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城的帶領下,淮安府那些地主就開始瘋狂的建磚窯,那些地主大肆收留流民,有一種和淮安府競爭的樣子,高城也來的裏這些事情,現在的高城他們開始有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就這樣高城在淮安府一呆就是八個月,王文明叫人過來迴大吳山高城都沒有裏,高城又鼓勵那幫地主投資酒店,高城叫他們到大吳山去看看哪裏的酒店是怎麽賺錢的。


    那些地主和士紳給殺得家人,高城就和他們做思想工作,結果所有的人全部到譚敏那裏報到,他們也開始把那些人稍微培訓一下到各個鎮裏去做鎮長,沒有辦法高城就要迴大吳山,高城走的時候把高琪和高靜還有高龍留了下來說,高龍你就組建保安隊來保護小區的人,高琪和高靜一定要看好我們自己的產業,這裏和大吳山不同,全部都是我自己投資的錢,這個是給你們三個人的注意事項,還有就是保護好譚敏,一定要監督他練功,記住了。


    高城和幾個弟弟妹妹沒有辦法隻好迴大吳山,肯定是,皇子皇孫來了王文明不好安排,就把直任這接交個自己來安排,高城也不想推卸責任,隻好迴去安排所有的事情,高城帶著自己的弟弟妹妹往徐州方向走去,一行不到十個人,往北一路看見大批的大吳山的幹部到各個鎮裏去接收,大部分都在分田,高城看見也是很高興,蘇北再也沒有地主惡霸之類的人出現,老百姓的日子就會好過很多,再說蘇北就是個大糧倉,這裏如果多種上水稻的話,基本上就沒有後顧之憂了,到了宿遷縣,看見這個縣城還麽有人接收自己就住了下來。


    宿遷縣春秋時為鍾吾國,秦置下相等縣。漢元鼎四年(前113年),西漢泗水國在此建都,傳五代六王,曆時132年。曆經東漢、西晉,至東晉安帝義熙元年(405年),改下相縣為宿豫縣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隋下邳郡為泗州,仍以宿豫為州府。唐開元二十三年(735年),宿豫縣城被沂蒙山水衝圯,泗州遂移治於臨淮縣,宿豫縣移治於下相城故址。唐寶應元年(762年),為避代宗李豫之諱,改宿豫縣為宿遷縣,屬徐州。宋屬京東東路淮陽軍,金屬邳州。蒙元屬歸德管。


    明代,朝廷仍未設立河道管理專門機構,每逢黃河出現重大災情,都由皇帝臨時委派欽差大臣前往治理。欽差大臣到達地方以後,地方官員統一聽從調遣,歸其節製。災情解除後,欽差大臣向朝廷交出指揮權,史謂此為“臨時差遣,事畢歸朝”。明代初年以後,黃河日益淤墊,形成高出地麵的懸河,黃河沿線經常發生洪災水患。至永樂年間,明王朝定都北京,徐州到淮安之間的黃河、淮河,成為溝通京城與江南之間的唯一交通運輸線。漕船日夜行駛在宿遷上下的黃河運道上,將帝國富庶之區的漕糧,源源不斷的送到京師。治理黃淮,保漕護運自此成為明王朝的第一國家要務。


    成化七年(1471年)朝廷設立主管黃河、淮河的“總理河道”一職,簡稱總河。首任總河王恕,為工部侍郎,“奉敕總理河道,總河侍郎之設,自恕始也。”宿遷黃河河段上遊,設立徐州洪工部分司和呂梁洪工部分司。這些分司官員職責就是管理河道設施,俗稱管河郎中。隨之,地方府州縣署也都相應設立河道官員。成化年間,淮安府設立邳州同知,專管河道與漕運。泇運河開通以後,設立直河口巡檢司(在今宿遷市湖濱新區皂河鎮西),管理泇運河到黃河的河口閘壩等設施。萬曆二十二年,淮安府設立河務同知,專管邳宿河道。同時,各州縣皆設立河泊所,沿河設立鋪舍、淺舍等治河基層機構。總河潘季馴加南京兵部尚書銜。潘季馴:“潘氏導河,惟堤是賴”。河防在堤,而守堤在人,堤防的最基本單位稱為“鋪”,守堤人員稱為鋪夫。清代改“鋪”為“堡”,現在宿遷黃河故道兩岸帶有“堡”的村落地名如皂河境內的七堡村,原支口鄉的康堡;雙莊的白堡、八堡;果園場的三堡、六堡等,都是由此形成的地名。


    在束水攻沙的基礎上,潘季馴又提出在會淮地段\"蓄清刷黃\"的主張。他認為:\"清口乃黃淮交匯之所,運道必經之處,稍有淺阻,便非利涉。但欲其通利,須令全淮之水盡由此處,則力能敵黃,不能沙墊。邂逅黃水先發,淮水尚微,河沙逆上,不免淺阻。然黃退淮行,深複如故,不為害也。\"(《河防險要》)在這一思想指導下,根據\"淮清河濁,淮弱河強\"的特點,他一方麵主張修歸仁堤阻止黃水南入洪澤湖,築清浦以東至柳浦灣堤防不使黃水南侵;另一方麵又主張大築高家堰,蓄全淮之水於洪澤湖內,抬高水位,使淮水全出清口,以敵黃河之強,不使黃水倒灌入湖。潘季馴以為采取這些措施後,\"使黃、淮力全,涓滴悉趨於海,則力強且專,下流之積沙自去,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謂固堤即以導河,導河即以浚海也。


    潘季馴不僅是\"束水攻沙\"方策的提出者,而且是這一方策的大力實踐者。萬曆七年(1579年),他第三次治河時,本著\"塞決口以挽正河,築堤防以潰決,複閘壩以防外河,創滾水壩以固堤岸,止浚海工程以省靡費,開老黃河之意以仍利涉\"的治理原則,\"築高家堰堤六十餘裏,歸仁集堤四十餘裏,柳浦灣堤東西七十餘裏,塞崔鎮等決口百三十,築徐、睢、邳、宿、桃、清兩岸遙堤五萬六千餘丈,碭、豐大壩各一道,徐、沛、豐、碭縷堤百四十餘裏,建崔鎮、徐升、季泰、三義減水石壩四座,遷通濟閘於甘羅城南,淮、揚間堤壩無不修築,費幣金五六十萬有奇。\"經過這次治理後,\"高堰初築,清口方暢,流連數年,河道無大患\",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萬曆十六年(1588年)潘季馴四次治河後,鑒於上次所修的堤防數年來因\"車馬之蹂躪,風雨之剝蝕\",大部分已經\"高者日卑,厚者日薄\",降低了防洪的作用,又在南直隸、山東、河南等地,普遍對堤防閘壩進行了一次整修加固工作。根據潘季馴在《恭報三省直堤防告成疏》所指出的,僅在徐州、靈璧、睢寧、等12州縣,加幫創築的遙堤、縷堤、格堤、太行堤、土壩等工程共長十三萬丈。在河南滎澤、原武、中牟等16州縣中,幫築創築的遙、月、縷、格等堤和新舊大壩更長達十四萬丈,進一步鞏固了黃河的堤防,對控製河道起了一定作用。


    潘季馴四次治河的成績是顯著的,特別是束水攻沙論的提出,對明代以後的治河工作產生深遠影響。清康熙年間的治河專家陳潢指出:\"潘印川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說,真乃自然之理,初非嬌柔之論,故曰後之論河者,必當奉之為金科也。\"近代水利專家李儀祉在論及潘季馴治河時說:\"黃淮既合,則治河之功唯以培堤閘堰是務,其功大收於潘公季訓。潘氏之治堤,不但以之防洪,兼以之束水攻沙,是深明乎治導原理也。


    應該說,在河患十分嚴重、河道變遷頻繁的明代,潘季馴能針對當時亂流情況,提出束水攻沙的理論,並大力付諸實踐,是一種超越前人的創舉。他在第三次治河後,經過整治的河道十餘年間未發生大的決溢,行水較暢,這在當時不少人都是承認的。如常居敬就曾在《欽奉敕諭查理黃河疏》中說:\"數年以來,束水歸槽,河身漸深,水不盈壩,堤不被衝,此正河道之利矣。\"在潘季馴四次治河時,他又大築三省長堤,將黃河兩岸的堤防全部連接起來加以鞏固,黃河河道基本趨於穩定,扭轉了嘉靖、隆慶年間河道\"忽東忽西,靡有定向\"的混亂局麵。這些成就,是同時代的任何人所未達到的。


    但也應當看到,潘季馴治河還隻是局限於河南以下的黃河下遊一帶,對於泥沙來源的中遊地區卻未加以治理。源源不斷而來的泥沙,隻靠束水攻沙這一措施,不可能將全部泥沙輸送入海,勢必要有一部分泥沙淤積在下遊河道裏。潘季馴治河後,局部的決口改道仍然不斷發生,同時蓄淮刷黃的效果也不理想。因為黃強淮弱,蓄淮以後擴大了淮河流域的淹沒麵積,威脅了泗洲及明祖陵的安全。由此可見,限於曆史條件,潘季馴采取的治理措施,在當時是不可能根本解決黃河危害的問題的。


    這個時候的宿遷縣高城總感覺有點奇怪的就是那麽偏遠的地方大吳山的政務工作人員都到位了。再說何明也是個大吳山的老人不可能沒有派人過來,這個時候高城說,可能我們的人在這裏出事了,這樣我們現在開始注意這裏的一舉一動,看看究竟是什麽情況,再說,嗯我倒要看看是哪個牛鬼蛇神在這裏,第二天高城和高明走在大街上,這個時候的宿遷縣還是不大,高城說,怎麽迴事呀,整個宿遷縣治安還是可以的,現在自己也想不通。


    高城又問一個老人家說,你們這裏的縣官是誰呀,管理的還不錯,那個老人家說,我們這裏沒有知縣隻有一個將縣丞,這裏已經是八年沒有縣令了,這裏是比較好,因為我們所有的人沒有田地,這個的田地都是將縣丞家裏的,還有就是他有近五千人的部隊駐紮在洪澤湖,前幾天那個大吳山的二十多個人都給那幫士兵扔進大運河裏去了,高城又問這個將縣丞是那方的人這麽厲害。


    他們都是江南人,據說是東林黨那個叫張溥的錢就是他們出的,還是很厲害的據說就是倭寇就有近500人,已經在這個地方都六年了,還好他們的地租收的倒是不多,就是來往的船隻給的錢還是很多,不給錢他們也不會怎麽樣,就是走不多遠就會給土匪打劫,其實都是這幫人幹的,還有就是這幫人也沒有這麽壓迫那些老百姓,要比那幫地主好多了,最起碼來說就是老百姓收的糧食老百姓拿六成,他們拿四成,這樣大家都過的去就行,還有就是這裏的商人做生意也沒有要他們出多少,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明末小土匪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步槍子彈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步槍子彈並收藏明末小土匪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