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倒是沒有去過其餘的魏國四都,畢竟在遇到曹爽之前她隻是曹睿宮中的一個小小的才人而已,曹睿也多半不記得有她這麽一個人,到了曹叡死後雖沒有被殉葬的憂慮,這是從武帝時便留下來的規矩,


    武帝之後曹丕將所有父親留下來的女子又充入後宮,學了遊牧民族那套來,


    隻是還是逃不過在冷宮淒苦度過一生亦或是被遣迴老家,這樣的話終究是不能留住當初的繁華,但好在她那天在宮中長廊遇見了曹爽,將她從侍衛的驅趕中救了下來,讓她繼續留在洛陽的繁華中,這便是她的幸運。


    蒹葭柔聲道:“妾身這一生遇見夫君就是妾身最大的幸運,若不是夫君妾身現在還不知道在那裏呢,雖說本朝自武帝時起便沒有了人殉。”


    曹爽感慨道:“當今天下連年戰亂,人口已是銳減,若是再恢複人殉,那這天下又得少多少人,就是這樣吾才能在那一日遇見蒹葭啊。”


    “天子死後,殉葬者多則達數百人,少則數十人;將軍大夫級別,殉葬者多則數十,少則幾個”;可見古代殉葬不是帝王的專利。諸侯王,將軍,士大夫隻要有權勢地位都有活人殉葬的習俗。


    其實殉葬的妃子沒有幾個是真心情願甘心赴死的,但是誰讓他們是皇帝的女人啊!命中注定要遭受這樣的苦難,既然是命,很多妃子即使不願意也會選擇體麵去死,這樣還可以為家裏掙得好處。偶爾有幾個不願意自己動手的,自會有人為他們代勞。


    殉葬製度最早都可以追尋到龍山文化時期(約五千年以前),而商朝時已經很盛行了。


    人殉成為一種廣泛流行的古代喪葬儀式。


    產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有所提高,商品交換的發展和私有製的產生,這一係列的變化,引起氏族內部出現了階級分化。因此,這種原始宗教活動的出現,同私有製的出現是密切相關的。


    商朝時期的奴隸主想要把生前的東西都帶進墳墓去,以便自己死後還可以享用一切,這其中就包括服侍自己的女子,當然都是些年輕的女子。


    據《西京雜記》記載,周幽王墓中隻有一位男子的骸骨,想來隻有可能是周幽王的,其餘的百人都是年輕女子,這些女子骸骨有坐著的,也有臥著的,應該是殉葬的宮婢或者妃妾。


    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史籍開始記載了,比如秦武公死時,“初以人殉死,從者六十人”,秦穆公死後“從死者一百七十七人”,這些記載都出自《史記·秦本紀》。


    秦國是在秦獻公時期下令禁止人殉的,當然陪葬人的角色不止有妃子,妻妾,奴隸,還有大臣,例如:


    秦穆公死的時候除了有170多人陪葬外,還有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針虎,是當時秦國的三位賢臣,為秦帝國立下過汗馬功勞。


    活人殉葬曆朝曆代都有,秦國秦獻公的時候就廢除了人殉製度,但習俗一旦形成哪有那麽容易改變;


    秦始皇死後秦二世就下令老皇帝的後宮妃子中沒有子嗣的都給活埋了,當然還得包括奴隸,工匠等,《漢書》中記載秦始皇陵殺殉了數萬人。


    漢朝之後,活人殉葬製度開始被廢除,經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遺詔,讓無子的妃嬪宮女出宮獲得自由。


    當然也不能算是完全廢除,隻能算得上是人殉製度式微。


    式微表現在二個方麵:一是一次殉葬的人數減少,二是殉葬強製力的降低,三是殉葬發生的概率降低。


    當然,漢以後殉葬還是存在。漢代劉彭祖將死之時“令能為樂奴婢從死”。三國時東吳名將陳武戰死合肥之戰,孫權“命其愛妾殉葬。”。


    雖然偶有帝王以活人殉葬,但是畢竟是少數。


    而且就像唐朝皇帝,都是讓大臣嬪妃死後陪葬皇陵旁邊,這樣比較人道。


    但是到了與北宋對立的遼國時期,由於北方有很多少數民族政權,人殉竟然死灰複燃,甚至形成了製度,算是開了倒車,


    元朝時期,殉葬製度又達到了一個高峰,成吉思汗死的時候殉葬的人特別多。


    並且元朝還鼓勵民間殉葬,正是元朝的發展使得明朝也有了殉葬製度,殉葬製度徹底複活。


    明朝基本上繼承了元朝的殉葬製度,據《明會典》稱,“太祖四十妃嬪,惟二妃葬陵之東西,餘俱從葬”也就是說朱元璋死後,陪葬及殉葬的嬪妃為四十個,除了兩個死在太祖之前,最後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東西兩側外,其餘三十八人都是殉葬而死。


    明成祖死的時候,人數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大明會典》的16人,一種是朝鮮的《李朝實錄》的三十餘人。明仁宗是個比較仁慈的皇帝,一樣去世的時候殉葬了五位嬪妃。


    宣宗時候殉葬的人數為十人,其中隻有一個妃子,剩下的都是宮女。


    其實從明朝殉葬的嬪妃來看,大多數還是一些沒有生育過子女並且地位較低的嬪妃。


    明朝殉葬製度持續到了明英宗時期,就是那個土木堡的大明戰神身後終於被廢除了,這也是明英宗做的最英明的一件事。


    從明英宗以後,皇室就再也沒有殉葬製度,但在滿人的建州府治下通行人殉習俗,滿人好殉葬,上下皆然,夫死妻殉是定法。


    清朝入主中原以後,又用定法的形式將殉葬擴展到全國上下。“二月壬戌,定喪祭例,妻殉夫者聽,仍予旌表。”


    努爾哈赤、順治、康熙年間都有殉葬,就像多爾袞的母親阿巴亥就是被逼殉葬的。


    康熙12年(1674年)下詔:“乙卯,禁八旗以奴仆殉葬”。


    至此,普遍存在的“八旗以奴仆殉葬”的製度才被禁止。


    但是,清統治者一麵而明令廢除殉製,另一麵又在實際行動上大力表彰妻妾自願殉死的舉動。


    對於給丈夫殉葬的女子,各地官府會表揚妻妾殉夫,稱她們為‘烈女’、‘節婦’,並修書、立牌坊,可見康乾盛世之類的也算不得什麽真正的盛世,


    所以殉葬製度在清朝並沒有根除,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


    殉葬的妃子和宮女,通常前一天會得到通知,然後殉葬當天會把她們聚集到一間屋裏,具體操作方法:有喝毒酒、自縊、直接活埋、用水銀。


    無論哪種方法,都很殘忍。其中朱棣死後,妃子殉葬就是用的自縊這種方法。


    殉葬當天先讓妃子集中起來,讓她們吃點東西,做個飽死鬼。


    完飯以後把嬪妃全部拉到房子裏麵,每人一個小床,站在床上用繩子套住脖子,然後太監把小床移走,自縊而死。


    這裏有人會問了,萬一妃子不願意死怎麽辦,這個很好辦,當然太監負責結果她們。


    其實大部分妃子或者宮女還是不做無謂的掙紮,畢竟如果老實的自殺,能為家庭換來好處,家人可以世襲錦衣衛千百戶,所以這些家庭也被稱為“朝天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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