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劉偉想帶著自己的人,去住那個迪拜最著名的七星酒店,帆船酒店。


    這是世界上第一個七星級賓館,阿拉伯塔酒店,又稱迪拜帆船酒店。


    說是全世界最豪華的酒店,帆船(burj al arab)酒店,又叫做“阿拉伯之星”。


    那是建立在海濱的一個人工島上,是一個帆船形的塔狀建築,一共有56層,321米高,客房麵積從170平方米到 780平方米不等,總統套房更是豪華的不像樣,3萬美刀一晚。


    所以劉偉是想帶著自己的人去體驗一波的,畢竟來都來了,你不給我體驗一下,豈不是白來了。


    但是哈曼不願意啊,那帆船酒店哪裏有自己的王宮好呢,好歹他也是個小王子,怎麽能讓自己的好友住酒店,那不是丟大發了。


    “偉,我們今天騎馬去呀?我也有一個馬場,帶你去看看我的馬兒們。”


    哈曼穿著寬大的白袍,圍著頭巾,還有一點小胡子,劉偉想不通他們這樣騎馬方便嗎?


    “我技術不行,感覺你要虐待我。”


    “no ,no,no,我們是友好切磋,我總覺得你深藏不露。”


    這騎馬放肆飛奔的話,劉偉其實挺心虛的,他又不是馬背上長大的孩子,後麵又很少去萬馬奔騰練馬術,隻能說他就是不膽怯騎馬,但是騎馬技術一般般。


    “行吧,那就隨便騎一騎,我可不熟悉你們阿拉伯馬,到時候把我踹下來了你可不要笑話我。”


    算了,都到這裏了,就聽哈曼的安排吧。


    劉偉是擔心他到時候要去打獵是騎馬去的,所以就當是先熟悉一下騎馬的過程。


    吃完飯,等著哈曼安排去馬場,但是看他沒有去開車的意思,劉偉還覺得很詫異。


    這時,頭頂傳來一陣轟鳴聲。


    劉偉抬頭一看,隻見兩架金色的直升飛機由遠及近的盤旋而來。


    “來了,我們走吧!”


    哈曼起身招唿到。


    你妹的,連飛機都要造成金色的,真是個敗家玩意啊。


    我就說怎麽慢悠悠的,原來要換出行方式,不想在地上走了,從天上飛過去。


    這家夥感覺就是要給自己炫富,嗯,對,赤裸裸的炫富。


    “偉,我帶你去看看我們的城市,我們迪拜還是很不錯的。”


    上次帶哈曼坐遊艇看黃浦江,這次人家就帶自己坐直升飛機看大海,還真是一報還一報。


    兩架直升飛機,完全可以裝得下他們全部的隨從。


    這是中型的直升機,一架可以坐10來個人。


    等他們坐好,哈曼便命令起飛。


    先沿著波斯灣沿岸飛一圈,讓劉偉看看他們城市的海岸線。


    這邊的海岸要比魔都的藍的多,不知道迪拜是嫌自己城市領土不夠還是什麽,在海岸邊上大興土木,填海造陸,在飛機上遠遠的就看到了兩個像大蜘蛛一般的填海工程。


    繞了一圈迪拜之後,這才載著他們往郊區的馬場飛去。


    馬,隼,獅虎豹,是這邊富豪們最愛的三大寵物類。


    他們騎馬不單單是為了騎馬,而是為了圍獵,為了比賽,頗有我們國家古代皇室子弟的那種生活作風。


    啥事不會,但是這吃喝玩樂樣樣精通的。


    同為中東的王子,這些喜好已經成為了他們的日常,不玩的話,那都是對不起這個生活。


    飛機剛停穩,立即就有人跑來迎接了。


    這個方式倒是讓劉偉心裏有些觸動,等迴國了,他想著是不是也給萬馬奔騰配備一兩架直升飛機,專門用來接送他們俱樂部的客戶,那恐怕是給他們馬術俱樂部又提高了一個逼格。


    但是首都是禁飛區最多最廣的地方,也不知道方便不方便,等迴國了讓江柏言去了解了解。


    “偉,這是我的私人馬場,為了等你來,我都很久沒有騎馬了。”


    什麽鬼,跟我有什麽關係?


    一行人浩浩蕩蕩的進入馬場參觀起來,這次帶著翻譯一起來了,畢竟人都帶來了,總不能讓他閑的蛋疼。


    到了馬房那邊,這哈曼的馬場裏麵,名馬比他的太多了,一溜煙過去全都是高大的駿馬。


    三月,草長鶯飛,萬物複蘇,隻不過這草場還沒綠,這天氣倒是挺適合騎馬的。


    哈曼對身旁的管理人員嘀咕了兩聲,便拉著劉偉去換衣服,這騎馬溜溜還是得換一身衣服,不然這白袍上馬,隻怕等會就把馬給絆倒了。


    當騎上高頭大馬,哈曼一聲唿嘯,雙腿夾了下馬腹,他的馬就一躍而出,縱馬狂奔的他高歌起來。


    劉偉跟在其後,但是落下了不少距離,這太玩命了。


    “偉,你會打馬球嗎?”


    “馬球?那是啥玩意,那不是我們國家唐代的貴族遊戲嗎?現在哪裏還有。“”


    “不不不,我們這邊很流行的,明天我給你準備一場,讓你看看馬球運動。”


    跑了兩圈下來,算是來劉偉熟悉了下他的馬場,哈曼又對他提起了新的玩法。


    沒想到這馬球早就流傳到了國外,還在這邊興起了,果然是貴族運動,因為你首先得有良馬,這馬和場地就是一筆大開支了。


    馬球還需要準備,他是突然提起的,所以明天才能看,於是哈曼便帶著他們一行人去了靶場。


    這次叫劉偉過來主要就是來打獵的,但是劉偉連槍都沒怎麽見過,這不得先熟悉熟悉。


    迪拜這邊的土豪們去打獵,必備三樣裝備,獵隼、獵犬和獵槍。


    前麵靠的是動物,後麵靠的是自己的槍法,而劉偉三樣都沒接觸過,所以哈曼是要讓三樣都熟悉熟悉起來。


    到了哈曼的靶場,帶著他們去武器庫看了下。


    好家夥,牆上都是一排排的槍支,有ak47,有雷明頓霰彈槍,還有帶著瞄準鏡的槍,都是劉偉不認識的,畢竟我們國內禁槍比較嚴格,普通人哪有機會接觸到槍支。


    很多年前他外公遺留下來的那種火藥獵槍早就上交了,唯一接觸的機會還是在蒙古的時候。


    身為男子,對這些熱武器,那是相當的激動的。


    “偉,你喜歡用哪種槍?”


    “我喜歡用ak47?”


    “哈哈哈~”


    哈曼聽到劉偉的迴答,大笑起來,然後才給他解釋到。


    這ak47一槍下去,那些個山雞、野兔之類的小型動物就直接被打爆了,化成渣渣。


    即便要去狩獵的是大型動物,比如針對的是熊、麋鹿之類的大型獵物,雖然使用步槍理論上可以增加殺傷效率,但是,步槍彈造成的創麵較大,而且子彈極有可能貫穿出去,一槍下去獸皮就毀了,這對獵人而言,損失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去打獵,使用步槍得不償失,這ak47就是拿來練手,練練槍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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