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發生在台北市新中公園的命案,直到今天警方都還沒有掌握到兇嫌的任何線索,由於當地居民重視隱私,並沒有安裝監視器,也沒有目擊證人……死者的丈夫昨天接受電視台專訪,說到他們才滿七歲的兒子連續兩天晚上作夢,夢到媽媽全身是血,醒來之後就哭著找媽媽,令人聞之鼻酸……」


    林家帆一臉忿忿然。「說得好像都是我們的錯!都過一個月了還沒抓到兇手,那些警察在幹什麽?」


    林父不免憂心忡忡。「我們這個社區還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還距離家裏這麽近,你們姊妹倆出門都要小心,兇手可不會在臉上寫說自己就是殺人犯……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說話,也不要跟他們走。」


    「爸,我又不是念幼稚園的小朋友。」林家珍好笑地迴道。


    「還是要注意點。」他要保護好兒女,否則對不起死去的老婆。


    林海葳幹脆把電視關掉。「不要看了,快點吃飯!」


    等到家人都出門上班、上課,她才一邊聽音樂、一邊打掃廚房。耳邊響起張學友用深情磁性的嗓音唱著〈愛是永恆〉,這首也是林海葳最喜歡、而且百聽不厭的歌曲之一,就連手機鈴聲都設定成這首歌,雖是粵語,不過歌詞的意境很美。


    「有始不有終,能受百樣痛,從沒有合約合同,但卻跨時空,這滔滔不息的愛,我贈給你用,這一生和下世有幾多,全奉送,閉起的眼中,無論重又重,仍是見著你麵容,在我心湖中,這分愛,永遠都存在,共你同在,無盡永恆中,有著我,便有著你,真愛是永不死……」她跟著哼唱,不標準也沒關係,反正也沒有人聽到。


    打掃完之後,她打開電腦,連上自己的粉絲專頁,將早上拍的便當照片上傳,接著又迴答網友的問題,忙到一個段落,已經十點多,才注意到手機的提示燈亮了。


    看到有新的簡訊傳來,林海葳沒有想太多,隨手一點。


    昨天那件黑白格子裙太短了,以後不要再穿。


    隔了好幾秒,她才意識到這則簡訊背後所代表的意思,她把手機湊到眼前,又把內容看了一遍。


    這是誰傳的?


    對方又怎麽會知道她昨天出門穿什麽?


    對了,她想起前天也收到一封奇怪的簡訊,內容寫著「你今天的笑容很美」,當時她以為隻是傳錯的訊息,或是色情廣告,想也沒想就刪除了,現在又收到一封,這才把兩件事聯想在一起。


    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傳的?


    「難道是碰到跟蹤狂?」林海葳抓著手機,有些心神不寧地走來走去,努力迴想最近出門有沒有碰上奇怪的事或是可疑的人……


    突然她心口一跳,想到一個星期前在百貨公司的超市遇到的西裝男。該不會是那個男人?可是他又是怎麽拿到自己的手機號碼?


    她越想越慌,決定先保留這則令人發毛的簡訊,要是再收到就馬上報警。


    叮叮……筆電傳來音效聲,是設定好的鬧鍾響了,提醒她有事要辦。


    「差點忘了今天要去銀行……」她將音樂關掉,迴房拿了件粉色毛線外套穿上,因為天氣不是很冷,隻在脖子上係了條絲巾,接著把存摺、鑰匙和手機丟進小提袋,換上一雙短靴就步出家門。


    林家就位在這棟公寓的一樓,外牆在幾年前重新粉刷過,再搭配幾扇白色格子窗,屋內的窗台上還擺放了幾個盆栽點綴,多了溫馨感;玄關門的設計為內縮式,多餘的空間正好可以停一輛腳踏車和一輛機車。


    林海葳牽出腳踏車,還沒坐上去,疑慮和不安又讓她找出鑰匙,反覆開開關關了兩次才確定真的有鎖好門。這種強迫症已經好多年了,想說對生活沒有太大的妨礙,也就不去理會。


    她騎著腳踏車出了巷子,這個時間的街道上沒有太多車輛,就連路旁的停車位也空了不少。


    前麵就是新中公園,也就是上個月發現一名女性死者被棄屍的地點,原本附近的居民很喜歡來這兒散步、運動,有些人也會帶小孩來玩,現在大家都不敢靠近,顯得空蕩蕩的。


    就在這時,林海葳瞥見一道高大的身影站在公園外頭,盡管背對著馬路,麵向公園,隻能瞄到側臉,她還是立刻認出對方就是那個西裝男。


    想到剛剛才在懷疑他是跟蹤狂,沒想到就在這裏遇到,對方的嫌疑也就更大了……


    林海葳停下腳踏車,但才剛停下她就後悔了,一般人遇到這種事應該離得越遠越好。她右腳才要用力踩下踏板,剛才的煞車聲已經引起對方注意,轉過頭來看她。


    這下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第二章】


    半個小時前,彭振宇搭出租車來到這條街上,打算在附近走一走,想著該用什麽借口登門拜訪,才不會顯得太過冒失。


    那天迴到飯店之後,他馬上打電話給幾位長輩,答案也在意料之中,都無法確定那是不是「征兆」,可是當天身體的異常反應是過去不曾發生過的,那股獨特香氣勾起他的欲望,令體內來自千年魔物的力量亢奮不已,險些就要掙脫禁錮,撲向眼前的女人,將她吃得一根骨頭都不剩。


    除了「征兆」這個解釋之外,他想不出別的理由,所以他不能放她走,一定要把握機會。


    隻是來到這座公園之後,彌漫在四周的邪惡氣息讓他停下腳步,這是彭家人與生俱來的感應,隻是程度和方式各有不同,雖然很不喜歡,也隻能試著去接受。


    他曾在因緣際會之下,協助metropolitanpoliceservice(倫敦警察廳),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蘇格蘭場偵破幾件命案,往好處想,這分能力若是能幫被害者討迴公道,也算值得了。


    這座公園一定出過事,彭振宇能夠百分之百肯定。


    就在這時,一道煞車聲讓他迴頭,見到想要找的人就在眼前,心中一喜,這真是太巧了,這樣他就不用煩惱要找什麽借口登門拜訪。


    「呃……」林海葳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麽。


    「林小姐就住在這附近?」他明知故問。


    「你怎麽知道我姓林?」她馬上全身警戒,握緊腳踏車的龍頭,一副隨時準備跳上去,用最快的速度逃離現場的模樣。


    「那天看到你在百貨公司的超市教大家做菜,海報上麵就是這麽寫的。」彭振宇不慌不忙地迴答。


    他今天穿了套深藍色西裝和長褲,裏頭搭配同色的背心,脖子上係了條咖啡色斜紋領帶,比時尚雜誌的模特兒還要英挺帥氣。


    林海葳這才想到海報上確實有寫,臉蛋一熱,覺得自己似乎反應過度,但也是因為這個男人行徑可疑,她才會這麽敏感。


    「上次真的很謝謝你。」彭振宇心想他不能急,要一步一步慢慢來。


    她客氣地迴道:「我也沒做什麽。」


    「我姓彭,彭振宇。」他主動伸出手。


    基於禮貌,她也隻好迴握住對方的手。「我叫林海葳……」


    「林美滿是你的筆名?」彭振宇道才恍然大悟。


    「那是我在網絡上用的名字。彭先生應該不是住在這裏的人,今天是慕名而來的嗎?」這個小區有不少間餐廳,許多人在網絡上看到介紹就會專程來品嚐,她正好能用這個理由試探他。


    「我這次來台灣是為了探望老朋友,就住在離這裏不遠的西華飯店,剛剛坐計程車經過附近,覺得這個地方很美,於是決定下來散散步。」彭振宇這個借口合情合理,希望能削弱對方的戒心。


    聽到人家稱讚自己住的小區,林海葳也是與有榮焉。


    咦?不對!她還不可以鬆懈,不能光憑幾句話就把對方當做好人!


    「彭先生剛剛一直站在這兒,是在看什麽?」


    彭振宇迴頭看了公園一眼。「這公園裏頭是不是發生過什麽事?」


    對於這個問題,林海葳還真有些難以迴答,畢竟人家剛剛才讚美過這個小區。


    「你沒有看最近的新聞報導或報紙?」


    「沒有。」


    她隻好說出這樁震驚整個社會的命案。「就在上個月五號的清晨,有人在裏頭發現一具女性屍體,身上被刺了好幾刀,不久之前這裏還圍著封鎖線,把居民都嚇壞了,現在經過這座公園都不敢停留,不過最可憐的還是死者的兒子,才七歲就沒有媽媽了。」


    他沉吟。「兇手抓到了?」


    她搖了搖頭,口氣義憤填膺。「就是因為這件命案,附近的店家生意都受到影響,大家都希望警方快點抓到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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