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李玉芬
重迴十五歲後成為畫圈大佬 作者:五月下大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玉芬記得自己小時候有那麽一兩年,還是挺喜歡學習的。
直到二年級的某一天,她學到了“忿”這個字,懂了這個字的意思後,她忽然就對讀書產生了厭惡。
因為這是她的名字。
彼時她還不叫李玉芬,她叫李忿。
是她在小學當老師的爸爸給她取的名字。
作為全村唯一的語文老師,她爸在學問方麵備受敬仰,村裏不管誰生了小孩,都要抱來他們家,讓她爸取個好名字。
李爸對此也挺驕傲的,不管跟誰聊天都要提一句,村裏的孩子們,名字都是他取的,這就等於,桃李滿天下。
李玉芬小時候不識字,隻覺得自己名字難聽,李忿,念起來跟牛糞羊糞太像了,每個跟她玩的小孩,都要嘲笑她。
後來,鄰居嬸嬸在她偷偷抹眼淚的時候安慰她,“你看,你的名字,下麵是個‘心’,這就是,李老師把你當做心肝兒小棉襖的意思呀。”
於是,李玉芬就不哭了,誰再用她的名字罵她,她就用嬸嬸的話懟迴去:“呸,小文盲,字的不認識,看到我這個名字上帶的‘心’字了嘛,我這是心肝寶貝的意思,你們這些沒文化的才是牛糞蛋兒!”
再後來,她妹妹出生了,全家陰雲密布了好幾天,最後他爸給妹妹取了個“平”字,叫李平。
李玉芬想,這是萬事平安的意思,她們每逢大年初一,都用這句話去拜年,是句吉祥話。
可是,後來的某一天,她聽到她爸罵她媽,吵吵嚷嚷地說了一堆,罵的她媽一個勁兒直哭,再三保證說,三胎一定會生個兒子。
“李平,李平,女兒生到這就會平,下一胎保準是兒子呀!”
李玉芬聽著這句話,看著坐在地上玩土的妹妹,沒由來的有些難過。雖然那時候的妹妹還什麽都聽不懂,不過她依然還是走過去,把妹妹抱到一旁,哄著她玩了起來。
那時候她一邊替妹妹難過,一邊為自己高興。
她想,還好自己是第一個出生的,不會像妹妹一樣,有這麽一個糟糕的名字。
第二年,升上二年級的她,終於在爸爸的親口教授下,明白了何為“忿”。
憤憤不平,倍感不滿。
既不是心肝,也不是寶貝,她也隻是一個不被期待的存在。
甚至比她的妹妹更差勁,妹妹的名字,至少還有“平安”的意思,而對她,隻有討厭。
其實,李玉芬早在童年歲月裏麵,意識到了這個現實,嬸嬸家的女兒揣著點心四處玩的時候,她要背著妹妹拔兔子草,喂兔子,撿雞糞,曬肥,遛鵝。
十六歲,叔叔嬸嬸送女兒去鎮上讀高中,她爸則要把她嫁給村裏三十二歲的單身漢。
因為媽媽直到去世也沒能生出第三胎,爸爸要討個新老婆,要靠她賺來的這份彩禮。
在她爸收下彩禮的第二天,李玉芬從家裏跑了,帶著有她名字的戶口本和衣櫥裏藏著的所有的零錢,跑上大巴車,一路去了鎮上。
但鎮子並不是她的終點,如果不想被找到,就得跑的更遠。
李玉芬便蹲在汽車站,有車,她就坐,挑著便宜的坐,一趟接一趟,在路上和車站顛簸了一個多星期後,她終於在一座繁華熱鬧的小城落了腳。
w市。
後來李玉芬知道,這也不過是座小小的三線城市。
但在當時的李玉芬看來,汽車站街口,遠比嬸嬸女兒上學的鎮子還要繁華很多。
隻要能比她好,李玉芬便知足。
她用身上的零錢,在車站旁的旅館開了個房間,美美的睡了一覺,又把自己衝洗幹淨,換上包袱裏背著的新衣服,雄赳赳氣昂昂地出了門,找工作。
她雖然沒有好好念書,但她爸堆在家裏的那些雜書,她卻沒少看,因此,雖然是第一次出村,可對外麵的世界,卻也有著淺薄的了解。
她既然不打算再迴家去,就得找個能賺錢的工作,養活自己。
李玉芬對此還挺有自信的,十六歲的她,身材高挑健壯,臉蛋漂亮,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皮膚跟豆腐似的又嫩又白,老天好像格外偏心她,哪怕風吹日曬下地幹活,也一點兒沒黑,隻把她的兩頰吹得泛紅。
十裏八鄉,見過她的,都會衝她豎起大拇指,誇讚一聲:“可真是漂亮能幹的女娃,能值不少彩禮。”
她也確實值了不少彩禮,但那不是給她的,是給她爸的。
現在,她要靠自己掙出那一份錢。
李玉芬在村裏時,見過不少壞人,如今孤身一人進城,自然也多留了個心眼。她沒有立刻去找工作,而是先坐著市內公交車,把整個城市從東到西看了一遍,然後便帶著行李,在人最多街道最幹淨的一站下了車。
人多,意味著工作多。
幹淨,意味著壞人少。
李玉芬按自己的判斷選好地方後,便又找了一家旅店,開了個便宜的房間。住一天旅店要一塊錢,她從家裏偷出來的錢,省著吃,還能用幾天,旅館的費用算是花的最多的。
其實,她也不是非得住旅館,但是,她不能拿著包袱卷去找工作,這樣會讓人看輕,她也不能灰頭土臉的出門,李玉芬知道,這張臉蛋是自己唯一的優勢。
她給了自己三天時間來找工作,第一天,她把周圍十公裏的街區走了一遍,,再次遵照“人多幹淨”的準則,選好了三條街道。
第二天,她挨著觀察這三條街道的店鋪,小賣鋪、飯館、照相館、按摩店、理發店,觀察哪家店客人最多、生意最好、人手最不夠用,最重要的是,觀察哪家店的老板,看著最麵善。
然後她就挑中了一家賣炒菜的飯館,是一對四十來歲的中年夫婦在經營,兩人還有個剛上初中的女兒,他倆在樓上住,樓下就當飯館經營,一到晚上,屋裏屋外都坐滿了人,老板娘自己忙不過來,女兒都要幫忙上菜。
李玉芬坐在街對麵觀察了一整個下午,第二天,她便目光堅決地來到了這家店門口,趁著上午剛開門的清閑時間,向老板娘毛遂自薦,想來這裏幫工。
她選飯館的原因也很簡單。
第一個月,她要學著幹活,可以不要工錢,管飯,讓她在店裏打地鋪睡覺就行。
而餐館裏最不缺的,就是她這一口飯,這樣的條件,跟白幹差不多,老板娘就算看著她麵生,口音也不像本地人,還是被她這種“白幹活不拿錢”的條件說動了,把她招進了店裏。
老板娘想的是,反正白幹一個月,有什麽幹不好的,第二個月讓她滾蛋就是了。
而李玉芬想的是,能賺到一個月的飯,她就能在這個城市裏多活一個月;她能多活一個月,就有更多的時間去研究,怎麽讓自己活出個人樣。
李玉芬帶著包袱正式搬進餐館開始幹活的那一天,她給自己的名字改了個字。
她告訴老板和老板娘,她叫李芬,“芬芳”的“芬”。
一年後,十七歲的她在這座城市裏,遇到了沈訓,她便又在“芬”前麵加了個“玉”字,變成了真正的“李玉芬”。
直到二年級的某一天,她學到了“忿”這個字,懂了這個字的意思後,她忽然就對讀書產生了厭惡。
因為這是她的名字。
彼時她還不叫李玉芬,她叫李忿。
是她在小學當老師的爸爸給她取的名字。
作為全村唯一的語文老師,她爸在學問方麵備受敬仰,村裏不管誰生了小孩,都要抱來他們家,讓她爸取個好名字。
李爸對此也挺驕傲的,不管跟誰聊天都要提一句,村裏的孩子們,名字都是他取的,這就等於,桃李滿天下。
李玉芬小時候不識字,隻覺得自己名字難聽,李忿,念起來跟牛糞羊糞太像了,每個跟她玩的小孩,都要嘲笑她。
後來,鄰居嬸嬸在她偷偷抹眼淚的時候安慰她,“你看,你的名字,下麵是個‘心’,這就是,李老師把你當做心肝兒小棉襖的意思呀。”
於是,李玉芬就不哭了,誰再用她的名字罵她,她就用嬸嬸的話懟迴去:“呸,小文盲,字的不認識,看到我這個名字上帶的‘心’字了嘛,我這是心肝寶貝的意思,你們這些沒文化的才是牛糞蛋兒!”
再後來,她妹妹出生了,全家陰雲密布了好幾天,最後他爸給妹妹取了個“平”字,叫李平。
李玉芬想,這是萬事平安的意思,她們每逢大年初一,都用這句話去拜年,是句吉祥話。
可是,後來的某一天,她聽到她爸罵她媽,吵吵嚷嚷地說了一堆,罵的她媽一個勁兒直哭,再三保證說,三胎一定會生個兒子。
“李平,李平,女兒生到這就會平,下一胎保準是兒子呀!”
李玉芬聽著這句話,看著坐在地上玩土的妹妹,沒由來的有些難過。雖然那時候的妹妹還什麽都聽不懂,不過她依然還是走過去,把妹妹抱到一旁,哄著她玩了起來。
那時候她一邊替妹妹難過,一邊為自己高興。
她想,還好自己是第一個出生的,不會像妹妹一樣,有這麽一個糟糕的名字。
第二年,升上二年級的她,終於在爸爸的親口教授下,明白了何為“忿”。
憤憤不平,倍感不滿。
既不是心肝,也不是寶貝,她也隻是一個不被期待的存在。
甚至比她的妹妹更差勁,妹妹的名字,至少還有“平安”的意思,而對她,隻有討厭。
其實,李玉芬早在童年歲月裏麵,意識到了這個現實,嬸嬸家的女兒揣著點心四處玩的時候,她要背著妹妹拔兔子草,喂兔子,撿雞糞,曬肥,遛鵝。
十六歲,叔叔嬸嬸送女兒去鎮上讀高中,她爸則要把她嫁給村裏三十二歲的單身漢。
因為媽媽直到去世也沒能生出第三胎,爸爸要討個新老婆,要靠她賺來的這份彩禮。
在她爸收下彩禮的第二天,李玉芬從家裏跑了,帶著有她名字的戶口本和衣櫥裏藏著的所有的零錢,跑上大巴車,一路去了鎮上。
但鎮子並不是她的終點,如果不想被找到,就得跑的更遠。
李玉芬便蹲在汽車站,有車,她就坐,挑著便宜的坐,一趟接一趟,在路上和車站顛簸了一個多星期後,她終於在一座繁華熱鬧的小城落了腳。
w市。
後來李玉芬知道,這也不過是座小小的三線城市。
但在當時的李玉芬看來,汽車站街口,遠比嬸嬸女兒上學的鎮子還要繁華很多。
隻要能比她好,李玉芬便知足。
她用身上的零錢,在車站旁的旅館開了個房間,美美的睡了一覺,又把自己衝洗幹淨,換上包袱裏背著的新衣服,雄赳赳氣昂昂地出了門,找工作。
她雖然沒有好好念書,但她爸堆在家裏的那些雜書,她卻沒少看,因此,雖然是第一次出村,可對外麵的世界,卻也有著淺薄的了解。
她既然不打算再迴家去,就得找個能賺錢的工作,養活自己。
李玉芬對此還挺有自信的,十六歲的她,身材高挑健壯,臉蛋漂亮,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皮膚跟豆腐似的又嫩又白,老天好像格外偏心她,哪怕風吹日曬下地幹活,也一點兒沒黑,隻把她的兩頰吹得泛紅。
十裏八鄉,見過她的,都會衝她豎起大拇指,誇讚一聲:“可真是漂亮能幹的女娃,能值不少彩禮。”
她也確實值了不少彩禮,但那不是給她的,是給她爸的。
現在,她要靠自己掙出那一份錢。
李玉芬在村裏時,見過不少壞人,如今孤身一人進城,自然也多留了個心眼。她沒有立刻去找工作,而是先坐著市內公交車,把整個城市從東到西看了一遍,然後便帶著行李,在人最多街道最幹淨的一站下了車。
人多,意味著工作多。
幹淨,意味著壞人少。
李玉芬按自己的判斷選好地方後,便又找了一家旅店,開了個便宜的房間。住一天旅店要一塊錢,她從家裏偷出來的錢,省著吃,還能用幾天,旅館的費用算是花的最多的。
其實,她也不是非得住旅館,但是,她不能拿著包袱卷去找工作,這樣會讓人看輕,她也不能灰頭土臉的出門,李玉芬知道,這張臉蛋是自己唯一的優勢。
她給了自己三天時間來找工作,第一天,她把周圍十公裏的街區走了一遍,,再次遵照“人多幹淨”的準則,選好了三條街道。
第二天,她挨著觀察這三條街道的店鋪,小賣鋪、飯館、照相館、按摩店、理發店,觀察哪家店客人最多、生意最好、人手最不夠用,最重要的是,觀察哪家店的老板,看著最麵善。
然後她就挑中了一家賣炒菜的飯館,是一對四十來歲的中年夫婦在經營,兩人還有個剛上初中的女兒,他倆在樓上住,樓下就當飯館經營,一到晚上,屋裏屋外都坐滿了人,老板娘自己忙不過來,女兒都要幫忙上菜。
李玉芬坐在街對麵觀察了一整個下午,第二天,她便目光堅決地來到了這家店門口,趁著上午剛開門的清閑時間,向老板娘毛遂自薦,想來這裏幫工。
她選飯館的原因也很簡單。
第一個月,她要學著幹活,可以不要工錢,管飯,讓她在店裏打地鋪睡覺就行。
而餐館裏最不缺的,就是她這一口飯,這樣的條件,跟白幹差不多,老板娘就算看著她麵生,口音也不像本地人,還是被她這種“白幹活不拿錢”的條件說動了,把她招進了店裏。
老板娘想的是,反正白幹一個月,有什麽幹不好的,第二個月讓她滾蛋就是了。
而李玉芬想的是,能賺到一個月的飯,她就能在這個城市裏多活一個月;她能多活一個月,就有更多的時間去研究,怎麽讓自己活出個人樣。
李玉芬帶著包袱正式搬進餐館開始幹活的那一天,她給自己的名字改了個字。
她告訴老板和老板娘,她叫李芬,“芬芳”的“芬”。
一年後,十七歲的她在這座城市裏,遇到了沈訓,她便又在“芬”前麵加了個“玉”字,變成了真正的“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