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張三殺瘋了
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 作者:報一絲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考慮到這個案子被告人數突破天際,沒有那麽大的審判庭可以容納一千多被告同時出庭接受審判。
因此龍城中院特案特辦,采取了分批次審理的策略。
第一批次十三個被告,是本案情節最嚴重,性質最惡劣的十三個人。
史稱“拳壇十三鷹”。
骨骼驚奇,桀驁不馴。
而且拳法造詣驚為天人,登峰造極!
隨意出手便能掀起一陣血雨腥風。
在網絡上個個都是稱霸一方,攪動風雲的牛逼存在。
十三人在法警的指揮下依次進入審判庭,走上被告席位。
神情不安,目光閃爍,心跳加速。
朱菲菲和李茉莉赫然便在其中。
但並沒有王舒琪。
這場庭審是針對誹謗罪的,王舒琪作為本案的始作俑者,怎麽可能這麽便宜了她。
王舒琪被起訴的罪名可不單單是誹謗罪,還有尋釁滋事罪!
她的案子被安排在誹謗案審理結束之後,另行開庭。
因此現在並未出庭。
此刻,被告們也看到了林北,頓時都激動起來。
“林北!你踏馬個王八蛋,我跟你什麽仇什麽怨,你居然這樣害我,你不得好死!”
“就你叫林北啊?我他媽真就服了,我不就是在網上隨便評論了兩句嗎,我是殺你爹了還是殺你媽了,你犯得著這樣?”
“不是我就奇怪了,這世界上怎麽會有你這麽小肚雞長的男人?屁大點事非得抓著不放,真尼瑪有病!”
“我都給你道歉了你還想怎麽樣!”
“就你這種下頭男,活該一輩子單身,一輩子吃不上四個菜!”
……
不愧是能躋身十三鷹之列的,果然牛逼轟轟吊炸天。
都上法庭了居然還能罵得出來。
莊嚴肅穆的審判庭都被它們搞得跟菜市場一樣,亂哄哄的。
對此,林北並未動怒。
隻是穩坐釣魚台,甚至還嘴角微掀露出一抹笑容。
不用他出手,自然有人會收拾它們。
“咚!”
果然,蘇貫徹重重敲響法槌,沉著臉說道:“請被告注意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辱罵其他訴訟參與人!”
話音落,法警紛紛出動維持秩序。
被告們這才不甘心地閉上了嘴。
雖然不能說話,但也沒消停,一個個咬牙切齒,惡狠狠地瞪著林北,好像要吃人一樣。
林北卻得意地做了個表情。
我就喜歡看你們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不僅如此,你們還要被我幹掉。
氣不氣?
就問你,氣!不!氣!
???( ? )????
“咚——”
蘇貫徹掃了一眼,再次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龍城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一案。”
“由我,蘇貫徹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咚——”
接著,書記員起身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等。
這些都是庭審基本流程。
隨後,蘇貫徹按照程序詢問林北是否願意調解。
畢竟是自訴案。
理論上來說,在宣判之前林北隨時可以調解撤訴。
當然,已經走到開庭這一步,撤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蘇貫徹不過是例行詢問。
果然。
林北站起來高聲說道:“我,林北,拒絕調解!並請求合議庭對被告從重判處,以彰國法,以正視聽,以安民心!”
調解是不可能調解的,這輩子都不可能調解的。
隻有把這些網絡噴子小蘚釹都送進去吃公家飯才能心情舒暢。
“下頭男!”
“草泥馬林北,三天之內殺你全家!”
“你這麽害我,你會遭報應的!”
……
被告們紛紛開罵,但很快便再次遭到法警鎮壓。
林北瞥了眼,淡淡說道:“審判長,被告的態度你也看到了,沒有絲毫認罪悔罪的意思,這種人,簡直罪有應得!”
蘇貫徹深深看了林北一眼。
原告拒絕調解,那沒啥好說的了,正式進入庭審!
原告律師宣讀起訴狀……
被告律師宣讀答辯書……
然後就是舉證質證。
張三率先舉證。
他準備的證據不多,但絕對夠用。
本身這種網絡誹謗的案子就比較簡單。
最關鍵的證據就是被告的侵權言論,當然是做過證據公證的,保證真實、合法、有效。
此外還有一些輔助證據。
張三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這些證據雖然簡單,但環環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說無懈可擊。
而辯護律師呢,其實壓根兒也沒準備質證。
這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可以說板上釘釘。
做無罪辯護完全沒勝算。
隻能做罪輕辯護,當庭認罪,然後盡量尋找法定或酌定的減刑情節,給當事人爭取減輕刑罰,這才是最明智的。
舉證質證結束,法庭辯論開始。
然後……
林北算是真正直觀地感受到了法外狂徒的厲害之處。
雖然他擁有全係法律精通,對各種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都爛熟於胸。
但這僅限於死記硬背的程度。
你問他哪部法律第幾條是如何規定的,他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來。
可也僅限於此,距離靈活運用還差得遠呢。
就好像即便你能背下所有數學公式,也並不意味著你就能考滿分。
法庭辯論可沒那麽簡單。
光知道理論知識遠遠不夠,還需要大量實戰來積累經驗。
而且法庭辯論說實話,很多時候並不是看你是否對相關法律法規特別熟悉,而是看你的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是否足夠強大。
是否能敏銳地從對方的發言中找到破綻,一舉擊破。
此外在法庭辯論的時候往往還需要用到一些指導案例來輔助說明情況。
這些林北都是不具備的。
但他能明顯感覺到,在這個環節,對麵的辯護律師簡直是被張三按在地上摩擦。
差距太大了。
雙方完全不是一個段位的。
張三聲音洪亮,擲地有聲,語速快且流利。
各種法律條文、司法解釋那是信手拈來,即便是不懂法律的人聽了,也會在心裏感慨一句,好踏馬有道理啊!
至於對麵的辯護律師。
剛開始還能勉強招唿兩下。
但是很快就支撐不住了,完全跟不上張三的節奏……
這也就算了。
偏偏張三還是個“噴子”。
“我怎麽都沒想到這種話會從一個專業律師的嘴裏說出來。”
“現在律師執業證這麽容易考的嗎?我覺得你完全不適合當律師,也不具備一個律師的職業素養!”
“你還差得遠呢,迴去好好提高一下再出來接案子吧!”
……
這一套打擊下來,對麵幾個律師都快哭了。
怪不得業內沒有人願意當張三的對手。
輸贏還是小事兒。
關鍵是他總會把你按在地上反複摩擦,甚至是讓你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不適合幹這行……
因此龍城中院特案特辦,采取了分批次審理的策略。
第一批次十三個被告,是本案情節最嚴重,性質最惡劣的十三個人。
史稱“拳壇十三鷹”。
骨骼驚奇,桀驁不馴。
而且拳法造詣驚為天人,登峰造極!
隨意出手便能掀起一陣血雨腥風。
在網絡上個個都是稱霸一方,攪動風雲的牛逼存在。
十三人在法警的指揮下依次進入審判庭,走上被告席位。
神情不安,目光閃爍,心跳加速。
朱菲菲和李茉莉赫然便在其中。
但並沒有王舒琪。
這場庭審是針對誹謗罪的,王舒琪作為本案的始作俑者,怎麽可能這麽便宜了她。
王舒琪被起訴的罪名可不單單是誹謗罪,還有尋釁滋事罪!
她的案子被安排在誹謗案審理結束之後,另行開庭。
因此現在並未出庭。
此刻,被告們也看到了林北,頓時都激動起來。
“林北!你踏馬個王八蛋,我跟你什麽仇什麽怨,你居然這樣害我,你不得好死!”
“就你叫林北啊?我他媽真就服了,我不就是在網上隨便評論了兩句嗎,我是殺你爹了還是殺你媽了,你犯得著這樣?”
“不是我就奇怪了,這世界上怎麽會有你這麽小肚雞長的男人?屁大點事非得抓著不放,真尼瑪有病!”
“我都給你道歉了你還想怎麽樣!”
“就你這種下頭男,活該一輩子單身,一輩子吃不上四個菜!”
……
不愧是能躋身十三鷹之列的,果然牛逼轟轟吊炸天。
都上法庭了居然還能罵得出來。
莊嚴肅穆的審判庭都被它們搞得跟菜市場一樣,亂哄哄的。
對此,林北並未動怒。
隻是穩坐釣魚台,甚至還嘴角微掀露出一抹笑容。
不用他出手,自然有人會收拾它們。
“咚!”
果然,蘇貫徹重重敲響法槌,沉著臉說道:“請被告注意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辱罵其他訴訟參與人!”
話音落,法警紛紛出動維持秩序。
被告們這才不甘心地閉上了嘴。
雖然不能說話,但也沒消停,一個個咬牙切齒,惡狠狠地瞪著林北,好像要吃人一樣。
林北卻得意地做了個表情。
我就喜歡看你們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不僅如此,你們還要被我幹掉。
氣不氣?
就問你,氣!不!氣!
???( ? )????
“咚——”
蘇貫徹掃了一眼,再次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龍城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一案。”
“由我,蘇貫徹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咚——”
接著,書記員起身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等。
這些都是庭審基本流程。
隨後,蘇貫徹按照程序詢問林北是否願意調解。
畢竟是自訴案。
理論上來說,在宣判之前林北隨時可以調解撤訴。
當然,已經走到開庭這一步,撤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蘇貫徹不過是例行詢問。
果然。
林北站起來高聲說道:“我,林北,拒絕調解!並請求合議庭對被告從重判處,以彰國法,以正視聽,以安民心!”
調解是不可能調解的,這輩子都不可能調解的。
隻有把這些網絡噴子小蘚釹都送進去吃公家飯才能心情舒暢。
“下頭男!”
“草泥馬林北,三天之內殺你全家!”
“你這麽害我,你會遭報應的!”
……
被告們紛紛開罵,但很快便再次遭到法警鎮壓。
林北瞥了眼,淡淡說道:“審判長,被告的態度你也看到了,沒有絲毫認罪悔罪的意思,這種人,簡直罪有應得!”
蘇貫徹深深看了林北一眼。
原告拒絕調解,那沒啥好說的了,正式進入庭審!
原告律師宣讀起訴狀……
被告律師宣讀答辯書……
然後就是舉證質證。
張三率先舉證。
他準備的證據不多,但絕對夠用。
本身這種網絡誹謗的案子就比較簡單。
最關鍵的證據就是被告的侵權言論,當然是做過證據公證的,保證真實、合法、有效。
此外還有一些輔助證據。
張三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這些證據雖然簡單,但環環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說無懈可擊。
而辯護律師呢,其實壓根兒也沒準備質證。
這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可以說板上釘釘。
做無罪辯護完全沒勝算。
隻能做罪輕辯護,當庭認罪,然後盡量尋找法定或酌定的減刑情節,給當事人爭取減輕刑罰,這才是最明智的。
舉證質證結束,法庭辯論開始。
然後……
林北算是真正直觀地感受到了法外狂徒的厲害之處。
雖然他擁有全係法律精通,對各種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都爛熟於胸。
但這僅限於死記硬背的程度。
你問他哪部法律第幾條是如何規定的,他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來。
可也僅限於此,距離靈活運用還差得遠呢。
就好像即便你能背下所有數學公式,也並不意味著你就能考滿分。
法庭辯論可沒那麽簡單。
光知道理論知識遠遠不夠,還需要大量實戰來積累經驗。
而且法庭辯論說實話,很多時候並不是看你是否對相關法律法規特別熟悉,而是看你的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是否足夠強大。
是否能敏銳地從對方的發言中找到破綻,一舉擊破。
此外在法庭辯論的時候往往還需要用到一些指導案例來輔助說明情況。
這些林北都是不具備的。
但他能明顯感覺到,在這個環節,對麵的辯護律師簡直是被張三按在地上摩擦。
差距太大了。
雙方完全不是一個段位的。
張三聲音洪亮,擲地有聲,語速快且流利。
各種法律條文、司法解釋那是信手拈來,即便是不懂法律的人聽了,也會在心裏感慨一句,好踏馬有道理啊!
至於對麵的辯護律師。
剛開始還能勉強招唿兩下。
但是很快就支撐不住了,完全跟不上張三的節奏……
這也就算了。
偏偏張三還是個“噴子”。
“我怎麽都沒想到這種話會從一個專業律師的嘴裏說出來。”
“現在律師執業證這麽容易考的嗎?我覺得你完全不適合當律師,也不具備一個律師的職業素養!”
“你還差得遠呢,迴去好好提高一下再出來接案子吧!”
……
這一套打擊下來,對麵幾個律師都快哭了。
怪不得業內沒有人願意當張三的對手。
輸贏還是小事兒。
關鍵是他總會把你按在地上反複摩擦,甚至是讓你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不適合幹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