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現在隻是沒工夫管這種小事,但不代表他就徹底不管了。


    懂不懂什麽叫“秋後算賬”啊?


    不光曹政,


    除了他之外,還有幾個很跳的,在那邊上躥下跳,搞得烏煙瘴氣。


    林北也一並記在了小本本上。


    其實吧,


    正常評論這個事兒,不管是什麽觀點,不管是支持林北還是支持對方,隻要你好好說,別扯犢子,林北是不會搭理的。


    這叫言論自由。


    對於社會性事件,公眾有知情權和評論權。


    他從他的認知出發,闡述他的觀點。


    你以你的理解為基,訴說你的想法。


    這都很正常。


    林北當然不會因為這事兒,就送誰進去。


    但是!


    有些人他不一樣。


    比如曹政。


    他這是普通的評論麽?


    他這是正常的表態麽?


    不!


    他這完全是在無腦宣泄自己的情緒,可以帶動節奏,煽動輿論,引起了網絡的動蕩。


    甚至還公然質疑、挑釁執法機構。


    並且,話裏話外,對林北也有著諸多的侮辱、貶低——雖然曹政的視頻裏沒有直接挑明林北的名字,但是,有一種侵權,叫做“影射型侵犯言論”,說白了,意思就是說,曹政雖然沒有指名道姓的表明他說的是“林北”,但按照他所表達的意思,公眾很容易便能夠鎖定唯一或者極少數的對象和目標。


    也就是說,


    雖然曹政沒有直接說“林北”的名字,但他的視頻裏,處處都可以看得出來,他說的就是林北。


    這個,就叫做“影射型侵犯言論”。


    曹政太急了。


    過分了。


    那林北肯定不會輕饒了他。


    還有跟曹政一個性質的其他人,也是一樣的。


    很快,他們就感受到林北的恐怖了。


    現在林北還沒有出手,單純隻是因為李凱亮的這個案子,才是重點。


    現在看情況,王芳娥跟李文靜十有八九是要走走訴訟的。


    她們找來了李小海想玩兒點盤外招。


    結果滿盤皆輸。


    那還有啥好說的?


    除了起訴,她們別無選擇。


    林北可不相信,她們能這麽輕易就放棄了。


    不過起訴嘛........


    林北自然是不慌的。


    心裏有底,有什麽好怕的?


    林北懂法。


    又是親曆者。


    這場事件,沒有人比他更加清楚責任的劃分和判定。


    林北很清楚,按照法律規定,他就是沒有任何責任。


    不光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也不用承擔任何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不坐牢卻賠錢了,哪怕隻賠了一分錢,都算林北輸。


    正義不絕對,就是絕對不正義。


    在這個事情上,林北不會退讓半步。


    誠然,


    賠錢了事,是最簡單穩妥也是最輕鬆的解決辦法。


    以林北的財力,很輕鬆就能夠用錢,來堵上王芳娥跟李文靜的嘴。


    給自己減少很多麻煩。


    這也是很多人的想法。


    但林北卻不這麽想,他也不會這麽做。


    林北這人,說好聽點是“較真”,說難聽點就是“軸”、“強”、“認死理”、“鑽牛角尖”。


    他認為自己沒錯,沒責任,就不會賠一分錢——哪怕賠錢可以大大減少麻煩。


    如果王芳娥和李文靜好好說話,別一上來就興師問罪的,或許,林北一時心軟,給她們點賠償,也不是不可能。


    但她們怎麽做的?


    都想把林北吃了!


    林北理解她們痛失至親的心情。


    但理解歸理解,林北不會原諒。


    所以,


    他一分錢都不打算賠。


    就是要剛到底的節奏。


    打官司嘛,對於林北來說,家常便飯了。


    沒什麽好擔心的。


    更何況,他還有很強的隊友——張三。


    ........


    不用林北聯係,張三已經率先打電話過來了。


    “怎麽說?”


    光是聽到張三的聲音,林北的眼前就已經浮現出那個桀驁不馴的男人了。


    他笑道:“剛到底!”


    張三又道:“我過去?”


    林北道:“那當然。”


    “哈哈!”


    張三大笑。


    “如此甚好!”


    “這個案子,我很感興趣。”


    “如果辦成了,這對我們國家見義勇為相關法律法規和案件判決,會有很大的推進作用。”


    “桀桀桀,我的答辯狀已經饑渴難耐啦!”


    做律師做到張三這個段位,單純的代理費什麽的,已經很難給他們帶來明顯的心理波動了。


    他更追求的,是“有意思的”案子。


    而林北的這個案子,就非常“有意思”。


    張三很感興趣。


    所以他都主動打電話過來。


    林北自無不可。


    掛斷電話後,張三便安排好律所的工作,直接出發,往龍城而來。


    ........


    與此同時。


    王芳娥跟李文靜果然開始了她們的訴訟之旅。


    第一步,就是找律師。


    她們多方找人打聽之後,打聽到一個很厲害的律師,在龍城律師界,那也是有著鼎鼎大名的。


    戰績可以說非常耀眼。


    正是......張偉。


    王芳娥跟李文靜立刻便找到了張偉所在的律所。


    ........


    “........張律師,事情就是這樣的。”


    王芳娥用“自己的語言”描述了一下事情的大概情況後,看著張偉說道:


    “我兒子被人害死了,現在殺人兇手卻逍遙法外,我要告他們,我要讓他們給我兒子償命!”


    對麵,


    張偉西裝革履,嘴角緩緩抽搐。


    內心一萬頭草泥馬狂奔而過。


    好家夥!


    這人是懂“睜著眼睛說瞎話”的。


    完全將“避重就輕”、“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等招數發揮得那叫一個淋漓盡致。


    咋了,欺負律師不會上網?


    就這事兒網上的視頻那麽多,還有警方的警情通報,都擺在那裏,看一眼就知道的事兒,你擱這兒現場編起來了........


    這是在玩兒啥呢?


    張偉內心不停吐槽著,便聽到李文靜也開口了:


    “張律師,我聽人家都說,你是龍城........不,你是我們晉省最好的刑事律師,這次你一定要幫幫我們啊。”


    “我弟弟,他死不瞑目啊,現在隻有你能幫他了。”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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