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種馬校花流的弱點了,他走的是純情路線,必須讓校花先喜歡上自己,然後才能將自己與多個女人有曖昧關係的事情抖出來。
先造成喜歡的既定事實,然後再陷入感情糾紛,最後再解決。這才是走感情路線的種馬的正確打開方式。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因為蘇陽的出現,揭露他腳踏多條船的真麵目。他那一套就行不通了。
像林柔這種女孩,根本不允許自己對一個有女朋友的人產生感情。
她接受不了。
即便現在她對林宇還殘留些許好感,但她絕對不會在主動靠近對方。
如果林宇還想要追求這位平民校花的話,難度會比以前高上十倍不止。
他跟林柔之間已經基本上算是涼了。
距離徹底涼涼,也就差一個男人過來占據男朋友的位置了。
一縷天道氣運緩緩從他身上飄出,朝著蘇陽所在的方向飛去。
與之同時。
林家的早點攤子。
一群圍觀者見事主走了也逐漸散了。
出了這麽一茬子事,林家鋪子今天的早點也賣不成了,早早收了攤子,準備商議賠償的事。
林宇拍拍屁股走人了,但事情可沒結束。
林父主動提出代替林宇賠償,對方是他家雇傭的,出了事他要擔大部分責任。
“擔什麽責任,那是林宇那小子打的人,得讓他賠錢,咱家不能賠。”老板娘一聽賠錢就激動了,嗜錢如命的性子發作,跟丈夫吵了起來。
“這是咱家的攤子,出了事哪能推卸責任。”林父說道。
“要賠你賠,我們家沒錢,我們家的錢都給那個沒良心的看病去了,剩下的連女兒的學費都湊不齊。我怎麽就這麽倒黴啊,嫁了這麽個沒用的男人……”老板娘有點撒潑的趨勢。
林父有些手足無措。
他說賠償的時候其實也底氣不足,畢竟自己是個廢人,重病在身,平時都得靠家裏養著,而且家裏也確實沒什麽餘錢……
一側,蘇陽給羅世明打了個眼色,林宇已經被逼走了,該收手了。
羅世明頓時會意。
然後,他開口了,臉上堆笑,道:“賠什麽錢啊,我們又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打人的是林宇,跟阿姨你們有什麽關係,把那林宇辭了就行了,我們也算出了口惡氣。”
“你們不要賠償?!”林父有些驚訝。
“賠什麽賠,本來就跟我們沒關係。”林母叫叫嚷嚷,對丈夫的語氣很不滿。
不過,對上羅世明的時候,她就換上另一種態度了,滿臉和善討好的笑容:“還是小柔的這幾位同學明事理,心地也好,要我說,個個都比那個什麽林宇強多了,別看他是武者,以後這幾個同學肯定個個都比他有出息。”
“媽。”林柔叫了一聲,臉有點紅,覺得母親的這副嘴臉實在是太市儈了。
“媽什麽媽,還不趕緊給幾位同學說謝謝,之前你還對人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態度惡劣,你再看看人家,不僅不計較,還反過來幫咱家說話。我都替你覺得臉紅。”
林母說話愈發尖銳了,充分展現了什麽叫做一切向錢看齊。
隻要不讓她賠錢,什麽都好說。
林柔悶聲不再說話。
出了這件事,她對林宇的印象變差了是沒錯,但對羅世明的印象可沒改觀。
在她心中,對方依舊是那個臭名昭著的惡少,上課不學習,頂撞老師,還玩弄女生,簡直就是人渣。
對方肯定不安好心,在她父母麵前表現的很好,就是想讓她的父母放鬆警惕,然後順勢追求她。
“其實,我今天來不光是想吃這裏的早點,還打算跟你們商議一樁生意。”在蘇陽的提點下,羅世明又拋出了一個消息。
“生意,什麽生意?”林父林母都有些疑惑。
“我打算跟阿姨合作,開一家小飯店,我出資,你們出人。”
“阿姨的手藝很好,光賣早點太浪費了,而且賺的也少,不如開一家飯店,雇上幾個人,擴大規模,這樣賺得也多。”羅世明道。
林父林母聽了這番話都愣了。
他們不太相信羅世明真能投資。
畢竟,對方就是一個高中生,雖然穿著不錯,家庭條件似乎很優越,但要說跟社會上的人合夥做生意,還是讓人感覺很怪異。
“你真的要投資?”林父道。
“你能投多少錢?”林母問的更直接。
“十萬吧,這是流動資金,店鋪選址招人花的錢不算在內,雖然少了點,不過我覺得還是一步一步來比較好,我也沒什麽跟人合夥的經驗……”
“十萬!”林母臉都有點變形了。
“你不是學生嗎,能拿出那麽多錢嗎?”林母十分激動,迫不及待的追問。
“錢的事阿姨不用擔心,十萬塊對我來說不多,我家是做生意的,規模還可以,我爸也鼓勵我創業。”
“其實,要不是第一迴做生意,我肯定不會隻投資這些錢……”
“咳咳”一聲輕咳,打斷了他的話。
蘇陽接上了話茬,道:“羅少的意思是和他合作開飯店還有其它方麵的好處,他在生鮮市場還有果蔬市場都有人脈,你們采購的時候他能壓價,比同行拿到手的食材便宜不少,隻要好好幹,賺錢是肯定的,就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好好好,我答應了,我和羅同學,哦不,我和羅少合作。”林母急忙表明立場,生怕羅世明反悔。
在她看來,這可是一棵搖錢樹,一定得抱緊了,萬萬不能撒手。
“阿姨,您可千萬別叫我羅少,咱們這麽熟,你叫了我覺得難受呢,以後叫我世明吧,聽著也親切。”
……
合作的事十分輕鬆就定了下來。
雖然期間林父提了幾個問題,懷疑羅世明一個高中生是不是真有那種財力。但對方也不廢話,手機一劃,直接轉了十萬塊就證明了自己不是開玩笑。
唯一反對的恐怕就隻有林柔了。
可惜,沒用。
林母早就掉進錢眼裏了,拔都拔不出來。
林父也覺得能賺錢是件好事,而且跟有錢人的公子合夥開飯店總比個人出攤賣早點輕鬆多了。他也想讓妻子過的輕鬆一點,別整天那麽勞累。
許久,談完了合作的事情,雙方才滿意離開。
先造成喜歡的既定事實,然後再陷入感情糾紛,最後再解決。這才是走感情路線的種馬的正確打開方式。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因為蘇陽的出現,揭露他腳踏多條船的真麵目。他那一套就行不通了。
像林柔這種女孩,根本不允許自己對一個有女朋友的人產生感情。
她接受不了。
即便現在她對林宇還殘留些許好感,但她絕對不會在主動靠近對方。
如果林宇還想要追求這位平民校花的話,難度會比以前高上十倍不止。
他跟林柔之間已經基本上算是涼了。
距離徹底涼涼,也就差一個男人過來占據男朋友的位置了。
一縷天道氣運緩緩從他身上飄出,朝著蘇陽所在的方向飛去。
與之同時。
林家的早點攤子。
一群圍觀者見事主走了也逐漸散了。
出了這麽一茬子事,林家鋪子今天的早點也賣不成了,早早收了攤子,準備商議賠償的事。
林宇拍拍屁股走人了,但事情可沒結束。
林父主動提出代替林宇賠償,對方是他家雇傭的,出了事他要擔大部分責任。
“擔什麽責任,那是林宇那小子打的人,得讓他賠錢,咱家不能賠。”老板娘一聽賠錢就激動了,嗜錢如命的性子發作,跟丈夫吵了起來。
“這是咱家的攤子,出了事哪能推卸責任。”林父說道。
“要賠你賠,我們家沒錢,我們家的錢都給那個沒良心的看病去了,剩下的連女兒的學費都湊不齊。我怎麽就這麽倒黴啊,嫁了這麽個沒用的男人……”老板娘有點撒潑的趨勢。
林父有些手足無措。
他說賠償的時候其實也底氣不足,畢竟自己是個廢人,重病在身,平時都得靠家裏養著,而且家裏也確實沒什麽餘錢……
一側,蘇陽給羅世明打了個眼色,林宇已經被逼走了,該收手了。
羅世明頓時會意。
然後,他開口了,臉上堆笑,道:“賠什麽錢啊,我們又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打人的是林宇,跟阿姨你們有什麽關係,把那林宇辭了就行了,我們也算出了口惡氣。”
“你們不要賠償?!”林父有些驚訝。
“賠什麽賠,本來就跟我們沒關係。”林母叫叫嚷嚷,對丈夫的語氣很不滿。
不過,對上羅世明的時候,她就換上另一種態度了,滿臉和善討好的笑容:“還是小柔的這幾位同學明事理,心地也好,要我說,個個都比那個什麽林宇強多了,別看他是武者,以後這幾個同學肯定個個都比他有出息。”
“媽。”林柔叫了一聲,臉有點紅,覺得母親的這副嘴臉實在是太市儈了。
“媽什麽媽,還不趕緊給幾位同學說謝謝,之前你還對人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態度惡劣,你再看看人家,不僅不計較,還反過來幫咱家說話。我都替你覺得臉紅。”
林母說話愈發尖銳了,充分展現了什麽叫做一切向錢看齊。
隻要不讓她賠錢,什麽都好說。
林柔悶聲不再說話。
出了這件事,她對林宇的印象變差了是沒錯,但對羅世明的印象可沒改觀。
在她心中,對方依舊是那個臭名昭著的惡少,上課不學習,頂撞老師,還玩弄女生,簡直就是人渣。
對方肯定不安好心,在她父母麵前表現的很好,就是想讓她的父母放鬆警惕,然後順勢追求她。
“其實,我今天來不光是想吃這裏的早點,還打算跟你們商議一樁生意。”在蘇陽的提點下,羅世明又拋出了一個消息。
“生意,什麽生意?”林父林母都有些疑惑。
“我打算跟阿姨合作,開一家小飯店,我出資,你們出人。”
“阿姨的手藝很好,光賣早點太浪費了,而且賺的也少,不如開一家飯店,雇上幾個人,擴大規模,這樣賺得也多。”羅世明道。
林父林母聽了這番話都愣了。
他們不太相信羅世明真能投資。
畢竟,對方就是一個高中生,雖然穿著不錯,家庭條件似乎很優越,但要說跟社會上的人合夥做生意,還是讓人感覺很怪異。
“你真的要投資?”林父道。
“你能投多少錢?”林母問的更直接。
“十萬吧,這是流動資金,店鋪選址招人花的錢不算在內,雖然少了點,不過我覺得還是一步一步來比較好,我也沒什麽跟人合夥的經驗……”
“十萬!”林母臉都有點變形了。
“你不是學生嗎,能拿出那麽多錢嗎?”林母十分激動,迫不及待的追問。
“錢的事阿姨不用擔心,十萬塊對我來說不多,我家是做生意的,規模還可以,我爸也鼓勵我創業。”
“其實,要不是第一迴做生意,我肯定不會隻投資這些錢……”
“咳咳”一聲輕咳,打斷了他的話。
蘇陽接上了話茬,道:“羅少的意思是和他合作開飯店還有其它方麵的好處,他在生鮮市場還有果蔬市場都有人脈,你們采購的時候他能壓價,比同行拿到手的食材便宜不少,隻要好好幹,賺錢是肯定的,就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好好好,我答應了,我和羅同學,哦不,我和羅少合作。”林母急忙表明立場,生怕羅世明反悔。
在她看來,這可是一棵搖錢樹,一定得抱緊了,萬萬不能撒手。
“阿姨,您可千萬別叫我羅少,咱們這麽熟,你叫了我覺得難受呢,以後叫我世明吧,聽著也親切。”
……
合作的事十分輕鬆就定了下來。
雖然期間林父提了幾個問題,懷疑羅世明一個高中生是不是真有那種財力。但對方也不廢話,手機一劃,直接轉了十萬塊就證明了自己不是開玩笑。
唯一反對的恐怕就隻有林柔了。
可惜,沒用。
林母早就掉進錢眼裏了,拔都拔不出來。
林父也覺得能賺錢是件好事,而且跟有錢人的公子合夥開飯店總比個人出攤賣早點輕鬆多了。他也想讓妻子過的輕鬆一點,別整天那麽勞累。
許久,談完了合作的事情,雙方才滿意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