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


    某火鍋店。


    外麵漫天大雪,寒風刺骨。


    這樣的天氣,跟火鍋簡直絕配!


    林北和張三麵對麵坐在靠窗戶的位置,一邊吃著喝著,一邊探討一些很有趣的法律問題。


    幾杯啤酒下肚,張三話匣子都打開了。


    “林老弟,假如你女朋友……”


    林北堅決道:“鋼鐵般的男人,不需要女朋友!”


    “假如!我說假如!”張三眼睛一瞪,“假如你女朋友問你,她和你媽媽同時掉水裏,你先救誰,你要怎麽迴答?”


    經典世紀難題。


    要是擱以前,林北還真得糾結一下子。


    但是今時不同往日。


    咱北哥好歹也是全係法律精通了,這問題簡直小case。


    “當然是先救媽媽了。”


    林北微微一笑說道:


    “從法律角度來說,救女朋友屬於道德義務,我不施救頂多受道德上的譴責,或者被罵幾句渣男,但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救媽媽屬於法定義務,如果親媽掉水裏,子女見死不救,有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從內心而言,我也會先救媽媽,不然我枉為人。”


    林北喝了口啤酒,笑道:“張老哥,那我也問你個問題,一個懷了雙胞胎的孕婦打人算不算群毆?”


    “當然不算。”張三直接道,“群毆要求行為人達到三個以上,但是從法律層麵來說,嬰兒並不是人,因此不算群毆。”


    “假如,我是說假如哈。”


    林北嘿嘿一笑,問出一個即便是放在弱智吧都相當炸裂的問題。


    “假如這個孕婦在十字固對方的時候,雙胞胎先後出生,並相繼給了對方一頭槌,這算不算群毆?”


    張三嘴角頓時抽動了兩下。


    能問出這麽充滿智慧的問題,林北此子果然不簡單!


    片刻後,


    一臉無奈地開口說道:“嬰兒未滿十二歲,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辨認和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屬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負法律責任……因此也不能算群毆。”


    林北笑著拍了拍手。


    倆人都來了興致,借著酒勁繼續研究起來。


    “嫖娼用冥幣付款構不構成犯罪?當然不構成,首先x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不構成詐騙罪。其次冥幣這玩意兒沒人會將其誤認為真錢,不會破壞貨幣流通秩序,所以不構成使用假幣罪。最後呢,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的,對吧,自然也不構成強殲罪。使用冥幣嫖娼,嘖嘖嘖,這哥們兒真是個人渣,連x工作者都騙,但他確實不構成犯罪,嫖娼嘛,就是個治安違法行為,頂多拘留幾天……”


    “有什麽違法行為是合法的?你別說,你還真別說。比如有個女的放狗咬我,我直接擒賊先擒王把這女的咬了。欸,咬人是故意傷害,違法行為妥妥滴,但我是正當防衛啊,所以是合法的。”


    “你一個月沒吃東西都快餓死了,在野外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當然能吃,煎炸烹炒都可以,這叫緊急避險!不過呢,如果你看到的是東北虎,我建議別吃,否則你一個滑鏟過去,東北虎高低得雙手合十感謝大自然的饋贈。”


    ……


    剛開始還算正常,但隨著菜過三巡酒過五味,畫風逐漸跑偏……


    “偷核彈迴國?牛逼但違法,因為核武器的研發和控製是受國際法律規範的,你給人家核彈偷迴來,對方有權利追究你的法律責任,不過需要交涉,就看國家願不願意保你了。”


    “當警花的舔狗算不算警犬?想啥呢,人家警犬可是有編製的,出生證明工作芯片工作服啥的都有,還有夥食費營養費,退休養老一條龍。舔狗呢?嗯?舔狗有啥?”


    “為什麽不能把小偷變成合法職業?考取資格證,持證上崗,故意卡著不給發證不就天下無賊了?也不好,這樣一來可能會導致搶劫犯、詐騙犯就業擁堵……”


    “老師說好的送分題結果沒得分,算不算虛假宣傳……”


    “想入獄為什麽還有條件,這不是逼人犯法嗎……”


    “搶劫運鈔車和搶劫高考試卷哪個更嚴重……”


    “假如我雇殺手來殺我,但我沒死,我可以告殺手違約嗎……”


    ……


    林北和張三是越聊越起勁,收都收不住。


    路過的一個服務員無意間聽到兩人討論的內容,頓時整個人都不好了。


    霧草!


    這倆哥到底是幹啥的啊。


    怎麽又是殺人又是搶劫運鈔車啥的。


    對麵就是工行營業廳……


    服務員頓時迴想起某沒有眉毛的吳彥祖。


    嚇得臉都白了,給隔壁桌上了一盤毛肚,匆匆忙忙跑開,甚至在猶豫要不要報個警啥的。


    ……


    正聊得起勁呢,一陣電話鈴聲響起。


    林北隨手接通。


    “喂你好,啊,我是林北沒錯。”


    “你非要這麽想我也沒辦法,你就當我是為了錢吧,不對,就一個億,打給我,我就撤訴。”


    “沒錢?沒錢你說個der!明天法庭見!”


    說完,林北直接掛斷電話。


    “被告家屬?”


    張三笑嗬嗬地問道。


    林北聳了聳肩:“是唄,一上來張嘴來一句,你不就是想訛錢麽,說個數。”


    “這種人我見得多了。”


    “在我麵前裝那最有錢的,也不知道從哪兒批發的勇氣。”


    “懶得跟他廢話,明天就開庭了,看他怎麽哭。”


    類似的電話,這些天裏林北接到過不少。


    聯係方式泄露了就這點不好。


    一萬多被告,加上他們的親朋好友,瘋了一樣電話短信騷擾林北。


    為此他還專門弄了個app裝在手機上防騷擾。


    但畢竟不是百分之百精準識別騷擾電話和短信,因此每天總有那麽幾個漏網之魚。


    不過沒關係。


    明天就是開庭日,這件事情很快就要結束了。


    吃飽喝足,林北和張三臉頰紅潤地走出火鍋店。


    涼風一吹,瞬間清醒。


    酒勁兒消散了一大半。


    林北一時興起,特意在門口的消防栓上堆了個雪人。


    看看哪個手賤腳賤的人會中獎……


    ……


    一夜無話。


    很快日升月落,新的一天到來。


    備受矚目的萬人訴訟大案,今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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