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哪一國”,距離精絕國最近的,當屬扜彌國。


    如果說精絕國,是女王的天下;那麽扜彌國,則是“廢柴”的天堂。


    說它是“廢柴”,實在是太有些“抬舉”它了。


    事實上,這是一個誰都不願意當“國王”的奇怪國家。


    原因也很簡單:在這個小國裏,每一個被選舉當上“國王”的人,都要接受一種奇怪的儀式:


    沙冥。


    麵對著包圍著自己的無邊沙漠,這座守著一道冰川水下流而聚焦成的綠洲小城,一直處於沙進人退的窘境。


    為了減緩這一日複一日被沙漠侵吞掉的“國土”消失進度,每一個當選的國王,都必須要舉行一個特殊的儀式:也就是這個叫做“沙冥”的東西。


    具體講,其實也就是一場“單兵沙漠越野探險”。


    能活著迴來,並為扜彌國找到新水源的“國王”候選人,就可以連續擔任該國的“國王”三年,期間,無論他是否有才與否,都不再舉行其他競爭者的新選舉;


    但是,如果不能活著迴來,那麽他的全家人,上上下下,都會被視為“不祥”之族,必須全部被趕進沙漠,永遠不許再踏足扜彌國一步。


    如此苛刻的條件,讓符合選舉條件的候選人,都會主動采取一些“自殘”措施,好失去其“被選”資格。


    不知道是不是事先商量過了,他們最偏愛的“自殘”方式,就是把自己的右手砍掉。


    因為,按照傳統:能夠手持權杖,高舉衝天的,一定是右手。


    而身有殘疾的人,尤其是右手殘疾的人,是一定沒有這樣的資格和機會當選的。


    這樣的行為一多了,在扜彌國的大街小巷中,右手空袖甩擺著走動的人,也越來越多,甚至,他們還自發地形成了一個組織:


    棄手團。


    這些由年輕小夥子們組成的棄手團,由於身體殘疾,也無法再得到姑娘們的親睞,時間一久了,他們就幹脆抱團取暖,徹底斷了與人婚配的念頭。


    雖然姑娘們是不願意與他們為伍;但他們自己,也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彌補方式:


    有一部分長相陰柔,性格溫柔的男孩子,也便不準備再改自己的性子了。


    奇怪的組合,奇怪的合諧。


    當扜彌國的新任“國王”,帶著全新的“收獲”———從昆侖山上捉到了他們一直所恐懼的“大腳怪”下山的時候,這群原本離朝堂很遠的“棄手團”,就會突然舉團來賀,把並不太大的宮殿,用人堵人的方式,堵得滿滿登登。


    而他們聚焦到這裏,就是為了一睹“大腳怪”的風采。


    傳說,能把“大腳怪”拿下的人,不但能當扜彌的王;並且能娶到精絕國的女國王。


    這樣的話,一直被他們所垂涎的精絕國,也就會被“理所當然”的成了隆重的“嫁妝”,合入扜彌的國土。


    然而,這隻是可笑的“一廂情願”。


    在精絕國女王的耳朵裏,從來就沒有聽到過什麽區區小國“扜彌”,以至於,到底這個國家,是叫“屋彌”,還是“曲彌”,在精絕國的國師團的筆下,還是被翻譯得亂七八糟。


    明明相隔並不遠,這兩塊綠洲所使用的文字、語言,卻完全不一樣。


    可以說是,雞同鴨講。


    精絕的文字、語音,偏向於軟舌多彎的“拐來拐去”的印度音;而扜彌國所使用的文字和語音,卻是不存在一個卷舌音的,舌頭平擺,似乎每說一句話,都是含含糊糊,好像生怕一旦說清楚了,會咬了舌頭似的。


    最接近這一期的年輕扜彌國國主休屠,是近三十年以來,唯一一個,一次性通過了“沙冥”儀式的人。


    他也因此而保全了自己的家族。


    但是,娶精絕國女王的責任,也落到了他的肩上。


    休屠個性很強。


    他是一個對自己要求很嚴格的人;但是性格上,卻有著多疑的毛病;對所有人,都不是那麽得百分百信任。


    包括自己的家人,親衛等等。


    強悍的體魄,掩蓋他他長相上的缺點:下巴有些地包天,還有堅而方硬的下頜骨。


    雖然這可以讓他輕鬆撕咬下一大口帶血的羚羊肉;但是,從美學的角度上看,實在是有些“過硬”了,失去了美觀的可視感。


    所以,他最喜歡的事,就是鍛煉肌肉,並且不穿上衣,隻以金飾珠寶裝扮自己,並且塗上一層厚厚的香粉與金粉的混合物。


    靠近他的人,遠遠的,就被這股濃重的味道所吸引———應該說是所“驅趕”,不得不對他“敬而遠之”。


    不知道他的“香”踩到了誰的“審美點”上,這味道選得,讓聞者頭暈,近者喪膽。


    估計他能從沙漠中,囫圇個兒地進得去,又出得來,應該和這身獨特的裝扮,以及他的“化學外衣”,有著脫不開的關係。


    一開始他是不喜歡自己的下巴;後來,連自己的名字,也不太喜歡了,於是發起了一場“舉名”大賽:


    全國上下,無論是誰,如果能夠替他“休屠”,重新取一款讓他“賞心悅目”的嘉名者,獎勵黃金一箱!


    是的,他之所以這麽大手筆,也實在是因為扜彌國雖然不大,可是他們的礦脈,尤其是金礦,卻一直是這幾處綠洲中,最便於從近地表開采的。


    這就讓他,有了“底氣”。


    “既然我有這麽多黃金,娶個精絕國的女王,又有何難呢?”


    休屠就是這麽“自信爆棚”!


    人少,錢多,好地。


    他所誇下的這句“海口”,用了沙漠中最樸實無華的方式傳遞了出去:


    野駱駝。


    隨處可見的野駱駝,最愛吃的東西,不是駱駝刺,也不是紅柳枝,而是人類的一個叫作“油坊”的地方所壓榨出來的菜籽油。


    偷喝下一整桶生菜籽油,這些野駱駝,就可以整整一個月,不吃不喝,橫穿整個沙漠。


    而這樣的習慣,讓它們,可以替代著有著生理劣勢的人們,完成“傳信”的任務。


    於是,休屠選了一個月朗星稀的夜晚,在河中仔細沐浴之後,把自己心愛的“塗料”,在一張新扒並拉展曬幹了的羚羊皮上,認認真真的厚塗了三、四層,直到確定這層羊皮的內麵,與自己的“美肌”,質感最為接近的時候,拔下挽住長發的骨針,開始在上麵一針一針地刺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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