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堅定表達了自己的態度之後,蘇貫徹沒有再說什麽,當即敲響法槌,宣布本次庭審到此告一段落,暫時休庭,三日後開庭宣判。


    至於包括達春綠在內的十一個大聰明——在法庭上聲稱侵權言論、文章並非他們本人所為——法庭給他們留了時間去準備證據。


    待其他被告宣判結束後,便會重新開庭審理。


    屆時,


    若他們提供了證據,那自然沒事。


    可如果拿不出證據……


    嗬嗬!


    “咚——”


    法槌再次落下。


    審判長審判員皆起身離席。


    這下,達春綠等人都急眼了。


    “臥槽!就三四天時間,這讓我上哪兒搞證據去啊!我把事情跟我大哥說了,被我大哥臭罵一頓。”


    “我後悔了,我真應該聽律師的話,說不定還有機會減刑,現在這……”


    “我真是個傻逼!大傻逼!草草草!”


    “達春綠!都踏馬賴你!本來老子聽張律師的,很大機會能減刑,就因為你,現在搞成這個樣子,都特麽是你害的!”


    “我可去你麻辣隔壁的吧!我讓你跟我學了?人頭豬腦的東西,自己犯蠢,關老子屁事兒!”


    “張律師!張律師!我知道錯了,真的知道錯了,你可不能見死不救啊。”


    “張律救我!”


    ……


    不少人哭喊著向張偉求助,一個個急得跟什麽一樣。


    見此情形,


    張偉麵無表情,目光冰冷。


    淡漠開口道:“當初我是千叮嚀萬囑咐,讓你們上了法庭一定要聽我的,可你們呢?”


    “非要來這套!”


    “現在搞砸了,知道後悔了?”


    “找我有啥用,我又不是賣後悔藥的。”


    說完,擠開人群快步離去。


    他真擔心跟這些個大聰明在一起待久了,自己的智商都得被帶偏。


    一個個的,腦子裏不知道裝的都是些什麽玩意兒。


    接下來的三天時間,對於林北來說沒啥特別的,他就作為東道主,帶著張三在周邊遊玩。


    可對於被告們來說,確實極為煎熬。


    每分每秒,都在膽戰心驚。


    它們很清楚,自己這次是肯定是要被判刑了,可心底深處吧,又有那麽一絲絲的幻想,覺得無罪還有一線希望。


    可幻想之餘,腦海裏又有個聲音在說,別坤巴做白日夢自欺欺人了,還無罪,想屁吃!


    而且判刑輕重又是一個關鍵。


    總之就是非常糾結,非常忐忑,非常煎熬。


    每一秒都跟一年那麽漫長。


    合議庭同樣並不輕鬆。


    三天時間,上萬案子。


    要分析案情,研究情節,給出合理合法的判決。


    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這案子,轟動全國,都捅上天了。


    不光社會各界的目光聚集於此,就連最高檢,最高院,甚至海裏都有大佬在關注。


    蘇貫徹等人身上壓力巨大。


    判決尺度必須把握好。


    輕了重了,都可能引發不好的輿論風波,也可能震動天庭。


    沒辦法,隻能加班加點,嘔心瀝血……


    頭發掉了無數根,紅牛喝了無數罐。


    在這樣的氛圍中,三日時間過去。


    審判日到來!


    熟悉的時間,熟悉的地點,熟悉的那些人。


    蘇貫徹頂著濃濃的黑眼圈,跟個大熊貓似的,頗有幾分滑稽的感覺。


    眼睛裏不滿紅血絲,下麵還掛著大大的眼袋。


    神情臉色盡顯疲態。


    這三天高強度的工作,真是難為他了,一把年紀,眼瞅著過幾年退休了,還得這麽忙活……


    不過林北並未看到其他四位審判員——他們都分別在其他審判庭。


    考慮到這次被告實在是太多了,挨個宣判太費時間,因此法院決定同時啟用所有審判庭,同步宣判。


    除了審判長和審判員之外,還拉來幾個法官幫忙。


    總共十個人,一起宣判。


    相當於每個人要宣讀一千分左右的判決書,雖然還是很多,但至少效率上會大大加快。


    當然了,一萬多被告肯定是容納不下的。


    法院啟用了更多房間,甚至連大廳都清理出來,容納被告。


    通過前方的顯示屏同步判決結果。


    沒有顯示屏的,就退而求其次用喇叭湊活事兒。


    反正讓對應被告聽到自己的判決就行。


    “咚——”


    法槌敲響。


    刑一庭內,所有人精神一振。


    全部起立,眼巴巴地看向法台方向,神情緊張,眼神忐忑。


    心髒咚咚直跳,都快從嗓子眼兒跳出來了。


    類似的情景,在十個庭以及其他容納被告的地方,同時發生。


    一萬多被告全部起立,等待著他們的命運。


    尤其是第一批次的被告,更是滿臉絕望,嘴唇顫抖,雙腿甚至都在打顫。


    十位法官,開始宣判。


    “被告人吳夢夢,在網絡上發布不實信息誹謗他人,嚴重擾亂網絡秩序,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元,賠償被害人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等共計元……承擔原告所有訴訟費用……”


    “被告人顧潔……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前兩份判決書出爐。


    本次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事件的罪魁禍首,吳夢夢和顧潔,全都收獲了頂格刑罰。


    兩人全都是臉色一白,如喪考妣。


    但這還不算完。


    尤其是顧潔,它的麻煩可以說是這一萬多被告之中,最大的!


    首先就是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肯定是要撤銷緩刑,執行實刑的。


    上次顧潔是判二緩三,也就是兩年實刑三年緩刑。


    加上本案的三年,這就是五年有期徒刑。


    此外,林北的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號,家庭住址等,就是顧潔用它的小號“少女潔”公開在網上的。


    這些信息是顧潔在《陪你過大年》節目組擔任總導演的時候看到的。


    為了報複得更狠更徹底,它將信息公布了出來。


    還很雞賊的用了個小號。


    這就是典型的記吃不記打。


    上次開小號罵人就被林北抓出來,這次故技重施又用小號,真當小號無敵啊?


    而且隨隨便便就把別人的隱私信息公布出來……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了解一下?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本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下。


    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這次林北因為個人信息被泄露,光騷擾電話和辱罵短信就接到無數,甚至還被人送花圈。


    導致患上中度抑鬱症。


    定個“情節特別嚴重”沒毛病吧?


    林北已經把相關證據提供給警方。


    前腳聽完判決,後腳顧潔就會被警方帶走,針對此事進行立案偵查。


    隨後就是走公訴的流程。


    不說七年吧,至少五年應該問題不大。


    那這個問題就簡單了。


    2+3+5嘛。


    十年牢獄,在向它招手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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