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聖休息了一下,抹掉臉上的血漬,再把擱在一邊的酒瓶拿起來喝兩口,又好好地放迴原地。而後他把鯊魚刀的血漬在外褲邊擦了擦,收迴皮套裏。
最終他撿起地上的兩把槍,檢查了一下子彈之後,打了一個酒嗝,朝夥房的大門走去。
第六章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上)
詩人比情聖晚到十五分鍾,他必須保證情聖沒看到他尾隨在後,以免影響情聖的發揮。
所以當他看到夥房門口兩個躺下並流了一地血的肉身時,他知道情聖已經開工了。
他走下車來,聽著廚房裏傳來的打鬥,撿起地上的酒瓶子喝了一口,再好好地放迴原位。
其實他聽說過情聖這類奇才,平日裏別看這類人吊兒郎當沒個正經時候,實際上做起事來卻十分麻利。這類人是詩人佩服的,至少他工作的時候就盡可能不喝酒——剛才喝的那一口不算。
詩人摸出一根煙點上,看著血點子飛濺到糊了漿糊的玻璃窗。
這讓他想起了他的家鄉。
在他的家鄉裏,也有一片楓葉林,若到了季節,那葉子便會隨風吹下。樹葉飄飄蕩蕩,落在樓頂天窗的玻璃板。
每次他就這樣躺在床上,看著葉子一塊一塊遮住陽光,最終變得一片鮮紅。
這時候他的養母就會來敲他的門,說他的養父叫他。他的兄弟也會踹他的門板,將房樑上的灰塵踹出來,落在他的臉上。
不過他不會咳嗽,他總是假裝睡著了。畢竟睡不著就要出去見養父,而見了養父——他真後悔自己沒有早一點學會用槍。
現在的玻璃窗也在一點一點染紅,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有迴過那個城市了。
如今那還算個城市嗎?他不知道。印象中那隻是一個偏僻的郊區,偏僻到隻有避世的有錢人才會閑得蛋疼在那買棟別墅。
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也不知道水電是怎麽通過來的。不過停了水電就更好,那養母就可以有一萬個理由讓水電工上門服務。
這時候他就會被催著迴到閣樓裏,可這並沒有什麽意義,他總能聽到正下方的臥室傳來床板的吱吱呀呀聲,一下一下,撞得他的鐵絲床都微微震顫。
他表示自己一次都不知道養母在做什麽,也一次都不想承認養父對他做過什麽,他一點都不知道自己身上的傷疤從哪裏來,也不想將之和自己的兄弟扯上什麽關係。
因為他們一直都沒有關係,他們有關係嗎?或許曾經有,但最終都演化成獵人和獵物的關係。
他逃走的那一天到處都是鮮紅的楓葉,滔天的楓葉為他鋪了一條血一樣的路。
他的衣服也被楓葉染紅了,他感覺自己和這個林子融為一體。
他跑出好遠好遠,直到跑不動了,才想起把衣服脫掉。可脫掉衣服也無法改變他做過什麽,他的褲子也都是紅色的。那麽紅,那麽鮮艷,仿佛追著他的夕陽,隨時準備將他吞進黑夜。
他低頭看自己的手,那是一把銀色的手槍。
他的養父無數次把它從抽屜裏拿出來,指著自己的腦袋讓他懂得聽話。可那槍從未於養父手裏放出一顆子彈,到了今日,反而是他焐熱了槍管。
懦弱的人必須偽裝得蠻橫邪惡,因為他們怕別人看穿自己的懦弱。
他迴想著養父麵對槍管時的表情,迴想著養母的眼淚和沒血緣的兄弟的鼻涕,那真美好,那是一種他從未體驗過的、十分真實的快樂。
他迴頭最後看了一眼別墅的方向,可惜那一刻他已經看不到它的輪廓了。
黑夜就躲在夕陽的後麵,它早早吞噬了那處令人作嘔的高地。
他把手槍擦淨揣進了兜裏,直到登上一輛好心人的卡車也沒有將之丟棄。
玻璃窗被砸碎了,一個中了子彈的人向後一倒,猛地從窗口內翻出。他的腦袋先著地,擠壓出了更多的鮮血。他的腳還留在玻璃窗口,打亂了紅葉的布局。
打鬥聲終於停止了,詩人將煙滅掉,看著情聖擰開大門,穿著一身的血紅從裏麵出來。
情聖也和他一樣把衣服脫了,胡亂地抹了一下臉上的血汙和汗水,朝詩人笑了一下,然後徑直向著酒瓶的位置走來。
他喝了一口,呷呷嘴,正想說點什麽,詩人則眼疾手快,突然拔出槍,對著大門的位置開了兩槍。
情聖迴頭,那個還剩一口氣的人終於軟下了身子,把握著的槍放開。
“做完事情,要記得清場,”詩人有些不滿地提醒,“有頭有尾,媽媽沒教過你嗎?”
然而詩人忘了啟動人肉翻譯器,而這傢夥大概根本不懂他在說什麽。
所以情聖隻是又感激地笑了笑,撿起瓶子,把剩餘的一點酒喝完。
第六章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中)
佩羅對情聖的表現十分滿意,他覺得有點瑕疵是正常的,人無完人,你看我桌麵這兩顆頭就很好,雖然人醜了一點,但它們分量足啊。
也不知道漁山的人發現少了兩顆頭後,會是什麽表情。
佩羅在糾結該不該把頭給漁山另外場子的人送過去。
此刻四個人正圍坐在桌子邊,一麵欣賞著醜得要死的戰利品,一邊喝著小酒。
佩羅覺得今天晚上可以好好慶祝一下,也算是給之前經歷掃蕩而僥倖生還,好好護送自己到安全地帶的兄弟們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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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他撿起地上的兩把槍,檢查了一下子彈之後,打了一個酒嗝,朝夥房的大門走去。
第六章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上)
詩人比情聖晚到十五分鍾,他必須保證情聖沒看到他尾隨在後,以免影響情聖的發揮。
所以當他看到夥房門口兩個躺下並流了一地血的肉身時,他知道情聖已經開工了。
他走下車來,聽著廚房裏傳來的打鬥,撿起地上的酒瓶子喝了一口,再好好地放迴原位。
其實他聽說過情聖這類奇才,平日裏別看這類人吊兒郎當沒個正經時候,實際上做起事來卻十分麻利。這類人是詩人佩服的,至少他工作的時候就盡可能不喝酒——剛才喝的那一口不算。
詩人摸出一根煙點上,看著血點子飛濺到糊了漿糊的玻璃窗。
這讓他想起了他的家鄉。
在他的家鄉裏,也有一片楓葉林,若到了季節,那葉子便會隨風吹下。樹葉飄飄蕩蕩,落在樓頂天窗的玻璃板。
每次他就這樣躺在床上,看著葉子一塊一塊遮住陽光,最終變得一片鮮紅。
這時候他的養母就會來敲他的門,說他的養父叫他。他的兄弟也會踹他的門板,將房樑上的灰塵踹出來,落在他的臉上。
不過他不會咳嗽,他總是假裝睡著了。畢竟睡不著就要出去見養父,而見了養父——他真後悔自己沒有早一點學會用槍。
現在的玻璃窗也在一點一點染紅,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有迴過那個城市了。
如今那還算個城市嗎?他不知道。印象中那隻是一個偏僻的郊區,偏僻到隻有避世的有錢人才會閑得蛋疼在那買棟別墅。
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也不知道水電是怎麽通過來的。不過停了水電就更好,那養母就可以有一萬個理由讓水電工上門服務。
這時候他就會被催著迴到閣樓裏,可這並沒有什麽意義,他總能聽到正下方的臥室傳來床板的吱吱呀呀聲,一下一下,撞得他的鐵絲床都微微震顫。
他表示自己一次都不知道養母在做什麽,也一次都不想承認養父對他做過什麽,他一點都不知道自己身上的傷疤從哪裏來,也不想將之和自己的兄弟扯上什麽關係。
因為他們一直都沒有關係,他們有關係嗎?或許曾經有,但最終都演化成獵人和獵物的關係。
他逃走的那一天到處都是鮮紅的楓葉,滔天的楓葉為他鋪了一條血一樣的路。
他的衣服也被楓葉染紅了,他感覺自己和這個林子融為一體。
他跑出好遠好遠,直到跑不動了,才想起把衣服脫掉。可脫掉衣服也無法改變他做過什麽,他的褲子也都是紅色的。那麽紅,那麽鮮艷,仿佛追著他的夕陽,隨時準備將他吞進黑夜。
他低頭看自己的手,那是一把銀色的手槍。
他的養父無數次把它從抽屜裏拿出來,指著自己的腦袋讓他懂得聽話。可那槍從未於養父手裏放出一顆子彈,到了今日,反而是他焐熱了槍管。
懦弱的人必須偽裝得蠻橫邪惡,因為他們怕別人看穿自己的懦弱。
他迴想著養父麵對槍管時的表情,迴想著養母的眼淚和沒血緣的兄弟的鼻涕,那真美好,那是一種他從未體驗過的、十分真實的快樂。
他迴頭最後看了一眼別墅的方向,可惜那一刻他已經看不到它的輪廓了。
黑夜就躲在夕陽的後麵,它早早吞噬了那處令人作嘔的高地。
他把手槍擦淨揣進了兜裏,直到登上一輛好心人的卡車也沒有將之丟棄。
玻璃窗被砸碎了,一個中了子彈的人向後一倒,猛地從窗口內翻出。他的腦袋先著地,擠壓出了更多的鮮血。他的腳還留在玻璃窗口,打亂了紅葉的布局。
打鬥聲終於停止了,詩人將煙滅掉,看著情聖擰開大門,穿著一身的血紅從裏麵出來。
情聖也和他一樣把衣服脫了,胡亂地抹了一下臉上的血汙和汗水,朝詩人笑了一下,然後徑直向著酒瓶的位置走來。
他喝了一口,呷呷嘴,正想說點什麽,詩人則眼疾手快,突然拔出槍,對著大門的位置開了兩槍。
情聖迴頭,那個還剩一口氣的人終於軟下了身子,把握著的槍放開。
“做完事情,要記得清場,”詩人有些不滿地提醒,“有頭有尾,媽媽沒教過你嗎?”
然而詩人忘了啟動人肉翻譯器,而這傢夥大概根本不懂他在說什麽。
所以情聖隻是又感激地笑了笑,撿起瓶子,把剩餘的一點酒喝完。
第六章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中)
佩羅對情聖的表現十分滿意,他覺得有點瑕疵是正常的,人無完人,你看我桌麵這兩顆頭就很好,雖然人醜了一點,但它們分量足啊。
也不知道漁山的人發現少了兩顆頭後,會是什麽表情。
佩羅在糾結該不該把頭給漁山另外場子的人送過去。
此刻四個人正圍坐在桌子邊,一麵欣賞著醜得要死的戰利品,一邊喝著小酒。
佩羅覺得今天晚上可以好好慶祝一下,也算是給之前經歷掃蕩而僥倖生還,好好護送自己到安全地帶的兄弟們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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