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聚和時故認識很早。


    他們一起流浪,一起吃百家飯,一起在街上混,做過小偷,溜過門撬過鎖。


    進過幫派,每天的主業就是跟在老大後麵湊人頭,每次都能賺五十到二百的人頭費。


    後來掃黑除惡,發錢的都被抓去槍斃了,他倆也就順勢換了工作,拿著攢的幾千塊錢開始擺攤。


    賣過吃食,賣過服裝配飾,夏天賣涼粉冰棍兒,冬天賣暖手寶熱水袋。


    運氣好,基本沒怎麽賠過,沒倆年就從街邊搬進了商鋪,開始正兒八經搞服裝。


    一開始賣貼牌貨,後來自己聯係的廠商,直接賣出廠貨。


    兩個人一路順風順水,直到他們接觸到自己人生中第一筆真正意義上的大單。


    當地一間中學打算更新學校的校服,夏裝,冬裝,運動裝,至少三十萬的單子。


    說句實話,兩個人當時已經不差這三十萬了,但是他們依然費心費力的準備爭取這個單子。


    畢竟積少成多的三十萬,和一單就三十萬,某種意義上是不同的概念。


    兩個三十萬中間,彌漫著階級的味道。


    他們聯係了外地的大服裝廠,自掏腰包請了設計師設計服裝,拿著最優惠的價格找上了學校負責人。


    他們自認萬無一失。


    但是他們輸了。


    輸給了本地服裝廠,隨便找了個開複印店的做的圖紙,報價比他們高一倍的,校長妻子的弟弟的女朋友的舅舅的兒子的朋友。


    後來他們又試圖從這個莫名其妙的勝利者手上轉包這個單子,畢竟前期投入已經花了,轉包過來哪怕不賺錢,至少不會虧本。


    然後他們就被拒絕了。


    那個勝利者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一批積壓處理的布料,在本地那個小破場裏縫製印染,然後交貨。


    三十萬的單子就這麽完成了。


    全部成本不超過三萬塊。


    任聚他們的前期投入光請設計師就花了三萬!


    這次之後,時故再也沒管過兩人店鋪的事兒,開始宅在家裏一門心思寫小說。


    沒幾天,任聚也覺得累了,把店鋪轉讓出去,拿著錢開了網吧,順便把時故從家裏拎出來當網管兼前台。


    倆人就這麽開始了擺爛生涯,一直到任聚金手指到賬。


    ……


    家裏兩個老大哥在談天說地迴憶過去的時候,第一桀在遠鄉遇到了麻煩。


    有經紀公司找上了他。


    張昱同看著麵前的少年,胸有成竹。


    陳徐那夥人要搞針對,要出氣,但是他不一樣,他隻想賺錢。


    更何況他旗下又沒有說唱歌手,跟第一桀之間根本沒有矛盾可言。


    既然沒有矛盾,那這麽好的苗子,為什麽不能為我所用呢?


    【編曲雖然很稚嫩,但是能聽出來其中有很多奇思妙想。有幾處樂句我都沒想到居然可以這麽用。是個可造之才啊。】


    張昱同想著自己決定親自來挖人之前,自己公司裏供著的那位作曲家聽完《登基宣言》之後的評語,看著第一桀的目光越發堅定。


    此行,他勢在必得。


    然後他就被拒絕了。


    “合同很合理,條件也很豐厚。”第一桀放下張昱同準備的合同笑了笑:“但是我已經簽了公司,很抱歉,我們可能沒辦法合作了。”


    張昱同不屑的一抬眼,豪邁道:“沒關係,你合同違約金是多少,這筆錢我出了。”


    “一百億。”第一桀非常自然的報出了自己和見夢經紀合約的違約金額:“人民幣。”


    “這麽高?這破合同你也簽?被騙了吧?”張昱同直接問號三連。


    第一桀看著他笑而不語。


    “沒事兒,被騙了也沒關係,我們可以起訴對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完全可以不用支付這麽高的違約金。”張昱同震驚過後馬上就提出了解決方案:“你放心,打官司的所有費用我們公司全權負責,不用你出一分錢。”


    “不用了,這個違約金是我自己要定的。”第一桀搖了搖頭拒絕道:“貴公司對我的欣賞我很感激,但是我並不打算離開現在的公司,所以先生還是請迴吧。”


    張昱同感覺自己嗓子眼仿佛卡了顆雞蛋,心裏有無處槽想吐卻又堵在嗓子眼出又出不來,下又下不去,難受。


    踏馬的得是什麽材料的傻子才會自己定一個百億違約金啊?


    想要表忠心,不加違約金條款不就行了?


    他真的不理解,那個注冊資本別說一百億了,連一百萬都沒有的小破公司見夢到底有什麽好的?


    讓這麽個好苗子這麽自絕後路?


    而且這破公司也像是有病一樣,竟然真的會簽這樣毫不合理的違約金條款。


    他們公司老板是不知道違約金條款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效果的嗎?


    簡直神經病公司,配神經病藝人。


    踏馬的就離譜!


    把張昱同留在座位上,第一桀自顧自的迴到麥克風前繼續自己的表演。


    他的歌聲一如既往,絲毫沒有受到被挖角的影響。


    當時跟見夢簽約的時候,他對於合同條款沒有任何意見,唯一的要求就是加上違約金條款,而且金額最少得是一百億。


    原因很簡單,第一桀怕自己未來的某一天,會忘恩負義。


    他怕自己忘記是誰給原來打兩份工才能賺到三千六的他每個月一萬塊。


    他怕自己忘記是誰花了好多錢給自己買樂器,弄錄音室,在網上炒作自己。


    他更怕自己忘記是誰幫孤兒院改善了條件,讓院裏的孩子們吃飽穿暖換了新衣服新鞋新書再也不怕被學校裏的同學看不起,讓爺爺被壓彎的脊梁輕鬆了下來。


    有些事情,任聚他們沒說,但是第一桀卻知道他們悄悄的,什麽能做的都沒拉下。


    自己可以不提,可以心照不宣,可以把感激都放在心裏,但是絕對不能不知道,更不能忘記,更更不能忘恩負義!


    第一桀不知道自己未來能賺多少錢,但肯定會比現在要賺的多。


    在遠鄉唱了快一個月,他賬上就已經多了七八萬現金!


    他開始害怕自己以後會越賺越多,然後變成自己也不認識的樣子,忘記自己是從哪兒來的,怎麽長大的,為什麽能賺那麽多錢,然後為了賺更多的錢,變成金錢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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