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喝羊肉湯的時候,文第圃端著碗來到陶嚴旁邊對他說道:我聽說這穆馬林是蠻人之後,低賤之極。陶小哥當時何苦冒險替他吸毒?


    陶嚴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這文大叔白白胖胖,不知道流放前是幹什麽的,好像村裏的老流民也不知道,不過陶嚴猜測很可能是商賈之人,隻有他們才有這麽多盤算計較。


    陶嚴正色道:我們都是被流放之人,本該守望相助,哪有見死不救的道理?再說了,我聽穆馬林說過,他的母親是我們大文朝的漢人,他有一半的血統是咱們漢人,怎麽能說他是蠻人之後呢?何況就算他是乃蠻族裔,現在歸順咱們大文,同屬大文朝的子民,就該一視同仁才對,哪能分什麽高低貴賤。這跟元朝的人分四等有何區別?而且還不許低賤之人穿紅鞋!


    陶嚴說著說著又氣憤起來:真是離譜之至!荒唐之至!


    文第圃倒不像李渺白那樣與陶嚴展開爭論,而是笑笑不再言語。


    到了深夜,等村子裏麵的人都睡下以後,陶嚴又悄然起身,來到一裏外的那礁石上麵,除卻衣物後站在那裏靜思冥想一陣後,再在潛入海底,在那種安靜而熟悉的環境裏麵,爭取多迴憶起來穿越前的點點滴滴。


    這種方式確實有效,今天夜裏陶嚴又想起一首歌“倆倆相忘”。不過這是一首女孩子唱的歌,原唱者他沒有想起來,而且他應該是負責伴奏,唱歌的是一個腦海裏麵麵容還模糊不清的女孩子,不過記憶中,這個女孩子眼睛總是圍著他打轉。


    是他的搭檔嗎?兩人一起背著吉他浪跡天涯?可是感覺女孩子比他小很多似的。


    腦海裏麵的其他碎片依舊飛快旋轉,讓他有種觸不可及的無力感覺。直到身體發出缺氧的警告,陶嚴才浮出海麵。


    上岸以後,他拿著衣褲,隻穿著犢鼻褲到小溪那裏去清洗。在海水裏麵泡了之後不用淡水洗一下,身上幹了會很難受的。晚上他沒有穿布鞋和村裏老流民贈給他的草鞋,就這樣赤足走在沙灘上,踩在細沙中感覺很舒服,又不用擔心後世的玻璃渣。


    陶嚴迴去時經過穆馬林的竹屋停下,聽到穆馬林的鼾聲平穩,應該沒多大問題了,陶嚴迴到自己屋子裏麵安然入睡。


    雖然陶嚴現在早已不是在江陰城牢中那樣渾渾噩噩了,腦子清醒感覺也很靈敏,但是依舊絲毫沒有發現文第圃遠遠的跟在他後麵。


    第二天早潮退潮後趕完海,聽胡半仙說穆馬林已經蘇醒過來,陶嚴和林岱文第圃就去看望。


    早上喝過兩大碗粥,精神已經好了很多的穆馬林一看見陶嚴,馬上翻身下床跪倒在地,大聲道:穆馬林願奉陶公子為主人,終生誓死效忠。若違此誓,必遭天譴!


    陶嚴愣了一下,馬上上前欲將穆馬林攙扶起來:你我都是落難至此的流民,誰遇上昨日之事都會出手相救的,些許小事不足掛齒。


    穆馬林跪在地上卻不肯起身:穆馬林這條命就是公子給的,願為公子奴仆誓死追隨。


    陶嚴心理上還是一個現代人,並不因為穿越到大文朝個把月,就接受了古代那一套。再說了,他本沒有把這件事情當成什麽大事。當然對穆馬林來說,自己的性命是最大和唯一的事情。作為一個獵人,他知道昨天有多危險,就算自己有壯士斷腕的果決,那自己也要丟掉一條腿,沒想到陶公子反應既快,應對得也極準確,讓他保住性命不用斷掉一條腿不說,還幾乎沒有後遺症,說是大恩大德也不為過。


    這時候文第圃出聲了:陶小哥,我也去過漠北大草原,他們乃蠻族人遇上救命大恩和值得擁戴追隨的勇士,願為奴仆實為傳統。陶小哥不必推辭,我看穆馬林發自內心,你這般推辭,反而會傷了這草原好男兒的心。我看他此生對你必定忠心耿耿。


    穆馬林不善言辭,覺得文第圃說得太好了,拚命點著他的大圓腦袋。


    陶嚴心想這古代人真的不把人身依附當成多大一迴事,動不動就賣身為奴或者亂認主人。算了,就當在大文朝收個小弟吧。穆馬林別的不說,天生神力用來打獵是不在話下的。


    陶嚴勉強算是同意收下這個奴仆,正要吩咐他迴到床上躺下時,文第圃又說話了:陶小哥,作為主人你應該給他取個新的名字,嗯,取個外號小名也行。


    陶嚴有些犯難,取個什麽名字好呢?這時胡半仙提議道:陶公子,你姓陶,穆馬林自然該改姓陶。


    陶嚴一想也是,那改個姓就行了,名字是穆馬林父母取的,還是保留為好。不過叫陶馬林,感覺像套馬杆似的,而且自己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呢,此時也管不了那麽多了。


    文第圃去過漠北草原,知曉這些儀式,陶嚴就按照他說的那樣做--走到跪在地上的陶馬林身前,將左手放在陶馬林頭頂,而陶馬林身子伏得更低,陶嚴說道:從今往後,你就叫做陶馬林了。


    陶馬林恭恭敬敬地用額頭去觸碰陶嚴草鞋的鞋尖,然後躺迴床上咧開嘴傻樂。


    陶嚴與文第圃出去後,陶嚴問他:文大叔還去過漠北草原?是去經商嗎?


    文第圃沒有直接迴答,而是說道:當年我帶著馬隊在漠北草原東西南北走了大半年呢,見到過草原上的很多民族。這乃蠻族人跟瓦剌人一樣,比其他民族更服從主人;對主人們極為尊敬,並且以從不對主人說謊話為榮。以後不管你給他下什麽命令,不管什麽時間,什麽地點,不管這命令是要他們去殺人還是放火,是死是活,他都會絕對服從,沒有一個字的反對。


    文第圃歎息了一聲後繼續說道:都說以前元朝的蒙古人和現在的瓦剌人靠的隻是弓馬嫻熟,我深入漠北後才明白,他們一靠弓馬嫻熟人人可戰,二靠兵法策略對頭,外加軍紀森嚴才打出這無敵名聲的。


    軍紀?紀律?陶嚴咀嚼著這兩個詞。作為一個浪跡四方,無拘無束的流浪歌手,似乎與紀律完全沒有交集才對,但似乎內心深處某一根弦被悄然撥動。


    陶馬林的身體太強壯了,沒幾天就生龍活虎,要給主人去獵野豬打牙祭。陶嚴聽著主人二字就牙酸,囑咐陶馬林喊他公子,陶馬林倒是馬上聽令改口。


    到李家村剛好半個月,這天陶嚴和陶馬林文第圃又上山打獵。說是說這邊山林裏毒瘴遍地,可沒見陶嚴他們有啥事啊,現在好幾個流民也敢跟著上山了。


    今天收獲滿滿,陶馬林箭法超群,又射死一隻水鹿和兩隻野山羊,眾人興高采烈的抬著獵物下山迴村,剛走到村口,聽見“鐺鐺鐺”一陣鑼響,一個老流民和胡半仙扯著嗓子在喊:快躲山裏去,倭寇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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