【這是真的嗎?哈哈,不想要老人的孩子又又又找到一個發財之路】


    【為什麽不追究家屬的遺棄罪呢?\/憤怒\/憤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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