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趙曦一直在避免幹預國朝的商貿事務,即便是幹預,也是提綱挈領的做法,比如市易寺。

    國朝的商貿發達,這是被公認的。而整個商業行為的基礎,是基於這個時代對於契約精神的尊重。

    當發展到一定程度,利潤收益高於違背契約成本很多時,契約精神必將被人拋卻······這是必然。

    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這句話趙曦信,在後世也是被驗證過的。

    當收益達到一定程度時,連法律都可以踐踏,更何況契約,更何況一個非官方組織的牙行?

    “新立商業法令的事要廣泛征求意見,不閉門造車,不僅限於朝廷官員,要多方采集意見和建議,甚至借用抵報的形式,向全國朝公開征集討論。”

    “不僅僅是工藝產業,法令要盡可能把國朝所有市易物品全部囊括進去,也要照顧到任何層級的商賈,就是農夫進城售賣自產的物品,也要盡可能的涉及,用法令的形式,該保護的保護,該處罰的處罰。”

    “此事由大理寺、刑部、市易寺等多方協作進行。相關內閣一並參與······”

    內閣考慮不到,也不會往立法上想,太子也一樣。也是時代的原因,趙曦能想得通。

    或許,大家都能看到,隻不過是就這樣看著漏洞,也為了自己方便。也可以說是士大夫看重操守,畢竟是尊儒的時代。

    趙曦不管這些,到了如今他有一言而決的基礎,也就不在乎這些。是法家還是儒家,趙曦並不在意。

    關鍵的一點,如今的內閣沒有腐儒,相對而言都是屬於理性的人。

    趙曦忽略法家還是儒家,不管是儒家為本,法家補充,還是法家為本,儒家補充,把這些問題都撇開,以實用為主。

    這樣的方式,在如今的內閣是能接受的。

    “官家這是法家思維呀!”

    畢竟是帶出了法家的意味,都是熟讀典籍的,自然能感覺得到。王安石並沒有違背官家的意思,隻是迴到政事堂以後,有些感慨。

    事實上,王安石本身也是偏向於法家的,這也是當初他推動變法之初,備受朝堂責難的原因,甚至說眾叛親離也多是這個原因。

    正統之爭,在所謂的先聖門徒心裏,比利益之爭更嚴重。

    “什麽法家儒家,能強國富民,便拿來用之。王相居然糾結此事?”

    章惇對王安石是了解的,覺得王安石這樣感慨實在沒有基礎。

    “老夫倒不是糾結法家還是儒家,隻是官家讓此事廣泛征求意見,這本身就是一個廣而告之的過程。一旦此事公之於眾,我等內閣受非議·······唉!”

    “且不說世間士林,就說閣老院的責難,恐怕也足夠我等應付了。”

    又是一次背鍋。王安石都已經習慣了,從早年變法開始,自己就一直替官家背鍋,到了執掌朝政,身居內閣首輔,還是得替官家背鍋。

    關鍵是,這鍋他脫不開······這感覺不好。

    儒家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

    而法家,則提出的方案是要法、術、勢兼備,也就是說,既要用嚴刑峻法,讓人們害怕,又要用各種手段,讓別人抓不住把柄。關鍵是要運用權威,讓人們服從。

    “所謂禮法,又怎能完全的割裂開論之?”

    “縱觀曆史,凡強盛之王朝,皆為法禮並用。漢武,唐宗,哪一個不是禮法並行的時代?”

    “官家曾有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是法還是禮,自有實踐評判。”

    “尊儒和借法家之治,這並不矛盾,也不是截然分開的。”

    還好,如今的內閣,在這點上是一致的,並不拘泥於法家還是儒家,著重於大宋的強盛,著重於治國安邦。

    這是王安石稍微輕鬆的,最起碼內部是統一的。作為國朝的最高決策層,內閣諸位能統一了,就不用擔心方略能不能推動的問題。

    至於被人非議,那又怎樣?他王安石本來就有雖千萬人而獨往矣的風骨。

    大宋的強盛,國朝的千秋萬代,才是作為內閣該考慮的。誰是誰非,自有後世評說。

    既然內閣暫時沒有異議,也就可以開始著手安排各項事宜了。

    ······

    朝廷的監督體製還是有效的,雄州工匠案一直沒有判決,而監察衙門的奏報雖然延遲,終歸還是來了。

    “官家,雄州衙門沒做判決,監察官也暫時未發現雄州知府有貪贓枉法之為。並且,監察官對事件的本身也做了詳細的調查。”

    “也是因為知其緣由,監察官不敢擅自做主,才逐級奏報,請監察總衙予以迴複。”

    範純仁很輕鬆,雄州一案,事發偶然,官家從蛛絲馬跡中發現,並非故意安排。但是,在整個事件中,監察官經受住了考驗,甚至可以說代表整個監察衙門經受住了考驗。

    “雄州陸家,自始至終未向雄州衙門施壓,也不曾在衙門走動以求判決。完全是以苦主的身份,依照正常的流程報案······”

    都不傻。至於判決,或者審理,不管是陸家還是雄州府衙,都知道結果不重要。工匠先羈押了,就這樣擱下又如何?

    不管最後叛還是不判,這官司就這樣放著,羈押此工匠的時間,甚至比實際該判決入獄的年限還要長。

    這時候陸家犯傻才會去催促,而雄州官方,自然也樂意這樣糊塗著。沒辦法,法理、情理都需要顧全······

    基層治理總有基層治理的智慧。拖字訣有時候是很有效的。比如,現在朝廷就開始炒作商業法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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