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環球金融中心,柏悅酒店86樓的一間私人會議室裏,分坐著林白、張新陽、吳雯三方。


    張新陽、吳雯二人都帶了助理。


    林白隻身一人。


    他的經紀人小薇來自星辰,屬實不好出現在這個場合裏。


    畢竟涉及到最終價值至少三五千萬的商談。


    要說藝人這行業也真是充滿機遇,從一文不名到身價千萬幾乎隻在一夜之間。


    之前談那樁1200萬的等價交換合約,有吳雯的指點,林白沒太多波瀾。


    因為談的是沒法一下子觸摸到的資源置換。


    1200萬就是一串數字。


    眼下則完全不同。


    首先吳雯有可能成甲方,給不了指點。


    其次,合同簽訂500萬簽字費立馬到賬。


    最後,違約金比簽字費多,法律允許至多五倍。


    也就是假設林白簽在頌樂,一旦違約加上簽字費總共要賠3000萬!


    好比林白最早簽那個類似其他行業校招協議的藝人長約,也是直接定的最高5倍違約金。


    說來那份藝人長約還有額外按月給付比羊城最低薪資標準略高的2500元生活費。


    從簽訂的次月起算。


    違約倒是不用退還這部分生活費,反正違約至多賠60萬。


    裏麵有很多細節,娛樂公司的出發點是維護雙方利益。


    按照法律法規,除非在校藝人自願主動,否則簽訂合約至畢業前,無需完成任何藝人事務。


    專業培訓機構應運而生,且介入讓雙方節約時間成本,更快獲得迴報。


    但也出現了另一種情況。


    多數在校生簽訂藝人長約後,進培訓機構而後出道火了,會直接一腳踢開娛樂公司。


    至於娛樂公司主動解約……林白算經曆過一次,藝人不用賠錢,連簽字費都不用退。


    於是,最終就演變成了現行狀況——


    如果在校藝人畢業前發展很好,不喜歡簽約的娛樂公司,去協商賠錢好聚好散。


    如果發展不好,老實進公司等著被捧紅。


    事實上無論怎樣,藝人本身不怎麽虧,畢竟隻有藝人主動發起解約藝人才需要賠錢。


    並不是那種帶有對賭性質的藝人合約。


    總之,在校生藝人長約是蔚藍星文娛產業規範化、規模化、優質化的重要基石。


    如羊城藝術學院這類一流高校的學子能提早得到保障,更敢嚐試,促使產業更優質發展。


    而且,娛樂公司簽約立馬打簽字費,最次最次都能瀟灑一陣然後再等畢業後進公司當牛馬。


    如果走大眾路線紅了自是不用多說。


    不紅繼續老實進公司搬磚等著被捧紅,關鍵是哪怕不紅,收入也遠超其他職業。


    所以,娛樂公司風險相對會更高。


    比方說萬一碰到林白這類型人才,最終不簽星辰,就屬於褲衩子都虧沒了。


    相比之下,違約金定5倍其實算個六啊!1


    隻不過,林白現在要談的歌手合約帶有對賭性質。


    …………


    布置考究的私人會議室裏,茶香四溢。


    吳雯和張新陽的助理各自從隨身公文包中掏出文件。


    隨即兩人相視一眼,張新陽助理先開口:“林老師,我們與您是老交情了……”


    “星辰的各方麵資源業內有目共睹,我們有能力有信心幫助您在歌手職業上越走越好……”


    最後,她報出了星辰最基礎的條件:“如果林老師能與我們簽訂歌手合約,簽字費500萬。”


    認真聽完,林白心裏直犯嘀咕:“都是500萬?雙方怕不是已經交流過了吧。”


    就在吳雯助理翻開文件,抬頭看向林白,朗聲說道:“林老師,我們……”


    吳雯忽然開口打斷自己助理的照本宣科,看向張新陽:“張總,我們合作怎麽樣。”


    “林老師既然想跟我們兩家談,那不如我們兩家一起跟林老師談。”


    聞言,張新陽立刻露出和煦的笑容:“當然沒問題!”


    “這樣能減少些麻煩,我們也能更順暢的交流。”


    張新陽差點沒笑出聲。


    昨晚他得知吳雯連夜堵了林白,當時真有點氣急敗壞。


    林白與星辰簽那份個性化合約前,吳雯指點許多,張新陽當著林白麵說過吳總害人不淺。


    張新陽也知道近來吳雯與林白交往不淺。


    眼下這三方商談的場麵,他很擔心吳雯又‘害人’。


    張新陽又知道頌樂的老板連夜換成了吳雯,而他自己隻是星辰娛樂羊城分公司總經理。


    充其量是合夥人,可沒有無限決策權。


    當然,張新陽也的確不想錯過林白這個人才。


    吳雯昨晚真沒瞎說,假設林白簽星辰,兩三年成一線歌手,給星辰帶去10億市值不成問題。


    對,星辰娛樂已經上市了。


    現在他可算能鬆口氣了。


    三方商談變成兩個甲方先合作,甲方利益一致,至少不會出現互相拆台讓乙方無限要求了。


    在商言商,能掙點是點。


    對這個場麵,林白事前就有過設想,剛才就有心中嘀咕,不很意外,隻是保持微笑沒吱聲。


    隻要兩個甲方沒說讓他離開,他有的時間和耐心。


    會議室稍有安靜,迎著張新陽的目光,吳雯看向林白,歉意道:“不好意思,林老師,能否請您稍等,我想和張總先談談。”


    “好的。”林白微笑著起身離開。


    這也不意外。


    正常的,意料之中的事情。


    吳雯的助理隨同林白出來,禮貌的引領著林白去隔壁另一間私人會議室稍坐。


    看著剛剛泡好熱騰騰的茶水,林白不由迴想起早上請教李蘭慧的光景。


    先請教了陸曼她們,她們表示沒有相關經驗,沒法給出建議,然後叨擾的李蘭慧。


    那通電話裏,林白和盤托出當前情況,詳細提到吳雯開出的條件,也說了自己的想法。


    電話那頭李蘭慧簡單拆解了問題:“如果吳總給你的條件能落實到合約上,選頌樂。”


    “任何一家娛樂公司都不可能拿出同等條件。”


    “你想把他們雙方拉進來一起談沒問題,但一般發展還是他們合作,單方麵跟你談。”


    “最後你隻能自己權衡個不吃虧的結果,這裏麵沒有對錯,隻有利弊。”


    於是,林白念頭通達。


    不去想最好的結果,能談個不吃虧就行,不行就誰也不簽。


    反正發歌這事情流程簡單,而且他畢竟還是詞曲創作人,能輕鬆結交圈內藝人。


    ………


    此時,另一邊的會議室裏,張新陽看向吳雯,開門見山:“吳總,這次還請高抬貴手。”


    “我們與林老師的合作還不錯,這次想建立更深入的合作關係。”


    “林老師對羊城也更熟悉,杭城畢竟有點距離。”


    “當然,我們也很希望與頌樂建立更好的合作關係。”


    張新陽說的比較委婉,意思是明確的,吳雯當然能聽懂。


    他願意為了成功跟林白簽訂歌手合約,釋放資源給頌樂,讓出少量利益進行不等價的交換。


    吳雯看看張新陽,露出清冷的笑容:“張總誤會了,頌樂必定會簽下林老師。”


    “我會跟星辰總部達成一致,頌樂也會把工作室開到羊城去。”


    “我的意思是,請張總和星辰依照原先與林老師簽訂的合約行事就行。”


    張新陽:“……”


    他滿腦子就一個字……艸。


    他此前沒跟吳雯打過交道,對吳雯的作風並不熟悉,現在瞬間熟悉!


    因為吳雯根本沒管張新陽的反應,摸出手機撥出電話說了兩句。


    然後張新陽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張新陽看到號碼,眼神複雜的看了看吳雯,接通後聽了好片刻,最後隻說了一個字:“好。”


    結束通話後,張新陽起身理了理衣服,微笑道:“預祝吳總與林老師合作愉快。”


    還是那樣的儒雅隨和。


    沒辦法,打不過,完全打不過。


    這根本就不是同台競技。


    人家富二代直接開大掛。


    張新陽屬實想不明白,吳雯這種富婆怎麽會有搶人這種興趣。


    他更不明白吳雯幹嘛對林白那麽好。


    上次害人不淺。


    這次直接親自上場,開出的條件他一個上市公司合夥人都覺得豐厚。


    吳雯才懶得關心張新陽想什麽,她樂意。


    誰規定她就不能從最初的欣賞轉變成博主養成派陣營了?


    人家小年輕在網上熱熱鬧鬧、光明正大的養成博主。


    她三十幾歲沒結婚沒孩子有錢有閑的,網上不好摻和進去,還不能用現實行動參與啦~


    ………


    林白正不急不忙的喝著茶,開始盤算難得來一趟魔都,好好逛逛,反正有公司報銷。


    聽到聲音迴頭看到了吳雯的助理推門,接著吳雯目不斜視的走進來。


    沒等林白有所反應,吳雯直截了當道:“你還有什麽想說的嗎?”


    “啊?”


    “沒有就簽合約。”


    “這個……”


    “自己去請律師跟頌樂的律師對接,律師費頌樂付。”


    “我……”


    吳雯抽出椅子坐到林白對麵:“主要條款昨晚說過了。”


    “你在兩年內務必成為一線歌手,屆時頌樂會幫你成立工作室入股頌樂,股份價值不低於你給頌樂創造的資本價值的60%。”


    “你與星辰的合作照舊,另外頌樂在羊城新收購了音樂工作室,為你的唱作服務。”


    “別問兩年沒成一線怎麽樣,沒成賠3000萬,一分都別想少。”


    “簽不簽,給句話。”


    迎著吳雯的目光,林白老實巴交的說:“違約金太高了,收獲和風險對我都太大了。”


    “之前你也不懂那些規則,怎麽敢跟星辰簽合約的?”吳雯乜一眼林白,納悶道。


    林白誠實迴答:“三年6首精品歌比較簡單,又沒談過另24首的違約,當時還以為賺到了。”


    這是實話。


    當時他盤算著6首精品歌庫存文抄就行,別的隨便寫寫沒上新歌榜前百也不違約。


    這不妥妥賺到了!


    吳雯不囉嗦,直言不諱:“要麽你自己個人發展,要麽你歌手合約的違約金都會是3000萬。”


    “頌樂給你的待遇,應該超過了其他所有對你有興趣的公司能給的待遇之和!”


    “其他公司不可能在你成為頂流前承諾給你創造出的資本價值以分成,我甚至沒跟你談55,直接給你6成,你得感謝我足夠富有。”


    “我相信你請教過李蘭慧老師了,自己決定吧。”


    林白深吸了幾口氣,最終還是點頭:“好。”


    確實除非自己發展,不然簽歌手合約都是對賭性質,最後沒盡快到一線都得賠3000萬。


    畢竟林白越快升一線,價值才會越大。


    頌樂確實給的非常多。


    其實也相當於合作模式,頌樂能從林白身上賺點,但大頭留給林白了。


    比如頌樂會給林白股份,這種待遇,之前還是一線歌手的小楓就沒有。


    隨即林白抬頭看向吳雯,吳雯直接伸手:“打住,別好奇我怎麽說服張新陽的,也別好奇我為什麽下血本簽你。”


    末了,吳雯邊起身邊說:“你今天做的還不錯,知道約兩家一起談。”


    “雖然結果沒變化,但知道用腦子思考,挺好。”


    林白:“……”


    -.-


    1:其實最先第一章包含了這部分設定,後麵覺得放開頭太水,改過之後萌新一直忘了,現在補上,不過算額外的字數,比如這章3700字~


    ps:求票,求追讀~救救可憐的萌新吧,追讀再上不去就要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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