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淼前世活了三十五年,可以算是標準的文青宅男,不過是很自我那種文青,因為他所處的環境以及自身的條件,不允許他過多的把這些當做重心。很不可思議是不是?一個狗仔隊,去玩文青範兒,裝宅男?其實這都是正常。狗仔,隻是工作,並不是說這個人就那麽的喜歡窺探他人的隱私。
做為一名文青宅男,他一直想要把自己的身前賺夠。成個家,完成爺爺的期盼,有一個男娃繼承姓氏。再有點小錢錢,能在後海那種地方開個文青的清吧。每天能悠閑自在的看看美女,聽聽歌,看看小說。小說被喂屎了可以去罵罵作者,歌手唱的不好了,可以去挑刺一番。他覺得這就是他的夢想,平庸而又真實。
他現在要唱的就是他比較喜歡的一個歌手的歌。當然了,在這個世界上是他的原創。
電吉他的鋼弦被林淼撥動著,他的目光平視著前方的虛空,漆黑的眼眸裏仿佛有著火焰在跳動著。
略帶沙啞的深沉歌聲,帶著無盡的滄桑感覺,衝口而出!
沒有什麽能夠阻擋
你對自由的向往
天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無牽掛
穿過幽暗的歲月
也曾感到彷徨
當你低頭的瞬間
才發覺腳下的路
……
在雪區。有個傳說,傳說在神奇的雪域上,有一種藍色的蓮花。俗稱藍蓮花,能使死去的人複活,這花兒隻有一朵,五百年才開一次。
台下的眾人,除了小部分的遊客,絕大多數都是雪區人,自然也是聽過這個典故的,現在林淼這首《藍蓮花》被拋了出來。
台下的人們紛紛為林淼的才華而震驚,能用雪區的一個傳說,就完成了一首歌曲,而且通過歌曲,還表達了自己思想,鼓舞自己及聽者能夠在遇到挫折的幽暗歲月中,堅定自己的信念與追求,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地走下去。
林淼的這首搖滾,讓舞台下的人們,有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原來搖滾還可以這麽唱,還可以唱的那麽柔和,並且有力量。
一曲唱罷,沒有任何鼓掌。眾人好像還沉浸在那娓娓道來的歌聲中,隻有那打開著的閃光棒,在向台上的林淼致敬。
“你這不是搖滾,哈哈,你輸了。”長發男一開始也震驚於林淼的實力,在這麽短的時間,就拋出了兩首風格不同,但是都很有意義,很有生活的歌曲。雖然他現在滿嘴的不承認,林淼的第二首是搖滾。
“嗬嗬,輸贏不是你說了算。你看看台下的觀眾。”林淼在台上拿著麥克風說完這句話。然後再一次的麵朝觀眾。
“你們說,我贏了麽?”林淼把麥克風伸向了台下的觀眾。
他得到了迴應,迴應他的是猶如山唿海嘯一般的支持聲。
“你贏了!”
“別理那個傻~逼了!哥們你厲害,你贏了!”
“啊啊啊,你好帥,你贏了。”
“那傻~逼的歌詞,和你的一比,簡直就是對你歌詞的侮辱!
林淼被這種歡唿聲唿喊的有點得意了,扭頭對著長發男說道:“搖滾並不是一個公式化的東西。搖滾樂就是大聲的唱,真實的表達自已,包括抗議、憤怒、奮進、消極、失落、自省、愛情、自由、和平以及思想的探討,用直白的聲音表達強烈的感情的音樂形式。我認為隻要符合這些思想那麽就是搖滾。”
摘下了還跨在身上的電吉他,交給了酒吧的工作人員,林淼準備下台了。這個輸贏對他來說真的不重要。隻不過是不喜歡那個長發男對房巧兒有想法,讓他不爽來打一波臉而已。
“你沒贏!”就在林淼已經往台下走的時候,一個麵色蒼白有幾分帥氣的男子,從另一次走上了舞台。接過了胖子主持人手中的話筒,對著林淼還有舞台下的眾人說道。
“噓!”
“哪裏來的?你算搞毛線的啊?”
台下已經快成為林淼粉絲的眾人,直接就開噴了。
“嗬嗬,我輸贏不是你說了算。那麽你又是哪位呢?”林淼停下了往下走的腳步。
“我?恩,應該就是你說別被傳染的那個,做為這裏的主人,我可以做主,你,沒,贏。”那個男子用手指在自己的太陽穴上戳了一下,然後歪著頭斜眼瞟著林淼,最後幾個字一字一頓的說道。
“哦,看來你真的被傳染了!”林淼可以說的上是有恃無恐。和嘉措分開的時候,嘉措就說了自己的身份,一個大家族的嫡係子弟。有什麽事情都可以找他。在拉薩不是殺人放火,褻瀆宗教,沒有什麽他擺不平的事情。
嘉措說的輕描淡寫,但是那種底氣還是很讓人信服。兩個人也算是過命的交情,林淼自然信得過,這也是為什麽他能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敢這麽不給別人留麵子的底氣之一。
“誰說他沒贏?雖然我覺得他不會在意,但是我要說,他贏了。”一個人在人群中走了出來。站在台下,對著台上的幾人說道。
胖子主持人一看這個人出現,嚇得臉色慘白,放在妹紙身上的鹹豬手不自然的收了迴來,好像不希望被人注意一樣,往其他人身後躲藏著。
長發男更是像見到老鷹的兔子一樣,三步並作兩步,躥下了舞台,在眾人驚詫的目光中奪門而出。
臉色蒼白的帥哥也是像見鬼一樣,嘴裏開合不停,唏噓了半晌沒有說話。隻是用憤恨、害怕、不可置信的眼神開著說話的男子。
林淼則是直接走下舞台,滿臉笑容的和男子擁抱了一下。
“我還活著,你算什麽主人?恩?這麽迫不及待麽?”男子絲毫不給自己的弟弟麵子,對著還在台上呆愣著弟弟說道。
“哈哈,你來我這裏玩兒怎麽不通知我一下?這幾天我有點事情要忙,還沒找你呢,你就自己跑到我地頭來了。正好,省的迴頭在去抓你!”男子笑哈哈的開口,拉著林淼的手不放開。
“咳咳。”
做為一名文青宅男,他一直想要把自己的身前賺夠。成個家,完成爺爺的期盼,有一個男娃繼承姓氏。再有點小錢錢,能在後海那種地方開個文青的清吧。每天能悠閑自在的看看美女,聽聽歌,看看小說。小說被喂屎了可以去罵罵作者,歌手唱的不好了,可以去挑刺一番。他覺得這就是他的夢想,平庸而又真實。
他現在要唱的就是他比較喜歡的一個歌手的歌。當然了,在這個世界上是他的原創。
電吉他的鋼弦被林淼撥動著,他的目光平視著前方的虛空,漆黑的眼眸裏仿佛有著火焰在跳動著。
略帶沙啞的深沉歌聲,帶著無盡的滄桑感覺,衝口而出!
沒有什麽能夠阻擋
你對自由的向往
天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無牽掛
穿過幽暗的歲月
也曾感到彷徨
當你低頭的瞬間
才發覺腳下的路
……
在雪區。有個傳說,傳說在神奇的雪域上,有一種藍色的蓮花。俗稱藍蓮花,能使死去的人複活,這花兒隻有一朵,五百年才開一次。
台下的眾人,除了小部分的遊客,絕大多數都是雪區人,自然也是聽過這個典故的,現在林淼這首《藍蓮花》被拋了出來。
台下的人們紛紛為林淼的才華而震驚,能用雪區的一個傳說,就完成了一首歌曲,而且通過歌曲,還表達了自己思想,鼓舞自己及聽者能夠在遇到挫折的幽暗歲月中,堅定自己的信念與追求,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地走下去。
林淼的這首搖滾,讓舞台下的人們,有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原來搖滾還可以這麽唱,還可以唱的那麽柔和,並且有力量。
一曲唱罷,沒有任何鼓掌。眾人好像還沉浸在那娓娓道來的歌聲中,隻有那打開著的閃光棒,在向台上的林淼致敬。
“你這不是搖滾,哈哈,你輸了。”長發男一開始也震驚於林淼的實力,在這麽短的時間,就拋出了兩首風格不同,但是都很有意義,很有生活的歌曲。雖然他現在滿嘴的不承認,林淼的第二首是搖滾。
“嗬嗬,輸贏不是你說了算。你看看台下的觀眾。”林淼在台上拿著麥克風說完這句話。然後再一次的麵朝觀眾。
“你們說,我贏了麽?”林淼把麥克風伸向了台下的觀眾。
他得到了迴應,迴應他的是猶如山唿海嘯一般的支持聲。
“你贏了!”
“別理那個傻~逼了!哥們你厲害,你贏了!”
“啊啊啊,你好帥,你贏了。”
“那傻~逼的歌詞,和你的一比,簡直就是對你歌詞的侮辱!
林淼被這種歡唿聲唿喊的有點得意了,扭頭對著長發男說道:“搖滾並不是一個公式化的東西。搖滾樂就是大聲的唱,真實的表達自已,包括抗議、憤怒、奮進、消極、失落、自省、愛情、自由、和平以及思想的探討,用直白的聲音表達強烈的感情的音樂形式。我認為隻要符合這些思想那麽就是搖滾。”
摘下了還跨在身上的電吉他,交給了酒吧的工作人員,林淼準備下台了。這個輸贏對他來說真的不重要。隻不過是不喜歡那個長發男對房巧兒有想法,讓他不爽來打一波臉而已。
“你沒贏!”就在林淼已經往台下走的時候,一個麵色蒼白有幾分帥氣的男子,從另一次走上了舞台。接過了胖子主持人手中的話筒,對著林淼還有舞台下的眾人說道。
“噓!”
“哪裏來的?你算搞毛線的啊?”
台下已經快成為林淼粉絲的眾人,直接就開噴了。
“嗬嗬,我輸贏不是你說了算。那麽你又是哪位呢?”林淼停下了往下走的腳步。
“我?恩,應該就是你說別被傳染的那個,做為這裏的主人,我可以做主,你,沒,贏。”那個男子用手指在自己的太陽穴上戳了一下,然後歪著頭斜眼瞟著林淼,最後幾個字一字一頓的說道。
“哦,看來你真的被傳染了!”林淼可以說的上是有恃無恐。和嘉措分開的時候,嘉措就說了自己的身份,一個大家族的嫡係子弟。有什麽事情都可以找他。在拉薩不是殺人放火,褻瀆宗教,沒有什麽他擺不平的事情。
嘉措說的輕描淡寫,但是那種底氣還是很讓人信服。兩個人也算是過命的交情,林淼自然信得過,這也是為什麽他能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敢這麽不給別人留麵子的底氣之一。
“誰說他沒贏?雖然我覺得他不會在意,但是我要說,他贏了。”一個人在人群中走了出來。站在台下,對著台上的幾人說道。
胖子主持人一看這個人出現,嚇得臉色慘白,放在妹紙身上的鹹豬手不自然的收了迴來,好像不希望被人注意一樣,往其他人身後躲藏著。
長發男更是像見到老鷹的兔子一樣,三步並作兩步,躥下了舞台,在眾人驚詫的目光中奪門而出。
臉色蒼白的帥哥也是像見鬼一樣,嘴裏開合不停,唏噓了半晌沒有說話。隻是用憤恨、害怕、不可置信的眼神開著說話的男子。
林淼則是直接走下舞台,滿臉笑容的和男子擁抱了一下。
“我還活著,你算什麽主人?恩?這麽迫不及待麽?”男子絲毫不給自己的弟弟麵子,對著還在台上呆愣著弟弟說道。
“哈哈,你來我這裏玩兒怎麽不通知我一下?這幾天我有點事情要忙,還沒找你呢,你就自己跑到我地頭來了。正好,省的迴頭在去抓你!”男子笑哈哈的開口,拉著林淼的手不放開。
“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