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很破敗!
一樓到處是被水浸泡過的痕跡,甚至還散落著不少的骨頭,顯然是被食人魚啃噬光了血肉。
二樓稍微好一些,但破碎的玻璃撒的到處都是,地麵鋪著層厚厚的灰塵,每一步都能留下個清晰的腳印,就好像在薄薄的積雪上行走,陳列的各色商品,自然也好不到那裏去,全都被灰塵覆蓋著。
上麵幾層比二樓好很多,灰塵不少,玻璃卻大都完整——說來也是,喪屍危機爆發時正好是早晨,商場應該還沒有正式上班。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整個商場沒有一隻喪屍,似乎全都死在了洪水中。
“不管原因是什麽,總算有個沒被喪屍破壞的地方,這麽多商品,現在全是我們的了!”
女人天性愛購物,雖然在這裏不用花錢,可看到玲琅滿目的商品,林女神和小蘿莉還是不由自主瞪大眼睛,露出興奮之色。
“哇哢,漂亮的珠寶首飾,這是金的嗎,擦一擦還閃光呢……”
“這裏有漂亮的書包,我背一個,背個最漂亮的,可惜沒有學校了,要是有的話,我背著這書包上學,肯定能引起圍觀……”
“掛出來的衣服都髒了,拿沒開封的吧,顏色好看,我想試一試,不知試衣間還能不能用……”
陪了一會兒,王成發現自己成了可有可無之人,無奈搖頭苦笑,便在櫃台找了個還算舒服的椅子坐下,百無聊賴,他拉開麵前的抽屜,赫然發現幾張快要褪色的照片,那是個漂亮的小男孩兒,和個三十餘歲的少婦依偎在一起,臉上掛著燦爛無比的笑容。
可惜,一切都沒有了,估計那小男孩兒和母親,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已經死掉,或者變成喪屍,如孤魂野鬼在城市裏遊蕩。
“哎呀!!”
一聲驚叫傳來,是小蘿莉,也不知被什麽嚇到了,或許是喪屍。
渾身一個激靈,王成唿的站起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出去,眨眼的工夫就到了小蘿莉身前,喝道:“怎麽迴事,看到喪屍了嗎?”
小蘿莉拍了拍尚未發育的胸脯,顫聲道:“不是喪屍,我最不怕的就是喪屍,是一具屍體,快爛幹淨了,好可怕啊!”
王成隨著她手指看去,果然見到具屍體,已經分不出男女,渾身爛的隻剩下骨頭,乍一看到確實挺恐怖。
林女神也走了過來,拉著小蘿莉道:“快別看了,越看越惡心,東西找的差不多了,咱們早點離開吧,和大部隊匯合。”
王成也有此意,連忙護著她們下了樓,直奔老槍所說的警局——剛剛有些大意了,竟然帶著個女人和孩子瞎逛,萬一出事必將後悔莫及。
“不能驕傲自大,哪怕我的戰力又有提升,也不能把林女神和小蘿莉置於危險之中,一旦遇到危險救之不及,就會害死她們。”
這麽想著,他就要向林女神檢討一番,卻突然聽到眼鏡的大吼大叫:“臥槽,發財了,這迴真發財了,槍,這麽多槍,哈哈,誰也別和我搶,都是我的……”
馬屁精的聲音悠悠響起,滿是幸災樂禍:“都是你的?嘿嘿,問題是你會用嗎,別把自己的腦袋崩掉了,術業有專攻,還是給老槍比較合適!”
“你們說了都不算,一切都由老大決定,幾把破槍而已,爭個毛線。對了,你們說,成哥現在的速度,會不會比子彈快?!”
噗!
王成一個踉蹌,差點沒摔個狗吃屎,滿臉黑線,哭笑不得,心說我比子彈快,開什麽玩笑,你以為我是神仙啊,活人永遠也不可能比子彈快。
人的潛力是有限的,即便玩命兒的開發,也不可能趕得上機械設備,就好比舉重的大力士,能輕易舉起三五百公斤,卻永遠無法和起重機比。
他也是這個情況,速度變快了,聽力變敏銳了,眼神更好了,但仍舊不可能比得上機械設備——肉體之所以是肉體,本來就存在局限性。
“咳咳,別胡亂猜測,我再快也比不上子彈,所以這槍我還是得要一把的。”
說著話他大踏步走進淩亂的警局辦公大廳,順手拿起把手槍,劈裏啪啦一陣擺弄,最後拉開保險栓瞄向遠處。
動作熟練,一看就是玩槍的老手!
別說二胖、馬屁精和眼鏡了,就連老槍都瞪大眼珠子,滿臉都是不可思議。
王成哈哈一笑,得意的道:“別奇怪,我以前跟著王夢練過,對手槍還算熟悉,但其他類型的槍械就一知半解了。所以,還是需要老槍你給大家夥講解講解,每個人都要學,多懂點兒沒毛病。”
以前在與喪屍戰鬥的時候,他不止一次的覺得,熱武器已經屬於被淘汰的貨色,甚至將此觀點大為宣揚。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老槍配合他幹掉黑虎屍王之後,他才猛然醒悟,熱武器就是熱武器,永遠都不會被淘汰,永遠比冷兵器好用。
顯然,不僅他懂得了這個道理,其餘人如馬屁精、二胖等人,也轉變了觀念,聚精會神的聽老槍講解,就連小蘿莉都歪著腦袋,不時的提出疑問,雖然提出的問題大多幼稚可笑,卻足以說明這小丫頭片子也在認真學習。
“會用是第一步,但打得準才最重要,當然準頭不是一天兩天能練出來的,這個可以慢慢來,不用著急。”
聽老槍將麵前所有的槍械都講解了一遍,王成笑著打斷眾人的沉思,指了指擺在地上的作戰服、防彈背心。
“現在,我們最好能換上衣服,試試這些專用裝配,是否真的好用,特別是防彈背心,如果能夠擋住喪屍的爪子,絕對是一件防護利器!”
幸存者比起喪屍來,最大的弱點就是肉體孱弱,即便穿著厚衣服,被被一爪子也能抓出道血痕,除非學眼鏡,每次戰鬥都在胸前加塊鋼板,否則必有傷亡。
但有防彈背心兒就不一樣了,能最大程度的防止受到傷害,若是人人身上都有一件兒,即便遇到大蛤蟆,普通人也能和其糾纏三個迴合。
“人之所以是高等級動物,就是因為會使用工具,而作戰服、防彈背心兒就是工具,不用起來豈不浪費?!”
一樓到處是被水浸泡過的痕跡,甚至還散落著不少的骨頭,顯然是被食人魚啃噬光了血肉。
二樓稍微好一些,但破碎的玻璃撒的到處都是,地麵鋪著層厚厚的灰塵,每一步都能留下個清晰的腳印,就好像在薄薄的積雪上行走,陳列的各色商品,自然也好不到那裏去,全都被灰塵覆蓋著。
上麵幾層比二樓好很多,灰塵不少,玻璃卻大都完整——說來也是,喪屍危機爆發時正好是早晨,商場應該還沒有正式上班。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整個商場沒有一隻喪屍,似乎全都死在了洪水中。
“不管原因是什麽,總算有個沒被喪屍破壞的地方,這麽多商品,現在全是我們的了!”
女人天性愛購物,雖然在這裏不用花錢,可看到玲琅滿目的商品,林女神和小蘿莉還是不由自主瞪大眼睛,露出興奮之色。
“哇哢,漂亮的珠寶首飾,這是金的嗎,擦一擦還閃光呢……”
“這裏有漂亮的書包,我背一個,背個最漂亮的,可惜沒有學校了,要是有的話,我背著這書包上學,肯定能引起圍觀……”
“掛出來的衣服都髒了,拿沒開封的吧,顏色好看,我想試一試,不知試衣間還能不能用……”
陪了一會兒,王成發現自己成了可有可無之人,無奈搖頭苦笑,便在櫃台找了個還算舒服的椅子坐下,百無聊賴,他拉開麵前的抽屜,赫然發現幾張快要褪色的照片,那是個漂亮的小男孩兒,和個三十餘歲的少婦依偎在一起,臉上掛著燦爛無比的笑容。
可惜,一切都沒有了,估計那小男孩兒和母親,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已經死掉,或者變成喪屍,如孤魂野鬼在城市裏遊蕩。
“哎呀!!”
一聲驚叫傳來,是小蘿莉,也不知被什麽嚇到了,或許是喪屍。
渾身一個激靈,王成唿的站起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出去,眨眼的工夫就到了小蘿莉身前,喝道:“怎麽迴事,看到喪屍了嗎?”
小蘿莉拍了拍尚未發育的胸脯,顫聲道:“不是喪屍,我最不怕的就是喪屍,是一具屍體,快爛幹淨了,好可怕啊!”
王成隨著她手指看去,果然見到具屍體,已經分不出男女,渾身爛的隻剩下骨頭,乍一看到確實挺恐怖。
林女神也走了過來,拉著小蘿莉道:“快別看了,越看越惡心,東西找的差不多了,咱們早點離開吧,和大部隊匯合。”
王成也有此意,連忙護著她們下了樓,直奔老槍所說的警局——剛剛有些大意了,竟然帶著個女人和孩子瞎逛,萬一出事必將後悔莫及。
“不能驕傲自大,哪怕我的戰力又有提升,也不能把林女神和小蘿莉置於危險之中,一旦遇到危險救之不及,就會害死她們。”
這麽想著,他就要向林女神檢討一番,卻突然聽到眼鏡的大吼大叫:“臥槽,發財了,這迴真發財了,槍,這麽多槍,哈哈,誰也別和我搶,都是我的……”
馬屁精的聲音悠悠響起,滿是幸災樂禍:“都是你的?嘿嘿,問題是你會用嗎,別把自己的腦袋崩掉了,術業有專攻,還是給老槍比較合適!”
“你們說了都不算,一切都由老大決定,幾把破槍而已,爭個毛線。對了,你們說,成哥現在的速度,會不會比子彈快?!”
噗!
王成一個踉蹌,差點沒摔個狗吃屎,滿臉黑線,哭笑不得,心說我比子彈快,開什麽玩笑,你以為我是神仙啊,活人永遠也不可能比子彈快。
人的潛力是有限的,即便玩命兒的開發,也不可能趕得上機械設備,就好比舉重的大力士,能輕易舉起三五百公斤,卻永遠無法和起重機比。
他也是這個情況,速度變快了,聽力變敏銳了,眼神更好了,但仍舊不可能比得上機械設備——肉體之所以是肉體,本來就存在局限性。
“咳咳,別胡亂猜測,我再快也比不上子彈,所以這槍我還是得要一把的。”
說著話他大踏步走進淩亂的警局辦公大廳,順手拿起把手槍,劈裏啪啦一陣擺弄,最後拉開保險栓瞄向遠處。
動作熟練,一看就是玩槍的老手!
別說二胖、馬屁精和眼鏡了,就連老槍都瞪大眼珠子,滿臉都是不可思議。
王成哈哈一笑,得意的道:“別奇怪,我以前跟著王夢練過,對手槍還算熟悉,但其他類型的槍械就一知半解了。所以,還是需要老槍你給大家夥講解講解,每個人都要學,多懂點兒沒毛病。”
以前在與喪屍戰鬥的時候,他不止一次的覺得,熱武器已經屬於被淘汰的貨色,甚至將此觀點大為宣揚。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老槍配合他幹掉黑虎屍王之後,他才猛然醒悟,熱武器就是熱武器,永遠都不會被淘汰,永遠比冷兵器好用。
顯然,不僅他懂得了這個道理,其餘人如馬屁精、二胖等人,也轉變了觀念,聚精會神的聽老槍講解,就連小蘿莉都歪著腦袋,不時的提出疑問,雖然提出的問題大多幼稚可笑,卻足以說明這小丫頭片子也在認真學習。
“會用是第一步,但打得準才最重要,當然準頭不是一天兩天能練出來的,這個可以慢慢來,不用著急。”
聽老槍將麵前所有的槍械都講解了一遍,王成笑著打斷眾人的沉思,指了指擺在地上的作戰服、防彈背心。
“現在,我們最好能換上衣服,試試這些專用裝配,是否真的好用,特別是防彈背心,如果能夠擋住喪屍的爪子,絕對是一件防護利器!”
幸存者比起喪屍來,最大的弱點就是肉體孱弱,即便穿著厚衣服,被被一爪子也能抓出道血痕,除非學眼鏡,每次戰鬥都在胸前加塊鋼板,否則必有傷亡。
但有防彈背心兒就不一樣了,能最大程度的防止受到傷害,若是人人身上都有一件兒,即便遇到大蛤蟆,普通人也能和其糾纏三個迴合。
“人之所以是高等級動物,就是因為會使用工具,而作戰服、防彈背心兒就是工具,不用起來豈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