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內,發哥帶著腳鏈和手銬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由於身高太矮,雙腳是懸空狀態,徐堯打開攝像機和筆記本,跟同事一起對發哥進行審訊。


    “姓名。”


    “高德發。”


    “年齡。”


    “42。”


    ……


    基礎信息問完後,徐堯進入正題:“認識李大偉嗎?”


    李大偉?


    發哥皺眉,在腦海中搜尋這個名字,叫大偉的人很多,但叫李大偉的他還真不認識。


    搖頭道:“不認識。”


    “那你認識王年嗎?”徐堯繼續問。


    發哥思考了幾秒鍾後,又搖了搖頭:“也不認識。”


    徐堯和同事對視了一眼,翻出王年的日記,對發哥詢問道:“1997年6月15號和6月20號,還記得發生什麽事情了嗎?”


    發哥:???


    “都三年前的事兒了,我哪兒還記得?”


    “你再想想。”徐堯給出一點兒提示:“那幾天,你委托他人辦了一件大事兒。”


    大事兒?


    兇殺案?


    發哥心髒砰砰砰亂跳,試圖在一團漿糊的腦子裏尋找三年前的事情,關鍵點【委托他人辦了一件大事兒】什麽大事兒?一些畫麵從他的腦海中跳出來。


    1:三年前他相中一個女櫃員,示愛被拒絕,發哥找到了女櫃員領導,叫領導給女櫃員施壓,女櫃員為了保住工作去ktv給他道歉,他在ktv中把女櫃員辦了。


    2:一個胖子走在路上撞了他一下,他一怒之下打斷了胖子的兩條腿。


    3:一個客人在場子贏了100萬,他製造證據,偽造成客人出千,砍掉了客人的一隻手。


    還有一堆小事兒,比如吃飯時,因為菜鹹了,他賞了老板和廚子每人兩耳光,走在馬路上摔了一跤,他爬起來打斷了環衛工人的腿,等等……諸如此類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到他已經記不清了。


    但,兇殺案……他絕對沒做過。


    亦或者,沒直接去做過。


    汙蔑!


    這一定是汙蔑!


    從酒店出來前,他看到了於平安的眼神,一定是於平安做的,栽贓嫁禍給他。


    他搖頭否認道。


    “我什麽都沒做過,警察同誌我是被冤枉的,我的律師來之前,我什麽都不會說的。”


    徐堯和同事對視一眼,看發哥的樣子,今晚是很難把他的嘴撬開了,徐堯不著急,隱藏了三年的懸案如今終於有了證據,不必急於一時,警方還需要對所有的證據進行對比。


    “你的律師已經在來的路上了。”


    徐堯拿起筆記本,起身離開了審訊室。


    另一間審訊室內,張哥正在接受詢問,他穿了一件深藍色西裝,帶了一個無邊框眼鏡,頭發打理的幹淨整齊,西裝上沒有一條褶皺,徐堯進入時,張哥正在說棚戶區改造的生意。


    “我拍下那塊地用了700萬,計劃建造一個小區,圖紙已經準備好了,當時李大偉等一些村民,因為倉房賠償的問題與我們產生了歧義,按照國家規定,倉房,也就是無房產證的房子,賠償的標準和有產證的房子當然不一樣。”


    “李大偉等村民強調,倉房也是房子,讓我們按照有房產證的房子同等價格賠償,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當然不會同意。”


    “當初那塊地zf招標時,是為了改善居民環境,提升三合縣知名度的,所以給村民的賠償價格並不低,按照方案,村民每個人都可以獲取一筆錢,但他們的無理要求……我實在無法接受,相信你們也可以理解。”


    審訊張哥的是大隊長本人,大隊長聽到後理解地點點頭。


    作為民警,他們幾乎每天都會遇到無理的要求,張哥拒絕是正常的。


    他詢問道。


    “你跟高德發有什麽恩怨?”


    “恩怨太多了……”張哥歎了口氣,頗為無奈的道:“高德發在三合縣有一家洗浴中心,一家足療店,還經營了一個酒樓,與我的生意幾乎是重疊的,換句話說,我們是競爭對手。”


    “三年前,我拍下那塊地的時候,高德發也在場。”


    “地皮450起拍,我跟高德發一路競價到700萬,最終由我拿下那塊地。”


    “高德發因此懷恨在心。”


    “李大偉一家三口出事兒後,我也曾懷疑過高德發,但我沒有任何證據,隻能寄托於警方。”


    “哎……”


    張哥又是一聲兒歎氣,無奈道:“李大偉一家無非是想多要點兒錢,其他村民已經同意了賠償方案,隻剩下李大偉一家,我當時已經準備鬆口,給李大偉家額外多5萬的補償。”


    “如果……如果沒發生那件事兒,西郊那片地現在已經蓋起來了。”


    “李大偉一家也不會命喪黃泉了。”


    “哎……”


    張哥連連歎氣,言語中充滿了遺憾。


    徐堯進門後與大隊長對視了一眼,並說道:“高德發要等律師過來才肯開口。”


    “可以。”


    “不用急。”


    大隊長點點頭,而後對張哥道:“還有一些細節,需要你補充一下,一旦結束你就可以離開了。”


    “好。”


    張哥點點頭後,目光在徐堯的身上打量了一圈兒。


    大隊長起身與徐堯離開審訊室,兩人一同朝證物間走去,徐堯介紹道:“王年的家中除了筆記本,一把刀以外,還找到了5根金條,每個金條為500克。


    隨著徐堯的介紹,二人進入證物間。


    5根金條整齊地擺放在桌子上,金條上雕刻著鳳凰花紋,在鳳凰頭和腳的位置,分別印刻著【鳳】和【麗】兩個字。


    大隊長附身查看,指著兩個字道:“這兩個字應該是名字。”


    “是……”


    徐堯剛要開口,一名同事走了進來說道。


    “隊長,高德發的律師和妻子過來了。”


    二人離開證物間,來到了大廳,門口處來了一位女子,她身穿一件黑色貂毛的大衣,頭上戴了一個貂毛帽子,手上提著皮包,腳上穿著長皮靴,整個人看著雍容華貴,像極了宮廷裏的娘娘,站在她身邊,是一位西裝革履,穿呢子風衣,帶眼鏡,律師模樣的男人。


    “你好。”


    徐堯迎上去,對女人詢問道:“你是高德發的妻子?”


    女人微微頷首,開口道:“我叫程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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