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媽媽倒是很快就注意到了兩人進來,笑眯眯的看著兩人,招手讓他們過去坐,看著林森的時候也正常的像是什麽都沒有發生似的,方爾都懷疑這幾天晚上給自己講大道理的人是另外一個人了。
林森端端正正的走到方媽媽麵前,俯首,正式的跟商業會談似的。
“你這是幹什麽?”方爾傻不愣登的戳他,不明白他忽然擺這麽大的陣勢是為了什麽。
林森把她胡亂動的手指攥在手心:“阿姨,我今天來,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請你同意把方爾嫁給我。”
方爾的腦子當機了幾秒,眼睛都瞪圓了,什麽?結婚!不對不對,這事兒不是應該先給她商量嗎,怎麽就扯到了她媽身上來了?她才是當事人好嗎?再說他來之前就斷定自己會原諒他?會想明白自己就是在作?
方爾淩亂了起來,可方媽媽卻好像一點意外的情緒都沒有,視線不知道什麽時候轉向了電視機,不緊不慢的說了句:“以後的日子是爾爾自己過,隻要她同意,我這裏自然沒問題。”
“……”這意思是打算就這麽草率的就把她給賣了嗎?媽,親媽——方爾用眼神呐喊著。
她以為這事就這麽算完了,她媽就這麽把她給托付終身了,卻沒曾想後麵還有大招。
方媽媽指了指床尾不遠處的凳子,示意林森給拿過來在她身邊坐下,林森照做,端端正正的坐在床邊不遠處。
“你這個孩子,這幾年我也看清楚了,人是不錯,可最重要的是爾爾,我的意見不重要,”她嘴上一邊說著,一邊問,“聽說你最近拍了什麽大製作的電影?”
方爾恨不得能從哪裏找個板凳坐下來,捏一把瓜子開始嗑,充當一會兒吃瓜群眾。不過林森也真是藏得夠深的,要結婚這茬居然連提都沒有和她提過。
林森一本正經的迴答:“那是以前的事了,爾爾不喜歡我在這個圈子裏麵混,覺得沒安全感。”
方爾:“……”雖然事兒是真事兒,她倒是真不喜歡林森天天在熒屏上拋頭露麵,沾花惹草的,可她沒表達出來吧?林森是她肚子裏的蛔蟲嗎?
方媽媽點了點頭,“那你這算是失業了?”
方爾以前還沒這麽覺得自己老媽一語中的,現在說話的精簡程度直線上升了,不過說好的隻照顧她的感受,其他的完全沒關係的呢?
“也不算是失業,應該是放棄了自己的一份兼職才對。”
還有誰能把當偶像說成是一份兼職?簡直沒誰了。方爾心裏美的直冒泡。
兩人又七七八八的說了些什麽,她一字一句的聽著,大多數是在關於人品這一部分上麵。日久見人心,方媽媽也早就知道林森的人品,不過是想著他們有了結婚的想法,就應該好好的把一切都過一邊。
他們離開的時候,方媽媽還在看電視劇,隨口對方爾說了句:“都迴來這麽幾天了,挑個時間去看看你林阿姨。”
這是在叫她見家長的意思。
方爾隨口應承著,卻開始佩服起自己老媽不動聲色的模樣來,這種情況下居然還能看進去電視,她心裏一團亂糟糟,她卻也分得清自己腦子裏麵的,是驚喜,喜比驚多。
出了房間,方爾扯了扯林森的衣袖,臉頰有些紅紅的。
“你怎麽不和我說?”
“說什麽?”
“……就是……”方爾難得的扭捏了一會兒,低垂著腦袋,聲音幾不可聞,“結婚的事。”
林森聽清了,卻故意逗她:“什麽事?”
“結婚。”方爾扯著林森的衣袖,耳朵都是紅的。
“因為我也是臨時起意啊。”
“……哈?”方爾瞬間又蒙了,林森怎麽越來越不按套路出牌了?這種時候說臨時起意合適嗎?結婚這種終身大事說臨時起意合適嗎?!
林森兩隻手倒插在褲兜裏,一步一步往前麵邁:“因為剛剛那個鄭宇。”
這句話在方爾腦子裏過了一遍,她瞬間就不那麽生氣了,哈哈,這家夥還說自己沒有吃醋。因為那個鄭宇,刺激到了他敏感的神經,方爾忽然有些感謝鄭宇的出現了,可是很快她就不那麽想感謝他了。
快要到養老院大門的時候,方爾手機又響了聲,林森剛剛去取車,就她一個人站在門口。
她掏出來看,是一條短信,號碼是之前給她發騷擾短信的那個號碼。“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未來有無限的可能,隻要你願意。”
看到內容的一瞬間,加上今天見過這朵奇葩,方爾忽的就無師自通了,想明白了這個電話號碼的主人是誰。
是鄭宇。
那天買手機的時候她恰巧碰見了以前一個高中時候的同學,說知道有一個老同學在數碼城裏買東西,讓她過去照顧生意。方爾抱著在哪兒買不是買的心態,就去了,到了才知道是鄭宇。
鄭宇在森日辭了職,又找過好幾分工作,不知道什麽原因都沒有幹下去,最後幹脆就迴白城發展了,所以她的新電話號碼,鄭宇肯定是知道的。
這條短信明裏暗裏都是在暗示她,他對自己還抱著別的想法,方爾是哭笑不得,猶豫著迴條拒絕的信息,可又不知道該怎麽發,怕對方多想,這麽折騰一會兒,耳邊忽的想起喇叭聲,抬頭林森的車子已經在她的麵前了。
方爾連忙把手機丟進包裏,鑽進了車子裏麵。
“看什麽呢這麽走心?”林森一邊打方向盤,一邊問道。
方爾心虛,多說多錯,幹脆隨口敷衍:“剛剛刷微博呢,看見你粉絲又漲了,你說你都退出娛樂圈了,怎麽粉絲還在漲?”說起來這事兒也是她一直好奇的,林森的粉絲是真的還在漲,一個已經不是明星的明星。
林森倒是很平常心:“現在粉絲增長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
方爾隻感覺一萬暴擊直擊胸口,為什麽她玩兒了那麽久的微博,粉絲永遠都隻有幾個人,還是那種“豐胸”“健身”“減肥”各種標簽的廣告號。林森簡直就是實力拉仇恨,能力max。
車子駛出去好長一段距離,方爾迴過神來,琢磨著什麽時候把短信刪了,免得林森看見了引起不必要的誤會。適當的吃醋可以增進感情,可過分了就是具有破壞性的了。她磨蹭著要拿手機出來,忽的又聽見林森的聲音冷不丁的響起。
“你看見了?”
方爾眨了眨眼睛,摸手機的手頓住:“看見什麽了?”難道林森看見自己的短信了?不可能。
林森扭頭看了她一眼,很奇怪的那種眼神,方爾雲裏霧裏的摸不清楚狀況,隻能問他:“看見什麽?”
“你剛剛不是翻我微博了?”
方爾瞬間明白過來什麽,下意識的點頭。應該是林森更新了微博,然後她剛剛說自己在翻微博,林森就下意識的覺得她已經看見了微博的內容,可哪裏知道方爾就是隨口撒的謊。
“剛剛網不好,沒刷新出來,你是不是更博了?”為自己的機智點讚,智商簡直在閃爍。
這個理由林森很容易就接受了,不再說話,慢條斯理的等方爾拿出手機來翻微博。
方爾也顧不上刪短信,就這麽直接去了微博查看林森的微博,置頂微博是四個字加上一個九宮格的圖:以愛之名。下麵的九張照片,最中間的是一張方爾的照片,側臉,她坐在一個廢棄的輪胎上麵,後麵是溫暖的晨曦,光線不強烈沒有搶占鏡頭的主要部分,襯得她美輪美奐。
“這是你什麽時候照的?”她的聲音微微有些顫栗,暴露了她不太鎮定的情緒。
林森認識一本正經的開著車,隨口說了句:“拍戶外真人秀的時候拍的。”
記憶的閘道瞬間被打開,那些塵封已久的記憶瞬間湧向方爾的腦海,像是過幻燈片似的。最後定格在那一次去平遙古城,那一次她記憶不是很深刻,因為林森中途因為檔期原因離開了,那個時候她一個人坐在這裏默默的送他,不曾想卻進入了她的鏡頭。
除了中間這一張照片,其他的,是類似於漫畫的那種,是八張長圖。像是一幀一幀的鏡頭,上麵還配著文字,講述的都是些平時瑣碎的小事。
方爾看的卻有些眼眶發酸,那個有些矮胖矮胖的q版人物明顯是她,而那個瘦高瘦高的人就是林森自己,每一個畫麵都能讓她迴憶起發生的那些瞬間。
她捂住鼻子吸了一口氣:“你畫的?”
林森看也不看,輕輕的‘嗯’了一聲,“本來上次是要手稿給你看的,沒想到……後來我就直接發成了微博。”
沒想到遇上了她鬧情緒,方爾忽的有些慶幸自己遇上的是林森,要是換成別人估計早就忍受不了她這敏感的性子,可要是換成別人,她也不一定能真的發這些小脾氣。
她記得自己最開始看到林森的漫畫,是在林森公寓的電梯裏,那一次他風輕雲淡的告訴自己,沒什麽了不起的,她初初以為他是傲慢,現在才真是覺得他身上滿是閃光點,根本不會因為那麽一點而去沾沾自喜。
她一張一張圖片翻過去,輪到網絡不好加載時間很久的時候又焦心的去點開鬆開再點開。
閃光點不隻是漫畫,還有那些粉絲的評論。
林森端端正正的走到方媽媽麵前,俯首,正式的跟商業會談似的。
“你這是幹什麽?”方爾傻不愣登的戳他,不明白他忽然擺這麽大的陣勢是為了什麽。
林森把她胡亂動的手指攥在手心:“阿姨,我今天來,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請你同意把方爾嫁給我。”
方爾的腦子當機了幾秒,眼睛都瞪圓了,什麽?結婚!不對不對,這事兒不是應該先給她商量嗎,怎麽就扯到了她媽身上來了?她才是當事人好嗎?再說他來之前就斷定自己會原諒他?會想明白自己就是在作?
方爾淩亂了起來,可方媽媽卻好像一點意外的情緒都沒有,視線不知道什麽時候轉向了電視機,不緊不慢的說了句:“以後的日子是爾爾自己過,隻要她同意,我這裏自然沒問題。”
“……”這意思是打算就這麽草率的就把她給賣了嗎?媽,親媽——方爾用眼神呐喊著。
她以為這事就這麽算完了,她媽就這麽把她給托付終身了,卻沒曾想後麵還有大招。
方媽媽指了指床尾不遠處的凳子,示意林森給拿過來在她身邊坐下,林森照做,端端正正的坐在床邊不遠處。
“你這個孩子,這幾年我也看清楚了,人是不錯,可最重要的是爾爾,我的意見不重要,”她嘴上一邊說著,一邊問,“聽說你最近拍了什麽大製作的電影?”
方爾恨不得能從哪裏找個板凳坐下來,捏一把瓜子開始嗑,充當一會兒吃瓜群眾。不過林森也真是藏得夠深的,要結婚這茬居然連提都沒有和她提過。
林森一本正經的迴答:“那是以前的事了,爾爾不喜歡我在這個圈子裏麵混,覺得沒安全感。”
方爾:“……”雖然事兒是真事兒,她倒是真不喜歡林森天天在熒屏上拋頭露麵,沾花惹草的,可她沒表達出來吧?林森是她肚子裏的蛔蟲嗎?
方媽媽點了點頭,“那你這算是失業了?”
方爾以前還沒這麽覺得自己老媽一語中的,現在說話的精簡程度直線上升了,不過說好的隻照顧她的感受,其他的完全沒關係的呢?
“也不算是失業,應該是放棄了自己的一份兼職才對。”
還有誰能把當偶像說成是一份兼職?簡直沒誰了。方爾心裏美的直冒泡。
兩人又七七八八的說了些什麽,她一字一句的聽著,大多數是在關於人品這一部分上麵。日久見人心,方媽媽也早就知道林森的人品,不過是想著他們有了結婚的想法,就應該好好的把一切都過一邊。
他們離開的時候,方媽媽還在看電視劇,隨口對方爾說了句:“都迴來這麽幾天了,挑個時間去看看你林阿姨。”
這是在叫她見家長的意思。
方爾隨口應承著,卻開始佩服起自己老媽不動聲色的模樣來,這種情況下居然還能看進去電視,她心裏一團亂糟糟,她卻也分得清自己腦子裏麵的,是驚喜,喜比驚多。
出了房間,方爾扯了扯林森的衣袖,臉頰有些紅紅的。
“你怎麽不和我說?”
“說什麽?”
“……就是……”方爾難得的扭捏了一會兒,低垂著腦袋,聲音幾不可聞,“結婚的事。”
林森聽清了,卻故意逗她:“什麽事?”
“結婚。”方爾扯著林森的衣袖,耳朵都是紅的。
“因為我也是臨時起意啊。”
“……哈?”方爾瞬間又蒙了,林森怎麽越來越不按套路出牌了?這種時候說臨時起意合適嗎?結婚這種終身大事說臨時起意合適嗎?!
林森兩隻手倒插在褲兜裏,一步一步往前麵邁:“因為剛剛那個鄭宇。”
這句話在方爾腦子裏過了一遍,她瞬間就不那麽生氣了,哈哈,這家夥還說自己沒有吃醋。因為那個鄭宇,刺激到了他敏感的神經,方爾忽然有些感謝鄭宇的出現了,可是很快她就不那麽想感謝他了。
快要到養老院大門的時候,方爾手機又響了聲,林森剛剛去取車,就她一個人站在門口。
她掏出來看,是一條短信,號碼是之前給她發騷擾短信的那個號碼。“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未來有無限的可能,隻要你願意。”
看到內容的一瞬間,加上今天見過這朵奇葩,方爾忽的就無師自通了,想明白了這個電話號碼的主人是誰。
是鄭宇。
那天買手機的時候她恰巧碰見了以前一個高中時候的同學,說知道有一個老同學在數碼城裏買東西,讓她過去照顧生意。方爾抱著在哪兒買不是買的心態,就去了,到了才知道是鄭宇。
鄭宇在森日辭了職,又找過好幾分工作,不知道什麽原因都沒有幹下去,最後幹脆就迴白城發展了,所以她的新電話號碼,鄭宇肯定是知道的。
這條短信明裏暗裏都是在暗示她,他對自己還抱著別的想法,方爾是哭笑不得,猶豫著迴條拒絕的信息,可又不知道該怎麽發,怕對方多想,這麽折騰一會兒,耳邊忽的想起喇叭聲,抬頭林森的車子已經在她的麵前了。
方爾連忙把手機丟進包裏,鑽進了車子裏麵。
“看什麽呢這麽走心?”林森一邊打方向盤,一邊問道。
方爾心虛,多說多錯,幹脆隨口敷衍:“剛剛刷微博呢,看見你粉絲又漲了,你說你都退出娛樂圈了,怎麽粉絲還在漲?”說起來這事兒也是她一直好奇的,林森的粉絲是真的還在漲,一個已經不是明星的明星。
林森倒是很平常心:“現在粉絲增長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
方爾隻感覺一萬暴擊直擊胸口,為什麽她玩兒了那麽久的微博,粉絲永遠都隻有幾個人,還是那種“豐胸”“健身”“減肥”各種標簽的廣告號。林森簡直就是實力拉仇恨,能力max。
車子駛出去好長一段距離,方爾迴過神來,琢磨著什麽時候把短信刪了,免得林森看見了引起不必要的誤會。適當的吃醋可以增進感情,可過分了就是具有破壞性的了。她磨蹭著要拿手機出來,忽的又聽見林森的聲音冷不丁的響起。
“你看見了?”
方爾眨了眨眼睛,摸手機的手頓住:“看見什麽了?”難道林森看見自己的短信了?不可能。
林森扭頭看了她一眼,很奇怪的那種眼神,方爾雲裏霧裏的摸不清楚狀況,隻能問他:“看見什麽?”
“你剛剛不是翻我微博了?”
方爾瞬間明白過來什麽,下意識的點頭。應該是林森更新了微博,然後她剛剛說自己在翻微博,林森就下意識的覺得她已經看見了微博的內容,可哪裏知道方爾就是隨口撒的謊。
“剛剛網不好,沒刷新出來,你是不是更博了?”為自己的機智點讚,智商簡直在閃爍。
這個理由林森很容易就接受了,不再說話,慢條斯理的等方爾拿出手機來翻微博。
方爾也顧不上刪短信,就這麽直接去了微博查看林森的微博,置頂微博是四個字加上一個九宮格的圖:以愛之名。下麵的九張照片,最中間的是一張方爾的照片,側臉,她坐在一個廢棄的輪胎上麵,後麵是溫暖的晨曦,光線不強烈沒有搶占鏡頭的主要部分,襯得她美輪美奐。
“這是你什麽時候照的?”她的聲音微微有些顫栗,暴露了她不太鎮定的情緒。
林森認識一本正經的開著車,隨口說了句:“拍戶外真人秀的時候拍的。”
記憶的閘道瞬間被打開,那些塵封已久的記憶瞬間湧向方爾的腦海,像是過幻燈片似的。最後定格在那一次去平遙古城,那一次她記憶不是很深刻,因為林森中途因為檔期原因離開了,那個時候她一個人坐在這裏默默的送他,不曾想卻進入了她的鏡頭。
除了中間這一張照片,其他的,是類似於漫畫的那種,是八張長圖。像是一幀一幀的鏡頭,上麵還配著文字,講述的都是些平時瑣碎的小事。
方爾看的卻有些眼眶發酸,那個有些矮胖矮胖的q版人物明顯是她,而那個瘦高瘦高的人就是林森自己,每一個畫麵都能讓她迴憶起發生的那些瞬間。
她捂住鼻子吸了一口氣:“你畫的?”
林森看也不看,輕輕的‘嗯’了一聲,“本來上次是要手稿給你看的,沒想到……後來我就直接發成了微博。”
沒想到遇上了她鬧情緒,方爾忽的有些慶幸自己遇上的是林森,要是換成別人估計早就忍受不了她這敏感的性子,可要是換成別人,她也不一定能真的發這些小脾氣。
她記得自己最開始看到林森的漫畫,是在林森公寓的電梯裏,那一次他風輕雲淡的告訴自己,沒什麽了不起的,她初初以為他是傲慢,現在才真是覺得他身上滿是閃光點,根本不會因為那麽一點而去沾沾自喜。
她一張一張圖片翻過去,輪到網絡不好加載時間很久的時候又焦心的去點開鬆開再點開。
閃光點不隻是漫畫,還有那些粉絲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