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他在車棚裏推單車出來,我又心疼了一把。


    最近一直有個想法,看能不能搬到距離他學校近一點的地方。


    現在住的這裏,離我公司不遠,卻離他學校就像萬裏長征,我計劃了好幾個月,一直在物色學校附近的房子,看能不能找個好點的兩房一廳,家明就不用天天冒著生命危險,踩單車上學什麽的。


    迴到公司的時候,王姐就咚咚的跑來,在我麵前炫耀昨天拍的照片。


    張曼琳果然很有氣質,拍出來的照片張張都很有範,隻是我不知道,陸霆什麽時候還跟那些蜜蜂一樣的花癡女同事一人拍了一張照片了?


    靠之,我這個鋪路搭橋的中間人都沒這樣的福利,卻被人搶著了先機,我有點幽怨。


    幸好老板大力的誇我,說我不用一分錢就找了個名模來幫他公司做宣傳,我應記一功,我這才覺得心裏平衡許多。


    盧冠清眨著細長的眼睛對我說:“若初你真厲害,連這樣的老板也能隨叫隨到,還帶來一個名模,你果然不容小覷啊。”


    我驕傲的一挺胸脯:“哪裏哪裏,隻是碰巧認識而已。”


    “認識很久了嗎?那你怎麽不早點說?”老板瞪了我一眼,一副害他花了很多冤枉錢的樣子。


    我汗顏:“認識沒幾天,隻是剛好他欠我一個人情。”


    老板有點失望,歎氣說:“好可惜,要是他多欠你幾個人情,該多好。”


    我瞬間石化。


    老板你能不這麽明顯嗎?自古人情債是最難還的,陸霆什麽都不欠我的,現在倒好,我為了年底的分紅,倒欠了人家一個人情。


    想起昨天訂的西餐廳,我翻出早就準備好的發票遞給了老板:“這是昨天的消費金額,老板你看看沒問題的話,報了吧。”


    他接過去看了一眼,眼底露出濃濃的吝嗇:“六百八十八?你們吃龍蝦了?”


    我愣了一下,龍蝦這麽便宜嗎?我以為都要一千多以上的。


    有種頓胸垂足的衝動,早知道老板一猜就是龍蝦級別的,我就弄個貴一點的發票過來報銷該多好。


    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我隻能狡辯:“老板,你忘記了你還交代我,一定要跟陸老板去ktv什麽的,這個已經算便宜的了。”


    老板這才眉開眼笑,麻溜的在支付單上簽了大名丟給我:“初初做得好,下次有機會讓陸老板帶張小姐再過來一趟,我親自接待。”


    來他的大頭鬼,又不是每次都能在那種小飯館就能解決的,陸霆那樣的身份,每次利用完就去吃個蒸飯,誰願意啊。


    平白得了六百八十八,我也是暗自高興了一陣子,家明的一個月午餐費綽綽有餘了,還能給他買件衣服什麽的。


    都是拜陸霆所賜,我才能撿到便宜,想了想,我還是給他發了條微信,謝謝他昨晚的理解。


    陸霆很快就迴:你別忘了你承諾的大餐。


    我大囧,他的記性也太好了點,我就這麽隨口一說他記住了,下次可長點記性,別再開空頭支票了。


    我迴了哈哈兩個字,陸霆沒再複我。


    中午時分,林怡給我打來個電話,說下午過來公司找我,說有東西要給我。


    我問她是什麽,她神神秘秘的說:“是你那個最討厭的人給你的,我沒看。”


    她再次提到我最討厭的人,我首先想起的是我的後媽張金蘭,然後就是我的親生父親,再然後才是他——於子軒。


    我跟於子軒高中的時候就認識,高一的時候,我跟他分在同一個班。


    於子軒是我們班公認的班草,眼角眉梢卻總是帶著一股騷氣。


    早餐有人去食堂替他排隊,午餐有人打好飯霸占位置等他,晚餐經常開小灶。


    校運會的時候,他整天帶著一群女生自稱是她們的教練,半夜三更晚自修後,還帶著電筒去足球場踢足球,結果被看門的大叔抓個正著,第二天罰留堂兩個小時。


    高中生還要被老師罰,丟臉啊丟臉。


    身為團支部的組織委員,我當然要狠狠的批評他,讓他沒有我的允許之下,絕對不能擅自組織其他同學進行夜間運動,特別是女同學。


    於子軒總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樣子,每次我跟他說話,他就左顧右盼,不然就對著學妹吹口哨。


    我說的話他一句都沒聽進去的。


    後來我沒忍住,就去老師那打小報告,這家夥去了一趟教導處迴來後,就發誓要跟我勢不兩立。


    高中三年,他都是跟我對著幹的,每次有活動讓他這個全能運動員參加,他都不屑一顧。


    我說他小心眼記仇,他說我小人專打小報告。


    高三第二學期的時候,他突然就轉校不知所蹤,後來聽同學說,他其實不是轉校,而是退學了,因為他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別說大學,就是大專也考不上。


    現在想想,高中三年級沒有了他的存在,還蠻寂寞的,少了一些吵鬧,多了一些複習功課的時間,比起他在的那些日子,總是覺得好漫長。


    林怡沒到中午就來了,在門口等著我,沒直接進辦公室。


    因為之前她來過的那兩次,都有人用怪異的目光去看她,她有點自卑。


    身高不到一米六,卻一百二十多斤,我覺得胖不是缺點,那是心寬造成的,事實上,她就是個樂天派。


    她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還在埋頭苦幹,下班前要趕兩張草圖給客戶,一點靈感都沒有的我,已經廢掉好多a4紙,王姐總是嫌這嫌那,我頭都要大了,根本不敢離開辦公桌半步。


    好不容易等到放飯時間,同事們都去了飯堂,我才喘了一口氣,匆匆的趕到樓下跟林怡匯合。


    她遞給我一個紫色的盒子說:“給你,大老遠跑過來就是為了幫別人傳情達意,你怎麽報答我。”


    我一邊拆著上麵的絲帶,一邊說:“如果是吃的,我全給你,如果是其他的,能分就分。”


    林怡笑得咯咯響,抱著我的手臂說:“就知道你對我最好了。”


    盒子打開,裏麵還有一個盒子,我又去拆。


    臥槽,裏麵竟然還是一個盒子!


    我跟林怡對望了一眼,她說:“包的這麽密,該不會是什麽貴重的東西吧。”


    “怎麽會,我跟他又不是好朋友。”我隻怕裏麵是一坨翔。


    開到第四個盒子的時候,隻有火柴盒那麽大小,我捏了一下,裏麵硬硬的圓圓的,感覺像是個玻璃彈珠。


    打開一看,我擦,不是個彈珠,是個圓形的鵝卵石。


    林怡捏起來對著陽光看半天,嘀嘀咕咕:“這什麽鬼啊,一點都不透,是個寶石嗎?”


    我搶了過來,嫌棄的說:“哪是什麽寶石,就是個鵝卵石,是我當年扔他頭上的。”


    這顆鵝卵石有個故事。


    當年高三第二學期,於子軒就沒有再讀,放棄高考意味著放棄學業,他的成績其實沒自己說的那麽差,努力一下還是能考個二流大學。


    在他走的那一天,班裏的同學幫他搞了一個歡送會,地點定在同學租的那個單間出租屋裏。


    從來沒喝過酒的我們,那一晚都喝醉了,感歎著時光一去不複迴,又高唿壯士一去兮不複還的豪言壯語。


    我這種三杯酒下肚,能成世界第一瘋的女子,喝了兩杯就醉意朦朧。


    酒醉看人朦朧美,這時候覺得於子軒其實也沒那麽討厭,還是有那麽一點點帥的。


    那時候家窮,別人都送他很有紀念價值的禮物,那時候流行送鋼筆啊,筆記本啥的,就我,送了他一個用火柴盒包起來的鵝卵石。


    於子軒當時還很嫌棄,嘖嘖有聲,他說:“林若初,我知道你吝嗇又愛錢,可是你也不能光送個石頭就算了吧,老子可是一去不知道啥時候迴來的,你送點幹糧讓我好上路也行啊。”


    我年紀小,卻又倔強,這麽一說,同學都哄堂大笑,我憋紅了臉,把石頭搶了迴來,憤憤的說:“你懂什麽,這是我小時候在河裏撈上來的,陪了我十年了,我都舍不得丟,現在送給你還被嫌棄啊,不要算了。”


    “你真的保存了十年?”於子軒眼睛亮了,又把盒子搶過去,直接塞進口袋,“算了算了,看在你家窮人醜的份上,我就勉強收了吧。”


    本來送給他的東西,他現在給我送了迴來,這還是嫌棄的意思嗎?


    林怡盯了半天,石頭也沒變成寶石,也嫌棄的扔迴給我:“切,還以為是什麽禮物,害我跑大老遠大路就是為了送這個,連跑腿費都沒給我。”


    我說:“我中午請你吃飯怎麽樣?”


    林怡一臉的疑惑:“你又想套路我什麽?”


    我一點都不掩飾自己臉上的企圖,摟著她的肩膀往外走:“反正你也藏不住是不是。”


    林怡撇著嘴,表麵看起來很不情願,腿卻很聽話的往外走。


    樓下薩莉亞坐定,點了餐,我問她:“你可以說了,於子軒為什麽找你把石頭帶迴來給我?”


    林怡一邊吃沙拉一邊說:“我也不知道啊,街上遇到他,他認出了我,我沒認出他。“


    “他變了很多麽?”記憶中,於子軒還挺瘦的。


    林怡說:“嗯,沒以前那麽瘦,樣子還是那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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