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人臉色賺錢的環境下,娛樂公司真的沒有那個動力去辦什麽藝人訓練班。


    當利潤無法覆蓋成本以及可能出現的風險,這就是筆虧本生意。


    沒有人會做虧本生意。


    事實上就連香江那兩家壟斷地位的電視台,也在利潤空間縮減之後,早早就停辦了藝人訓練班。


    連能把成本壓縮到極限,最大化壓榨藝人價值,並依靠自體內循環將可能存在的損失控製在能接受程度的電視台都沒有餘力繼續辦下去,娛樂公司就更沒那個能力和動力去辦藝人訓練班了。


    秘書預料到了自己老板的想法,畢竟這個想法成益內部早就有過討論,也確實因為林盛所說的那些因素而被放棄。


    “老板,今時不同往日了。”她淡淡一笑,提醒道:“我們現在有一條可行的成名路。”


    “通過這條成名路的操作方式,我們不需要投入太多資源就能推高藝人的價值,並變現。”


    經她這麽一提醒,經驗豐富,也被豐富的經驗限製了思路的林盛一下子就反應過來。


    他激動地一拍桌子,桌上的茶水都被震灑出茶杯:“沒錯,今時不同往日了!”


    “香江就那麽大一點,即便壟斷了又能有多大的利潤空間?”


    “更何況上世紀的變現手段也不多,除了影視劇就隻有一點幾乎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廣告代言。”


    林盛的思路一下子豁然開朗。


    以前香江娛樂業,一部電影,頂天了也就幾千萬票房。


    這已經是年度票房前幾的數據了。


    跟院線分賬下來,出品方的利潤還要再縮水。


    所以那會兒兩大電視台很少拍電影,因為對他們來說,電影的性價比不如電視劇。


    上世紀香江能賺幾千萬的電影屈指可數,但是能賺幾千萬的電視劇比比皆是,出個特別優秀的爆火劇甚至能賺上億。


    並且電影的投資額也比電視劇高得多。


    一部電影投個幾百上千萬剛剛夠演員片酬,這錢拿給電視劇已經夠電視台拍出一部甚至更多的精品劇集。


    電視劇才是那兩家壟斷電視台的利潤支柱。


    代言廣告就不說了,那會兒一名藝人的代言費有個幾百萬已經是天價了。


    對於電視台來說,還不如夜間冷門檔期的廣告費賺的多。


    所以那會兒電視台開辦藝人訓練班為的就是培養更多的電視劇從業人員,為他們拍更多的劇賺錢。


    電視台能從藝人身上獲取的價值並不多。


    但是現在不同了。


    現在一個當紅藝人的代言費動輒千萬起,一部精品劇輕鬆就能創造過億的利潤。


    電影票房浮動性很大,但是優秀電影的票房比上世紀的香江要高出太多了。


    現在這個時代,十億票房都不算什麽,電影票房的上限已經被拉到了五十億的高度。


    在這樣的利潤空間麵前,辦個藝人訓練班,投個幾千萬上億又何妨?


    有異類這條成名路在,隻要出一個能力過得去,熱度也不錯的藝人,分分鍾就能把投資成本賺迴來。


    其他的那都是純賺!還能填補人才空缺!


    最重要的是,這樣一來,業界就能從流量模式的圍剿中,殺出一條血路!


    這是成益的機會!


    業界這幾年可以說是被流量廢物的惡意競爭搞的筋疲力盡。


    在那些短視的公司操作下,這個行業都被玩成了金融遊戲。


    本來出品方拍戲,各大電視台,視頻平台花錢買,大家各賺各的,欣欣向榮。


    然後這些混蛋搞出了分約。


    平台要從演員的片酬裏分一筆,不給?那你的劇我不要了。


    一個平台這樣做沒事,可以賣給其他平台。


    但要是所有平台都這樣做呢?


    要知道藝人的片酬可是正經公司的重要收入。


    然而一個分約就把正經公司的這項收入砍掉了大半。


    搞出分約之後這些混蛋還順勢搞出了大量粗製濫造的影視劇擠占市場。


    平台拿了分約,當然要把相應的作品擺上貨架。


    而同時期能容納的作品是有限的,觀眾並沒有那麽多時間去看這些作品。


    這就讓正常作品想要殺出重圍賺到錢難上加難。


    至於這些粗製濫造的影視劇不賺錢……轉頭看看股票市場,那裏有無數讀作韭菜的股民被收割。


    這群混蛋禍害完影視劇,連廣告代言都不放過。


    拿著炒出來的虛假熱度去接代言也就算了,踏馬的還搞低價傾銷!


    這讓很多真實熱度差不多的正經藝人難以接到代言。


    廣告商也不是傻的,差不多的熱度,這家隻要幾百萬,誰踏馬會去選擇要幾千萬的?


    他們才不管熱度是真是假,隻要那張臉能成天在消費者麵前晃悠,那廣告效果就有了。


    消費者罵再兇又關他們的產品什麽事兒?


    能有多少人真的去抵製?


    產品打出了知名度才是真的!


    黑紅也是紅可不僅僅隻是說藝人,對於產品來說也是一樣的。


    對於打廣告的產品來說,隻要不是重大的政治問題,廣告藝人的個人風評對產品銷量的影響就是有限的。


    打廣告為的就是讓消費者對自己產品留下足夠的印象,隻要能達成這個目的,對於廣告商來說就是成功。


    但流量廢物可以低價接代言,可正經靠著作品和能力一點點積累起知名度的藝人卻不行。


    代言價格意味著一名藝人的身價。


    一名歌手或者演員要拿出多少優秀的作品花多少時間耗費多少資源才能打拚出自己的身價?


    一旦降價去接廣告代言,那就意味著此前累死累活拚命換來的身價全白費。


    代言降價了,連帶著片酬,通告費等等工作項目的薪酬也會跟著降低。


    流量廢物可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的身價是虛的,而且他們本身也是可以批量生產的消耗品。


    幾百萬就能炒出熱度開始賺錢,輕鬆就能迴本,之後賺多少都是賺,這個賺不了了還有下一個。


    正經藝人不行。


    他們每一分身價都是用一個又一個的項目撐出來的,而這些項目都是公司投在他們身上的沉沒成本。


    雖說出一部大賺的優秀作品就能賺迴來,但是優秀作品沒那麽好出的,在迴本之前少賺一筆都是虧損。


    業界早幾年沒有意識到流量模式會對這個行業造成如此巨大的傷害。


    等意識到的時候,已經積重難返。


    但現在,林盛找到了破局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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