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雇傭製取代奴隸製
大秦:出海歸來,我獻上世界地圖 作者:三月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既然是好事,沒有因為困難就不做的道理,滿朝公卿,皆是濟世治國之才,趁著朝會,今日便拿個章程出來……
律法該如何修訂,戶籍該如何處理。
地方郡縣徭役抽調的該如何去弄?
如何盡量在不損毀各家私利的同時把奴隸釋放出來……”趙泗開口說道。
群臣聞聲幾是兩眼一黑……
釋奴是個好事這個基調一旦定下來,那可就不好翻案了。
太孫殿下說的都明明白白了,既然是個好事那就得做。
除了感覺到頭疼以外,恐怕就是熟悉了,是的……熟悉……
“殿下……此恐非善事啊……”有臣子為之發出最後的掙紮。
“唉,話可不能亂說,有阻力是有阻力,有困難是有困難,可是好壞得分清楚……”趙泗認真的開口說道。
他今天要幹的事情不多,將釋奴是件好事給定死下來,然後督促群臣拿出來方案即可。
芫恭的提示也讓趙泗打開了思路。
他是君主,是上位者,是統治者,很多時候他要做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好,而是給一件事情定性。
事分兩麵,同樣有反對者自然有支持者。
事情定性了,很多問題相應的就變得簡單了起來。
同理,在接下來的輿論宣傳上也可以以這一點來著手,而不是務求盡善盡美。
你就說這是不是好事吧!
是好事,那就甭管多難,有困難就想辦法克服,克服不了你們就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問題,這麽多年,有沒有盡心盡力的為國盡忠,對不對得起自己拿的俸祿。
好在……大朝會主要針對的是在鹹陽的官員,地方郡縣官員並不再大朝會的行列之中。
同理,貴胄豪族等私奴擁有大戶在朝會之上的影響力也並沒有那麽大,雖說在場有一個算一個都不算是正兒八經的無產階級,或多或少也都擁有奴隸,但是此非尋私之所,再加上事發突然,大貴族的尿性就決定他們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很難達成一致。
更不用說,其中也有一部分人是沒有私心,確確實實願意為國辦事的正值之臣的。
事實證明,這個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台班子。
趙泗抓住事情基調,反駁了一個又一個問題,群臣近乎於無可奈何,趙泗的身份就決定了他先天立於不敗之地。
總之,趙泗麵對種種質疑,通篇隻用了一個答複。
有困難,你們克服。
這是好事,孤得辦。
於是在經曆了將近一個時辰的質疑外加上提出各種後續隱患都不能動搖這位太孫殿下的計劃以後,群臣也終於被迫的像模像樣的開始討論實行釋奴的可行性。
好吧,受損失最大的地方郡縣不再大朝會的行列之中,因此阻力並沒有想的那麽大。
滿朝公卿大部分隻是動動嘴皮子,但是一旦釋奴,地方郡縣卻是實打實的要割肉的,對於地方官員來說,很顯然這是權利以及財產的高度削弱。
事實證明,當群臣定下心來辦事的話,效率還是相當可觀的……
譬如針對釋奴問題,就有人提出了疑問。
以後的大秦是要禁絕奴隸製麽?
趙泗給出的答複是隻禁秦人,不禁藩人。
嗯,也就是說大秦暫時並不會完全拒絕奴隸製的存在,隻不過中原人作為主體民族,不再允許有私自畜養奴隸的出現。
其次依舊是一個相對重磅的問題,這些奴隸大部分都有罪,尤其是官奴隸,針對他們的罪責該怎麽算呢?
趙泗大手一揮,按照之前的大赦天下政令,這些奴隸也應該在罪責赦免的行列之內。
當然,為了施以懲戒,所以這批奴隸統一分配到急需人手的地區。
嶺南和隴西的新擴之地剛好缺人,一邊先填一百萬人過去。
下一個問題,大秦律令中的貶謫為奴隸的懲罰,該如何修改?
趙泗大手一揮,以後不準許國人出現奴隸的情況,於是貼心的把貶謫為奴的懲罰換成了流放。
剛好大秦各地的邊遠地區都缺人,既然大家都不願意去,那就換成懲罰好了。
別犯錯,犯錯就舉家遷移去大開發……
然後就是下一個問題,地方郡縣缺少了自有處置的勞動人手,那基本上但凡想要幹點事情都要發動徭役,勢必是要給地方郡縣放寬征調徭役權利,同時相應的發動徭役的動態審核體係也需要重新製定。
趙泗再度大手一揮將這個問題拋給了李斯,讓李斯盡量擬定出來個章程。
官奴隸的討論進行的相當順利,畢竟官奴隸大多集中於地方,算是郡縣私產,說句不好聽的,有沒有官奴隸對於在中央的這一批官員來說沒有什麽區別。
反正他們也落不到什麽好處,相反取消官奴隸以後,地方政府的調集能力進一步下降,中央政府掌握著發動徭役的審核,權利進一步上升,相對應的在鹹陽官員的含金量整體獲得了提升,對他們這一批在鹹陽官員來說反而是一件好事。
還能咋滴,崽賣爺田不心疼唄。
反正官奴隸是大秦自己的財產,另一方麵地方官員不再大朝會的行列,這會壓根沒有發聲渠道,於是在鹹陽參與大朝會的滿朝公卿非常貼心的幫他們把一切都計劃好了。
再不涉及個人利益的前提下,這群官員的辦事能力其實是相當可觀的。
官奴隸問題捋清楚以後,就是私奴隸問題了。
這個問題扯皮了相當之久……
主要是因為在場的公卿家裏是真有私奴隸。
有的畜養的奴隸數字更是相當可觀,指望他們白白釋放那他們一定是一萬個不樂意。
為國盡忠那是口號,真捐錢那可不行。
其次,在場諸公怎麽說也都是體麵人,這以後沒奴隸了,那怎麽過體麵的生活?總不能所有事情都親力親為吧?
要說把奴隸全部換成藩人,那倒是合法合規,可問題是哪有那麽多藩人?
總而言之,涉及到個人利益,老爺們的問題就來了。
一,老爺們不想捐錢。
二,老爺們需要體麵。
因為涉及到在場所有人的個人私利,所以朝臣們的主觀能動性肉眼可見的降低。
除了一部分真心實意為國之人,大部分都開始摸魚訴苦……
取消官奴隸他們真不介意,但是取消私奴隸他們也是真不願意。
工作熱情不夠,甚至持抵抗擺爛情緒,工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趙泗也不含糊,針對這兩點關鍵性問題進行了公開變態。
“官奴隸是國產,大父既然讓孤監國,孤還是能做主的。
這私奴隸畢竟是私產,孤確實不好替諸公做主啊……雖說諸公皆有忠君體國之心,但孤也不好讓諸公吃虧不是?”趙泗笑著開口。
群臣自然連稱不敢,並且表示大家是願意為國分憂的,主要是這件事在天下間阻力太大,我們懂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懂事。
看破不說破,趙泗並不介意諸公的說辭,而是認認真真說出了自己的提議。
“孤向來不喜歡彎彎繞繞,孤說的話不需要過多猜測,同時說了什麽也便是什麽,今日不妨於諸卿明言,釋奴這件事孤是一定要做的,而且孤也一定要做下去。
至於諸卿所訴的兩個問題,孤倒是有個建議,諸卿不妨聽一聽。
一來,私奴畢竟是各家私產,倘若讓天下人平白無故的交出自己的財產,那天下人肯定是不願意動,如此行為,也確實有巧取豪奪之相,屬實不妥。
不如這樣……私奴照市價核算,諸卿今日便商議出來,一個健奴值多少錢?一個老奴值多少錢?一個女奴值多少錢?
定好以後,使私奴自贖……
當然,前提是先登記造冊,分配田地,至於這錢便先欠著,私奴多征一份賦稅,五年也好,十年也罷,總之私奴釋放以後,賦稅多收多少,多收多少年,大家夥也議出來個章程,屆時由官府統一向各家支付,如此錢貨兩訖,雖然各家還有些吃虧,但是總歸吃虧不是很大,這是國事……諸卿公忠體國,想來也是可以理解的。”趙泗開口說道。
說白了就是私奴隸可以看成是贖買。
說是自贖,其實就是大秦官府向他們購買。
債務關係是,自贖奴隸——大秦官府——私奴擁有者。
被釋放的私奴額外多征收賦稅,譬如其他百姓收十一稅,但是他們收十五稅,根據計算得出他們需要收多少年,多少年以後恢複到正常賦稅水準。
除了額外多征收賦稅以外,他們擁有自耕農享有的一切權利和地位以及義務。
而至於官府則承擔起來私奴奴隸主的債務關係,用多征收的賦稅來償還補貼私奴主的損失。
說是自贖,實際上實行起來其實是大秦官府主動購買,多了一個中間人。
看起來麻煩了,實際上簡單了。
趙泗用屁股想也不可能做出來讓這群被釋放的奴隸和私奴主直接建立債務關係。
狗大戶的債哪有那麽好背?
同樣一旦這些債落在個人身上,很多問題就變得麻煩起來。
因為私奴釋放出來終究是要分地的,不分地他們成不了自耕農,成不了自耕農那釋放他們也沒太多意義……
之所以釋奴就是為了要建立以個體家庭為主的個體單位,是下層群體更加零碎更加方便掌控的同時物盡其用對剛剛大一統且開疆擴土的大秦進行深度開發。
身上背了債,就意味著不自由,就意味著他們這個自耕農群體不夠純粹。
甚至後續大秦想要征調人手墾荒,也會陷入扯皮的麻煩之中。
他們確實不是奴隸了,但是他們欠錢啊,你給人遷移走了,從哪裏要錢?
所以,倒不如多一個中間人。
讓這群私奴不欠這群狗大戶錢,隻欠大秦政府的錢。
反正賦稅是統一收取,對於他們隻是多收一份罷了。
除了額外賦稅以外,他們擁有所有自然人的權利。
同理,大秦政府承擔債務以後,私奴主作為弱勢群體,就沒有任何資格幹涉新自耕農。
趙泗的解法是站在這群私奴和大秦政府的角度的,相應的,自然也損害了私奴主的一定權利。
譬如……這錢是分期支付。
譬如,在這場交易之中,私奴主作為債主,其實處於弱勢地位,大秦政府真要是欠債不還,他們有甚麽辦法嘛?
況且這錢放債給別人可以利滾利,九出十三歸,跟大秦政府他們敢玩這一套麽?
其次,這錢大秦政府給不給都兩說,就算真不給他們又能如何?狀告大秦政府?堂下何人狀告本官?
說白了,趙泗真鐵了心賴賬,他們是半點法子沒有。
如此不對等的行徑自然引起了質疑,隻不過趙泗並不理會,而是繼續說第二個問題的解法。
“至於釋奴以後,孤也可以理解,確實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人手幫襯,一個人是幹不來的,諾大的房子需要打掃清理,多出來的田地要人耕種,藩人雖然可以為奴,但想來是不夠用的。
不過這方麵,大家可以簽訂契約雇傭人手嘛,相應的大秦也務必會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證契約的合法性,讓雙方都能夠按照契約內容合理的進行約定,大家完全可以共贏嘛!”趙泗認真的開口說道。
其實吧……取消奴隸製以後,有很大一部分人幹的活還是奴隸的那些活。
聽起來,他們擁有了高貴的自由選擇權和人權。
但實際上受限於種種壓力,大部分人其實是沒有資格選擇的。
義憤填膺熱血上湧,最後能做出來的選擇恐怕也就是換個地方和老板做奴隸。
嗯……從這一點上來看確實比以前更加自由了。
但趙泗並不在乎這些,作為統治者他在乎的是,大秦對於人身關係附庸有了合理合法的強幹涉性。
奴隸私產時代,奴隸被視為私有財產,他們法理上不享有人的權利。
因此官府對奴隸的幹涉性幾乎可以約等於零。
而現在,從奴隸關係轉為雇傭關係以後,他們在法理上從奴隸變成了享有一係列權利和義務的國人。
那政府對這一部分人群就擁有了強幹涉性,相應的世家也好貴族也罷,他們的權利將更進一步的削弱。
這才是趙泗說服始皇帝的關鍵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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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該如何修訂,戶籍該如何處理。
地方郡縣徭役抽調的該如何去弄?
如何盡量在不損毀各家私利的同時把奴隸釋放出來……”趙泗開口說道。
群臣聞聲幾是兩眼一黑……
釋奴是個好事這個基調一旦定下來,那可就不好翻案了。
太孫殿下說的都明明白白了,既然是個好事那就得做。
除了感覺到頭疼以外,恐怕就是熟悉了,是的……熟悉……
“殿下……此恐非善事啊……”有臣子為之發出最後的掙紮。
“唉,話可不能亂說,有阻力是有阻力,有困難是有困難,可是好壞得分清楚……”趙泗認真的開口說道。
他今天要幹的事情不多,將釋奴是件好事給定死下來,然後督促群臣拿出來方案即可。
芫恭的提示也讓趙泗打開了思路。
他是君主,是上位者,是統治者,很多時候他要做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好,而是給一件事情定性。
事分兩麵,同樣有反對者自然有支持者。
事情定性了,很多問題相應的就變得簡單了起來。
同理,在接下來的輿論宣傳上也可以以這一點來著手,而不是務求盡善盡美。
你就說這是不是好事吧!
是好事,那就甭管多難,有困難就想辦法克服,克服不了你們就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問題,這麽多年,有沒有盡心盡力的為國盡忠,對不對得起自己拿的俸祿。
好在……大朝會主要針對的是在鹹陽的官員,地方郡縣官員並不再大朝會的行列之中。
同理,貴胄豪族等私奴擁有大戶在朝會之上的影響力也並沒有那麽大,雖說在場有一個算一個都不算是正兒八經的無產階級,或多或少也都擁有奴隸,但是此非尋私之所,再加上事發突然,大貴族的尿性就決定他們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很難達成一致。
更不用說,其中也有一部分人是沒有私心,確確實實願意為國辦事的正值之臣的。
事實證明,這個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台班子。
趙泗抓住事情基調,反駁了一個又一個問題,群臣近乎於無可奈何,趙泗的身份就決定了他先天立於不敗之地。
總之,趙泗麵對種種質疑,通篇隻用了一個答複。
有困難,你們克服。
這是好事,孤得辦。
於是在經曆了將近一個時辰的質疑外加上提出各種後續隱患都不能動搖這位太孫殿下的計劃以後,群臣也終於被迫的像模像樣的開始討論實行釋奴的可行性。
好吧,受損失最大的地方郡縣不再大朝會的行列之中,因此阻力並沒有想的那麽大。
滿朝公卿大部分隻是動動嘴皮子,但是一旦釋奴,地方郡縣卻是實打實的要割肉的,對於地方官員來說,很顯然這是權利以及財產的高度削弱。
事實證明,當群臣定下心來辦事的話,效率還是相當可觀的……
譬如針對釋奴問題,就有人提出了疑問。
以後的大秦是要禁絕奴隸製麽?
趙泗給出的答複是隻禁秦人,不禁藩人。
嗯,也就是說大秦暫時並不會完全拒絕奴隸製的存在,隻不過中原人作為主體民族,不再允許有私自畜養奴隸的出現。
其次依舊是一個相對重磅的問題,這些奴隸大部分都有罪,尤其是官奴隸,針對他們的罪責該怎麽算呢?
趙泗大手一揮,按照之前的大赦天下政令,這些奴隸也應該在罪責赦免的行列之內。
當然,為了施以懲戒,所以這批奴隸統一分配到急需人手的地區。
嶺南和隴西的新擴之地剛好缺人,一邊先填一百萬人過去。
下一個問題,大秦律令中的貶謫為奴隸的懲罰,該如何修改?
趙泗大手一揮,以後不準許國人出現奴隸的情況,於是貼心的把貶謫為奴的懲罰換成了流放。
剛好大秦各地的邊遠地區都缺人,既然大家都不願意去,那就換成懲罰好了。
別犯錯,犯錯就舉家遷移去大開發……
然後就是下一個問題,地方郡縣缺少了自有處置的勞動人手,那基本上但凡想要幹點事情都要發動徭役,勢必是要給地方郡縣放寬征調徭役權利,同時相應的發動徭役的動態審核體係也需要重新製定。
趙泗再度大手一揮將這個問題拋給了李斯,讓李斯盡量擬定出來個章程。
官奴隸的討論進行的相當順利,畢竟官奴隸大多集中於地方,算是郡縣私產,說句不好聽的,有沒有官奴隸對於在中央的這一批官員來說沒有什麽區別。
反正他們也落不到什麽好處,相反取消官奴隸以後,地方政府的調集能力進一步下降,中央政府掌握著發動徭役的審核,權利進一步上升,相對應的在鹹陽官員的含金量整體獲得了提升,對他們這一批在鹹陽官員來說反而是一件好事。
還能咋滴,崽賣爺田不心疼唄。
反正官奴隸是大秦自己的財產,另一方麵地方官員不再大朝會的行列,這會壓根沒有發聲渠道,於是在鹹陽參與大朝會的滿朝公卿非常貼心的幫他們把一切都計劃好了。
再不涉及個人利益的前提下,這群官員的辦事能力其實是相當可觀的。
官奴隸問題捋清楚以後,就是私奴隸問題了。
這個問題扯皮了相當之久……
主要是因為在場的公卿家裏是真有私奴隸。
有的畜養的奴隸數字更是相當可觀,指望他們白白釋放那他們一定是一萬個不樂意。
為國盡忠那是口號,真捐錢那可不行。
其次,在場諸公怎麽說也都是體麵人,這以後沒奴隸了,那怎麽過體麵的生活?總不能所有事情都親力親為吧?
要說把奴隸全部換成藩人,那倒是合法合規,可問題是哪有那麽多藩人?
總而言之,涉及到個人利益,老爺們的問題就來了。
一,老爺們不想捐錢。
二,老爺們需要體麵。
因為涉及到在場所有人的個人私利,所以朝臣們的主觀能動性肉眼可見的降低。
除了一部分真心實意為國之人,大部分都開始摸魚訴苦……
取消官奴隸他們真不介意,但是取消私奴隸他們也是真不願意。
工作熱情不夠,甚至持抵抗擺爛情緒,工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趙泗也不含糊,針對這兩點關鍵性問題進行了公開變態。
“官奴隸是國產,大父既然讓孤監國,孤還是能做主的。
這私奴隸畢竟是私產,孤確實不好替諸公做主啊……雖說諸公皆有忠君體國之心,但孤也不好讓諸公吃虧不是?”趙泗笑著開口。
群臣自然連稱不敢,並且表示大家是願意為國分憂的,主要是這件事在天下間阻力太大,我們懂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懂事。
看破不說破,趙泗並不介意諸公的說辭,而是認認真真說出了自己的提議。
“孤向來不喜歡彎彎繞繞,孤說的話不需要過多猜測,同時說了什麽也便是什麽,今日不妨於諸卿明言,釋奴這件事孤是一定要做的,而且孤也一定要做下去。
至於諸卿所訴的兩個問題,孤倒是有個建議,諸卿不妨聽一聽。
一來,私奴畢竟是各家私產,倘若讓天下人平白無故的交出自己的財產,那天下人肯定是不願意動,如此行為,也確實有巧取豪奪之相,屬實不妥。
不如這樣……私奴照市價核算,諸卿今日便商議出來,一個健奴值多少錢?一個老奴值多少錢?一個女奴值多少錢?
定好以後,使私奴自贖……
當然,前提是先登記造冊,分配田地,至於這錢便先欠著,私奴多征一份賦稅,五年也好,十年也罷,總之私奴釋放以後,賦稅多收多少,多收多少年,大家夥也議出來個章程,屆時由官府統一向各家支付,如此錢貨兩訖,雖然各家還有些吃虧,但是總歸吃虧不是很大,這是國事……諸卿公忠體國,想來也是可以理解的。”趙泗開口說道。
說白了就是私奴隸可以看成是贖買。
說是自贖,其實就是大秦官府向他們購買。
債務關係是,自贖奴隸——大秦官府——私奴擁有者。
被釋放的私奴額外多征收賦稅,譬如其他百姓收十一稅,但是他們收十五稅,根據計算得出他們需要收多少年,多少年以後恢複到正常賦稅水準。
除了額外多征收賦稅以外,他們擁有自耕農享有的一切權利和地位以及義務。
而至於官府則承擔起來私奴奴隸主的債務關係,用多征收的賦稅來償還補貼私奴主的損失。
說是自贖,實際上實行起來其實是大秦官府主動購買,多了一個中間人。
看起來麻煩了,實際上簡單了。
趙泗用屁股想也不可能做出來讓這群被釋放的奴隸和私奴主直接建立債務關係。
狗大戶的債哪有那麽好背?
同樣一旦這些債落在個人身上,很多問題就變得麻煩起來。
因為私奴釋放出來終究是要分地的,不分地他們成不了自耕農,成不了自耕農那釋放他們也沒太多意義……
之所以釋奴就是為了要建立以個體家庭為主的個體單位,是下層群體更加零碎更加方便掌控的同時物盡其用對剛剛大一統且開疆擴土的大秦進行深度開發。
身上背了債,就意味著不自由,就意味著他們這個自耕農群體不夠純粹。
甚至後續大秦想要征調人手墾荒,也會陷入扯皮的麻煩之中。
他們確實不是奴隸了,但是他們欠錢啊,你給人遷移走了,從哪裏要錢?
所以,倒不如多一個中間人。
讓這群私奴不欠這群狗大戶錢,隻欠大秦政府的錢。
反正賦稅是統一收取,對於他們隻是多收一份罷了。
除了額外賦稅以外,他們擁有所有自然人的權利。
同理,大秦政府承擔債務以後,私奴主作為弱勢群體,就沒有任何資格幹涉新自耕農。
趙泗的解法是站在這群私奴和大秦政府的角度的,相應的,自然也損害了私奴主的一定權利。
譬如……這錢是分期支付。
譬如,在這場交易之中,私奴主作為債主,其實處於弱勢地位,大秦政府真要是欠債不還,他們有甚麽辦法嘛?
況且這錢放債給別人可以利滾利,九出十三歸,跟大秦政府他們敢玩這一套麽?
其次,這錢大秦政府給不給都兩說,就算真不給他們又能如何?狀告大秦政府?堂下何人狀告本官?
說白了,趙泗真鐵了心賴賬,他們是半點法子沒有。
如此不對等的行徑自然引起了質疑,隻不過趙泗並不理會,而是繼續說第二個問題的解法。
“至於釋奴以後,孤也可以理解,確實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人手幫襯,一個人是幹不來的,諾大的房子需要打掃清理,多出來的田地要人耕種,藩人雖然可以為奴,但想來是不夠用的。
不過這方麵,大家可以簽訂契約雇傭人手嘛,相應的大秦也務必會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證契約的合法性,讓雙方都能夠按照契約內容合理的進行約定,大家完全可以共贏嘛!”趙泗認真的開口說道。
其實吧……取消奴隸製以後,有很大一部分人幹的活還是奴隸的那些活。
聽起來,他們擁有了高貴的自由選擇權和人權。
但實際上受限於種種壓力,大部分人其實是沒有資格選擇的。
義憤填膺熱血上湧,最後能做出來的選擇恐怕也就是換個地方和老板做奴隸。
嗯……從這一點上來看確實比以前更加自由了。
但趙泗並不在乎這些,作為統治者他在乎的是,大秦對於人身關係附庸有了合理合法的強幹涉性。
奴隸私產時代,奴隸被視為私有財產,他們法理上不享有人的權利。
因此官府對奴隸的幹涉性幾乎可以約等於零。
而現在,從奴隸關係轉為雇傭關係以後,他們在法理上從奴隸變成了享有一係列權利和義務的國人。
那政府對這一部分人群就擁有了強幹涉性,相應的世家也好貴族也罷,他們的權利將更進一步的削弱。
這才是趙泗說服始皇帝的關鍵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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