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在變的,方爾覺得自己過去三四年來的變化,都抵不上自己這三四天的變化,環境在逼迫著她堅強,性格變得更加堅韌,她早就不是那個遇事就知道哭鼻子的小姑娘了,昨天晚上,就是沒有林森,她也相信自己會逃出來。


    換做三年前,麵臨被綁架這種事,她估計想著都會腿軟吧。


    方爾忽的有些感慨,想起來一句歌詞:你已不是當年的你,我還想做迴我自己。她還想做迴原來那個自己嗎?凡事由林森寵著,被上級批評幾句就紅眼睛,方爾並不想做迴原來的那個自己。軟弱的,任人揉搓的,不諳世事的小姑娘。


    你變成現在的自己,是最好的自己。


    可她能夠堅定的告訴自己答案,在麵臨林森的時候,卻猶豫了,會小心的試探,旁敲側擊。


    林森忽的鬆開她,奇怪的看了幾眼,又把人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捏了捏她的臉頰,一本正經的求證:“還是原來的方爾,哪裏有變什麽?”


    方爾哽了哽,直愣愣的看著他:“我用煙灰缸砸了那個男人,砸的他頭破血流……”


    她的話半遮半掩,不外乎表明了一個意思,她覺得自己做那件事很過分,以前的方爾是萬萬下不了手的,而那也代表著她和以前方爾已經朝著南轅北轍的方向走了。


    林森卻忽的笑了:“那有什麽,要是換我,他估計半條命都不在了。”


    林森打趣著,方爾的臉色卻越發的凝重,眼神一瞬不瞬的盯著他,像是一個固執的想要得到答案的小孩。


    林森終究是歎了口氣,把人重新攬進自己懷裏:“爾爾,你還記得你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的事嗎?”


    方爾不知道他為什麽說起小學,皺著眉點了點頭又搖頭:“太遙遠了,記不太清。”


    “那這麽說吧,小學的時候,你看見了同在上小學的我,會心動嗎?”


    方爾一愣:“啊?”這是什麽問題亂入?


    林森笑:“我的意思是,小學一年級的你,不會喜歡上那個時候的我,哪怕我再怎麽出眾,再怎麽與眾不同鶴立雞群,你也不會喜歡上我,隻可能羨慕我,可到了中學,你會開始慢慢的注意到周圍優秀的異性,這都是生命發展的曆程,是很正常的。”


    方爾聽著他柔聲解釋,心裏一軟,眼眶有些發酸,想告訴他自己的內心感受,可張嘴卻成了:“為什麽你是鶴我是雞?”


    林森哭笑不得的揉了揉她的短發,忽的又歎了口氣:“以後把頭發留長吧,好看。”


    “留不長了,我覺得短發利落些。”短發和長發,像是方爾人生中的分水嶺,長發的那端是過去的她,短發的這端是現在的她,成熟又世故。


    道理林森說的很透徹,方爾心裏卻始終有道過不去的坎,林森能感覺到這道坎,卻也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戰勝這一切,時間會說明一切,更何況在麵對自己的時候,方爾根本一點都沒有變,還是以前那個動不動就哭鼻子的小姑娘,林森不說,是害怕方爾覺得自己是在敷衍她。


    爾爾,來日方長。


    來日方長真是一個美好的詞語,它賦予了無限的可能和期望,把不可能的變成可能。


    兩人相擁良久,方爾想起方媽媽:“林森,我們迴家吧,迴白城,我想看看媽媽。”她快四年的時間沒見過媽媽了。


    這麽長時間,是該迴去看看了,林森還沒來得及應承下來,放在電視櫃上一直安靜的手機嗚嗚震動了起來,他拍了拍方爾的肩,走了過去。


    “喂。”聽到電話那邊的聲音,林森微微皺起了眉。


    那邊不知又說了句什麽,他吐出兩個字:“繼續。”就緊鑼密鼓的掛了電話。


    方爾跟著皺眉:“怎麽了?”


    “沒什麽,你不是餓了嗎,走,吃飯去。”他拎了件外套,把方爾從床上抱了起來。方爾一個猝不及防,緊摟著他的脖子:“幹什麽呀?”


    “昨天是我抱你進來的,這屋裏麵沒有拖鞋。”林森簡單的解釋,摟著人往外走。


    方爾一張臉羞的通紅,小聲說著:“那你之前怎麽不告訴我?”


    這屋裏有沒有她的拖鞋,她還真不知道,她那個時候隻是單純的想要寶寶舉高高,可沒有想到引火自焚了,現在這個算是副作用吧。


    林森直接把人抱到了玄關,放下來,指了一下鞋櫃:“你自己找一雙鞋子。”說完就找出一雙自己的皮鞋,低著頭穿。


    “出去吃啊?”她還以為是林森自己動手,口氣裏不無失落,聽話的去打開鞋櫃,以為裏麵她以前的那些鞋子,卻沒有想著碼了一鞋櫃的新鞋,清一色的高跟鞋,沒有特定的顏色,可款式都很漂亮,她嘴微微張著,挑出來一雙漆皮的黑色高跟,大紅的底。


    “這都是你這些天買的啊?”方爾又打量著鞋櫃裏麵的鞋,光著腳往裏麵套。


    林森抬頭看了一眼:“這一雙鞋是去年買的。”


    去年?方爾心裏一驚,看了林森一眼,胸口緊緊地,不知道該說什麽。去年……那個時候所有人都以為她已經不在了,林森給她買這雙鞋……


    “走了。”不等她傷感,林森站了起來,自然的握住方爾的手,拉緊,帶著她出門。方爾卻有些久久不能迴神,進了電梯,又問了聲:“裏麵那麽多鞋子,都是你這幾年買的?”


    她問的隱晦,可林森哪裏領會不到她的意思,輕輕捏了一下她的手。


    “就是恰巧買了。”林森解釋的風輕雲淡,那些年的傷痛不提分毫。


    最開始那年,林森總不相信方爾已經不在了,經常喝的伶仃大醉,有一次誤打誤撞的進了一家鞋店,看到那麽精巧的鞋子,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方爾,後來開始重新接迴工作,這也就成了習慣,他總是在習慣想她想的厲害的時候,就給方爾買一雙鞋,買迴家放迴鞋櫃,便再也不看一眼。


    好在,它們最後都等到了主人。


    吃飯的地方是在一個比較清雅的地方,包廂裏擺著古色古香的屏風,和屋裏麵的裝飾很像,倒是不覺得違和,林森說這是van新開的店,方爾不禁咋舌,幹經紀人這行還真是賺錢,她記得以前在那種路段van就又一家格調很高的餐飲店,現在這是要全國連鎖了?


    菜剛上,van就來了,笑得極其幽怨。


    “喲,林哥這是想起我來了?”昨晚天寒地凍的話,二話不說就讓他走,van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心塞,他就是養了頭白眼狼,有了媳婦忘了娘。


    林森揚了揚下巴,示意他在對麵坐下來。


    這種氣氛下,方爾自動隱形了,小口小口的吃著菜,分心去聽兩人談話。


    “人都找迴來了,你現在要咬著不放幹什麽,再說,就是我願意幫你找,那些吃著公糧的人也不願意啊。”


    林森沒什麽表情,眼神冷了幾分:“後患無窮,這個人,必須找出來。”


    方爾隱隱覺得這段談話的主角是關子,也和自己有關,不由的留了個心眼,吃飯的速度慢了下來。


    “找出來你打算幹什麽?”van表情微微有些不耐,“你還能代表月亮消滅他嗎?最後這事兒還不是要交代到公安機關去處理。”


    “就算是送到公安,那我也會讓他把樓底坐穿。”林森聲音森冷,說這話的時候渾身冒著一股子戾氣。


    van忽的極嘲諷的笑了幾聲,“喲厲害了啊,這局長的兒子就是不一樣。”


    他說的陰陽怪氣,方爾不由的去看他,心裏琢磨著什麽局長,可van就禁了聲,說自己還有事,就先走了。


    “什麽局長兒子?”


    林森胸口忽然湧上來一陣煩躁,皺眉起身:“沒什麽,我出去一會兒。”


    方爾看著他的背影愣愣的,不知道林森為什麽這麽執著的想要把關子找出來……後患……這個雖然確實是值得擔心,不過好像他也沒有什麽機會了。


    沒一會兒林森就迴來了,身上有一股煙草的味道,方爾皺了皺眉,沒表現出來,視線忽的落在一盤烤翅上麵,她剛才聽著他們說話,竟然都沒有注意到自己最愛的食物,之一!


    方爾直勾勾的看著烤翅,卻不動手,林森隻瞧了一眼,就知道方爾的小心思,拿起一旁的塑料手套,白皙細長節骨分明的手指拿起來一個,三下五除二的去骨,放在方爾的盤子裏。


    “技藝不減當年啊。”方爾毫不含糊的誇著林森,喜滋滋的去吃雞翅,好似經過他這的手,這東西都美味了好幾分似的。


    進來上菜的小姑娘拉迴了方爾的思緒,她抬眼去看菜色,忽的瞥見穿著青花瓷旗袍的小姑娘脖子上有一小塊紅色的,像是被什麽蟲叮咬了,她微微皺眉,忽的想起來一件事。


    “哪裏有鏡子?”


    小姑娘被突然發問的方爾嚇了一跳,看了一眼用力按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抬手指了指屏風後麵:“那邊有一個洗手間。”


    林森也抬眼看她,眼裏有著疑問,方爾管不上,起身,進了洗手間。


    洗手間不大不小,有一麵足有一米五寬的鏡子,加上亮白的燈光,倒是顯得人白了好幾分。


    方爾對著鏡子看自己脖子上的痕跡,斑駁的到處都是,早就看不見最初的那一點了,可她心裏卻開始發涼,所有的毫不相關的事情此時都連接在了一起,透透徹徹的告訴她一個真相,一個林森對關子恨之入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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