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說好的,要去“精絕”,這是來自於海拉腦海中的“執念”,就算是失去了全部的求婚禮物,但憑借他的“三寸不爛之舌“,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夠完成使命。


    和神驢家族的“西行”,對他來說,是“權宜之計”。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新的一場沙塵暴,不用約而至。


    對於駱駝chua來說,讓它“大顯身手”的機會又來到了。


    這個神驢家族的“編外選手”,一個會生火,一個會在沙海中認路找水,實在是“完美”的天助!


    在這新一場的“鋪天蓋地”沙塵暴之後,精絕國,竟然神奇地出現在了這支特殊的隊伍麵前。


    當然,此時的“精絕國”國民們,還都處於前任女王的統治之下。


    還記得那個在冰室裏前女王嗎?


    是的,就是她。


    現在,是她的時代。


    當精絕女王第一次成為“女王”的時候,她的身上,充滿了“傳奇”。


    據說,當她出生的那一天,從來不怎麽下雨的精絕古國,一天就下了一年的雨量!


    從天亮一直下到天黑,直到這個“哇哇”大哭的女娃出生,這場過分“慷慨”的暴雨,才算是在她嘹亮的啼哭聲中突然停了下來。


    帶著這樣的奇特背景出生的精絕女王,就這樣被當地的女巫師,因為是她來負責接生的,於是,就被她選定為,就讓這個帶著奇跡的女孩子,作為下一任的“精絕女王”。


    受到這位“女王”預備人選護佑之下的精絕國,因為這場暴雨,衝出了很多的山底“公墓”裏的“先祖”。


    這些“先祖”原本是覆蓋在木製棺槨之上的精細密紋編織的雙色錦紋衾被,也跟著被衝了出來,裹挾著各種陪葬的櫛袋、奩盒、梳篦、鷹隼毛……散落得到處都是。


    還有那些大大小小的圓鏡子、石刀、滾輪之類的……


    這些東西,原本都是先人們“往生”的用品,可是現在,它們被衝迴到了人們居住的村落旁邊,散落在小溪、河道裏,不懂事的孩子們,好奇地把它們撿迴來,帶迴家裏給爸媽炫耀自己的“戰利品”,這讓這些大人們,頓生惶恐,把孩子們大打一頓不說,趕緊收拾好了這些,重新包好,再去重新埋下。


    但是,“先祖們”已經被衝得分不清你家的,還是我家的,村民們圍在一起,開了一個大會,經過商量,大家一致同意,建一個大型“公墓”,把所有村民們的“先祖”們,進行“集體埋葬”。


    而主持這場公墓修建,以及安葬儀式的人,正是確定了“精絕女王“的女巫師。


    對於她來說,讓人們相信她,是頂頂重要的。


    於是,她想了很多辦法。


    首先,要讓人們相信她是與眾不同,可以和“天”進行溝通的“人類代表”。


    於是,她讓自己的“外在”,一定要對得起這個“職位”。


    “服裝”、“化妝”、“道具”。


    這三樣東西,她一項一項去經營:


    首先,她要代表自己是“通天”的。那麽,做出一頂代表“通天”的職能的“特殊帽子”,就顯得極其重要。


    雖然她的個頭在當時已經不算矮了,但是,她需要“更高”,要比當時所有的人都要高,甚至要比部落裏最高的男人都要高。


    於是,她給自己做了一頂超級高聳的“尖頂帽”。


    尖頂一根長棍通天的造型,像極了今天的“天線”。


    她很滿意這頂帽子,威風,“溝通上天”的“象征意義”很明顯:是人,都看得懂。


    再說到服裝:


    用最漂亮的獸皮來做大披風,這是女巫親自獵殺的猛虎的皮做的。


    沒有一點過人的功夫,如何能夠服眾?


    善於用迷藥以及設置陷阱,讓女巫獲得這隻猛虎為自己做外衣,增強自己的“實力”說服力,讓眾村民不得不頂禮膜拜。


    再說到道具:


    摸索出了“銅”等“合金”的冶煉技術之後,第一時間,給自己打造出了如太陽般的“銅鏡”,反射著太陽的光芒,做出來的特定弧度,更是能夠把太陽光進行聚集,所照之處,不消片刻,火起!


    最後,得談談化妝:


    當女巫發現有一種黑色的曜石可以在皮膚上劃出黑黑的線時,對著鏡子欣賞著自己的外表時,眼睛還不夠大,眉毛也不夠深,臉上還平凡得和普通人一樣。


    這下,她試著用這種石頭,進行磨削,開始在眼睛周圍描畫,終於,經過不斷嚐試,女巫的化妝術也越來越誇張,擁有了比誰都要大的眼睛,這種眼睛不管望向哪裏,都充滿著“攝魂”的力量。


    嘴唇不夠紅,再找來一種紅色的石頭,磨出粉後,和著羊尾巴油,進行塗抹。


    現在,當“服”、“化”、“道”這些外在的東西,全部到位以後,女巫覺得還是缺點啥。


    到底是啥呢?


    她總覺得自己的“實力”還是不太夠。


    到底要怎樣才能使自己的“魄力”,全部體現出來,讓人們信服她呢?


    這個時候,一種特殊的草,被她“入選”了!


    沒錯,這不是一般的草,而是著名的“麻黃”。


    起初,這草,隻是被她用來染色、作衣服用的。可是,當她聞到這種草的時候,就已經覺得很香,忍不了,她開始嚐試,沒想到,聞過之後,精神相當好,她開始把這種草做為自己“作法”之前的必須步驟。


    她不僅讓人們信,也讓自己“信自己”了。


    人們送給她的禮物,越來越多:精美的弓箭,漂亮的木盆,造型清秀的權杖……


    “拍馬屁的基因”一旦被激活,這能“唬住”人的女巫,給村民們“畫”得“大餅”也就越來越大。


    一開始,她隻是承包了人們與先祖的“溝通”這一項“業務”;可是後來,當人們生病了,也要找她的時候,她開始了自己的各種“創意”。


    最早的“紋身”術,被她不僅僅用於自己的手上、胳膊上、甚至是臉上;也開始給到了村民們,進行了部分的“紋身”,以嚇住時不是在農田裏出沒的“野獸”。


    對於野獸來說,這些“兩腳獸”,突然也長出了嚇人的“麵孔”的時候,還是相當有“震懾力”。


    嚇走一個算一個,當“紋身”成了護身符,主動要求來找巫師進行紋身辟邪的人們,也越來越多,漸漸地演變成了固定的習俗。


    如果看到有人不紋身,那這個人,很明顯:


    “非我族類,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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