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哥跟他道:“盛先生,不用拍了,咱們喝茶,這個茶是我過年新帶來的,你嚐嚐好不好喝?”


    張哥好茶道,但這裏都是年輕人,更喜歡奶茶,所以日常喝茶的人就隻有他跟盛百仟了。


    盛先生雖然不是資深品茶人,但他家裏是生產瓷器的,對茶道有研究。張哥想讓他幫自己品品,有好茶就忍不住想炫耀下。


    盛百仟也坐下給他品嚐了下:“新茶,雀舌?”


    這個季節隻有雀舌能產出來。


    張哥感歎了下:“我就知道你能品出來,口感怎麽樣?”


    “不錯,入口微澀,但餘香持久,好喝。”


    張哥又給他續茶:“他們說酒逢知己千杯少,殊不知茶也如此,這一壺茶就咱倆喝了,盛先生你不怕睡不著覺對不?”


    盛百仟笑道:“茶還好,我睡的晚,之前晚上都喝咖啡的。”


    張哥笑道:“跟我一樣,晚上都沒覺了,躺下半天睡不著,所以就格外嫉妒年輕人,著床就睡,特別是秦越。”


    他主動提秦越,盛百仟也笑了下,一會兒輕聲問道:“我看他今晚上興致不高,不知道怎麽了?”


    盛百仟這次確實想不出來,如果是因為離婚的話,那元宵節的時候還挺高興的。今天早上也高興的,犁地的時候也沒有鬧脾氣的。


    都說旁觀者清,這句話真對,張哥看著盛百仟意味深長的笑了下:“不高興有一會兒了,從盛先生你拉著他們一圈圈犁地的時候就興致不高了。”


    盛百仟啞然了片刻,張哥看他明白了,就笑道:“秦越是真的喜歡吃酸的吧?”


    盛百仟輕笑了下:“嗯。”


    秦越以前就是個醋壇子,以前吃醋鬧脾氣鬧的很大。


    唐朝時房玄齡的老婆不肯讓丈夫納妾,犯了善妒之名,讓房玄齡被滿朝文武笑話,李世民出麵調節,也被房夫人的獨占欲氣到了,賜她一罐毒酒,讓她要麽同意丈夫納妾,要麽喝下去;


    房夫人在李世民的詫異下,把毒酒喝了,她寧肯死都不想讓丈夫納妾。


    那罐不是毒藥,是醋,於是愛吃醋的由來就這麽傳下來了。


    盛百仟之所以想到這個,是因為想起了他跟秦越以前的事。


    秦越愛吃醋,第一次是因為黎荊,他跟自己大吵大鬧,甚至把黎荊逼走了;


    第二次是因為盛入竹的安排,讓陳小姐成了他的秘書,又讓秦越碰到了,也鬧了一場,不僅把陳小姐打了,還把他脖子上抓了兩道……


    這些行為跟秦越平時的懂事可愛一點兒都不一樣,那些時候秦越跟瘋子一樣。


    但秦越現在吃醋不再大吵大鬧了,還知道迴避了,盛百仟說不清心裏什麽滋味,仿佛那些酸意全都倒迴了他心裏。


    他跟張哥淡聲道:“我明白了。”


    “嗯,有什麽話最好是說開,特別是伴侶間,不能有隔閡,有句話叫什麽,愛就要說出來。”


    張哥跟他半開玩笑道,他跟盛百仟這些日子也熟悉起來,他覺得盛先生這個人太內斂,雖然感情的事外人不好插手,但是他這兩年跟秦越成朋友了,不忍心他們倆拆散。


    最重要的是秦越看著挺好哄的,但這小孩有一身的執拗及傲氣,要是心結解不開,恐怕也追不上。


    盛百仟跟張哥輕笑了下,確實被說中了。


    他現在跟秦越哪裏說的出喜歡啊、愛啊的話,談戀愛的時候都沒有,現在離婚了開始說,別說秦越把他當神經病,他自己也覺得自己病的不輕。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時,秦越他們就迴來了,張哥招唿他們再喝點兒茶:“來,嚐嚐我帶的好茶。”


    周影後笑道:“好,正好中和下我這滿口的韭菜、大蒜味。”


    她很隨和的盤腿坐在蒲團上,說的話也很幽默,眾人都笑著隨她坐下來了。


    “來,大家都嚐一下,泡茶的水是咱們山後的泉水,晚上你們喝的餃子湯就是這種水。”張哥給眾人倒茶,用的是盛百仟帶來的一套功夫茶杯,作坊廠出品,純手工打造,薄如蟬翼,在燈光下跟玉一樣,周影後端詳了一番後笑道:“杯子不錯,就這杯子、這茶、這水,講究了,老張。”


    老張一笑:“影後過獎了。”


    “有這麽厲害嗎?感覺你們在說武俠片一樣。”周舟打叉道。


    “這是茶道,你們都喝點兒,比你們平日裏喝的奶茶、汽水健康的多。”張哥糾正道。


    為了所謂的茶道,眾人喝了大半晚上,秦越喝了一肚子,半夜隻得爬起來上廁所,往炕下爬的時候把盛百仟吵醒了,盛百仟給他用手機照著明:“慢點兒。”


    迴來的時候,盛百仟還沒睡坐在炕上,秦越鑽進被窩後跟他道:“你也要去嗎?”


    盛百仟也躺下來了,伸手給秦越掖了下被子:“睡吧。”


    秦越嗯了聲,翻了個身背對著盛百仟睡,撒了一泡尿反而清醒了,睡不著就想翻身,在他翻了幾次後,盛百仟把手伸進他被窩裏了,準確的搭在了他手上。


    秦越反射性的卷縮了下手指,附在他手麵上的手指也跟著彈了下,跟痙攣一樣,秦越不得不想起盛百仟今天下午幹了些什麽。


    開了一下午拖拉機,一直緊緊握著震動的扶手,後來又給擀了十多人的餃子皮,所以他的手指累了,跟某一根使用過度的琴弦一樣,會反射性的顫一下,餘音微顫。


    秦越心裏想這是盛百仟自願的,誰讓他跑了一圈又一圈的呢?


    這讓秦越忍不住握住了盛百仟的手指,哪個跳握哪個,先捏著指尖晃幾下,再順著骨節往上捏,他是學音樂的,雖然現在不務正業,幾天都不會碰一下小提琴,但上學的時候練到抽筋過,他們同學就互相這麽捏著,能緩和下。


    盛百仟眉頭微動,睜開了眼,他本來是想握下秦越手的,哪知秦越還給他按摩了,秦越是個心太軟的醋壇子。


    盛百仟正想著時,秦越給他按揉的手頓了下,因為摸到了他的食指,他把戒指又戴上了,左手食指,最靠近心髒的地方,這是戒指的意義,不僅僅是讓別人知道他已婚,也讓他在意的人知道,他心裏始終有秦越。


    盛百仟沒有辦法跟秦越說自己愛他,始終愛他,於是隻能這麽告訴他。


    秦越用力了,掐著他的指頭想給掐斷,盛百仟把手指插進秦越指空裏,跟他十指相扣,看秦越準備伸腳踹他,盛百仟跟他低聲道:“快睡覺,要吵醒別人了。”


    秦越還是踹了自己一腳,顧忌著把別人吵醒,沒用多少力,盛百仟把手收迴去了,兩人這次都躺好了。


    秦越臉發燙,氣的,盛百仟以前從來沒有做過這種在大庭廣眾下的流氓事,這裏畢竟是眾人一起休息的地方,要尊重他們。


    秦越睜了一會兒眼後閉上了,明天就要迴去了,以後盛百仟就別來了!他一邊發狠一邊睡著了,睡的還很踏實,一個夢都沒做的睡著了。


    第104章


    盛百仟就參加了兩個綜藝節目的拍攝, 總共加起來一周能跟秦越在一起三天,其他時間盛百仟並不來打擾自己,也再沒有耍過流氓, 所以兩個人相安無事的相處著, 秦越拍了一個季度的綜藝節目後,趙菲給他接了一部電視劇-《深淵》。


    探險劇,大熱ip, 時下最火的題材, 不,是火了很多年的小說, 一代又一代,改編過過無數次電影,這一次被他們公司把版權買過來了,要投拍成電視劇,以他們公司榨幹所有利用價值的尿性來看,這部電視劇會一直連著拍。


    秦越角色定了, 男一號。


    秦越不太想演男一號,他知道自己演技什麽樣, 他在娛樂圈混了3年了, 知道演技被噴的後果。


    他現在的名聲很好,不至於為了一部劇毀自己聲譽, 雖然有很多黑粉,但攻擊他的都無傷大雅, 而演技不一樣的。


    這種大熱ip,他要是給毀了, 先不說原著粉不饒他, 他自己也不願意, 因為他也是這部小說的忠實粉絲。


    所以秦越輕咳了聲,問趙菲:“你確定是導演點我演男一號嗎?”


    趙菲白了他一眼:“我聽你這個語氣想演18號是嗎?”


    秦越這家夥就跟男二號過不去了,他也不想想,以他現在的名氣他要演男二號,誰敢演男一號?


    當然那些成名的影帝不算在內,影帝也不會來演電視劇。


    秦越笑道:“我這不是有自知之明嗎。”


    還自知之明,趙菲雙手環抱著看他:“你不演男主,另外兩個角色你能演的出來?”


    秦越正笑著,被她說的一頓,聽趙菲這個語氣就知道她也是這本書的粉絲,非常了解另外兩個主角的性格,這讓秦越多少有些鬱悶,因為被趙菲說中了,那兩個角色他更演不了。


    這部探險劇雙男主設定,或者應該說三個男主,除了主人公,另外兩個角色也非常出色。


    其中一個就是跟男主關係很好的洛川,同他一起共生死,人設外表是溫潤君子,內裏腹黑,是所有局麵的策劃者;


    另一個是亦正亦邪的賀雲,是這部劇中的反派,也不能說是反派,因為立場不一樣。


    這個人野心勃勃,但他的野心從不遮掩,霸氣在外,另有一種灑脫在裏麵,也擁有非常高的人氣。


    趙菲看他不說話了,繼續說:“你是能演的了腹黑呢?還是演的了霸氣?”


    她眼神從秦越過度矜貴的臉到細細條條的身量,語氣涼薄:“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咱們要有自知之明。”


    秦越被她說的臉上掛不住,忍不住道:“我是可以成長的,不是靠演技嗎?有誰天生就腹黑嗎?天生就霸氣嗎?”


    趙菲點了下桌子:“對了,你是可以成長的,所以導演才選了你當主人公-菜鳥。”


    秦越看著趙菲這會兒確定了,她確實是書迷。


    這部小說是第一人稱,講述主角從菜鳥成長到大佬的故事,那菜鳥人設就是給他打造的。


    問題是,他可以演前期的菜鳥,後期的大佬怎麽撐得住?


    趙菲輕哼了聲:“好好聽著,這是我們公司今年投資最大的電視劇,導演是金導,他親自點的你的名字。”


    “看中了我的流量?”秦越問道,他現在確實可以算他們公司一哥。


    “看中了你在綜藝節目《他在追,快跑》裏的表現,”趙菲雙手交叉道,如秦越腹誹的那樣,她也是這部小說的原著粉。


    這部小說以風靡全球,主人公設定難得的不是種馬,也沒有開金手指,而是一步步從一個隻會鑒定瓷器的少年,在被迫被卷進一樁樁驚險旅程中成長為獨當一麵的人物,讓人刮目相看。


    主人公是一步步成長的,他有聰明的腦子及難得的善良。這個人設秦越其實很符合。他在綜藝節目裏的表現就很精彩,膽小與機智同在,善良與勇敢並行。


    這部小說至今隻拍過電影,電影主人公都找大佬級別的影帝來演,也把人設改編了很多,粉絲無從挑剔。


    但這次改編電視劇,作者就一句話,不要改動人設,作者要的就是一個真實的男主角,秦越同樣也是原作者欽點的。


    所以趙菲跟秦越笑道:“不用害怕,本色出演就行了。”


    “前期行,但後期身手要很厲害,我難道還要去學跆拳道?我這老胳膊老腿……”


    秦越心裏很激動,但是還有顧慮。他本來是想找個好劇本演男二的,現在卻成了男一號,壓力莫名的來了。


    趙菲哼了聲:“實在不行你就給跳段舞好了!”


    秦越看她要送客,忙問道:“這部劇的另兩個男主是誰?”


    如果演技好到把他虐成渣,那他得提前有個心理準備。


    趙菲道:“還沒有定下來,導演想請黎荊演洛川的,但黎荊演唱會在即,沒有時間,初步會定陳瑾跟隋陽,你都認識,不用緊張,他們倆出演技,你就出張臉就行了。”


    秦越本來以為她會說,有他們兩個人在,會把他的演技帶上來,那知她吐槽的毫不客氣。


    秦越輕哼了聲道:“花瓶就花瓶,我本來就隻會鑒定花瓶。”


    趙菲想起什麽來,一抬手:“對,導演看中你就是因為你會做瓶子,正好主人公是製瓷世家的,必須有一手過得去的技術,原作者看了你的綜藝節目就定了你。”


    她要是早說這句話多好,他也是有可取之處的啊!


    聽說是原作者肯定了,秦越下意識的鬆了口氣。


    “我考慮下。”


    趙菲不跟他多說了:“這部劇已經定下來了,你的檔期我看了,正好《天籟之音》第三季也結束了,另外兩個綜藝節目我也給調整了,從常駐嘉賓改成了特約嘉賓,一個月隻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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