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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勃看了看手裏的三個銀幣,掂量了一下,放進自己的口袋,無奈地搖了搖頭,笑了一笑,果然是落日港口的頭號小魔女,自己根本招架不住。


    拉克絲拉著蓋倫,一路上席卷納蘇鎮上的各個商鋪,所到之處的各位商鋪老板無一幸免!


    似乎對鎮上所有的老板都了解透了一般,接下來買的所有東西,拉克絲都抓住了商鋪老板的弱點,再加上她無敵的砍價技巧,每樣東西都以不可思議的低價買入!


    兩套嶄新的衣服,原價一個銀幣,以三十銅幣成交。


    上等戰靴,原價七十個銅幣,以十個銅幣成交。


    蛇皮腰帶,原價三十五個銅幣,以八個銅幣成交。


    青銅護腕一對,原價三個銀幣,以六十銅幣成交。


    ……


    帶著砍價成功後勝利的喜悅,拉克絲走路的樣子都開始變得蹦蹦跳跳,她一邊跳著,一邊對蓋倫說道:“哥哥,現在我們就剩下武器還沒有買了。”


    “對,還有武器,需要單手劍和單手盾,最好還要配上匕首。”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


    “拉克絲,買了這麽多東西了,我們還剩下多少錢?”


    “我們用了差不多九個銀幣,還剩十四個銀幣。”


    “我們才花了那麽點錢啊!”


    “那是自然了,你以為我是吃素的呀!”


    “呃,那個,拉克絲,你是怎麽知道這些老板的弱點的?。”


    “我每天去市場買菜,聽市場裏的街坊們說起來的。”


    “哦,那買護腕的時候,你說不知道老板弱點,你也能把價錢說那麽低,是怎麽辦到的。”


    “我每天去市場買菜,都要跟他們砍上好久,砍著砍著就學會了嘛。”


    “原來買菜能學到那麽厲害的本事,看來以後我也要多去買菜了。”


    “……”


    “拉克絲,你盯著我看幹嘛。”


    “哥哥,你不覺得你挎個菜籃子去跟市場的大嬸們砍價很荒唐嗎?”


    “呃,這麽想一想,確實有點誒。”


    “哥哥你知道嗎,我砍價最厲害的一次就是我買的那件衣服,要知道他可是開價十個金幣啊!”


    “十個金幣!什麽衣服那麽貴啊?”


    “五十二個銀幣那件啊。”


    “五十二個銀幣買了一件衣服?你還好意思說嗎!我告訴你拉克絲……”


    “哥哥你快看,武器店到了,我們去買武器吧!”


    拉克絲一把將蓋倫推進了武器店,堵住了蓋倫接下去要說的話,然後跟著走了進去。


    “這不是美麗的安娜小姐麽,想看看女騎士的決鬥劍嗎?一定符合您高貴的氣質和美麗的臉龐。”武器店裏,一個英俊的少年手裏捧著一把華麗地決鬥劍,俯身遞到了拉克絲的身前。


    “史蒂芬,是我哥哥想挑選一些趁手的武器,你幫他挑一下。”拉克絲沒好氣的說道,然後便自顧在店裏查看。


    這個史蒂芬是這間武器店老板的兒子,從小就愛慕拉克絲,但拉克絲卻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隻是為了給蓋倫買上武器,又想少花點錢,就隻能勉為其難地施展一下美人計了。


    “原來是蓋倫大哥要用,不知道大哥喜歡什麽樣的武器呢?”史蒂芬套近乎說道,而拉克絲聽見他叫蓋倫大哥,更是嗤之以鼻。


    “單手劍和單手盾牌有嗎?普通戰士用的那種,不要太貴的,太貴的我買不起。”


    “以大哥的氣質,怎麽能用普通的呢!來看看這裏,這可是皇城近衛軍士兵的標準武器,你來試試。”史蒂芬從武器架上取下來一柄長劍和一麵鐵盾,交到蓋倫手中。


    蓋倫接過手中,左手持盾,右手持劍,並嚐試著揮動了一下,說道:“不錯,倒是挺順手的,不過……嗯……好像輕了點。”


    “哦?輕了?那再試試這個,這個可是重騎兵的武器,因為需求不大,我們這裏也隻有這一套。”史蒂芬艱難地取下重劍和重盾,分兩次交到蓋倫手裏。


    蓋倫將重盾護在身前,重劍前指,倒有幾分騎兵風範,隨即說道:“重倒是差不多了,但總覺得用起來怪怪的。”


    “哥哥,你來看看這個,這個你能拿得動嗎?”拉克絲蹲在地上,指著眼前一柄雙手重劍對蓋倫喊道。


    “哦,拉克絲你真有眼光,那是我家店裏最重的一把武器,上次來了一位騎兵隊長也沒能輕易地揮動它。”


    “哥哥你要不要試試?”


    “我來試試。”


    “雖然蓋倫大哥你身材健碩,但是想要拿起來還是有一定困難的,這樣吧,你要是能拿起來,我就把它送給你怎麽樣。”


    “你說真的?”


    “我怎麽會騙你呢拉克絲,我當然是說真的。”


    “不許反悔啊!”


    一會之後,蓋倫背後背著那把雙手重劍,開心的帶著拉克絲走出了武器店。


    而史蒂芬站在店門口,看的目瞪口呆,手裏還捏著拉克絲給他的二十三個銅幣,用拉克絲的話說,就是白拿可不好,肯定要給點錢的,於是就把手頭上剩下的銅幣都給他了。


    哦,對了,與此同時,拉克絲還跟史蒂芬要了一個能把重劍背在後背的劍套,還有一對看起來很是精巧的小匕首。


    雙手重劍,劍套,兩把匕首,原價六個金幣,以二十三個銅幣成交!


    事實再次證明,小魔女拉克絲絕對是落日港口所有賣貨老板的噩夢,絕對。


    “哥哥,這下東西都買齊了吧,我就說嘛,有我出馬,肯定能買齊,你看我們還剩了十四個銀幣。”拉克絲看著一臉高興的蓋倫,和他身上的大包小包,問道:“哥哥,你背著那麽重的劍,還拿了那麽多東西,不覺得重嗎?”


    “我每天在碼頭搬貨,他們三個人一起扛一袋,我一個人扛兩袋,扛著扛著就習慣了。”


    “原來去碼頭搬貨能練出那麽大的力氣來,看來以後我也要去搬一下才是。”


    “拉克絲,你不覺得如果你也有著跟我這樣子的身材會很奇怪嗎?”


    拉克絲聽了,忍不住大笑出來,她張開雙手,如同海鷗展翅一般,向前方跑去,銀鈴般的笑聲,引來眾人矚目。


    蓋倫見了,用力拉緊背後的重劍,憨厚一笑,跟了上去。


    蓋倫和拉克絲迴到家中。


    “哥哥,把今天買的全部裝備穿起來給我看看吧。”


    “好!”


    在拉克絲的幫助下,蓋倫將今天置辦的全部東西穿在了身上。


    貼身的黑色勁裝,身披單肩皮甲,背跨雙手重劍,手戴青銅護手,腳踏棕色戰靴,左側戰靴裏還插著一把精致的小匕首。


    此時的蓋倫看起來,真的有一副戰士的模樣了。


    “總覺得少了點什麽。讓我想想,啊,對了,哥哥你等我一下。”說罷,拉克絲便急衝衝地飛進自己的房間,開始翻箱倒櫃地找東西。


    蓋倫毫無頭緒地看著離開的拉克絲,隻能自己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著裝,滿意地點了點頭。


    沒一會,拉克絲拿著一件舊舊的藍色披風走了出來。


    “這件披風是我過冬的時候穿的,哥哥你穿上試一下。”


    “你的衣服我怎麽穿的了,不要胡鬧了,拉克絲。”


    不由分說,拉克絲輕巧地跳上桌子,就把披風掛在了蓋倫脖子上,果然,拉克絲的披風穿在高大的蓋倫身上,很是顯小。


    不過,拉克絲卻是將那披風拉了起來,蓋在蓋倫的左肩之上。


    藍色的披風,剛好蓋住了沒有護肩的左肩膀,畫龍點睛的這樣一件舊披風,頓時讓蓋倫整個人煥發出不一樣的光彩!


    “真是個聰明的決定,哥哥,現在看來,你真的是!”拉克絲高興地跳起來拍著手說道。


    “酷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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