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你今天要陪我出去玩?”彩潔不可置信地睜大了雙眼。
一大早,唐雅之依約來到她的房間,並告訴了她這個好消息。
“嗯,你不是想來南部散散心嗎?那我就充當伴遊好了。”而且是不收費還要倒貼的伴遊。
“真的假的?你……你不用陪你父母親嗎?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啊……”雖然說是她自己賴上他的,可是她並不想成為雅之的負擔或困擾。
“我父親迴台灣其實是為了參加一場國際音樂會議,他一早就搭飛機去台北開會,晚上才會迴來。”
“可是……那位小姐……”那個女人好兇喔!真怕她又會跑出來說不可以這樣、不可以那樣。
“你說俏君啊?她也跟著一起去台北了。”
“喔。”她唿出一口氣,說出心中的疑惑。“她和你們家,好像……很熟喔?”
雅之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安,溫柔地握住她的手。
“我父親是某個國際音樂協會的負責人,也經營了一間音樂家經紀公司,俏君是我父親的得力助手,也是我的經紀人。”
“咦?”彩潔露出疑惑的眼神。“沒想到音樂家還有經紀人啊?”
“當然。”雅之微笑著,但這笑容裏卻透著一絲無奈。“音樂家隻會演奏,不會做生意,所以需要專業的‘商人’。”
“這麽說來,你的父親就是個‘商人’嘍?”
“沒錯,他是個商人。”雅之的眼神變得無盡深沉,這個字眼似乎觸碰到了他的內心痛處。
雅之的父親確實隻是個商人,而他,正是父親手下最成功的商品。
看到他這樣的表情,彩潔忽然想起他在舞台上拉著大提琴的模樣,難怪她們說他是“孤獨的大提琴手”。
“為什麽?為什麽你會有這種表情?”彩潔不自覺地撫著他的臉。
這單純的溫柔舉動,深深觸動了他的心。但雅之卻隻是笑笑說:“快起床,我們要出發了。”還惡意拍了拍她的屁股。
彩潔跳了起來。“可惡,你吃我豆腐!”
雅之順勢一把將她攔腰抱起。“你吃我的、穿我的,讓我吃這麽點豆腐也不為過吧?!”
看樣子,他還想吃得更多呢!
“等一下!”彩潔急忙踢著腳。“放我下來。”
“怎麽了?”他依舊抱著她。
“我已經出來兩天了,我想……應該打個電話迴家比較好。”彩潔忐忑不安地說著。
“嗯……”雅之沉思了一會兒。“說的也是,打個電話迴家報平安,告訴他們,你有我照顧著,過幾天我會平平安安把你送迴去。”
他十足大男人的架子,坐在沙發上,把電話遞給她。
彩潔緊閉著眼睛,深唿吸一口氣,然後撥了家裏的電話號碼──
電話一接通,彩潔馬上聽到女傭人艾達的尖叫聲、父親著急的吼叫聲、媽媽上氣不接下氣的哭聲交替出現。
“你這兩天跑去哪裏了?媽咪都快急死了,瑋勳也到處在找你,你快迴家……”
“彩潔,我立刻派人過去帶你迴來,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爸!”彩潔終於忍受不了了。“我很好,我隻是想一個人靜一靜,過幾天我就會迴去。”
“喀”一聲,彩潔掛下了電話,心裏卻感到一陣不安,聽爸爸說話的口氣,好已經知道她在哪裏似的。
“怎麽了?”雅之向前關心地問道。
“沒事。”不可能的,老爸就算有通天的本領,也不可能找到她啊!一定是她想太多了。“我隻是覺得很對不起他們,但是……我真的不願意接受他們的安排,尤其,在我認識你以後……”
彩潔淚眼婆娑地說著,現在她更不想迴去了。
雅之將她擁入自己寬大溫暖的懷抱,輕輕拍著她的背。
“乖,我們今天好好出去玩玩,然後,明天我和你一起迴台北,和你父親好好談談。”
彩潔抬起頭,深情地望著他。“真的?”
“我保證,我絕不會丟下你不管。我以童子軍的名譽發誓!”雅之對她行了一個童子軍禮。
彩潔被他這舉動逗得笑出來。
“好了,我們走吧!”雅之催促她趕緊換衣服出門。
“嗯。”她跳下床,換上昨天那件衣服。
“ㄟ……”雅之見她拿起那件粉紅色的小可愛,覺得有點痛苦。“你可不可以不要穿這套衣服?”
“為什麽?”對了,他到現在都還沒說清楚,他到底為什麽不喜歡她穿那件衣服?
“我不喜歡讓別的男人看到你穿那樣,可以嗎?小姐!”他現在可以大大方方承認他的醋意了
“可以,這個理由我接受。可是……我沒有別的衣服了。”她看看自己身上的浴袍,總不能叫她穿這個出去吧?
“先穿你原本那套嘛,然後我再帶你去買衣服,這樣好不好?”真搞不明白,高貴的襯衫和裙子,穿在她身上很搭嘛,幹麽沒事想換造型?
彩潔想了想,咬著唇,一臉無辜狀。“可是……那套衣服被我丟在麥當勞的洗手間了。”
mygod!雅之無奈地聳聳肩。“好吧,那你就先穿這樣出門,我們再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好了。”
“嗯。你對我真好!”彩潔開心得像隻小鳥,在他臉上輕啄。
他笑了笑,一種被人全心信賴的感覺溫暖了他的心。他今天要帶她去看海、賞花、唿吸新鮮空氣。
雅之心中已有所決定,也許他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成熟到可以互許什麽承諾,但無論她有什麽難題,他一定會幫她解決。
因為,她是這世界上,最依賴他、最信任他、最需要他疼愛的──小流浪貓。
原本雅之打算帶彩潔到飯店附近的百貨公司買衣服,不過,沿路的地攤似乎更吸引她的目光。
“哇!你看~~”彩潔來到一個販賣手機吊飾的攤位前,看著琳琅滿目的吊飾,立刻蹲了下去。“有大頭狗、烤焦餅幹,還有小賤兔耶~~”
雅之兩手插在西裝褲裏,有些尷尬地站在她身後。
“你看,像不像我啊?”她拿起白色的小賤免放在臉旁邊,另一手將自己的眼角往上拉,裝出小賤兔的表情。
“別玩了。”雅之實在想大笑,可是顧慮到旁人的眼光,又隻好憋著。
之後,彩潔拿起一個又一個可愛的手機吊飾,在手中把玩著,一副好像從來沒逛過地攤、夜市的樣子。
“咦?你看!是大提琴耶!”她像發現寶藏一樣,拎起一個大提琴形狀的木製吊飾,迴頭對雅之大喊著:“居然有大提琴的手機吊飾耶!這簡直是為你訂做的嘛!”
“這是小提琴,不是大提琴。”雅之麵帶慘綠地糾正她,跟一堆小女生站在路邊挑手機吊飾實在是頗尷尬的。
“哎喲,反正差不多嘛!我們買下來好不好?”她又閃著明亮的大眼睛,對雅之發射高輻射電波。
雅之二話不說,立刻付了錢,把她和小提琴吊飾一起“拎”走。
“這個,送給你!”彩潔喜孜孜地把手機吊飾放到他眼前,晃來晃去的。
有沒搞錯啊?!這是用他的錢買的東西,她居然還大言不慚地說要“送”給他?
“我不要,那是女人的東西,你掛在自己的手機上吧!”他搖搖頭,一心隻想快速通過這條地攤街,盡快到達目的地──百貨公司,好換下她這身“清涼”的裝扮。
這女人大概完全沒發現,路上許多男人正盯著她雪白的肌膚在流口水呢!
“我又沒有帶手機出來,不管,這是我要送給你的嘛!”她一心想把他的手機搶過來。“快啦!手機給我,我幫你掛上去。”
雅之的臉一陣青一陣紅,勉為其難的任由她“擺布”。算了,她大小姐高興就好,過兩天,等她不注意的時候再把它拿掉就好了。
“好了,快走吧!”他拿迴自己的手機,放進口袋裏,然後快步往前走,隻想盡快離開這個令他窒息的地方。
“哇……等”下嘛,我再看一下這個嘛……”居然有這麽大的霜淇淋?她從來沒看過耶!
雅之完全沒注意到她又被別的攤子吸引過去了,加上人聲嘈雜,更沒聽到她說的話,隻是自顧自地繼續往前走。
“什麽?這麽大的霜淇淋一支才二十元?!”她讚歎著,台南真是個物美價廉的好地方耶!
看到別人捧著冰淇淋吃的模樣,她也忍不住流了口水。
可惡!這男人怎麽這麽不體貼?看人家“渴望”成這樣,還不趕快買給她吃!
五秒鍾過去了,居然還不把錢拿出來?!
她吞了吞口水,迴過頭嚷道:“喂!你這個小器鬼……”
哪知她一迴頭,居然見不著雅之的人影?!
咦,怎麽會這樣子?他在跟她開玩笑嗎?彩潔四處張望著,卻還是看不到雅之的人。
他在捉弄她嗎?彩潔東張西望著,但四周都是陌生的臉孔,她關起了腳尖,還是沒看到他啊……
“雅之──”她的聲音裏開始顯現出一絲緊張。
糟糕了,她是不是跟丟了?都怪她隻顧著逛街,沒好好跟著他,現在怎麽辦?會不會再也找不到他了?那……那叫她怎麽辦?她又沒有記下他的行動電話號碼……
“噓~~”這時,忽然一陣口哨聲響起,三個穿著吊兒郎當的不良少年向她走來,不懷好意地打量著她。
“妹妹,很辣喔?!”一個穿著花襯衫,上麵幾顆扣子全沒扣的混混,眼睛色迷迷地盯著她的胸部。
辣什麽啊!彩潔不悅地撇開臉。
“你想吃冰淇淋喔?哥哥請你吃好了。”三個混混像蒼蠅般圍繞著她,他們生眼睛沒看過長得那麽標致漂亮的辣妹,那些路邊的檳榔西施見了她可都要靠邊閃了。
“我不要!”彩潔緊張得一直往後退。
怎麽辦?她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以前出門都會有保鑣隨行的,現在身邊卻連一個人都沒有……
“別害怕嘛,看你一個人也挺無聊的,不如跟我們一起去玩吧!”那混混竟無禮地拉住彩潔的手。
討厭!好討厭的感覺,這男人握住她手的感覺,隻令她覺得惡心、想吐!
“我不要,你放手!”彩潔用力想甩開那混混的手,卻被他牢牢握住。
“哎喲,麥假啊啦,跟我們在一起,保證很好玩的啦!”另一個嘴裏嚼著檳榔的男人也拉住彩潔。“走嘛,跟我們一起走。”
“不要!放開我啦……”她急得快要哭出來了,嬌弱的模樣,反而讓這群混混更覺新鮮。
“ㄟ,看起來很嫩哦……”男人嘻嘻嗬嗬地大笑著。
忽然一股力量,揮開了那幾個混混的髒手──
是雅之。他終於來了……
“你們聽不懂嗎?她叫你們放──開──她!”雅之一把將彩潔拉進他的胸前,憤恨地對他們怒吼。
“雅之……”彩潔怔怔地望著他,像終於見到守護的天使般,眼淚如泄洪般,一發不可收拾。
“乖,別怕。”雅之摸摸她的頭,安撫著她的心情。
三名混混看到彩潔倚偎在雅之身邊的模樣,頗不是滋味,怎麽能讓這穿西裝的家夥搶了他們的“豐采”?
“喂,你混哪裏的,敢找我們的麻煩?我們兄弟今天要帶這個美眉出去玩,你有什麽意見啊?”身高還不到雅之下巴的混混,挺起胸大聲叫囂著。
“她是我的女朋友,你們想玩,找錯對象了。”雅之不客氣地迴答,並摟著彩潔往迴走。
“站住!你剛剛那是什麽口氣啊?看來不教訓教訓你,你是搞不清楚狀況了。”那混混伸出拳頭,往雅之的臉上一揮──
雅之靈活地閃過那一拳,同時握住那男人的手肘,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哇啊──”男人一個重心不穩跌在地上。沒想到這穿西裝的男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出手居然這麽重!
“媽的,不給你點顏色瞧瞧你真的不知死活!”花襯衫混混拿起地上的磚塊,直往雅之的頭上砸下──
“啊!危險……”彩潔尖叫一聲,雅之本能地舉起手抵擋,磚塊就這樣砸在他的手上。
雅之一腳直踹他的腹部,花襯衫混混整個人往後撞上了牆。“不要欺人太甚。”
另一名混混本還想上前討迴麵子,這時路旁的攤販看到情形一發不可收拾,怕待會兒殃及到自己的攤位,隻好扯開喉嚨大喊:“警察來了!警察來了!”
灰頭土臉的混混們上聽到攤販們的叫喊,立刻拔腿跑人。本來就沒想要打架惹事,隻是麵子上掛不住,誰知道踢到鐵板,這會兒還弄得連警察都來了,還是先走人吧!
“雅之,你有沒有怎麽樣?”彩潔擔心地抱住他猛哭不停。
“沒事,怎麽我一迴頭你就不見了,害我嚇了一跳。”雅之伸手抹去她的淚。
“你沒事就好,好了,別哭了。”
“這……”彩潔赫然發琨他手指上沾染著血跡,驚唿著:“你、你的手……受傷了!”
雅之翻過手,笑笑說道:“沒事啦,破點皮,一點小擦傷而已。”
“怎麽辦?你的手受傷了怎麽辦?”彩潔完全沒聽進雅之的安慰,看到他流血的手指,眼淚成串地往下掉。
彩潔立刻拉著他到附近的藥局買些藥水、紗布,然後就坐在門口的椅子上,幫他消毒、擦藥。
“都是我不好,你是音樂家,你的手很重要的,現在受傷了怎麽辦?”她又感動、又自責,忍不住又熱淚盈眶了。
“沒關係啦,距離我下一場演奏會還有一個多禮拜呢!何況,就跟你說隻是一點擦傷而已嘛!還大驚小怪擦什麽藥,哪個男人沒打過架啊,傻瓜。”他笑著念她。“這麽愛哭!”
“我看,我們先迴飯店休息好了。”彩潔說道。
“那怎麽行,說好今天要帶你出來玩的。”
她實在一點玩的、心情都沒了,就是因為她太愛玩,才會走丟,才會發生這些事,才會讓雅之受傷……她怎麽還會有心情繼續玩?
“不行!”雅之握住她的手,眼神好深邃、好誠摯。“我說過,要給你一個美好的迴憶,所以無論剛才發生了什麽不愉快的事,請你忘記它,剛剛的事是我不好,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放開你的手了。”
“雅之……”她望著眼前為她受傷的男人,感動得不得了。
明明是她自己貪玩不好,他還怪自己沒有好好握緊她的手。
為什麽一個認識不久的人,就能夠和她產生如此深切的關聯,甚至比起有些相處了十幾年的人,都還要來得有情有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真的很微妙。
“我肚子餓了。”雅之站起來,興致勃勃地拉起還坐著的她。“走吧,我帶你去吃些好東西。”
這真是奇妙的感覺,隻要雅之一牽起她的手,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無蹤。
“嗯。”她點點頭。雅之說得對,難道要讓這件不愉快的事成為這次難得的出遊的句點嗎?
彩潔深深相信,隻要跟著他,一切都會變得美好。因為,認識他,本身就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了。
一大早,唐雅之依約來到她的房間,並告訴了她這個好消息。
“嗯,你不是想來南部散散心嗎?那我就充當伴遊好了。”而且是不收費還要倒貼的伴遊。
“真的假的?你……你不用陪你父母親嗎?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啊……”雖然說是她自己賴上他的,可是她並不想成為雅之的負擔或困擾。
“我父親迴台灣其實是為了參加一場國際音樂會議,他一早就搭飛機去台北開會,晚上才會迴來。”
“可是……那位小姐……”那個女人好兇喔!真怕她又會跑出來說不可以這樣、不可以那樣。
“你說俏君啊?她也跟著一起去台北了。”
“喔。”她唿出一口氣,說出心中的疑惑。“她和你們家,好像……很熟喔?”
雅之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安,溫柔地握住她的手。
“我父親是某個國際音樂協會的負責人,也經營了一間音樂家經紀公司,俏君是我父親的得力助手,也是我的經紀人。”
“咦?”彩潔露出疑惑的眼神。“沒想到音樂家還有經紀人啊?”
“當然。”雅之微笑著,但這笑容裏卻透著一絲無奈。“音樂家隻會演奏,不會做生意,所以需要專業的‘商人’。”
“這麽說來,你的父親就是個‘商人’嘍?”
“沒錯,他是個商人。”雅之的眼神變得無盡深沉,這個字眼似乎觸碰到了他的內心痛處。
雅之的父親確實隻是個商人,而他,正是父親手下最成功的商品。
看到他這樣的表情,彩潔忽然想起他在舞台上拉著大提琴的模樣,難怪她們說他是“孤獨的大提琴手”。
“為什麽?為什麽你會有這種表情?”彩潔不自覺地撫著他的臉。
這單純的溫柔舉動,深深觸動了他的心。但雅之卻隻是笑笑說:“快起床,我們要出發了。”還惡意拍了拍她的屁股。
彩潔跳了起來。“可惡,你吃我豆腐!”
雅之順勢一把將她攔腰抱起。“你吃我的、穿我的,讓我吃這麽點豆腐也不為過吧?!”
看樣子,他還想吃得更多呢!
“等一下!”彩潔急忙踢著腳。“放我下來。”
“怎麽了?”他依舊抱著她。
“我已經出來兩天了,我想……應該打個電話迴家比較好。”彩潔忐忑不安地說著。
“嗯……”雅之沉思了一會兒。“說的也是,打個電話迴家報平安,告訴他們,你有我照顧著,過幾天我會平平安安把你送迴去。”
他十足大男人的架子,坐在沙發上,把電話遞給她。
彩潔緊閉著眼睛,深唿吸一口氣,然後撥了家裏的電話號碼──
電話一接通,彩潔馬上聽到女傭人艾達的尖叫聲、父親著急的吼叫聲、媽媽上氣不接下氣的哭聲交替出現。
“你這兩天跑去哪裏了?媽咪都快急死了,瑋勳也到處在找你,你快迴家……”
“彩潔,我立刻派人過去帶你迴來,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爸!”彩潔終於忍受不了了。“我很好,我隻是想一個人靜一靜,過幾天我就會迴去。”
“喀”一聲,彩潔掛下了電話,心裏卻感到一陣不安,聽爸爸說話的口氣,好已經知道她在哪裏似的。
“怎麽了?”雅之向前關心地問道。
“沒事。”不可能的,老爸就算有通天的本領,也不可能找到她啊!一定是她想太多了。“我隻是覺得很對不起他們,但是……我真的不願意接受他們的安排,尤其,在我認識你以後……”
彩潔淚眼婆娑地說著,現在她更不想迴去了。
雅之將她擁入自己寬大溫暖的懷抱,輕輕拍著她的背。
“乖,我們今天好好出去玩玩,然後,明天我和你一起迴台北,和你父親好好談談。”
彩潔抬起頭,深情地望著他。“真的?”
“我保證,我絕不會丟下你不管。我以童子軍的名譽發誓!”雅之對她行了一個童子軍禮。
彩潔被他這舉動逗得笑出來。
“好了,我們走吧!”雅之催促她趕緊換衣服出門。
“嗯。”她跳下床,換上昨天那件衣服。
“ㄟ……”雅之見她拿起那件粉紅色的小可愛,覺得有點痛苦。“你可不可以不要穿這套衣服?”
“為什麽?”對了,他到現在都還沒說清楚,他到底為什麽不喜歡她穿那件衣服?
“我不喜歡讓別的男人看到你穿那樣,可以嗎?小姐!”他現在可以大大方方承認他的醋意了
“可以,這個理由我接受。可是……我沒有別的衣服了。”她看看自己身上的浴袍,總不能叫她穿這個出去吧?
“先穿你原本那套嘛,然後我再帶你去買衣服,這樣好不好?”真搞不明白,高貴的襯衫和裙子,穿在她身上很搭嘛,幹麽沒事想換造型?
彩潔想了想,咬著唇,一臉無辜狀。“可是……那套衣服被我丟在麥當勞的洗手間了。”
mygod!雅之無奈地聳聳肩。“好吧,那你就先穿這樣出門,我們再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好了。”
“嗯。你對我真好!”彩潔開心得像隻小鳥,在他臉上輕啄。
他笑了笑,一種被人全心信賴的感覺溫暖了他的心。他今天要帶她去看海、賞花、唿吸新鮮空氣。
雅之心中已有所決定,也許他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成熟到可以互許什麽承諾,但無論她有什麽難題,他一定會幫她解決。
因為,她是這世界上,最依賴他、最信任他、最需要他疼愛的──小流浪貓。
原本雅之打算帶彩潔到飯店附近的百貨公司買衣服,不過,沿路的地攤似乎更吸引她的目光。
“哇!你看~~”彩潔來到一個販賣手機吊飾的攤位前,看著琳琅滿目的吊飾,立刻蹲了下去。“有大頭狗、烤焦餅幹,還有小賤兔耶~~”
雅之兩手插在西裝褲裏,有些尷尬地站在她身後。
“你看,像不像我啊?”她拿起白色的小賤免放在臉旁邊,另一手將自己的眼角往上拉,裝出小賤兔的表情。
“別玩了。”雅之實在想大笑,可是顧慮到旁人的眼光,又隻好憋著。
之後,彩潔拿起一個又一個可愛的手機吊飾,在手中把玩著,一副好像從來沒逛過地攤、夜市的樣子。
“咦?你看!是大提琴耶!”她像發現寶藏一樣,拎起一個大提琴形狀的木製吊飾,迴頭對雅之大喊著:“居然有大提琴的手機吊飾耶!這簡直是為你訂做的嘛!”
“這是小提琴,不是大提琴。”雅之麵帶慘綠地糾正她,跟一堆小女生站在路邊挑手機吊飾實在是頗尷尬的。
“哎喲,反正差不多嘛!我們買下來好不好?”她又閃著明亮的大眼睛,對雅之發射高輻射電波。
雅之二話不說,立刻付了錢,把她和小提琴吊飾一起“拎”走。
“這個,送給你!”彩潔喜孜孜地把手機吊飾放到他眼前,晃來晃去的。
有沒搞錯啊?!這是用他的錢買的東西,她居然還大言不慚地說要“送”給他?
“我不要,那是女人的東西,你掛在自己的手機上吧!”他搖搖頭,一心隻想快速通過這條地攤街,盡快到達目的地──百貨公司,好換下她這身“清涼”的裝扮。
這女人大概完全沒發現,路上許多男人正盯著她雪白的肌膚在流口水呢!
“我又沒有帶手機出來,不管,這是我要送給你的嘛!”她一心想把他的手機搶過來。“快啦!手機給我,我幫你掛上去。”
雅之的臉一陣青一陣紅,勉為其難的任由她“擺布”。算了,她大小姐高興就好,過兩天,等她不注意的時候再把它拿掉就好了。
“好了,快走吧!”他拿迴自己的手機,放進口袋裏,然後快步往前走,隻想盡快離開這個令他窒息的地方。
“哇……等”下嘛,我再看一下這個嘛……”居然有這麽大的霜淇淋?她從來沒看過耶!
雅之完全沒注意到她又被別的攤子吸引過去了,加上人聲嘈雜,更沒聽到她說的話,隻是自顧自地繼續往前走。
“什麽?這麽大的霜淇淋一支才二十元?!”她讚歎著,台南真是個物美價廉的好地方耶!
看到別人捧著冰淇淋吃的模樣,她也忍不住流了口水。
可惡!這男人怎麽這麽不體貼?看人家“渴望”成這樣,還不趕快買給她吃!
五秒鍾過去了,居然還不把錢拿出來?!
她吞了吞口水,迴過頭嚷道:“喂!你這個小器鬼……”
哪知她一迴頭,居然見不著雅之的人影?!
咦,怎麽會這樣子?他在跟她開玩笑嗎?彩潔四處張望著,卻還是看不到雅之的人。
他在捉弄她嗎?彩潔東張西望著,但四周都是陌生的臉孔,她關起了腳尖,還是沒看到他啊……
“雅之──”她的聲音裏開始顯現出一絲緊張。
糟糕了,她是不是跟丟了?都怪她隻顧著逛街,沒好好跟著他,現在怎麽辦?會不會再也找不到他了?那……那叫她怎麽辦?她又沒有記下他的行動電話號碼……
“噓~~”這時,忽然一陣口哨聲響起,三個穿著吊兒郎當的不良少年向她走來,不懷好意地打量著她。
“妹妹,很辣喔?!”一個穿著花襯衫,上麵幾顆扣子全沒扣的混混,眼睛色迷迷地盯著她的胸部。
辣什麽啊!彩潔不悅地撇開臉。
“你想吃冰淇淋喔?哥哥請你吃好了。”三個混混像蒼蠅般圍繞著她,他們生眼睛沒看過長得那麽標致漂亮的辣妹,那些路邊的檳榔西施見了她可都要靠邊閃了。
“我不要!”彩潔緊張得一直往後退。
怎麽辦?她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以前出門都會有保鑣隨行的,現在身邊卻連一個人都沒有……
“別害怕嘛,看你一個人也挺無聊的,不如跟我們一起去玩吧!”那混混竟無禮地拉住彩潔的手。
討厭!好討厭的感覺,這男人握住她手的感覺,隻令她覺得惡心、想吐!
“我不要,你放手!”彩潔用力想甩開那混混的手,卻被他牢牢握住。
“哎喲,麥假啊啦,跟我們在一起,保證很好玩的啦!”另一個嘴裏嚼著檳榔的男人也拉住彩潔。“走嘛,跟我們一起走。”
“不要!放開我啦……”她急得快要哭出來了,嬌弱的模樣,反而讓這群混混更覺新鮮。
“ㄟ,看起來很嫩哦……”男人嘻嘻嗬嗬地大笑著。
忽然一股力量,揮開了那幾個混混的髒手──
是雅之。他終於來了……
“你們聽不懂嗎?她叫你們放──開──她!”雅之一把將彩潔拉進他的胸前,憤恨地對他們怒吼。
“雅之……”彩潔怔怔地望著他,像終於見到守護的天使般,眼淚如泄洪般,一發不可收拾。
“乖,別怕。”雅之摸摸她的頭,安撫著她的心情。
三名混混看到彩潔倚偎在雅之身邊的模樣,頗不是滋味,怎麽能讓這穿西裝的家夥搶了他們的“豐采”?
“喂,你混哪裏的,敢找我們的麻煩?我們兄弟今天要帶這個美眉出去玩,你有什麽意見啊?”身高還不到雅之下巴的混混,挺起胸大聲叫囂著。
“她是我的女朋友,你們想玩,找錯對象了。”雅之不客氣地迴答,並摟著彩潔往迴走。
“站住!你剛剛那是什麽口氣啊?看來不教訓教訓你,你是搞不清楚狀況了。”那混混伸出拳頭,往雅之的臉上一揮──
雅之靈活地閃過那一拳,同時握住那男人的手肘,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哇啊──”男人一個重心不穩跌在地上。沒想到這穿西裝的男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出手居然這麽重!
“媽的,不給你點顏色瞧瞧你真的不知死活!”花襯衫混混拿起地上的磚塊,直往雅之的頭上砸下──
“啊!危險……”彩潔尖叫一聲,雅之本能地舉起手抵擋,磚塊就這樣砸在他的手上。
雅之一腳直踹他的腹部,花襯衫混混整個人往後撞上了牆。“不要欺人太甚。”
另一名混混本還想上前討迴麵子,這時路旁的攤販看到情形一發不可收拾,怕待會兒殃及到自己的攤位,隻好扯開喉嚨大喊:“警察來了!警察來了!”
灰頭土臉的混混們上聽到攤販們的叫喊,立刻拔腿跑人。本來就沒想要打架惹事,隻是麵子上掛不住,誰知道踢到鐵板,這會兒還弄得連警察都來了,還是先走人吧!
“雅之,你有沒有怎麽樣?”彩潔擔心地抱住他猛哭不停。
“沒事,怎麽我一迴頭你就不見了,害我嚇了一跳。”雅之伸手抹去她的淚。
“你沒事就好,好了,別哭了。”
“這……”彩潔赫然發琨他手指上沾染著血跡,驚唿著:“你、你的手……受傷了!”
雅之翻過手,笑笑說道:“沒事啦,破點皮,一點小擦傷而已。”
“怎麽辦?你的手受傷了怎麽辦?”彩潔完全沒聽進雅之的安慰,看到他流血的手指,眼淚成串地往下掉。
彩潔立刻拉著他到附近的藥局買些藥水、紗布,然後就坐在門口的椅子上,幫他消毒、擦藥。
“都是我不好,你是音樂家,你的手很重要的,現在受傷了怎麽辦?”她又感動、又自責,忍不住又熱淚盈眶了。
“沒關係啦,距離我下一場演奏會還有一個多禮拜呢!何況,就跟你說隻是一點擦傷而已嘛!還大驚小怪擦什麽藥,哪個男人沒打過架啊,傻瓜。”他笑著念她。“這麽愛哭!”
“我看,我們先迴飯店休息好了。”彩潔說道。
“那怎麽行,說好今天要帶你出來玩的。”
她實在一點玩的、心情都沒了,就是因為她太愛玩,才會走丟,才會發生這些事,才會讓雅之受傷……她怎麽還會有心情繼續玩?
“不行!”雅之握住她的手,眼神好深邃、好誠摯。“我說過,要給你一個美好的迴憶,所以無論剛才發生了什麽不愉快的事,請你忘記它,剛剛的事是我不好,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放開你的手了。”
“雅之……”她望著眼前為她受傷的男人,感動得不得了。
明明是她自己貪玩不好,他還怪自己沒有好好握緊她的手。
為什麽一個認識不久的人,就能夠和她產生如此深切的關聯,甚至比起有些相處了十幾年的人,都還要來得有情有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真的很微妙。
“我肚子餓了。”雅之站起來,興致勃勃地拉起還坐著的她。“走吧,我帶你去吃些好東西。”
這真是奇妙的感覺,隻要雅之一牽起她的手,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無蹤。
“嗯。”她點點頭。雅之說得對,難道要讓這件不愉快的事成為這次難得的出遊的句點嗎?
彩潔深深相信,隻要跟著他,一切都會變得美好。因為,認識他,本身就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