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八,秋風蕭瑟,枯黃的落葉遍及全城。


    正是在這一天,趙源大清早便出了城,沿著官道一路向東,朝著長洲島方向而去,與他隨行的則隻有亨得勒、趙富貴以及何文慧等人。


    然而誰也不知道,在趙源的馬車內,卻還藏著一名身著黑衣的漢子,此人正是老爹派來的副千戶方孟昭。


    趙源穿著一身略顯單薄的青衫,腰間懸著一枚古玉,神情間坦然自若。


    他固然知道這一路上注定不會太平,卻也沒有多少擔憂,畢竟兩邊人馬加起來有二百來人,何懼幾個區區的小蟊賊?


    方孟昭倒是對這一次任務十分上心,他早早就在沿途上做好了布置,確定萬無一失才迴到趙源的馬車上,充分確保趙源本人的安全。


    趙源望著麵前的方孟昭,好奇道:“方大哥,你之前可是我爹手下的兵?”


    “少爺,趙協鎮過去是我的老上司,也是他將我一步步提到副千總這個位置上。”


    方孟昭說起這件事來,神情中有些許自豪,他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尤其是這一份知遇之恩,難以迴報。


    副千總固然隻是一個從六品武官,可也不是一般人能當上。如果頭上沒有人,就算在綠營熬一輩子也休想爬上去。


    趙源能覺察到對方言辭中的感激之情,對此人倒是頗為欣賞,輕聲笑道:“若是這一次方千總拿下了賊寇,迴去後怕就要升千總了。”


    方孟昭嘿嘿一笑,卻也不多說話,很明顯這件事已經定下了。


    二人閑聊幾句,話匣子便打開了,方孟昭也將自己的過去簡單介紹了一番。


    原來方孟昭並不是廣州人,而是廣東雷州府人,自幼補上了父親留下來的缺,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綠營兵。後來也是機緣巧合下,被趙誠看中調到了左翼鎮,而後便屢屢升遷,年僅三十二歲就成為了副千總。


    綠營製度本身就是軍戶和募兵的混合體,又被稱之為‘世兵製’,因此當年方孟昭老爹當了兵以後,實際上也就成為了軍戶,等到方孟昭出生以後,也就被定為了‘餘丁’,一旦綠營缺員,就會從餘丁裏選拔子弟填充進去。


    趙源笑了笑,將話題調轉了迴來,好奇道:“方千戶,你過去殺過多少賊人?”


    方孟昭微微猶豫了片刻,隨後便迴答道:“在下曾親手殺過八個。”


    “嘶.......殺人,到底是什麽感覺?”


    趙源忽然間問起了這個問題,他倒不是因為別的,隻是純粹好奇罷了。


    方孟昭笑著搖了搖頭,道:“感覺?用鳥銃殺人沒有感覺,隻要遠遠地點燃火繩,砰——哪怕是婦孺,也能用鳥銃輕鬆殺人。”


    趙源卻搖了搖頭,試探道:“可是鳥銃的精準度不夠,前明時用的鳥銃也不少,可照樣敗在了滿洲的騎射之下。”


    說起這話來,就稍微有些忌諱了。


    但是,在人與人的交際中,像這種忌諱話題又是最容易拉近關係的,因此方孟昭也並不反感趙源的這些話。


    他搖了搖頭,道:“戰場勝敗豈由一種武器能決定?鳥銃火炮固然強大,可關鍵還是在於使用的人,若是卒無戰心,將無戰意,就算拿再多的火器也無用了。”


    趙源對這一點倒極為讚同,他點頭道:“此話的確有理。看來方兄對此倒頗有幾分見地。”


    “哪裏哪裏,都是協鎮教得好。”


    方孟昭繼續侃侃而談,道:“在大部人看來,火器不如弓箭精準,且射程也遠不了多少,實在雞肋,可是卻忽視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使用者的訓練問題。”


    “戰爭一途,說到底離不開勇力,而尋常士卒使用刀劍弓弩,常常要訓練一兩年才能得三成可戰之卒,若是想要將他們全部訓練成精銳,沒有個三五載的苦練是下不來的,可是火器卻不一樣,隻需要三個月就足以練成,若是有半年時間,便能得一支可上戰場的大軍,隻要手裏的火器越多,能戰的士卒也就越多.......二者之間的差距,由此自然越拉越大。”


    聽到方孟昭這一番話,趙源多少有些驚訝,沒想到此人竟然懂得火器在戰略層麵的意義,看來還真是一個可造之才。


    沒錯,在趙源看來,火槍之所以淘汰傳統的弓弩,跟所謂的射程、射速以及精準度關係都不大,更重要的原因就是雙方的訓練成本上,傳統的弓弩手往往需要三年或者更久的時間才能訓練成功,可是訓練火槍三個月就足夠了。


    正因為這一個特點,近代化戰爭也打破了傳統的精銳模式,將越來越多的人拉進了軍營,通過數量來彌補訓練上的察覺,而這也進一步導致軍事製度的變革。


    “方兄所言,果真至理。”


    趙源十分愛惜人才,此時竟然已經生出了挖老爹牆腳的想法,他輕聲歎道,“待此事了解,我一定要跟方兄喝上一場。”


    “承蒙少爺看中,在下不醉不歸。”


    方孟昭臉上也浮現出一絲笑容,能跟上官家的公子搞好關係,那自然是求之不得。


    .......


    與此同時,在通往長洲島的一處路口前,已經有二三十人守在了這裏,他們手中各自握著刀槍,還有幾人拿著鳥銃,正屏氣凝神蹲在路上。


    其中為首之人正是吳健彰的心腹高德寶,而旁邊則是匪首的頭領過山標,至於另一邊則趴著王三虎。


    過山標是一種毒蛇的名號,也是廣西一夥賊人的首領,這一次還是吳健彰特意花重金將他從廣西請來,就是不希望這件事出現半點意外,因此在王三虎匯報了情況後,吳健彰就立刻派了高德寶去聯絡過山標,也就有了這一次的伏擊。


    “那個趙家小少爺真從這裏走?”


    過山標握緊了手中的刀把子,瞥了王三虎一眼。


    王三虎咽下了一口唾沫,道:“這位大王,我就是長洲島的人,從廣州進長洲島也就這一條路走......隻要那個趙家小少爺去長洲島,就必然從這個過。”


    一旁的高德寶也點了點頭,道:“前些時候已經有人看到了趙家的馬車出城,是朝著這個方向來,咱們再等等。”


    過山標點了點頭,也不再說話,隻是一雙眼睛卻眯了起來。


    不知道過了多久,眾人忽然看到了遠處出現了一個黑點,那人手中似乎拿著一麵旗子,正朝著這個方向揮舞。


    “來了!”


    過山標盡可能保持著沉重冷靜的姿態,但是他卻已經開始設想綁住趙家小少爺後的情形,到時候人自然是不能交給身旁這個高德寶,就算是要錢也得他自己派人要,到時候他過山標就有更多的錢財,可以買來更多的火銃,做大做強,再創輝煌。


    當然,若是身旁這個高德寶敢說什麽,那就索性殺了就是了。


    又過了不到一刻鍾,兩輛馬車出現在了前方,而在馬車的後麵則跟著一隊勞力,他們則是押送著一輛輛糧車,跟在馬車的後麵。


    過山標頓時有些愣住了,他用刀架在了王三寶的脖子上,獰聲道:“後麵怎麽還有這麽多人?”


    “他們......他們都是趙家的家丁,平時也會跟著一起出來,至於後麵那些都是糧車,那些應該是運到長洲島的輜重。”


    王三虎的確不知道這裏麵的真實情況,可是他又猜不出來,隻能按照過去的經驗進行了一番解釋。


    過山標似乎接受了這個解釋,他也仔細數了一遍,對麵的人加起來也才十來個人,絕不是自己的對手。


    “孩兒們,跟我殺出去!”


    隨著過山標的一聲唿哨,三十多名早已經埋伏好的山匪舉著刀槍就衝了下去,他們高聲嘶喊著,臉上洋溢著得意的笑容。


    在這些山匪們看來,麵前這一隊人馬是絕對的大肥羊,不光可以好好搶上一筆,若是運氣好碰到一兩個小姐太太,那可有得滋味嚐了。


    然而,就在他們衝下去的那一刻,卻忽然發現情況有些不太對勁,那一隊人馬似乎並沒有像其他的商隊那樣,被一衝而散,反倒是人人不慌不忙,站在馬車旁邊結成了一道橫陣,而更重要的是,這些人的手中齊齊舉著一柄火銃。


    過山標臉上頓時浮現出一絲驚訝,他過去也曾跟綠營打過交道,可即便以綠營的架勢,也不是一水的火銃,而麵前這些人則似乎早已經有所準備。


    他心中頓時感覺到有些不妙,可眼下眾匪已經衝了出去,根本沒有辦法再迴頭了。


    “殺!”


    過山標臉上浮現出一絲厲色,他知道火銃在三十息內最多隻能打一次,可隻要給他三十息的時間,就足夠衝過去貼身交戰——到時候別說這些個家丁護衛,就算是綠營兵將也不是他的對手,過去廣西的那些巡檢和官差哪個沒有吃過他的苦頭?


    “砰——”


    隨著一陣轟鳴聲響起,濃密的白煙頓時彌漫開來,而衝在最前麵的匪徒竟然直接被擊倒了三個,他們發出了痛苦的哀嚎聲,緊接著便咽了氣。


    其他的匪徒見勢不妙,頓時一愣,竟然就此停了下來,唯獨過山標還在高聲嘶吼。


    “孩兒們,趕緊衝啊,他們沒彈子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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