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信州總管府最高行政官員,楊安不僅管理軍事,還要管理民事。


    雖然隋文帝將楊安派來此地的主要目的,是造船和訓練水軍,做好伐陳前的準備工作。


    但民事同樣不能輕視,否則軍事工作做得再好,民事上一塌糊塗,同樣是失職。


    在軍事上麵,楊安以威為主,寬嚴相濟。所謂“慈不帶兵”,當將軍就要令行禁止,不能婆婆媽媽。


    在民事上麵,則以慈為主。地方官又被稱為父母官,要愛民如子。


    這也是楊安從曆史中學到的經驗教訓。


    古往今來,百姓對將軍和地方官的期望大不相同。


    對將軍,百姓們希望勇猛善戰,保衛家園。對地方官,百姓們則希望清正廉潔、造福一方。


    楊安希望自己不僅僅是一名合格的將軍,更是一名合格的父母官。


    一名合格的將軍,多數情況下不是一名合格的父母官,隋朝之初的曆史,就是明鑒。


    大隋建國之初,隋文帝為了表彰有功之臣,多用升官來作為獎賞。很多軍官因為軍功赫赫,當上了地方官。


    時間不長,便暴露出了種種弊端:大多數將軍打起仗來頭頭是道,升任地方官後,仍然還要將治理軍隊那一套用在管理地方上麵,就非常不合時宜。


    最典型的,就是有一個叫燕榮的將軍,性格剛毅,武藝高強,帶軍有方、屢戰屢勝。後來因為戰功當上了幽州總管。


    燕榮上任之後,驕傲自滿,仍然用管理軍隊的那一套辦法來對付屬下和地方百姓,甚至任意妄為,無法無天。


    有一次,燕榮巡行屬地的時候,看到路邊的荊條,順手就扯下來一根,要試試打人效果如何。


    跟著燕榮的下屬這下倒黴了,被他拉過來就打,屬下連喊冤枉,說自己沒有犯錯,為何打他?


    燕榮不以為然:“我先打著,記在賬上,下次你再犯錯就免了。”


    下屬一聽,這打人還有預支的?可是人家官大,他不敢反駁,沒辦法,忍著吧。


    沒想到僅僅過了幾天,這下屬真的犯錯了,燕榮拉過來,拿起荊條又要打。下屬趕忙提醒,“您前幾天不是說先打了我,等我再犯錯,就不用打了嗎?”


    燕榮眼睛一瞪:“你沒犯錯尚且都打了,更何況犯錯?給我狠狠地打!”


    燕榮對自己的下屬都這樣,對百姓就更不用說了。


    在對地方的治理上,燕榮胡作非為。他每次巡行,隻要看見漂亮姑娘、媳婦,就跑到別人的家裏非禮,生活作風極度放蕩。


    這樣的父母官,不可能受到百姓的愛戴。所以隋文帝得知情況後,將燕榮法辦,逐漸取消用官職來獎賞功臣的辦法。


    隋朝之初,法律也不夠完善。


    建國初年,國內盜賊盛行,擾亂社會治安,劫掠民眾財物,已經危害到了國家政權的穩定。


    隋文帝對此十分著急,便召集群臣,讓他們想出解決的辦法。群臣眾說紛紜,可都拿不出一個切實可行的主意。


    最後,隋文帝一拍腦袋:既然盜賊是為了財物,那就釜底抽薪,出台一個政策鼓勵人人舉報盜賊,讓他們無所遁形。


    於是隋文帝下令:“凡是知曉、發現盜賊,進行舉報的,就將盜賊的家產沒收,賞賜給舉報人。”


    一開始,效果非常不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大多數盜賊都被揪了出來,治安很快穩定下來。


    可時間不長,有心術不正的無賴之徒,發現這是一條發家致富的路子。因此臭味相投的無賴,便相互勾結,三五成群,在富家子弟經常出入的地方,擺放一些值錢之物,待富家子弟撿起後,便將其扭送官府,說他們盜竊財物。


    因為這些人都是團夥作案,相互作偽證。人證物證懼在,告到官府那裏後,這些無賴便索要富家子弟的家產作為告發盜賊的獎賞。


    楊安上任一個多月後,便遇上了一件讓他十分頭疼的案子。


    這天他本來是要到船場去視察的,卻在出發前,屬下告知,有人到總管府舉報盜竊財物。


    楊安隻得取消計劃,讓下屬將舉報之人,帶到衙門,升堂辦案。


    升堂後,楊安見舉報的是一年輕人,而被告是一中年人。


    楊安仔細打量堂下兩人,舉報的年輕人穿著粗布衣服身板粗壯,而中年人身著絲綢,服飾散亂,明顯有過扭打掙紮。


    “原告何人?抱上名來!”楊安坐在公堂之上,第一次體驗到父母官的威嚴。


    “迴稟大老爺,小人孫連三。”


    “所告何事?”


    “小人要告發這人盜竊小人財物。”


    “大老爺,冤枉啊……”還沒等楊安問話,中年人便激動著喊冤。


    “啪”的一聲,楊安一拍驚堂木,“本官還沒有問你,休得開口。”


    隨後楊安看向孫連三,“你將事情仔細說來,若有隱瞞欺騙,本官定不饒你。”


    “迴稟大老爺,小人今日行走在路上,”孫連三向著中年人一指,“和他擦肩而過的時候,被撞了一下,然後準備買東西的時候,才發現銀子不見了。”


    “小人當時就懷疑是被他偷的,所以叫了兩個好友,在街上找他,誰知還真巧,這賊沒走遠,當場就把他給抓住了。”


    “隨後,我們在他身上搜到了裝銀子的錢袋。他還不肯承認,我們就把他扭送到大老爺您這兒來了。”


    楊安聽完,看向中年人,“輪到你說。”


    “迴稟大老爺,小人錢文銀。”


    “你有什麽辯解的嗎?”


    “大老爺,小人……小人冤枉啊。”錢文銀就差沒有將“冤”字寫在臉上,


    “那個錢袋,是小人撿到的,裏麵也沒有多少錢,小人剛撿不到一會,他們就追上來了。”


    “小人本來想著,要是丟錢的人找來了,就把錢還給他們。誰知他們上來不由分說,就說我是盜賊,盜了他們的錢袋。還要將我扭送官府。”


    “我當然不服,就跟他們爭了起來,可我哪是他們幾個年輕人的對手啊,就這麽著,我被他們押著來見大老爺。”


    “大老爺得為我作主啊。”中年人跪在地上連連磕頭。


    “大老爺,他就是盜賊,”孫連三反駁道,“明明盜了我的錢袋,還胡說八道,不肯承認!”


    “肅靜!”楊安一拍驚堂木,“本官沒有問你,不得開口,否則二十大板伺候!”


    孫連三吸一口冷氣,不再言語。


    “孫連三,你如何證明錢袋子是你的?”楊安問道。


    “迴稟大老爺,我的錢袋子上有個‘孫’字標記。”


    “呈上證物。”聽到楊安的話,衙役將錢袋子拿了上來。


    楊安仔細一看,錢袋子的側麵果然有個“孫”字,這就意味著,有了物證。


    “孫連三,有沒有人證?”


    “迴稟大老爺,跟小人一起抓賊的兩個好友就是人證。”孫連三臉上隱隱現出一絲喜色。


    “帶上人證。”


    兩名人證被帶上來後,將當時的情況描述了一下。和錢文銀所說的相反。他們在得知孫連三的錢袋被人偷了之後,是跑了好幾條街才找到人的。


    而且找到錢錢文銀之後,他們一開始並沒有用強,隻是問錢文銀有沒有撿到錢袋,錢文銀堅決否認撿到錢袋,他們被逼急了,這才動手,上前從錢文銀的身上將錢袋搜了出來。


    因痛恨錢文銀的盜竊行為,卻又不能擅自處置,所以這才將他押送到了衙門。


    聽完之後,楊安一拍驚堂木,“錢文銀,他們所言可是事實?”


    “大老爺,冤枉啊,他們是要陷害於我,好侵吞我的家產。”


    “你說你冤枉?”楊安似笑非笑地看著錢文銀,“你可有人證?”


    “小人……小人沒有人證。”錢文銀低下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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