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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作者:樊樹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對於一個甲申,史家們應該是有話可說的。或者從李自成的角度,或者從朱由檢的角度,或者從多爾袞的角度,都有話可說。我隻想說說崇禎之死。
崇禎皇帝朱由檢生於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死於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享年二十五歲(虛歲)。他的死意味著明朝的覆亡,明朝的遺老遺少們悲憤之情溢於言表,他們中有的人闔家自盡,或自縊,或投井,或自焚,義無反顧地表達不事二主的忠君之心;有的人為了延續明朝的國祚而多方奔走:有的人改換門庭,走上歸順新朝的坦途。因此各色人等對崇禎之死的看法,不可能是清一色的。
當清朝定鼎之後,金戈鐵馬聲漸漸消散,人們以冷靜理智的思考迴顧這段歷史時,對已故的崇禎皇帝的蓋棺論定,還是頗有一點歷史主義傾向的。
康熙初年,協助浙江學政穀應泰編寫《明史紀事本末》的張岱,以崇禎一朝的邸報為基礎寫成了崇禎朝紀傳體史書《石匱書後集》,他對崇禎這位亡國之君是讚譽有加的:
古來亡國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窮兵黷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儉辛勤,萬幾無曠,即古之中興令主,無以過之。乃竟以萑苻(原意為澤,引申為盜賊出沒之處)劇賊,遂至隕身。凡我士民思及甲申三月之事,未有不痛心嘔血,思與我先帝同日死之之為愈也。
看得出來,這位陶庵先生對崇禎是頗有好評的,但他也並不是一味推崇,還指出了“先帝”的兩大失誤。其一就是把宮中的內帑看作“千年必不可拔之基”,不允許人臣動用,於是“日事居積,日事節省,日事加派,日事借貸”,終於導致九邊軍十數年無餉可領,無衣可穿,何以羈縻天下!其二就是過於剛愎自用,“焦於求治,刻於理財,驟於行法,以致十七年之天下,三番四覆,夕改朝更,耳目之前覺有一番變革,向後思之訖無一用”,一言以蔽之,叫做“枉卻此十七年之勵精”!
陶庵所說是言之成理的,比如他批評崇禎不準動用內帑銀兩用於軍餉,以致軍隊士氣不振,就是突出的事實。據許重熙《明季甲乙兩年匯略》記載,李自成從宮中搜出的金銀是驚人的:“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金一千萬錠,皆五百兩為一錠。”如此龐大的積儲,何至於發不出軍餉!許重熙還說:“談遷曰:三千七百萬錠,損其奇零,即可代兩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刮,海內騷然,而扃鑰如故。豈先帝未睹遺籍耶?不勝追悵。”他不好意思批評“先帝”吝惜,隻能假定他並不知道內帑的家底,不過無論如何總是令他感到悵惘的事。
康熙年間蜚聲文壇的全祖望,寫了一篇《明莊烈帝論》,其基調就是:莊烈帝(即崇禎)並非亡國之君,但也不能推卸亡國的責任。他說:“莊烈之明察濟以憂勤,其不可以謂之亡國之君固也:而性愎而自用,怙前一往,則亦有不能辭亡國之咎者”。他認為至少在兩個方麵不能辭其咎:一是聽任宦官幹政,二是拒絕與清朝議和。他分析道:“大明之所以亡者,非以流賊也,力屈於東,是以禍蔓於西。”他的意思是,如果當時能夠與清朝議和,抽出身來全力對付李自成和張獻忠,以盧象升、洪承疇、孫傳庭這三員大帥的精兵,用於東征(與清朝作戰)雖然不足,用於西征(與李自成張獻忠作戰)卻綽綽有餘。那樣的話,其結果就不一樣了:“再假之數年,而西方晏然,李、張之首梟矣。”
這是明末歷史最值得探討的話題,也是最難以展開的話題,簡而言之,就是“攘外”與“安內”究竟誰先誰後的問題。因為“攘外必先安內”是人們熟知的一個敏感話題,諱莫如深,史家或避而不談,或反其道而行之。然而在一個正常的清明的社會,秉筆直書是史家的天職,不存在什麽可以講,什麽不可以講的問題。
仔細考察明末的歷史,就會發現,對處於內外交困之中的崇禎皇帝而言,安內與攘外實在是一個兩難選擇。正如《流寇長編》的作者在自敘中所說:“京陵迫於邊塞,才動風塵便成人恐,而敵兵歲至,寇鋒日競,守外則失內,擊內則失外,其欲款外以專內者,舉朝譙嗬,使不得畢其語。”大臣們並非不知道“攘外”與“安內”兩線作戰決不是上策,但誰都不敢提倡與清軍議和,全力對付“安內”戰場。
崇禎十年,這個僵局被楊嗣昌打破了。正在家鄉披麻戴孝“守製”的他,被皇帝奪情起復,受命於危難之際,出任兵部尚。他走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觸及這個敏感話題,在《犬馬十年遇主疏》中提出擺脫內外交困的三人方針:第一,必先安內然後才能攘外:第二,必先足食然後才能足兵:第三,必先保民然後才能蕩寇。楊嗣昌把“必安內方可攘外”,放在頭等重要的地位,反映了他的膽識。在此之前兵科給事中顏繼祖也提出過“滅奴先滅寇”的主張,但失之空洞,沒有引起崇禎皇帝的重視。楊嗣昌卻分析得頭頭是道,無怪乎崇禎皇帝要拍案叫絕:“恨用卿晚!”
“攘外必先安內”,其實是古已有之的傳統政治準則。張居正早在隆慶二年的《陳六事疏》中提到“固邦本”時,就明確地說:“欲攘外者必先安內。”人們決不會以此譴責張居正大節有虧。楊嗣昌此時此地慎重其事提出“必安內方可攘外”,當然並不是重複張居正的套話,而有著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崇禎二年與崇禎九年滿洲武裝兩次突破長城要塞南下所構成的外患,與正在蔓延的“流寇”馳騁中原的內憂,兩者之間孰先孰後,是無法迴避的重大戰略抉擇。幾天以後,他在《敬陳安內第一要務疏》中,再次展開分析:竊以為天下大勢譬如人身,京師是頭腦,宣大薊遼等邊鎮是肩臂,黃河以南大江以北中原大地是腹心。現在的形勢是,邊境烽火出現於肩臂之外,乘之甚急:“流寇”禍亂於腹心之內,中之甚深。急者固然不可緩圖,而深者更不容忽視。所以臣說必安內方可攘外,並非緩言攘外,正因為攘外至急,才不得不先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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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皇帝朱由檢生於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死於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享年二十五歲(虛歲)。他的死意味著明朝的覆亡,明朝的遺老遺少們悲憤之情溢於言表,他們中有的人闔家自盡,或自縊,或投井,或自焚,義無反顧地表達不事二主的忠君之心;有的人為了延續明朝的國祚而多方奔走:有的人改換門庭,走上歸順新朝的坦途。因此各色人等對崇禎之死的看法,不可能是清一色的。
當清朝定鼎之後,金戈鐵馬聲漸漸消散,人們以冷靜理智的思考迴顧這段歷史時,對已故的崇禎皇帝的蓋棺論定,還是頗有一點歷史主義傾向的。
康熙初年,協助浙江學政穀應泰編寫《明史紀事本末》的張岱,以崇禎一朝的邸報為基礎寫成了崇禎朝紀傳體史書《石匱書後集》,他對崇禎這位亡國之君是讚譽有加的:
古來亡國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窮兵黷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儉辛勤,萬幾無曠,即古之中興令主,無以過之。乃竟以萑苻(原意為澤,引申為盜賊出沒之處)劇賊,遂至隕身。凡我士民思及甲申三月之事,未有不痛心嘔血,思與我先帝同日死之之為愈也。
看得出來,這位陶庵先生對崇禎是頗有好評的,但他也並不是一味推崇,還指出了“先帝”的兩大失誤。其一就是把宮中的內帑看作“千年必不可拔之基”,不允許人臣動用,於是“日事居積,日事節省,日事加派,日事借貸”,終於導致九邊軍十數年無餉可領,無衣可穿,何以羈縻天下!其二就是過於剛愎自用,“焦於求治,刻於理財,驟於行法,以致十七年之天下,三番四覆,夕改朝更,耳目之前覺有一番變革,向後思之訖無一用”,一言以蔽之,叫做“枉卻此十七年之勵精”!
陶庵所說是言之成理的,比如他批評崇禎不準動用內帑銀兩用於軍餉,以致軍隊士氣不振,就是突出的事實。據許重熙《明季甲乙兩年匯略》記載,李自成從宮中搜出的金銀是驚人的:“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金一千萬錠,皆五百兩為一錠。”如此龐大的積儲,何至於發不出軍餉!許重熙還說:“談遷曰:三千七百萬錠,損其奇零,即可代兩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刮,海內騷然,而扃鑰如故。豈先帝未睹遺籍耶?不勝追悵。”他不好意思批評“先帝”吝惜,隻能假定他並不知道內帑的家底,不過無論如何總是令他感到悵惘的事。
康熙年間蜚聲文壇的全祖望,寫了一篇《明莊烈帝論》,其基調就是:莊烈帝(即崇禎)並非亡國之君,但也不能推卸亡國的責任。他說:“莊烈之明察濟以憂勤,其不可以謂之亡國之君固也:而性愎而自用,怙前一往,則亦有不能辭亡國之咎者”。他認為至少在兩個方麵不能辭其咎:一是聽任宦官幹政,二是拒絕與清朝議和。他分析道:“大明之所以亡者,非以流賊也,力屈於東,是以禍蔓於西。”他的意思是,如果當時能夠與清朝議和,抽出身來全力對付李自成和張獻忠,以盧象升、洪承疇、孫傳庭這三員大帥的精兵,用於東征(與清朝作戰)雖然不足,用於西征(與李自成張獻忠作戰)卻綽綽有餘。那樣的話,其結果就不一樣了:“再假之數年,而西方晏然,李、張之首梟矣。”
這是明末歷史最值得探討的話題,也是最難以展開的話題,簡而言之,就是“攘外”與“安內”究竟誰先誰後的問題。因為“攘外必先安內”是人們熟知的一個敏感話題,諱莫如深,史家或避而不談,或反其道而行之。然而在一個正常的清明的社會,秉筆直書是史家的天職,不存在什麽可以講,什麽不可以講的問題。
仔細考察明末的歷史,就會發現,對處於內外交困之中的崇禎皇帝而言,安內與攘外實在是一個兩難選擇。正如《流寇長編》的作者在自敘中所說:“京陵迫於邊塞,才動風塵便成人恐,而敵兵歲至,寇鋒日競,守外則失內,擊內則失外,其欲款外以專內者,舉朝譙嗬,使不得畢其語。”大臣們並非不知道“攘外”與“安內”兩線作戰決不是上策,但誰都不敢提倡與清軍議和,全力對付“安內”戰場。
崇禎十年,這個僵局被楊嗣昌打破了。正在家鄉披麻戴孝“守製”的他,被皇帝奪情起復,受命於危難之際,出任兵部尚。他走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觸及這個敏感話題,在《犬馬十年遇主疏》中提出擺脫內外交困的三人方針:第一,必先安內然後才能攘外:第二,必先足食然後才能足兵:第三,必先保民然後才能蕩寇。楊嗣昌把“必安內方可攘外”,放在頭等重要的地位,反映了他的膽識。在此之前兵科給事中顏繼祖也提出過“滅奴先滅寇”的主張,但失之空洞,沒有引起崇禎皇帝的重視。楊嗣昌卻分析得頭頭是道,無怪乎崇禎皇帝要拍案叫絕:“恨用卿晚!”
“攘外必先安內”,其實是古已有之的傳統政治準則。張居正早在隆慶二年的《陳六事疏》中提到“固邦本”時,就明確地說:“欲攘外者必先安內。”人們決不會以此譴責張居正大節有虧。楊嗣昌此時此地慎重其事提出“必安內方可攘外”,當然並不是重複張居正的套話,而有著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崇禎二年與崇禎九年滿洲武裝兩次突破長城要塞南下所構成的外患,與正在蔓延的“流寇”馳騁中原的內憂,兩者之間孰先孰後,是無法迴避的重大戰略抉擇。幾天以後,他在《敬陳安內第一要務疏》中,再次展開分析:竊以為天下大勢譬如人身,京師是頭腦,宣大薊遼等邊鎮是肩臂,黃河以南大江以北中原大地是腹心。現在的形勢是,邊境烽火出現於肩臂之外,乘之甚急:“流寇”禍亂於腹心之內,中之甚深。急者固然不可緩圖,而深者更不容忽視。所以臣說必安內方可攘外,並非緩言攘外,正因為攘外至急,才不得不先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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