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下了氣血丹之後,林東海的精神狀態一下子就好了不少,整個人都從感冒的病態當中變成了一個正常人一樣充滿活力。
如果是如今人類發明的藥物,根本沒有那麽快的速度。
“這藥還真是神奇!”林東海吃完之後讚歎道,“不但入口即化,而且效果竟然還這麽快,我剛才還想要打個噴嚏,但沒想到現在完全好了,一點都沒有生病的那種難受的感覺!”
“是啊,小秦啊,這藥估計不便宜吧?”林太太此時也恢複了過來,她說道,“真是讓你擔心了,前些日子各個地方都不太平,而且那房子也被怪獸給糟蹋了,沒辦法隻好和你林叔叔搬迴了城中村裏麵住。”
是的,這也就是為什麽現在秦歌會在城中村而不是當初給林東海買下來的商品房的原因。
人魔戰爭對於人類的傷害極大,雖然在東海戰場上人類幹掉了魔人族重要的將領,但是世界各地的人類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就連江流市如今也是滿目瘡痍,大街上到處都是被戰鬥而摧毀的建築物和道路。
而城中村卻十分幸運的躲開了惡魔的攻擊,所以林東海他們才迴到了這裏居住。
現在城中村反而成了整個江流市最搶手的地方之一,作為市區裏麵少有的沒有被毀壞的建築群,不少屋子被摧毀的人都跑來了城中村租房子住,一個月的租金現在已經被炒到兩三萬一個月了。
“林叔叔,我家旁邊還有一套房子是空的,要不林叔叔搬到我那邊去住著吧,而且那邊山清水秀的也安靜。”秦歌提議道,“現在你可是徐記皮衣的老板之一了,住別墅也是應該的嘛。”
“這……”林東海聽到住別墅,心裏麵還是很驚訝的。
雖然現在他在秦歌手下當老板,但是他畢竟也是當了一輩子的工人,想著能夠住上城市裏麵上百平的商品房就不錯了。
而之前秦歌給他安排房子的時候,林東海別說有多高興。
到了現在,秦歌竟然由給他安排了別墅。
別墅,這是什麽級別的概念?
雖然很多人會覺得,住別墅和住村裏的大房子差不多,但是實際上兩者是有很大差別的,首先,別墅大多都是專業的設計師設計建造,不但美觀大方,而且每一寸空間都能夠最大程度的使用。
其次,別墅往往都會有一係列的配套措施,像秦歌所住的那個別墅區,不但會有每日新鮮蔬菜配送,還有保安定時巡邏,設備維修團隊以及配套的幼兒園,小學,中學等等等等,可以說是從頭到尾一條龍的服務都給你提供了。
而這些,其實就是別墅比起村裏大房子要昂貴的原因。
高出來的價格,除了開發商的利潤之外,設計,後期的維護,配套設施等等,都是隱形的成本。
“放心吧林叔叔,這房子我早就買下來了,但是我沒住而已,林叔叔你來住剛剛好。”秦歌笑道,“你也不要有什麽心理負擔。”
在秦歌的勸說之下,林東海最終同意了秦歌的提議。
“對了林叔叔,我還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說。”秦歌說到這裏突然停了下來。
為了這句話,秦歌心裏麵演練了無數次。
但他在成為冰帝之前,其實就是個老實人,曾經除了對司徒雅兒的感情之外,對於其他的女人幾乎都沒有接觸。
“小秦,有什麽事情就說吧,是皮衣生意上有什麽變動嗎?”林東海好奇的問道。
“額……其實……”秦歌轉過身看了旁邊的林雅詩一眼,在對方驚訝中帶著興奮與害羞的目光中,一把抓住了林雅詩的手。
“秦……”
“林叔叔,其實我和雅詩已經在交往了,我很喜歡雅詩,雖然我比雅詩大幾歲而且已經有了女兒,但是我一定會好好對雅詩的,所以我希望……林叔叔還有林阿姨,你們能夠同意我們交往的事情!”
還沒等林雅詩說完,秦歌直接就把話說出來了。
正也算是,最正式的表白了吧。
而且是對著家長說的。
“誒誒誒誒……”林雅詩直接被秦歌這一波突如其來的操作弄得麵紅耳赤,恨不得當場找一個地方鑽進去。
隻不過,在林雅詩的心裏麵,還是有一種發自心底的高興的。
畢竟,兩人認識這麽久了,林雅詩其實也對秦歌有了那種感情。
現在,他們兩人終於能夠光明正大的,把這個不能夠說出來的感情給說出來了。
“哦……啊……”林東海聽了之後也是很驚訝。
雖然他在上一次秦歌來他們家吃飯之後就聽他老婆說,秦歌和他女兒似乎存在某種叫做愛的感情,但是林東海還不相信來著。
沒想到他們已經發展到這麽快了。
“額,其實我們是昨天才決定的!”林雅詩連忙說道,生怕自己的爸媽誤會了什麽,“之前,我們都隻是好朋友而已……”
聽到這裏,林東海也放心的點了點頭,隨後看著秦歌說道:
“小秦,你能夠和我們家雅詩在一起,林叔叔也很高興,隻不過林叔叔隻有一點希望的,就是你以後要好好對我們家雅詩,她雖然從小就很自立,但實際上還是個小女孩,很多事情都不懂的,你要多照顧照顧她。”
“放心吧林叔叔,我會的。”秦歌說道,“那個,其實今天我來,還有另外的一件事情。”
“說吧,正好飯菜也熱好了,我們邊吃邊談。”
在林東海的邀請下,秦歌入了席。
人魔戰爭之後物價飛漲,不過林東海怎麽也算是徐記皮衣的老板,自然是每天都有來自綠色商業聯盟的新鮮食材補給過來。
在如今的江流市,可是連許多的有錢人都沒有辦法買來的好東西。
“林叔叔,修仙者的事情,我想你也知道了吧?”秦歌開口問道。
“欸,我知道,就是他們拯救了人類世界。”林東海點點頭。
“林叔叔,其實我也是一個修仙者,而且雅詩現在也是一個修仙者!”
秦歌想來想去,終究是覺得事情還是開門見山說出來比較好。
如果是如今人類發明的藥物,根本沒有那麽快的速度。
“這藥還真是神奇!”林東海吃完之後讚歎道,“不但入口即化,而且效果竟然還這麽快,我剛才還想要打個噴嚏,但沒想到現在完全好了,一點都沒有生病的那種難受的感覺!”
“是啊,小秦啊,這藥估計不便宜吧?”林太太此時也恢複了過來,她說道,“真是讓你擔心了,前些日子各個地方都不太平,而且那房子也被怪獸給糟蹋了,沒辦法隻好和你林叔叔搬迴了城中村裏麵住。”
是的,這也就是為什麽現在秦歌會在城中村而不是當初給林東海買下來的商品房的原因。
人魔戰爭對於人類的傷害極大,雖然在東海戰場上人類幹掉了魔人族重要的將領,但是世界各地的人類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就連江流市如今也是滿目瘡痍,大街上到處都是被戰鬥而摧毀的建築物和道路。
而城中村卻十分幸運的躲開了惡魔的攻擊,所以林東海他們才迴到了這裏居住。
現在城中村反而成了整個江流市最搶手的地方之一,作為市區裏麵少有的沒有被毀壞的建築群,不少屋子被摧毀的人都跑來了城中村租房子住,一個月的租金現在已經被炒到兩三萬一個月了。
“林叔叔,我家旁邊還有一套房子是空的,要不林叔叔搬到我那邊去住著吧,而且那邊山清水秀的也安靜。”秦歌提議道,“現在你可是徐記皮衣的老板之一了,住別墅也是應該的嘛。”
“這……”林東海聽到住別墅,心裏麵還是很驚訝的。
雖然現在他在秦歌手下當老板,但是他畢竟也是當了一輩子的工人,想著能夠住上城市裏麵上百平的商品房就不錯了。
而之前秦歌給他安排房子的時候,林東海別說有多高興。
到了現在,秦歌竟然由給他安排了別墅。
別墅,這是什麽級別的概念?
雖然很多人會覺得,住別墅和住村裏的大房子差不多,但是實際上兩者是有很大差別的,首先,別墅大多都是專業的設計師設計建造,不但美觀大方,而且每一寸空間都能夠最大程度的使用。
其次,別墅往往都會有一係列的配套措施,像秦歌所住的那個別墅區,不但會有每日新鮮蔬菜配送,還有保安定時巡邏,設備維修團隊以及配套的幼兒園,小學,中學等等等等,可以說是從頭到尾一條龍的服務都給你提供了。
而這些,其實就是別墅比起村裏大房子要昂貴的原因。
高出來的價格,除了開發商的利潤之外,設計,後期的維護,配套設施等等,都是隱形的成本。
“放心吧林叔叔,這房子我早就買下來了,但是我沒住而已,林叔叔你來住剛剛好。”秦歌笑道,“你也不要有什麽心理負擔。”
在秦歌的勸說之下,林東海最終同意了秦歌的提議。
“對了林叔叔,我還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說。”秦歌說到這裏突然停了下來。
為了這句話,秦歌心裏麵演練了無數次。
但他在成為冰帝之前,其實就是個老實人,曾經除了對司徒雅兒的感情之外,對於其他的女人幾乎都沒有接觸。
“小秦,有什麽事情就說吧,是皮衣生意上有什麽變動嗎?”林東海好奇的問道。
“額……其實……”秦歌轉過身看了旁邊的林雅詩一眼,在對方驚訝中帶著興奮與害羞的目光中,一把抓住了林雅詩的手。
“秦……”
“林叔叔,其實我和雅詩已經在交往了,我很喜歡雅詩,雖然我比雅詩大幾歲而且已經有了女兒,但是我一定會好好對雅詩的,所以我希望……林叔叔還有林阿姨,你們能夠同意我們交往的事情!”
還沒等林雅詩說完,秦歌直接就把話說出來了。
正也算是,最正式的表白了吧。
而且是對著家長說的。
“誒誒誒誒……”林雅詩直接被秦歌這一波突如其來的操作弄得麵紅耳赤,恨不得當場找一個地方鑽進去。
隻不過,在林雅詩的心裏麵,還是有一種發自心底的高興的。
畢竟,兩人認識這麽久了,林雅詩其實也對秦歌有了那種感情。
現在,他們兩人終於能夠光明正大的,把這個不能夠說出來的感情給說出來了。
“哦……啊……”林東海聽了之後也是很驚訝。
雖然他在上一次秦歌來他們家吃飯之後就聽他老婆說,秦歌和他女兒似乎存在某種叫做愛的感情,但是林東海還不相信來著。
沒想到他們已經發展到這麽快了。
“額,其實我們是昨天才決定的!”林雅詩連忙說道,生怕自己的爸媽誤會了什麽,“之前,我們都隻是好朋友而已……”
聽到這裏,林東海也放心的點了點頭,隨後看著秦歌說道:
“小秦,你能夠和我們家雅詩在一起,林叔叔也很高興,隻不過林叔叔隻有一點希望的,就是你以後要好好對我們家雅詩,她雖然從小就很自立,但實際上還是個小女孩,很多事情都不懂的,你要多照顧照顧她。”
“放心吧林叔叔,我會的。”秦歌說道,“那個,其實今天我來,還有另外的一件事情。”
“說吧,正好飯菜也熱好了,我們邊吃邊談。”
在林東海的邀請下,秦歌入了席。
人魔戰爭之後物價飛漲,不過林東海怎麽也算是徐記皮衣的老板,自然是每天都有來自綠色商業聯盟的新鮮食材補給過來。
在如今的江流市,可是連許多的有錢人都沒有辦法買來的好東西。
“林叔叔,修仙者的事情,我想你也知道了吧?”秦歌開口問道。
“欸,我知道,就是他們拯救了人類世界。”林東海點點頭。
“林叔叔,其實我也是一個修仙者,而且雅詩現在也是一個修仙者!”
秦歌想來想去,終究是覺得事情還是開門見山說出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