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說歹說,終於讓範純仁自己去幹活了。

    有老範的教導,範純仁的口碑,趙曦很放心讓他主導監察。

    所謂用人不疑,就跟趙曦現在根本不去關注講武堂和工坊城一樣,該是臣子的事,就放手讓他們做。

    彈章越來越多,但似乎都克製在一定的範圍內,沒有特別過激的彈章,就連官員的品級,也基本限定在五品以下。

    在國朝,五品是一個界限,非進士出身的官員,五品絕對是個頂。

    當然,像李誡這樣的就另說了。

    彈章限於五品以下的官員,就說明朝廷沒亂,都還有理智,沒有因為一個監察體係讓朝廷真正混亂了。

    偏偏事情就出了意外。

    還得從這老小子範純仁說起。範純仁認為,既然監察有處置權,那怕是天子親軍,處置權也必須符合《大宋刑統》。

    對於這點,趙曦是認同的。下法遵上法,這是常識。

    所以,在範純仁推薦許遵任監察衙門另外的副官時,趙曦同意了。

    許遵是進士出身,又考過製科中的明法科,就職大理寺,現在為登州知州。

    趙曦還專門讓皇城司把許遵的資料收集了,也認為許遵入監察體係有利於監察體係的規範。

    ……

    “臣參奏許遵枉法……”

    一個號稱通曉大宋律法,並且以明斷刑訟著稱的官員被彈劾枉法,居然還是在大朝會上……

    趙曦仔細想了想許遵的履曆,迴憶了他斷過的案,沒想起有什麽明顯枉法的事呀。難不成還有皇城司不知道的?

    且聽這蔡冠卿如何說吧……

    “陛下,許遵知登州,阿雲謀殺一案議法不當,將本該絞之賊婦以減二等論,是為枉法。”

    “國朝建監察體係,乃正官場之本,命許遵就職監察,所托非人,枉法之人監察,讓朝堂諸公如何服眾?”

    怎麽這事又倒騰起來了?

    這事趙曦是清楚的。用後世的話,這個名叫阿雲的姑娘,是追求愛情的典範,是向萬惡的封建婚姻勇敢鬥爭的先鋒……

    因為嫌棄夫家長的忒醜,本來想趁醜男不注意,弄死他算了。結果白瞎了那麽好的機會,居然沒砍死,讓人給跑了,還直接跑去報了官。

    結果這小女子被逮了,連刑都不用上,三兩下就全撂了,對想殺掉醜男的罪行供認不諱。

    事本該了了,結果判決上報刑部,刑部覺得這種婦人該殺,許遵偏不服,還說尚未成婚不能定為殺親。

    就這樣,刑部不給定論,登州不予執行刑部判決,拉鋸了很久。

    在去年,甚至將卷宗報到了趙曦的案頭……勾決權是帝王的。

    趙曦也覺得這刑部有點過了,也有點理解這小姑娘的心情。

    按趙曦的行為總則,本該是支持刑部的……老是被下麵對抗,朝廷衙門就沒法幹活了。

    鬼迷心竅,趙曦把這事交給政事堂了,讓他們給撮合撮合,不管是許遵還是刑部,沒必要鬥這氣。這阿雲姑娘又不是什麽罪大惡極的人,差不多就得了……

    結果政事堂也因為這事亂臣粥了。就因為王介甫表態過早,鮮明的支持了許遵,其他人還沒怎麽呢,司馬光就杠上了……

    去年趙曦忙著被朝臣彈劾修貢院和內苑,正謀算著挖坑埋臣工,就沒節外生枝,事情就暫時放下了……冷處理嘛,也是方法之一。

    也就是因為這事,趙曦才鐵了心想把司馬光放到史誌館去。

    司馬老頭已經不再考慮對錯了,完全是跟王安石置氣,凡王安石支持的,他一律反對,關鍵是還有一群擁躉。

    純粹就是攪和朝堂的。

    趙曦本來還想著,事情冷下來,不管是自己下詔令,還是政事堂這邊統一口徑,放那姑娘一馬。

    沒想到這蔡冠卿居然在朝會上再次提起!

    這都是監察體係職位惹的事呀!

    範純仁任主官,有他老子的名望,如今在朝廷列班的官員,又都是先皇時代過來的,不看僧麵看佛麵,對他放過去了。

    可有資格擔任副職的,朝臣中可就太多了。就比如這蔡冠卿就是其中一位。

    “陛下,臣附議!許遵空有明法科之名,也曾久任大理寺,但出任地方主官,便將刑律敬畏拋之腦後,斷案明法不僅枉法,且與大理寺、刑部等朝廷衙門對抗。”

    “如此這般,一旦就任監察官,乃是朝臣之大禍。陛下組建監察體係,是為正綱紀,明賞罰。許遵之品不足以擔任監察之職……”

    這又是一個有資格擔任監察副職的。

    “陛下,許遵斷登州阿雲一案,是遵我《大宋刑統》之條例。阿雲案發期間,正值母喪,期間合婚與祖製不符,所謂弑親不成立,應該看成一般傷害案。”

    “登州傳訊阿雲時,便全盤托出,可視為自首,按律減二等處罰。許遵判罰無錯!”

    老生常談,原來爭議的焦點就這,也因為這點,王安石和司馬光爭辯了很久。

    若是王安石這時候不多嘴,或許司馬光也不會再摻合,都很清楚,阿雲案隻是臣工用來做伐的,目的是監察副官的職位。

    可王安石這一開口,司馬光就坐不住了。

    不在政事堂了,可並不代表他司馬光就不敢跟他王介甫對著幹了。

    所以,司馬光出列了……

    “《大宋刑統》有律,殺人時,已經造成他人傷害者,不在自首之列。”

    當這二位開始後,朝臣們都知道又沒完沒了了,就連開始彈劾許遵的蔡冠卿也傻眼了,更別提附議他的王師元了。

    這時候的主角已經不是他倆了,隻能傻愣著看兩位大咖噴飛的唾沫……

    “陛下,暫不說阿雲案許遵判罰是否有誤,許遵出身明法,久承刑罰。即便是阿雲案一時無法定論,也不影響許遵入監察體係……”

    見縫插針,蔡確一直有這能耐,好像他是在調和雙方……

    “那吳君庸便可以擔任監察副職?眾所周知,陛下組建監察體係,乃是禦史言官的轉製,吳君庸一無禦史言官履曆,二無明法出身,更沒有令人信服的刑訟和賞罰名望,卻先於許遵就任監察副職。”

    “倘若說許遵不具備擔任監察副職的能力,吳君庸豈不是更不應該就任此職嗎?監察體係乃我朝新創,並無先例,一切都是從頭開始。諸位臣工,莫因許遵一次判案的結果,就否認許遵之於刑名的造詣!”

    聽這話似乎是在勸解,說的也是來迴話,可這裏麵的惡意,相信不會隻有一個人懂。

    蔡確就這樣生生的把吳君庸也提溜到靶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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