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工藤靜香的劇情有異議,我能理解,我自己也有異議。


    一直追書的朋友應該知道,之前我說過工藤靜香的劇情出了問題,我不得不對劇情進行大修改。


    我盡力把這個女人塑造的可惡,就是準備在之後的劇情裏,給她安排一個算是比較慘……應該說是相對黑暗一些的結局。


    酒井法子隻是一部分助力,野島伸司按照劇情原本是要和都倉俊一聯係到一起的,甚至這部分內容還會涉及到東北能源的上市。


    可那種劇情,夾雜著雙麵間諜,又必須有虐待劇情,以及展現主角陰暗一麵的描寫,因為客觀原因被叫停了。


    這使得我很大一段大綱直接胎死腹中。


    而這又是一個連載小說,留給我調整劇情整體走向的時間又幾乎沒有,我隻能硬著頭皮繼續寫。


    所以說不止是工藤靜香和酒井法子這部分劇情虎頭蛇尾,其實東北能源ipo那種波瀾不驚的順利,也是一種虎頭蛇尾。


    本來我是打算在東北能源上小坑本間那些人一次,然後鋪墊這些人接下來的動作,這關乎東北能源後期進入關東地區的大戰略。


    至於對工藤靜香的處理,隻能說是生硬的給這個鋪墊已久的劇情做個結尾吧。


    大家的批評我虛心接受,有人要舉報我也沒辦法,大家是我的衣食父母,有這樣做的權利。


    但大家說我故意惡心人,我是絕對不承認的。


    我雖然寫了酒井法子,但隻是把她當做一個時代的曆史符號和名人來寫,畢竟穿越文肯定是要寫名人的。


    但事實上在書裏,主角隻是酒井法子的老板,和酒井法子並無任何實質性的關係啊,心中那點同情也僅僅是前世記憶帶來的影響。


    甚至在上一章劇情發生之前,主角根本不關心工藤靜香和酒井法子的事情,也不知道這兩人發生了什麽。


    對於主角來說,這兩個女人不過是他的賺錢工具而已,他對於這兩個人的考量,肯定會出於利益的角度。


    可能是我章節裏沒寫清楚,酒井法子出道的時間雖然很早,但在這個時期的人氣和收益,和工藤靜香可謂是天差地別。


    原本曆史中沒有主角魔改的中森明菜和元氣少女情況下,1988年工藤靜香在唱片銷量上實質上已經開始超越中森明菜了。


    工藤靜香1989年更是全霓虹唱片銷量榜第二名,單單唱片銷售額就達到了五十五億日元,中森明菜這時候已經從榜單前十消失了。


    而酒井法子在這個時期,論人氣和個人收益,根本和工藤靜香不在一個層麵上。


    有潛力,不代表現在就有價值。


    而她的潛力,甚至隻有現在的主角能看到。


    所以工藤靜香在上一章中能受到懲罰,恰恰是因為主角的存在。


    否則現實中,飯島三智的反應才是最真實的,以霓虹真實處理這種事情的情況,就算野島伸司真把酒井法子怎麽了,最後經紀公司為了工藤靜香也會強壓下這件事。


    主角的做法相當於為了一個公司的有潛力新人出頭,強行處罰了旗下的頭牌藝人,這事情也就是在霓虹才有理論上的可能。


    這要放在國內,主角前腳這樣做,後腳被罰的人就該造反了。


    站在主角的視角和立場,他能憑借心中的那點正義感,做到這種程度已經很不錯了。


    說真的,我已經很不現實的用作者權利,把主角的一眾合作夥伴設定成忠誠度百分百了。


    但總不能直接設定成傻子吧。


    主角剛剛讓公司一姐隱退,緊跟著再把公司賺錢另一個最賺錢的女藝人封殺,一年讓公司損失好幾億美元。


    憑著自己有錢有勢,這種不顧別人利益與感受的事情做一次可以,可一而再的做傻子都會發飆的。


    有人批評我要舉報,說我說的正義不正義。


    咱們這裏就不辯駁“為了救一個人而殺多個人”那種思辨問題。


    站在主角的角度,他要顧忌的可不是一個人。


    事實上多數人的雲上係才是他的根基所在啊。


    沒有這個傳媒渠道,主角在霓虹地位和影響力將大大降低,我雖然不方便在書裏寫出來,但事實上主角是已經可以憑借自己的傳媒集團,左右一部分霓虹的選舉民意了。


    更何況上一章中所發生的事情被他所阻止了,就算是法律也要規定犯罪和犯罪未遂吧。


    為了一件犯罪未遂的事情,就不斷去動搖自己的根基。


    主角有媒體根基的時候,主角還能保護酒井法子。


    可主角的根基一旦丟了,誰又能保護主角呢。


    這樣一個在我筆下開掛驟然暴富的年輕人,喜歡他的人有多多,討厭嫉妒他的人就有多多,到時候你覺得他的輿論風評解決,會比現實中的酒井法子更好嗎


    囉囉嗦嗦說了這麽多,也算是對近期劇情更改上的一種訴苦吧。


    我不知道書友裏有沒有作者,如果你們真的寫書,就會發現,即便你是作者,有時候也不能隨心所欲。


    有種說不出的東西,在規定你的寫作。


    那句話怎麽說的,現實可以沒有邏輯,但小說裏必須有。


    這本書寫到現在,其實很多東西都是妥協更改下的產物。


    比如女人,其實我一開始對主角的設定,就是一個單純的渣男,從他的標簽裏也能看出來,基本上就是玩完就甩,不開後宮的那種。


    個別幾個保持關係的女性,或是因為意外有了孩子,或是因為我真的喜歡。


    但問題是在起點,這樣寫就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會涉及到一個作者絕對不願意碰觸的禁忌,那就是“送女”。


    否則你就隻能讓這個女人死了,或者是不出場。


    所以,沒辦法,我的主角就從我原本設定中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渣男,變成了現在這種龐大後宮的狀態。


    我甚至為了不讓自己忘記這些女角色,還以她們的生日編了一個目錄,真是我看著都眼花。


    哎……


    書裏麵主角經常歎氣。


    這裏是我自己真的歎氣。


    我真是淩晨看到評論,爬起來亂七八糟的寫了這兩千多字,碼字速度比我寫正文都快。


    我真就是一個普通的撲街作者,能力有限,能在磕磕絆絆中寫到現在這種程度,這麽多字數,我自己都驚訝。


    對我也沒覺得自己是作者,就要有什麽作者心態,大家在書裏提出不同意見,我基本也會耐心的解釋。


    即便大家真罵我,我也隻會說讓大家失望了。


    畢竟我也是讀者,我自己也罵作者。


    記得很早之前看油炸大金的小說,正好唐嫣撿辱華代言的事情曝光,我覺得他就應該立刻在書裏把唐嫣寫死,憤憤不平的在書友群裏罵了大金直接退群。


    現在自己寫娛,才意識到口嗨很輕鬆,可要在書裏調整劇情是多麽難。


    蠻想就這件事向大金道歉,不過咱一個撲街也接觸不到人家。


    有時候不那麽有邏輯,寫書把腦子寄存起來,其實對我來說才是最難的。


    實際上,很多寫書中所遇到的麻煩和困難,真的不是兩千字就能講清楚的。


    最後,如果有人真把我這頓囉嗦看完了,那感謝你的耐心,也非常抱歉打擾到伱了。


    最最後。


    一直以來我都比較抗拒建書友群,畢竟撲街作者搞書友群,總有種非常羞恥的感覺。


    今天我突然覺得,建個群似乎也不錯。


    大家真對劇情不滿,直接來群裏罵我就好了,省的再舉報我。


    畢竟這本書雖然撲街,但還是能賺點錢的。


    我就一個俗人,說賺錢,不寒磣。


    所以想交流的可以加一下。


    嗯,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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