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能夠在我人生謝幕之前來過,讓我體會這世上的真真切切,懂得這血肉之軀的苦處,至少是我自以為的沒白來過,至於你怎麽看,那便是你的事情了。
人類總是貪婪的,這大抵是難以改變的,我站在這個人生的路上,我看的更多的是希望自己能夠開心,錢財什麽也想存些,畢竟自己做的事情更多是不情願,希望自己將興趣和工作分開,我想這就是給我自己一個自我安慰吧,畢竟一個人呆在一個地方,這難以快樂下去。這大概是我寫的第一本完結的小說,不會入v因為自己隻是一個小小的體驗者,能夠有人願意看才是最好的,其實一開始就寫了一稿,感覺自己文筆實在是有點不堪入目,所以一直想要好好修改,而現在我就躺在床上,有微風透過窗戶吹到我身邊,有點冷,但是我更想讓自己將這個處女作,寫完,我愛寫作,我想我自己能夠堅持下去,多讀書,多學習,這樣自己才能寫出自己滿意的作品。
2017年11月23日現在的我心情很是複雜,自己可能要以寫作為生了,難以生存下去,真心覺得自己很無用,隻能怪自己,自己沒出息,很煩惱。
最後林越也會從蹈覆轍,和他爸爸一樣不喜歡那個結婚的女的在某次爭吵中殺了,那個女的,林越參加這次的救災。之後要好好修改下前文的細節。情感描述笑容之類的,都要改改。
程晨其實是有一個妹妹的,被林越弄死過,是林越弄死的,程晨復仇而來,然後就一步步接近,最後,害的林越也成變態殺了,他所取的女人,程晨認識尚鉑燃,尚鉑燃是程晨的親戚。一步步接近是一個圈套。
1,初見
血染的天空,一團一團的雲朵,掛在h市天空上,分外顯得白淨。程晨在老家清點著自己的行李箱,摸了摸擺在桌上的相框,相片內是四人坐在沙發上,互相依靠在一起。
扯了幾張餐巾紙,程晨將相框包裹起來了,放進了書櫃內了,家裏少有的四人合影,也許這張收起來後,就沒有她的影子了。
程晨的父母從南方的小鎮來到了m市,工作了有幾年了,科研團隊也逐漸成熟起來了。
程母和程晨講了講m市的環境,還給他提前買了機票,先來熟悉下環境,程晨腳剛踩到這片土地,迎麵而來的是程父的大手掌覆蓋在程晨的臉上。
“爸,你這麽準時。”
“你媽叫我來接你,我怎麽能不準時了。”程爸伸手接過程晨手中的行李。
“快上車,你媽給你準備了好多好吃的,夠你小子大吃一頓了。”
程晨將背包往肩膀上提了提,“很高興,這裏蠻不錯的。”
程晨坐上了副駕駛座,程爸在關後備箱,程晨拿出手中的紙,看了一眼,其中的字跡,貸程爸上車前,就將紙丟向了垃圾桶。
相距也就幾米,穩穩的落進了垃圾桶。
“爺爺奶奶身體怎麽樣?”
“還行,恢復的還可以,但是還是不能和以前比了。”程晨玩著手機,直接在手機上百度著林某,看著入眼的還是老樣子新聞,程晨退出瀏覽器。
“爸,我開學去一中讀嗎?”
“嗯,你媽本來想送你去博雅的,但是一中理我們家近,也是公立的規矩也沒博雅多。”
博雅這個名字早就在程晨的心中被劃掉,就算去了博雅,程晨也會想辦法離開博雅,既然父母將自己送去一中,那麽就少了一步麻煩,方便些許了,程晨嘴角微微上揚著。
程晨看著小區內的綠化麵積比較少,稀疏樹木分布在小區周圍,小區有個極其小的小亭子,亭子周圍有些菊花,眼下真是開的燦爛奪目,不給樹木一絲顏色,緊實的團簇在一起,吸引著過往的目光,就如同選美比賽的冠軍,無時無刻滴散發著自己的魅力。
程爸在搬著車內的箱子,程晨將自己的行李箱拿下來,就一屁股坐在行李箱上麵,揉了揉腦袋,一路奔波,有些許疲憊。
“走吧,”程爸將箱子搬好,鎖了車,便想帶著程晨坐電梯上去,轉身看見程晨在揉腦袋,“等下就迴去休息吧”
程晨點了點頭,站起身子,拖著行李箱跟在程爸身後。
程父程母是科研所的,一直忙碌著科研項目,由於團隊重組,早些年便和科研所轉移到m市,程晨是一家中最後一個抵達m市的,程晨一開始是不想來的,但是最後看著父母說著爺爺奶奶歲數大了照顧他也照顧不來,又不想麻煩親戚們照顧,好說久說程晨才打算來到m市。
程母看到兒子來了,很是開心,早早的就下班,準備著餐食。
“媽,我迴來了。”
程母幫程晨拿拖鞋,打開鞋櫃的一瞬間入眼的是一雙粉色的拖鞋,停頓了一秒後,才將一雙灰色的拖鞋放在程晨麵前,程父拍了拍程母的背。
“老婆,做了什麽好吃的,程晨快去吃飯去吧。”
“嗯”程晨點了點頭,穿上拖鞋就走了進去,行李箱就放在客廳裏麵,徑直的走進了廚房,洗了洗手,就在餐桌前入座,端起飯,就夾起菜開吃。
程爸看了看自己老婆,抱了下,就放開,兩人一起入座。
程晨看著日曆感覺到時間過得很快,一下子就來到了開學的日子,程晨翻看著本土著作,看著一個城市的韻味風華,了解風土人情。
m市的古風古韻,使人感覺自己又迴到當年盛世繁華,都城的魔力吸引著無數的人來到m市,程晨走在小巷子處,看著這磚紅瓦礫,腳踩著的是經歷幾千年風風雨雨的石板。盛世時候是感受民眾安居樂業,衰世時候是歷經血肉的洗禮。
要說這世間唯一不變的,大概就是那樹立在寺廟內的千年古銀杏樹,金燦燦的銀杏葉子,遠遠看去,就如同金光閃閃的。遠道而來的遊客們會感嘆好大一座金塔,走進一看原來是顆古樹,便也會感嘆樹木的生命力。
此刻躺在椅子上的程晨是如何也不會料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真相,自己想要遇見的人,會有一天越於紙上,出現在麵前,不再是相隔千裏,難以觸碰。
9月的m市依舊變得熱浪滾滾,抬頭看看天空,湛藍的一塊簾子呈現在眼前,令人賞心悅目。
可是氣溫依舊隻升不減,直逼最炎熱的盛夏,大中午的蒸的人們躲在家裏感受空調帶來的涼意,還好程晨出門時間是早晨,出門幹什麽?當然是要讀書了。
校園內綠樹匆匆,圍牆上爬山虎舒展著身姿,奮力地向上爬去,想要把這整片牆都擁入懷裏,似乎是強有力的霸占著,宣誓著領土權。
程晨背著書包,在走廊上,趴在欄杆上麵,開始四處打量著新學校,新環境。早晨的陽光沒有中午那麽刺眼,程晨看著被陽光籠罩的籃球場,有許多男孩子在打籃球,籃球場旁邊的台階上則坐滿了許多少男少女,吶喊著,活力四射。
程晨想著早上吃的粉,口感似乎糙了很多,沒有以往自己吃的那麽細膩,嘆了口氣,掃視了籃球場,繼續趴在欄杆上,雙手放在外麵晃悠,想著如何度過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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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總是貪婪的,這大抵是難以改變的,我站在這個人生的路上,我看的更多的是希望自己能夠開心,錢財什麽也想存些,畢竟自己做的事情更多是不情願,希望自己將興趣和工作分開,我想這就是給我自己一個自我安慰吧,畢竟一個人呆在一個地方,這難以快樂下去。這大概是我寫的第一本完結的小說,不會入v因為自己隻是一個小小的體驗者,能夠有人願意看才是最好的,其實一開始就寫了一稿,感覺自己文筆實在是有點不堪入目,所以一直想要好好修改,而現在我就躺在床上,有微風透過窗戶吹到我身邊,有點冷,但是我更想讓自己將這個處女作,寫完,我愛寫作,我想我自己能夠堅持下去,多讀書,多學習,這樣自己才能寫出自己滿意的作品。
2017年11月23日現在的我心情很是複雜,自己可能要以寫作為生了,難以生存下去,真心覺得自己很無用,隻能怪自己,自己沒出息,很煩惱。
最後林越也會從蹈覆轍,和他爸爸一樣不喜歡那個結婚的女的在某次爭吵中殺了,那個女的,林越參加這次的救災。之後要好好修改下前文的細節。情感描述笑容之類的,都要改改。
程晨其實是有一個妹妹的,被林越弄死過,是林越弄死的,程晨復仇而來,然後就一步步接近,最後,害的林越也成變態殺了,他所取的女人,程晨認識尚鉑燃,尚鉑燃是程晨的親戚。一步步接近是一個圈套。
1,初見
血染的天空,一團一團的雲朵,掛在h市天空上,分外顯得白淨。程晨在老家清點著自己的行李箱,摸了摸擺在桌上的相框,相片內是四人坐在沙發上,互相依靠在一起。
扯了幾張餐巾紙,程晨將相框包裹起來了,放進了書櫃內了,家裏少有的四人合影,也許這張收起來後,就沒有她的影子了。
程晨的父母從南方的小鎮來到了m市,工作了有幾年了,科研團隊也逐漸成熟起來了。
程母和程晨講了講m市的環境,還給他提前買了機票,先來熟悉下環境,程晨腳剛踩到這片土地,迎麵而來的是程父的大手掌覆蓋在程晨的臉上。
“爸,你這麽準時。”
“你媽叫我來接你,我怎麽能不準時了。”程爸伸手接過程晨手中的行李。
“快上車,你媽給你準備了好多好吃的,夠你小子大吃一頓了。”
程晨將背包往肩膀上提了提,“很高興,這裏蠻不錯的。”
程晨坐上了副駕駛座,程爸在關後備箱,程晨拿出手中的紙,看了一眼,其中的字跡,貸程爸上車前,就將紙丟向了垃圾桶。
相距也就幾米,穩穩的落進了垃圾桶。
“爺爺奶奶身體怎麽樣?”
“還行,恢復的還可以,但是還是不能和以前比了。”程晨玩著手機,直接在手機上百度著林某,看著入眼的還是老樣子新聞,程晨退出瀏覽器。
“爸,我開學去一中讀嗎?”
“嗯,你媽本來想送你去博雅的,但是一中理我們家近,也是公立的規矩也沒博雅多。”
博雅這個名字早就在程晨的心中被劃掉,就算去了博雅,程晨也會想辦法離開博雅,既然父母將自己送去一中,那麽就少了一步麻煩,方便些許了,程晨嘴角微微上揚著。
程晨看著小區內的綠化麵積比較少,稀疏樹木分布在小區周圍,小區有個極其小的小亭子,亭子周圍有些菊花,眼下真是開的燦爛奪目,不給樹木一絲顏色,緊實的團簇在一起,吸引著過往的目光,就如同選美比賽的冠軍,無時無刻滴散發著自己的魅力。
程爸在搬著車內的箱子,程晨將自己的行李箱拿下來,就一屁股坐在行李箱上麵,揉了揉腦袋,一路奔波,有些許疲憊。
“走吧,”程爸將箱子搬好,鎖了車,便想帶著程晨坐電梯上去,轉身看見程晨在揉腦袋,“等下就迴去休息吧”
程晨點了點頭,站起身子,拖著行李箱跟在程爸身後。
程父程母是科研所的,一直忙碌著科研項目,由於團隊重組,早些年便和科研所轉移到m市,程晨是一家中最後一個抵達m市的,程晨一開始是不想來的,但是最後看著父母說著爺爺奶奶歲數大了照顧他也照顧不來,又不想麻煩親戚們照顧,好說久說程晨才打算來到m市。
程母看到兒子來了,很是開心,早早的就下班,準備著餐食。
“媽,我迴來了。”
程母幫程晨拿拖鞋,打開鞋櫃的一瞬間入眼的是一雙粉色的拖鞋,停頓了一秒後,才將一雙灰色的拖鞋放在程晨麵前,程父拍了拍程母的背。
“老婆,做了什麽好吃的,程晨快去吃飯去吧。”
“嗯”程晨點了點頭,穿上拖鞋就走了進去,行李箱就放在客廳裏麵,徑直的走進了廚房,洗了洗手,就在餐桌前入座,端起飯,就夾起菜開吃。
程爸看了看自己老婆,抱了下,就放開,兩人一起入座。
程晨看著日曆感覺到時間過得很快,一下子就來到了開學的日子,程晨翻看著本土著作,看著一個城市的韻味風華,了解風土人情。
m市的古風古韻,使人感覺自己又迴到當年盛世繁華,都城的魔力吸引著無數的人來到m市,程晨走在小巷子處,看著這磚紅瓦礫,腳踩著的是經歷幾千年風風雨雨的石板。盛世時候是感受民眾安居樂業,衰世時候是歷經血肉的洗禮。
要說這世間唯一不變的,大概就是那樹立在寺廟內的千年古銀杏樹,金燦燦的銀杏葉子,遠遠看去,就如同金光閃閃的。遠道而來的遊客們會感嘆好大一座金塔,走進一看原來是顆古樹,便也會感嘆樹木的生命力。
此刻躺在椅子上的程晨是如何也不會料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真相,自己想要遇見的人,會有一天越於紙上,出現在麵前,不再是相隔千裏,難以觸碰。
9月的m市依舊變得熱浪滾滾,抬頭看看天空,湛藍的一塊簾子呈現在眼前,令人賞心悅目。
可是氣溫依舊隻升不減,直逼最炎熱的盛夏,大中午的蒸的人們躲在家裏感受空調帶來的涼意,還好程晨出門時間是早晨,出門幹什麽?當然是要讀書了。
校園內綠樹匆匆,圍牆上爬山虎舒展著身姿,奮力地向上爬去,想要把這整片牆都擁入懷裏,似乎是強有力的霸占著,宣誓著領土權。
程晨背著書包,在走廊上,趴在欄杆上麵,開始四處打量著新學校,新環境。早晨的陽光沒有中午那麽刺眼,程晨看著被陽光籠罩的籃球場,有許多男孩子在打籃球,籃球場旁邊的台階上則坐滿了許多少男少女,吶喊著,活力四射。
程晨想著早上吃的粉,口感似乎糙了很多,沒有以往自己吃的那麽細膩,嘆了口氣,掃視了籃球場,繼續趴在欄杆上,雙手放在外麵晃悠,想著如何度過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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