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森末是在人類世界呆過好多年的,在聽到俞初二這個蹩腳的說唱時愣了一下,然後便哈哈哈的笑出了聲。
這說唱還真是…不錯啊,亂七八糟不說,韻腳也亂七八糟…
但是這個姑娘這個自信的表情真的是…
太逗了。
俞初二看魏森末這個表情,撇撇嘴不高興的吼道:
“死烏龜,你幹什麽啊。笑什麽笑。好端端的為什麽笑?我哪裏說的不對了?你…你這樣是什麽意思啊!啊?!我說的怎麽了,我說不是挺好的麽,我都押韻押好了的!我這是福睿斯帶澳!你懂不懂啊!真的是…”
“我!我!呦呦呦!說唱界的小公主!就是我!我是最美麗的,最美麗的宇宙小公主!你到底懂不懂啊…哼。煩死了,煩人!死烏龜!”
魏森末聽到俞初二叫自己死烏龜,也沒惱。
隻是揉了揉自己的額頭,剛剛俞初二那麽一鬧,他的心裏的狀態似乎平靜了很多。
“沒什麽,隻是覺得你挺可愛的。很有趣。你的福睿斯帶澳,我也覺得特別好,很有新意,是說唱界的新星。真的。”
說完以後他迴答了一下夕暖的問題,說道:
“我今天幫著爺爺做了很多事兒,之後就過來修煉了,龜族其實大事兒很少,不過就是瑣事兒比較多。這裏的人天賦都不是很高,所以他們在那裏磨磨唧唧無非就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罷了,累也隻是因為…麻煩的事兒太多了。”
魏森末說完以後歎口氣,看了看天上的月亮,然後又看了看夕暖說道:
“這裏的月亮比人類世界的月亮漂亮,可是這裏的月亮並沒有人類世界有趣。這裏的感情並不全麵,除了俞先生或者阿戰那種貴族,又或者我這種人才會有正常的感情,會有執著,不甘心,嫉妒,難受什麽的…普通的平民,又或者是天賦不高的人,便不會有這些感情。”
“他們大多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後就和正常的動物差不多,最起碼感情他們是沒有的,比如嫉妒他們就沒有,也沒有什麽高興不高興。這裏待久了,人會變得簡單,便也迴不去原來的世界了。迴去了,你的腦子根本就不夠用。夕暖小姐,你打算永遠都留在這裏麽?留在這個地方,這個無聊的地方。”
夕暖抿了一口鬆子酒,隻覺得口腔裏滿是舒服的香氣,還有一股很小卻讓人舒服的能量。
嗯…
是好酒。
夕暖笑著看了看天空中的月亮,笑道:
“誰知道呢。我沒有母親,父親又是那個想要利用我的狀態,我不如就在這裏呆著也挺好的。你說呢?迴不迴去的,也不是我說了算,這裏如果沒有合適我活著的地方,我就迴去。這裏如果我活得開心我就在這裏。我本來就沒有根,何談那些有的沒有的話。”
“這裏也不是什麽無聊的地方,你們這種活得長的活得久的,也許喜歡在人世間去遊蕩,也許喜歡在人世間下一盤大棋,可是我不喜歡。我就想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然後活下去,就這樣而已。這裏很好,雖然有點兒無聊,但是…對身體心靈都很好。目前我就知足了。”
夕暖感受到泉水中的能量以後便不再說什麽話,隻是閉著眼睛伏在石頭上,靜靜的感受著泉水中的能力,此時此刻她也沒有什麽想再說的,就享受現在罷。
俞七月看夕暖這樣說了,便不和魏森末多說什麽,人類的世界是什麽樣他也多少是知道的,每年去兩天是什麽概念,就是這麽多年他都跟旅遊似的去過每年去兩天。
一年一天,一百年就是一百天。
兩百年呢,三百年呢…
自己已經和妹妹去過好幾百年了,雖然說就像是遊人,沒什麽深入吧。
但…
多少是有感知的。
從穿著大褂,到後來穿著一堆口袋的衣服,到最後大波浪頭,迪斯科…
他和自己的妹妹都見過。
還把很多東西都帶迴了鯊族…
每個族群可以去外麵世界的時間都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規則,比如龜族就沒有什麽界限,不過一去最少是一年,因為他們每年都隻有一天是開放日。而他們鯊族隻能過去兩天。時間一到就會自動迴來。
水母族和鯨族能去的地方並不是人類世界了。
應該是天上的翼族…
具體如何他就不清楚了,他不是太喜歡去翼族,那裏的人都很奇怪,所以去了兩三次了以後,他就不再去了。
俞初二倒是對魏森末很感興趣,她不是第一次見到魏森末了,不過卻算是第一次和魏森末說話,這個男人真是有趣,感覺文質彬彬的,看上去眼睛裏也閃爍著光,這個男人和自己的哥哥很不一樣。
“誒。死烏龜,你在人類世界呆了那麽久,你學會了什麽啊?跟我說說唄?我也常常去一年去一天。你看我們的衣服,都是從人類世界學來的。你穿的還挺好看的…哪裏買的啊?今年我還沒去過呢,現在出事兒了…估計也去不上了。”
魏森末又喝了一口杯中的酒,笑望著俞初二,這個丫頭啊,也是有趣的人,可愛單純…
卻又是個好戰的,身上那麽多傷痕。
最讓人喜歡的還是這丫頭臉上的笑容,是真好看啊。
“我人類世界帶了些年,我最喜歡的還是詩歌,也很遺憾我當時並沒有在古代的時候留下來,好不容易想通留下來,還是在那樣的末世,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都喜歡,也許還古時候和現在的對比,古時候的芍藥金橘湯在夏天的時候加上些冰塊兒尤為的好喝。後來到了現代,各式各樣的飲品都出現了。可是…”
“可是我怎麽喝都喝不到從前的味道,我還記得那時我母親第一次帶我換上古代的衣服,我們在街道上走,母親給我買了那碗糖水,是真好喝。清清甜甜的,沁人心脾。如今是怎樣都沒有了,至於科技,我倒是沒有什麽太喜歡的。因為本身這裏沒有那些科技也能活,所以並未太過於在意。還有就是…”
魏森末緩了口氣說道:
“那裏的人很複雜卻也讓人著迷。在末世沒有爆發的時候,我住在一個胡同裏,每天啊胡同裏都打打鬧鬧的很有意思,有的大娘做好了肉包子也會給我留兩個,平時隔壁的孩子吃糖果也會給我留兩個。那種煙火氣我從來就沒有感受到過,怎麽說呢,都是很好的人…那個時候我真的覺得我能一直在人類的世界生活,後來末世爆發了,一切都變了,徹徹底底的變了。”
這說唱還真是…不錯啊,亂七八糟不說,韻腳也亂七八糟…
但是這個姑娘這個自信的表情真的是…
太逗了。
俞初二看魏森末這個表情,撇撇嘴不高興的吼道:
“死烏龜,你幹什麽啊。笑什麽笑。好端端的為什麽笑?我哪裏說的不對了?你…你這樣是什麽意思啊!啊?!我說的怎麽了,我說不是挺好的麽,我都押韻押好了的!我這是福睿斯帶澳!你懂不懂啊!真的是…”
“我!我!呦呦呦!說唱界的小公主!就是我!我是最美麗的,最美麗的宇宙小公主!你到底懂不懂啊…哼。煩死了,煩人!死烏龜!”
魏森末聽到俞初二叫自己死烏龜,也沒惱。
隻是揉了揉自己的額頭,剛剛俞初二那麽一鬧,他的心裏的狀態似乎平靜了很多。
“沒什麽,隻是覺得你挺可愛的。很有趣。你的福睿斯帶澳,我也覺得特別好,很有新意,是說唱界的新星。真的。”
說完以後他迴答了一下夕暖的問題,說道:
“我今天幫著爺爺做了很多事兒,之後就過來修煉了,龜族其實大事兒很少,不過就是瑣事兒比較多。這裏的人天賦都不是很高,所以他們在那裏磨磨唧唧無非就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罷了,累也隻是因為…麻煩的事兒太多了。”
魏森末說完以後歎口氣,看了看天上的月亮,然後又看了看夕暖說道:
“這裏的月亮比人類世界的月亮漂亮,可是這裏的月亮並沒有人類世界有趣。這裏的感情並不全麵,除了俞先生或者阿戰那種貴族,又或者我這種人才會有正常的感情,會有執著,不甘心,嫉妒,難受什麽的…普通的平民,又或者是天賦不高的人,便不會有這些感情。”
“他們大多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後就和正常的動物差不多,最起碼感情他們是沒有的,比如嫉妒他們就沒有,也沒有什麽高興不高興。這裏待久了,人會變得簡單,便也迴不去原來的世界了。迴去了,你的腦子根本就不夠用。夕暖小姐,你打算永遠都留在這裏麽?留在這個地方,這個無聊的地方。”
夕暖抿了一口鬆子酒,隻覺得口腔裏滿是舒服的香氣,還有一股很小卻讓人舒服的能量。
嗯…
是好酒。
夕暖笑著看了看天空中的月亮,笑道:
“誰知道呢。我沒有母親,父親又是那個想要利用我的狀態,我不如就在這裏呆著也挺好的。你說呢?迴不迴去的,也不是我說了算,這裏如果沒有合適我活著的地方,我就迴去。這裏如果我活得開心我就在這裏。我本來就沒有根,何談那些有的沒有的話。”
“這裏也不是什麽無聊的地方,你們這種活得長的活得久的,也許喜歡在人世間去遊蕩,也許喜歡在人世間下一盤大棋,可是我不喜歡。我就想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然後活下去,就這樣而已。這裏很好,雖然有點兒無聊,但是…對身體心靈都很好。目前我就知足了。”
夕暖感受到泉水中的能量以後便不再說什麽話,隻是閉著眼睛伏在石頭上,靜靜的感受著泉水中的能力,此時此刻她也沒有什麽想再說的,就享受現在罷。
俞七月看夕暖這樣說了,便不和魏森末多說什麽,人類的世界是什麽樣他也多少是知道的,每年去兩天是什麽概念,就是這麽多年他都跟旅遊似的去過每年去兩天。
一年一天,一百年就是一百天。
兩百年呢,三百年呢…
自己已經和妹妹去過好幾百年了,雖然說就像是遊人,沒什麽深入吧。
但…
多少是有感知的。
從穿著大褂,到後來穿著一堆口袋的衣服,到最後大波浪頭,迪斯科…
他和自己的妹妹都見過。
還把很多東西都帶迴了鯊族…
每個族群可以去外麵世界的時間都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規則,比如龜族就沒有什麽界限,不過一去最少是一年,因為他們每年都隻有一天是開放日。而他們鯊族隻能過去兩天。時間一到就會自動迴來。
水母族和鯨族能去的地方並不是人類世界了。
應該是天上的翼族…
具體如何他就不清楚了,他不是太喜歡去翼族,那裏的人都很奇怪,所以去了兩三次了以後,他就不再去了。
俞初二倒是對魏森末很感興趣,她不是第一次見到魏森末了,不過卻算是第一次和魏森末說話,這個男人真是有趣,感覺文質彬彬的,看上去眼睛裏也閃爍著光,這個男人和自己的哥哥很不一樣。
“誒。死烏龜,你在人類世界呆了那麽久,你學會了什麽啊?跟我說說唄?我也常常去一年去一天。你看我們的衣服,都是從人類世界學來的。你穿的還挺好看的…哪裏買的啊?今年我還沒去過呢,現在出事兒了…估計也去不上了。”
魏森末又喝了一口杯中的酒,笑望著俞初二,這個丫頭啊,也是有趣的人,可愛單純…
卻又是個好戰的,身上那麽多傷痕。
最讓人喜歡的還是這丫頭臉上的笑容,是真好看啊。
“我人類世界帶了些年,我最喜歡的還是詩歌,也很遺憾我當時並沒有在古代的時候留下來,好不容易想通留下來,還是在那樣的末世,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都喜歡,也許還古時候和現在的對比,古時候的芍藥金橘湯在夏天的時候加上些冰塊兒尤為的好喝。後來到了現代,各式各樣的飲品都出現了。可是…”
“可是我怎麽喝都喝不到從前的味道,我還記得那時我母親第一次帶我換上古代的衣服,我們在街道上走,母親給我買了那碗糖水,是真好喝。清清甜甜的,沁人心脾。如今是怎樣都沒有了,至於科技,我倒是沒有什麽太喜歡的。因為本身這裏沒有那些科技也能活,所以並未太過於在意。還有就是…”
魏森末緩了口氣說道:
“那裏的人很複雜卻也讓人著迷。在末世沒有爆發的時候,我住在一個胡同裏,每天啊胡同裏都打打鬧鬧的很有意思,有的大娘做好了肉包子也會給我留兩個,平時隔壁的孩子吃糖果也會給我留兩個。那種煙火氣我從來就沒有感受到過,怎麽說呢,都是很好的人…那個時候我真的覺得我能一直在人類的世界生活,後來末世爆發了,一切都變了,徹徹底底的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