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我要出發了。”


    陳勝緊了緊老馬背上的行囊。


    “早點迴來。”


    小青上前,理了理陳勝那被風吹亂的長發。


    雖說定親後男女雙方不能見麵,但他們可不在乎這個。


    習俗嘛,好的就遵守,不好的就當不存在。


    “要不了多長時間。”


    陳勝淡笑道。


    滿打滿算也不過一年,對於他們來說,確實用不了多長時間。


    “那,你會想我嗎?”


    小青問道。


    “會。”


    陳勝點頭。


    佳人冰柔的唇卻在此刻印上。


    然後化作一抹倩影離開。


    陳勝下意識舔了舔唇上餘香,旋即啞然失笑。


    等迴來,他非得還以法式熱吻好好嚐嚐味道。


    “走了老馬。”


    “嗷咦嗷咦!”


    老馬已經突破至四品,此刻趕路速度,日行千裏都算是散步。


    不到一天時間,他們橫跨玄州地界,來到北州。


    不過到了北州,陳勝就讓老馬的速度降了下來。


    就如法海當初毫不掩飾自身實力在紅塵煉心,導致其始終無法看到人心最深層的一麵。


    陳勝若是讓老馬全力趕路,很容易打草驚蛇。


    畢竟他現在已經不是當初的無名小卒了,就算北州戰亂,消息閉塞,十萬大山發生的事不能及時傳遞,那他之前的事跡也該傳過去了。


    尤其是和宋瑞查糧時幹的事兒,到最後連太子都因此被殺,人頭落地,別說北州了,就算是四方外族對這等大事都有所耳聞。


    瞎眼少年,手持盲杖,還騎著一能跑能飛,速度極快的騾子,這不就擺明了告訴人身份麽。


    更何況陳勝還和沙裏飛有過一麵之緣,要是大張旗鼓過去,必遭其警覺。


    敵在明,我在暗,方才好行動。


    所以現在的陳勝,就是個瞎眼的賣唱少年,屬於是重操舊業了。


    天色已晚,野外有狼嚎,陳勝與老馬找了個破廟落腳。


    “嗷咦嗷咦!”


    老馬一臉幽怨地看向陳勝。


    隻見陳勝正拿著玄鐵飛刀給他剃毛,那家夥,剪的跟狗啃似得,主打一個參差不齊,逼死強迫症患者。


    “哈哈,老馬,咱總得偽裝一下不是,你這一身毛油光水滑的,一點也不像當初那老雜毛的樣子。”


    陳勝一邊笑著,一邊往老馬身上摸草木灰,甚至往自己臉上也來了點,做出一副風塵仆仆的樣子。


    為了裝得像一點,他還穿上了以前那滿是補丁的衣服,戴上有些不規則的陳舊鬥笠,連被老頭兒生前盤得油亮的酒葫蘆都掛在腰上。


    這一連串灰頭土臉套裝下來,沒人會相信陳勝是一個三品武者,加上那被煤炭擦過的杖刀鞘,倒像是丐幫出來的,就差掛個袋子,就可來上一句“我乃丐幫九袋長老”了。


    不過考慮到年齡問題,陳勝也就沒掛袋子了,十六歲,還九袋長老?打懂事起當乞丐都混不到這個位置,他現在頂多算個小乞丐!


    哢嚓!


    陳勝一指將陶碗彈出一個豁口,這下就更像乞丐了。


    不過嚴格來說他這賣藝乞討的,可比隻會喊“大爺行行好賞點”的乞丐要強不止一個檔次,江湖地位要更高一點,跟人說話也能更硬氣,也能多賺點錢,如此一來,有頭騾子就不足為奇了。


    “咳咳,好久沒拉二胡了,試試看手藝有沒有生疏。”


    陳勝將二胡從行囊中拿出,席地而坐,調了一下音後便開始拉起來。


    “黃風嶺,八百裏……咳咳,忘了我這是二胡,不是三弦琴了。”


    陳勝想了想,還是不唱了,右手一來一迴間,拉出一首前世十分有名的曲子。


    這首曲名為癡情塚,調主悲,非常適合用二胡來演奏。


    二胡雖然也能演奏一下瀟灑歡快的曲子,如名曲戰馬奔騰,能拉出戰馬嘶鳴之聲不說,甚至還能用連頓弓手法模仿馬蹄叩地飛奔。


    但這樂器還是拉悲曲最為合適,可以說是舒適區了。


    這癡情塚的曲一出,連老馬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不是,你不是剛讓夫子提完親嗎?哪來的這等悲情?


    這曲調,連郊外的野狼都忍不住跟著嚎了起來。


    “娘,我好怕。”


    骨瘦如柴,肚皮囊腫的小男孩依偎在母親身邊,聽著陣陣狼嚎聲,麵露驚恐與絕望。


    他阿爹就是在路上遭遇狼群,在用盡最後一絲力氣把他和阿娘送上樹後,便被野狼咬死,當場分食了。


    要不是後麵又來了一大波野狗群,與狼群爆發激烈衝突,使得狼和狗都獲得了足夠充足的食物,叼著雙方陣營的屍體撤離,娘倆必被狼群圍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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