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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作者:樊樹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何必不受賄,一付廷議,國人皆曰賢,然後用之可也。”阮大鋮於是寫了《孤忠被陷之繇疏》,口口聲聲“逆案冤及於臣”,理由是“凡(魏)忠賢竊威福,皆臣在山林息影唯恐不深時也”。馬十英與之唿應,攻擊持反對意見的薑曰廣、呂大器等官員“護持局麵,阻抑大鋮”。接下來的局勢演變是在意料之中的,吏部尚書張慎言罷官後,吏部署部事左侍郎呂大器也隨之罷官,主持止義的薑曰廣、劉宗周等官員先後遭到攻擊。道路掃清之後,馬士英於九月間挾製福王,“內批阮大鋮兵部添注右侍郎”,聖旨如此寫道:“阮大鋮前陛見奏對明爽,才略可見,朕覽群臣所進逆案人鋮並無贊導實跡,時事多艱,需人幹濟,著添注兵部右侍郎辦事,群臣不得仍前把持瀆擾。”對於這個過程,文秉評論道:“欽案問徒之人,士亡英以私交之誼,特拔之囚伍之中”,可謂一針見血。
但是馬士英仍然顧忌輿論壓力,難以名正言順,便要錢謙益以東林領袖的身份出麵表態,為“閹黨”翻案。十月,禮部尚書錢謙益寫了《愚臣報國心長等事》的奏疏,在議論南明的四件大事——嚴內治、定廟算、振紀綱、惜人才——的幌子下,強調“不復以黨論異同徒滋藩棘,則人才日出”。
所謂“不復以黨論異同”,就是說不要再談什麽“東林黨”和“閹黨”,隻要是人才都可以用。他列舉了逆案中人楊維垣、虞大復、吳孔嘉等人,為他們辯護,說如果任用他們,就是“許其自新,用以成先帝懲瘴之誌,昭國家平明之治,亦渙群破黨之一端也”。在談到“惜人才”’時,他提出“資幹濟”與“雪冤滯”兩個方麵。關於“資幹濟”,他的立論是——“今天下非才乏也,分門戶,競愛惜憎,修恩怨,即其胸中瞭然,如喑者之不能言,魘者之不能寐,有物以限之也。今人才當摧殘剝落之秋, 以真心愛惜,以公心搜訪,庶可共濟時艱”。關於“雪冤滯”,他的立論是——“欽定逆案諸臣,未免軒輊有心,上下在手。陛下既以贊導無據,拔阮大鋮而用之矣……果有嫌隙,固當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臣親見門戶諸臣植黨營私,斷送社稷,斷送君父,何忍復師其故智”。然後筆鋒一轉,看似不經意地帶出一句:“逆案之賈繼春、阮大鋮者,皆慷慨魁壘男子也。”這可是畫龍點睛之筆,道出了奏琉的要害。他的議論焦點並非區區賈繼春之流,而是阮人鋮,因為阮人鋮已經是“內批”添注兵部右侍郎了,必須為他找到合法性依據。錢謙益以東林領袖的身份,強凋“不復以黨論異同”,捐棄前嫌,推翻逆案,起到了別人無法替代的作用。文秉評論道:“時馬阮欲盡翻欽案,擢用楊維垣諸人,以錢(謙益)為東林領袖,欲令錢疏薦,以塞眾議,以爰立誘 錢,錢遂出此疏。”
錢謙益在奏疏中的立論,不能說毫無道理,比如他指出“門戶諸臣植黨營私,斷送社稷,斷送君父”,確實是晚明政治中一大問題,但是據此企圖抹煞“閹黨”迫害東林人士的事實,為那些賣身投靠魏忠賢的“逆案中人”翻案,為阮大鋮之流宵小之徒張目,無論如何有悖於歷史,也有悖於他自己的良心。輕而言之,是為了仕途的飛黃騰達而講了昧心話:重而言之,是出於私心,晚節有虧。夏完淳在《續倖存錄》中,談及此事,作這樣的評論:“(馬)士英欲起用蔡奕琛、楊維垣,恐物論不容, 以(錢)謙益人望也,屬薦之。(錢)謙益乃阿(馬)十英指,疏列四事、,曰嚴內治,定廟算,振紀綱,惜人才……大旨在頌馬士英功,雪逆案諸臣冤。”錢謙益心甘情願的被馬士英利用,看來是不爭的事實,其目的或許像他自己所講的那樣是珍惜人才,但後果卻及其嚴重的。
事情的發展並不以錢謙益的願望為轉移。阮大鋮的“逆案”洗刷之後,並沒有捐棄前嫌,而是小人得誌,立即報復,人力起用逆案中人,網羅爪牙,效法魏忠賢對付“東林黨”的辦法,編《蝗蝻錄》《續蝗蝻錄》,以東林人士為蝗,復社人士為蝻,羅織十八羅漢,五十三善才童子,七十二聖賢菩薩。又作《蠅蚋錄》,羅織八十八活佛,三百六十五天王,五百尊應真,牽連千餘人,企圖把東林復社人士一網打盡,推行沒有魏忠賢的魏忠賢主義。阮大鋮被列入《明史》的奸臣傳,完全是咎由自取。為這樣一個人鳴鑼開道,錢謙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聯繫到後來他的降清,我們彷佛可以看到某種互相貫穿的內在線索,那就是錢謙益的人格弱點,鑄就了他的悲劇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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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馬士英仍然顧忌輿論壓力,難以名正言順,便要錢謙益以東林領袖的身份出麵表態,為“閹黨”翻案。十月,禮部尚書錢謙益寫了《愚臣報國心長等事》的奏疏,在議論南明的四件大事——嚴內治、定廟算、振紀綱、惜人才——的幌子下,強調“不復以黨論異同徒滋藩棘,則人才日出”。
所謂“不復以黨論異同”,就是說不要再談什麽“東林黨”和“閹黨”,隻要是人才都可以用。他列舉了逆案中人楊維垣、虞大復、吳孔嘉等人,為他們辯護,說如果任用他們,就是“許其自新,用以成先帝懲瘴之誌,昭國家平明之治,亦渙群破黨之一端也”。在談到“惜人才”’時,他提出“資幹濟”與“雪冤滯”兩個方麵。關於“資幹濟”,他的立論是——“今天下非才乏也,分門戶,競愛惜憎,修恩怨,即其胸中瞭然,如喑者之不能言,魘者之不能寐,有物以限之也。今人才當摧殘剝落之秋, 以真心愛惜,以公心搜訪,庶可共濟時艱”。關於“雪冤滯”,他的立論是——“欽定逆案諸臣,未免軒輊有心,上下在手。陛下既以贊導無據,拔阮大鋮而用之矣……果有嫌隙,固當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臣親見門戶諸臣植黨營私,斷送社稷,斷送君父,何忍復師其故智”。然後筆鋒一轉,看似不經意地帶出一句:“逆案之賈繼春、阮大鋮者,皆慷慨魁壘男子也。”這可是畫龍點睛之筆,道出了奏琉的要害。他的議論焦點並非區區賈繼春之流,而是阮人鋮,因為阮人鋮已經是“內批”添注兵部右侍郎了,必須為他找到合法性依據。錢謙益以東林領袖的身份,強凋“不復以黨論異同”,捐棄前嫌,推翻逆案,起到了別人無法替代的作用。文秉評論道:“時馬阮欲盡翻欽案,擢用楊維垣諸人,以錢(謙益)為東林領袖,欲令錢疏薦,以塞眾議,以爰立誘 錢,錢遂出此疏。”
錢謙益在奏疏中的立論,不能說毫無道理,比如他指出“門戶諸臣植黨營私,斷送社稷,斷送君父”,確實是晚明政治中一大問題,但是據此企圖抹煞“閹黨”迫害東林人士的事實,為那些賣身投靠魏忠賢的“逆案中人”翻案,為阮大鋮之流宵小之徒張目,無論如何有悖於歷史,也有悖於他自己的良心。輕而言之,是為了仕途的飛黃騰達而講了昧心話:重而言之,是出於私心,晚節有虧。夏完淳在《續倖存錄》中,談及此事,作這樣的評論:“(馬)士英欲起用蔡奕琛、楊維垣,恐物論不容, 以(錢)謙益人望也,屬薦之。(錢)謙益乃阿(馬)十英指,疏列四事、,曰嚴內治,定廟算,振紀綱,惜人才……大旨在頌馬士英功,雪逆案諸臣冤。”錢謙益心甘情願的被馬士英利用,看來是不爭的事實,其目的或許像他自己所講的那樣是珍惜人才,但後果卻及其嚴重的。
事情的發展並不以錢謙益的願望為轉移。阮大鋮的“逆案”洗刷之後,並沒有捐棄前嫌,而是小人得誌,立即報復,人力起用逆案中人,網羅爪牙,效法魏忠賢對付“東林黨”的辦法,編《蝗蝻錄》《續蝗蝻錄》,以東林人士為蝗,復社人士為蝻,羅織十八羅漢,五十三善才童子,七十二聖賢菩薩。又作《蠅蚋錄》,羅織八十八活佛,三百六十五天王,五百尊應真,牽連千餘人,企圖把東林復社人士一網打盡,推行沒有魏忠賢的魏忠賢主義。阮大鋮被列入《明史》的奸臣傳,完全是咎由自取。為這樣一個人鳴鑼開道,錢謙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聯繫到後來他的降清,我們彷佛可以看到某種互相貫穿的內在線索,那就是錢謙益的人格弱點,鑄就了他的悲劇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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