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香福膽子很大,十年來將自己鍛鏈得手腳靈活而有力,這片山壁功不可沒;她就是在跌了無數次之後,練成了徒手攀岩的絕技,已經不需要再在身上綁繩索以防掉落了。


    所以對別人而言,這裏是絕路,對她卻是再便利不過的捷徑。


    而這條捷徑的頂端,正是秦家祖墳地;而不管從哪邊平緩的地方走上山,是不可能找到這片墳地的。當年天下大亂,秦家人為了不讓先人的安寧被打擾,早已將所有墳地搬遷到山裏更為隱秘之處,並依照地形布下了天然迷陣。總之,如果不是從峭壁爬上山的話,從其它地方上山,有迷陣障眼,輕易是尋不到這片墳地的。


    而這片墳地,才是秦家真正的秘地。已經被燒成廢墟的秦莊,聽說當年蓋得很大,裏麵更是放了足以讓後代在亂世生存下去的錢糧,所以幾十年裏被強盜與亂民反覆劫掠,可說是每一寸土地都被掘了三尺,連一片瓦都沒有留下。


    大叔說,秦莊就是蓋來掩人耳目的,把眾人的目光都往莊子引去,祖墳就安然無恙了。能在亂世裏安然無恙的地方,自可安心建立密室放置對秦家而言真正重要的東西──田契、地契、少許古董財貨,以及多到難以計數的書籍。


    錢香福抬頭望了望峭壁的頂端,想了一下,還是決定不從這兒上去了。她得去看看她布置的陷阱有沒有被破壞掉,以及……有沒有坑到人?坑得慘不慘?


    先前她實在太溫柔了,可能是成日被叨念得心軟的關係,她好善良地沒在陷阱裏放迷煙以及鋪滿最尖銳的荊棘,以致那些混蛋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山,踩了多次陷阱也不怕,更不在乎這幾座山包明明屬於秦家所有,外人不得輕易上山的。


    昨晚她趁著夜色跑上山布下新陷阱,才想著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捕獲獵物呢,沒想到那些人簡直太貼心了,她一布置好,他們就上山來幫她做測試,半點不用她催。


    撿起一根粗壯荊條,她沿著那些人走過的痕跡往山上走,平常不輕易在人前有太多表情的麵孔,此時滿是淘氣的笑意。因為實在太過期待了,所以步伐愈來愈快,後來索性放開步全力跑了起來。


    當她一口氣跑到山上、布置在秦莊外圍那些密集的陷阱區時,看到最大的那個坑洞已經陷落,就知道肯定是逮到人了,就不知道跌進了多少個?有沒有一網打盡?


    在還沒靠近那個大陷阱時,她在距離七、八步遠的地方,撿起一顆掌心大的石頭朝坑裏丟去,然後側耳傾聽。石子發出的聲音有點悶沉,不是落在土裏的聲音,也不是打在荊棘上的聲音,比較像是撞擊在肉體上的悶聲。


    那麽大一顆石頭打中人肉,卻沒聽到哀叫,那就是迷煙草起了大作用。大叔果然沒騙她,這迷煙超好用的!


    她雙手抓緊荊條,小心挪近大坑,先是躲在樹叢邊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隱約看到坑底七橫八豎倒了一票人。為了確定那些人果真不省人事,而非裝出來的,她又撿了十來顆頗有份量的小石頭一一丟進去──還是沒有聲音;於是這才放心地走到坑前仔細觀看。


    果然都是熟人!全是林家那些混蛋!


    被壓在坑底的人都被尖銳的荊棘刺得一身傷口,而躺在最上麵的那個,本來沒事,但現在有事了,錢香福砸下那麽多石頭,每個人就算沒有被砸得頭破血流,身上定然也會有不少青紫。


    「哼,這才隻是個開始!大家走著瞧。」這個大坑很深,錢香福一時也沒想到要怎麽整治他們(其實已經被整治得很慘了),所以現在暫時大度地放過他們。


    這個大陷阱坑掉了八個大漢,不過錢香福並不確定還有沒有其他人僥幸躲過這個坑──想來即使有,必也落到別的坑去了,不然真有漏網之魚逃下山的話,早就帶著其他人上來救人了。


    心中有八成篤定,所以她決定到別的陷阱去看看──也不用走太遠,在距離這個大坑十步遠的地方,另一個陷阱也因為捕捉到獵物而變成了個坑;這個坑比較小,填兩三個人可以,再多就不成了。


    這次她就沒那麽小心戒備了,一手抓荊條,一手捏著一顆石頭,就站在小坑的上方,以為會見到熟悉的麵孔,卻沒預料到會見到一個全然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有一雙幽黑而充滿氣勢的雙眼,當她與那男人的眼對上時,竟一時無法分神去打量他的長相、穿著或其它什麽的。她整個人像是被某種可怕的野獸盯住,全身寒毛直豎,無法動彈。


    直覺讓她下意識想要以攻擊來保護自己,因此在她還沒意識到自己在幹嘛時,已抬起抓著石頭的手要往男人砸去──


    石頭有沒有砸中那個男人她不知道,因為頸後突然傳來一陣劇痛,讓她無法控製地失去了意識。


    【第四章】


    「二子!二子!快過來看,頭兒從山上捕獲了一隻押寨嫂子!」王勇才剛跑下半山腰一些些,就放開嗓子,沿路嚷嚷下來。


    整個秦山很安靜,而王勇的嗓門很大,所以宋二子還沒見到人,就把王勇的話聽得清清楚楚。


    由於王勇吼出的話實在太離譜,所以宋二子全然沒當一迴事,抬頭望了望天,就當萬裏晴空突然打起莫名其妙的悶雷,沒吹風也沒落雨,不值得在意,他還是專注地將附近收集來的幾個野生苞穀以及山果分配給三匹馬兒當零嘴吃。


    對戰士而言,戰馬就是他們生死與共的夥伴,他們愛惜馬兒就像愛惜自己,所以當找到了不錯的糧食,自是毫不吝嗇地喂進它們嘴裏。


    「二子!宋二子!你在幹嘛?沒聽到我說的大消息嗎?頭兒抓到一個女人了,咱頭兒以後有婆娘了!」


    「你再滿嘴胡咧咧下去,當心頭兒等會給你一頓胖揍。」宋二子懶得理他。挑了一顆山莓丟進嘴裏,雖然很酸,但還是帶有一點甜,馬兒應會喜歡,所以就把一整串喂給愛馬。


    「嘿!吃這麽好!老子都快一個月沒吃果子了,你們這三個家夥命比我好。唔──酸!」王勇從馬嘴下搶了一顆山莓吃,被酸得臉都皺了。不過後來就覺得還成,吞下後還想搶一顆,卻被三匹馬同時噴氣揚蹄給趕走。


    「脾氣真大,隻是分一個吃也不許!」王勇也沒再搶,迴報馬兒一個齜牙咧嘴的怪表情後,扯著宋二子的肩膀道:


    「你以為我在亂說嗎?來,迴過頭來看一下,頭兒背著押寨娘子不好走快,所以慢了我一步,現在正好走下山了。瞧,就在那裏!」


    宋二子被強製半轉身看向東邊的方向,就看到遠處頭兒的身影正從一片半轉載或轉售,謝謝你的支持與配合)人高的野草中轉出來──「咦?!」還真是背了一個人!


    「頭兒背的是女人?」不可思議!


    「可不是!」王勇不知道在胡想些什麽亂七八糟的事,笑得賤兮兮的。


    「這片荒山上並沒有住人,怎麽會有女人?」宋二子不解。


    「誰管她怎麽會在山上的,反正她現在是頭兒的了。」


    「你別胡說,咱現在是兵,不是匪──」


    「是兵是匪有差嗎?頭兒如果想要,那個女人就隻能是頭兒的。」王勇就是這樣認定。


    「現在是有王法在管的。」宋二子提醒。


    「沒王法管的世道,誰拳頭大就聽誰的;有王法管的世道,誰權勢大就聽誰的。而咱頭兒拳頭大,權勢也大,隻是要個村姑又怎麽了?」王勇所認定的道理,一向是簡單粗暴又實際的。


    「至少要村姑和她的家人同意。」宋二子覺得做人還是應該講些道理。


    「難得頭兒想女人了,誰敢不同意!」王勇舉著拳頭哼道。


    宋二子扯了根草莖咬在嘴裏,看著頭兒朝他們走近,也沒再說些什麽,心中倒是同意王勇所說的:如果頭兒想要,有什麽不可以?不過是一個村姑。 是啊,不過是一個村姑……


    但是,他為什麽就是將她給背了下山呢?秦勉想著,卻是愈想愈不解。


    就算他有許多話要問她,大可任她昏倒在地上,不理會她是否會受涼地等她醒來,或者叫王勇背下山來,實在沒有非要自己親自背的道理。


    偏偏,他就是親自背她下山來了;拒絕王勇代勞的提議,將她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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