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1982年在醜國創業,到現在經營四年。


    主要經營幾乎都在醜國,納稅都不知道多少億了。


    給大總統的獻金雖然不能寫,但我也隱晦的提了幾句。


    (這東西我不想寫,但有些讀者說不可能沒有,我寫了,有些讀者又說給了沒用,我真是頭大。)


    結果現在因為買了一個七百萬的小說,就高調到要被醜國封殺了?


    敢情之前精靈娛樂公布在醜國的幾百萬產品銷量,幾千萬遊戲卡帶銷量,醜國的人都不會按電子計算器,都算不出來值多少錢。


    電子產品,用的是醜國專利,買的是醜國零件,納稅給的是醜國。


    醜國是吃多了才會要搞主角。


    單單福布斯公布的身價都有七億美元了。


    就為了七百萬買個小說就要被弄死?


    還有好萊塢大公司為什麽要針對主角,主角的院線是好萊塢在霓虹電影市場的重要院線合作商。


    精靈娛樂是好萊塢周邊盈利渠道的合作者。


    就因為主角七百萬買了個劇本,就因為主角掏幾十萬收購了一家連發行渠道都沒有的電影公司,就因為主角投資了幾部獨立電影。


    就算打工女郎和虎膽龍威1票房都大賣了,加起來也就一億多票房,這對整個好萊塢市場算個p啊。


    最關鍵的是,最大的北美票房市場的發行還在好萊塢公司手裏,主角根本沒有發展醜國發行渠道的打算。


    難道大家覺得主角現在的資金,買不了一個帶發行渠道的電影公司嗎?


    使館影業這年頭撐死了幾千萬就買下了。


    主角能做,卻不做,就是為了低調。


    等待索尼來幫他做擋箭牌呢。


    為什麽要虎膽龍威這個係列片,是為了能吸引索尼合作啊,賺錢不是主要的。.


    索普是因為《偵探》電影失敗了,才導致《虎膽龍威》原著被擱置的。


    可人家自己不但是知名編劇,也有成功改編的電影啊。


    這個人的小說,稍微便宜,福克斯根本不會賣的。


    七百萬是我考慮了很久,才覺得合適的一個價格,不是拍腦子想出來的了。


    可我是想破頭也想不通,一個七百萬美元的劇本,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搞噱頭的,就高調到能醜國要把一個超級富豪弄死的地步了。


    主角穿越的是霓虹,不是當時的國內。


    主角生意做的大,但用的技術都是組裝啊。


    值錢的是文化知識產權,這在醜國看來是最不構成威脅的。


    這也是為什麽曆史上,任天堂根本沒有遭受針對的原因。


    抵製最強的時候,任天堂連反壟斷都沒被告成。


    為什麽到了主角這,生意還沒曆史上任天堂市場份額高呢,就感覺犯了多大的罪一樣。


    億萬富豪,為了自己開心,買個小說拍電影玩,這在外界看來有什麽問題嗎?


    八六年的時候,小日子隨便搞點藝術品拍賣都不止這個價呢。


    大佬們,主角這個身價,隻是玩玩女人,花幾百萬買本書。


    對比同時期的霓虹資本,真的已經很低調了。


    人家盛田昭夫不但買了哥倫比亞,還直接寫書說“霓虹可以對醜國說不!”


    也照樣在紐約住的好好的啊。


    而且不要以現在的目光去看那個時候啊,那個時候醜國為了對抗某某,主打全球化,文化包容性還是很高的,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反全球化。


    (還有當初做空華納那次,主角帶著神保英一在零售店調查了那麽些天,基於不看好華納的財報情況下做空,這算什麽內幕,不客氣的說,主角就算出本自傳,都能拿來當吹噓的資本,說我當初一眼看出雅達利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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