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曦輕輕的吹著朱砂叉,似乎很著急讓它幹了,也好讓相公們趕緊帶走。
就那個猩紅的叉字,特刺眼,就跟畫臉上一樣……韓琦真後悔順著王介甫這時候來垂拱殿。
這一陣他也冷靜了。事已至此,他最不應該繼續糾纏此事,而是該考慮怎樣應對禦史台那些閑得無聊的臣子……沒事彈劾相公,是他們最喜歡做的事。
“陳昌之如今在汴梁……著有司配合開封府查辦吧……那個,按國朝律法,販賣私鹽者該當何罪?”
趙曦像是無意,手裏再一次拿起陳昌之案情的奏報,若有所思的說,然後口氣一轉,又問起律條了。
就跟他真不記得一樣。
“官家,國朝不殺士大夫!”
“哦,司馬相公認為此陳昌之罪責已經夠得著殺頭了不成?”
還擔心沒人搭茬……這司馬老頭太可愛了。
韓琦估計有心捂住司馬光的嘴拖出去!
你起什麽哄啊?官家讓有司配合開封府查辦,就是開封府的王拱辰再不近人情,在對待文臣上,也一樣會網開一麵。
可你司馬君實跟官家這樣你一言我一語的,這就是讓官家對案件定基調了。
“官家,太祖誓約,非謀反之大罪,國朝不得殺士大夫。不管陳昌之是否罪之至死,也不可殺!”
“哦,司馬相公,諸位,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當祖宗誓約與《宋刑統》相悖時,朝臣以那個為遵?”
趙曦這不是欺負老實人,是真想知道。
其實,具體以哪個為遵,趙曦也大概猜得到:看觸犯者的身份而定。
“當然以……”
“司馬相公……”
“官家,《宋刑統》適用於臣民,而太祖誓約是皇家誓約,用於約束君王,二者並不衝突。”
文彥博的話很明白。《宋刑統》可以給士大夫定罪,但殺與不殺那是官家做主。
殺……有違太祖誓約,不殺,相悖《宋刑統》。
“當然,官家為金口玉言,可赦免天下諸般罪責。”
裏外都被你說了,我還能說什麽?
從年少時那次演習,趙曦就對文彥博有那麽點興趣。果不其然,這尷尬的局麵,老文還是解了。
“哦,如此看來,應該是朝堂做朝堂的,君王做君王的了。也罷,就以此辦理吧。”
以此辦理?以什麽辦理?說明什麽了?
難不成還真的明晰的把陳昌之的罪名坐實?最後由官家來赦免?這成什麽了?
不止韓琦對司馬光有怨言,好像都有點不樂意了……
“知人知麵不知心,畫龍畫虎難畫骨。人有良莠,相公是人,朝臣也是人。”
“韓相公,陳昌之之事不關韓相。韓相處汴梁,陳昌之於秦州,千五百裏,雖有心教導,卻鞭長莫及。”
“子女尚且難以周全,況且隻是個看重的下官?國事為重,韓相莫以此為難。”
還不如不說呢。
韓琦已經退避了,進來垂拱殿一言不發,就是在迴避陳昌之的事。
沒想到官家臨了非要點明!看似勸慰,更像是告訴韓琦:老韓,這是你的人吧?我知道。
關鍵是,韓琦才跟官家因為舉薦之責辯過。
韓琦的臉,一陣黑一陣白的,燒的不行不行的。
王拱辰知道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在外流浪多年,好不容易才迴到汴梁,剛剛接任開封府不久,就遇到了這事。倒黴催的。
說起來這王拱辰,也算是一號人物。天聖八年與歐陽修同年,最終力壓歐陽修狀元及第,後因反對慶曆新政,與同年且為連襟的歐陽修鬧翻。
後來,幾番出外迴朝,連襟二人仕途都夠坎坷。這些年,或許是年歲大了,關係倒也緩和了不少。
同殿為臣,歐陽修還是把此事詳細告知了他。
不管是大姨父還是小姨夫吧,都是親戚,該知曉他的,還是知曉了。至於怎麽做,那是他自己的事,別最後兩邊都得罪下。
(王拱辰和歐陽修都是薛奎女婿。後因歐陽修亡妻後又娶了薛奎小女。王拱辰增聯:舊女婿為新女婿,大姨父做小姨夫。)
王拱辰沒得選,這時候唯有秉公一道,才能讓所有人無話可說。
做官做的這地步,誰都是明眼人。
既然大家都關注,唯有占理才能站穩腳跟。
秦鳳路專門派了一都新軍,安排了一列軌道馬車,把所有陳昌之案的關聯人全送到汴梁了。
沒辦法,涉案者達七八十人。
開封府主審,提刑司、禦史台、刑部、吏部,還有皇城司……忘記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凡是官家關注的案件,都有皇城司參與了,整個朝堂也稀裏糊塗的就這樣接受了。
審堂確實是審堂的架子,可各位看了看卷宗……這根本就沒必要再審了。
人證、物證,包括一個個參與者的口供,完全就是鐵證如山。
陳昌之休也!
過程還得走,沒有喝問,沒有用刑,就跟嘮家常一般,所有的案犯就交代了,跟卷宗記載一模一樣。
就是這些案犯的狀態……得遭多大罪才能成這樣子?好像都著急尋死一樣。
陳昌之倒還行,反正死不了,恐怕私鹽的買賣是肯定做不成了。
“借個話,迴頭跟韓相公道聲謙,我陳昌之對不住他老人家,讓他失望了。”
對罪行供認不諱……也沒辦法抵賴。
就是最後居然不要臉的在當堂顯擺他跟韓相公的關係!
他可能不知道,韓相公這時候真希望他死掉。
“既然案情明了,為何開封府不下結論?”
“迴官家,國朝未曾有此先例,臣不敢妄為。還請官家與諸位相公定奪。”
王拱辰這是真話,不是推脫。《宋刑統》是《宋刑統》,可陳昌之是文臣,還是進士出身的文臣。
“販私鹽四十斤者當死罪……這陳昌之販賣私鹽多達二百多斤……”
趙曦碎碎念念的嘀咕著。
“官家,太祖誓約……”
這次不是司馬光了,是韓絳。他是真擔心官家下殺手,官家真敢,他知道。
一旦官家那樣做了,將會是無休無止的彈劾,甚至導致朝臣跟官家決裂。
“我沒說要殺他。這樣吧,私產充公,剝其功名,著為庶民!”
這……這跟殺掉有區別嗎?
“官家,士可殺不可辱!”
“這是辱?那司馬相公,你來告訴我,踐踏國法,貪贓枉法又算什麽?”
“殺不得,動也不能動?貶黜嗎?你們滿意了,我滿意不滿意?天下百姓滿意不滿意?”
趙曦起初沒想去提高嗓門,可說到最後幾句,還是高亢了。
就那個猩紅的叉字,特刺眼,就跟畫臉上一樣……韓琦真後悔順著王介甫這時候來垂拱殿。
這一陣他也冷靜了。事已至此,他最不應該繼續糾纏此事,而是該考慮怎樣應對禦史台那些閑得無聊的臣子……沒事彈劾相公,是他們最喜歡做的事。
“陳昌之如今在汴梁……著有司配合開封府查辦吧……那個,按國朝律法,販賣私鹽者該當何罪?”
趙曦像是無意,手裏再一次拿起陳昌之案情的奏報,若有所思的說,然後口氣一轉,又問起律條了。
就跟他真不記得一樣。
“官家,國朝不殺士大夫!”
“哦,司馬相公認為此陳昌之罪責已經夠得著殺頭了不成?”
還擔心沒人搭茬……這司馬老頭太可愛了。
韓琦估計有心捂住司馬光的嘴拖出去!
你起什麽哄啊?官家讓有司配合開封府查辦,就是開封府的王拱辰再不近人情,在對待文臣上,也一樣會網開一麵。
可你司馬君實跟官家這樣你一言我一語的,這就是讓官家對案件定基調了。
“官家,太祖誓約,非謀反之大罪,國朝不得殺士大夫。不管陳昌之是否罪之至死,也不可殺!”
“哦,司馬相公,諸位,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當祖宗誓約與《宋刑統》相悖時,朝臣以那個為遵?”
趙曦這不是欺負老實人,是真想知道。
其實,具體以哪個為遵,趙曦也大概猜得到:看觸犯者的身份而定。
“當然以……”
“司馬相公……”
“官家,《宋刑統》適用於臣民,而太祖誓約是皇家誓約,用於約束君王,二者並不衝突。”
文彥博的話很明白。《宋刑統》可以給士大夫定罪,但殺與不殺那是官家做主。
殺……有違太祖誓約,不殺,相悖《宋刑統》。
“當然,官家為金口玉言,可赦免天下諸般罪責。”
裏外都被你說了,我還能說什麽?
從年少時那次演習,趙曦就對文彥博有那麽點興趣。果不其然,這尷尬的局麵,老文還是解了。
“哦,如此看來,應該是朝堂做朝堂的,君王做君王的了。也罷,就以此辦理吧。”
以此辦理?以什麽辦理?說明什麽了?
難不成還真的明晰的把陳昌之的罪名坐實?最後由官家來赦免?這成什麽了?
不止韓琦對司馬光有怨言,好像都有點不樂意了……
“知人知麵不知心,畫龍畫虎難畫骨。人有良莠,相公是人,朝臣也是人。”
“韓相公,陳昌之之事不關韓相。韓相處汴梁,陳昌之於秦州,千五百裏,雖有心教導,卻鞭長莫及。”
“子女尚且難以周全,況且隻是個看重的下官?國事為重,韓相莫以此為難。”
還不如不說呢。
韓琦已經退避了,進來垂拱殿一言不發,就是在迴避陳昌之的事。
沒想到官家臨了非要點明!看似勸慰,更像是告訴韓琦:老韓,這是你的人吧?我知道。
關鍵是,韓琦才跟官家因為舉薦之責辯過。
韓琦的臉,一陣黑一陣白的,燒的不行不行的。
王拱辰知道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在外流浪多年,好不容易才迴到汴梁,剛剛接任開封府不久,就遇到了這事。倒黴催的。
說起來這王拱辰,也算是一號人物。天聖八年與歐陽修同年,最終力壓歐陽修狀元及第,後因反對慶曆新政,與同年且為連襟的歐陽修鬧翻。
後來,幾番出外迴朝,連襟二人仕途都夠坎坷。這些年,或許是年歲大了,關係倒也緩和了不少。
同殿為臣,歐陽修還是把此事詳細告知了他。
不管是大姨父還是小姨夫吧,都是親戚,該知曉他的,還是知曉了。至於怎麽做,那是他自己的事,別最後兩邊都得罪下。
(王拱辰和歐陽修都是薛奎女婿。後因歐陽修亡妻後又娶了薛奎小女。王拱辰增聯:舊女婿為新女婿,大姨父做小姨夫。)
王拱辰沒得選,這時候唯有秉公一道,才能讓所有人無話可說。
做官做的這地步,誰都是明眼人。
既然大家都關注,唯有占理才能站穩腳跟。
秦鳳路專門派了一都新軍,安排了一列軌道馬車,把所有陳昌之案的關聯人全送到汴梁了。
沒辦法,涉案者達七八十人。
開封府主審,提刑司、禦史台、刑部、吏部,還有皇城司……忘記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凡是官家關注的案件,都有皇城司參與了,整個朝堂也稀裏糊塗的就這樣接受了。
審堂確實是審堂的架子,可各位看了看卷宗……這根本就沒必要再審了。
人證、物證,包括一個個參與者的口供,完全就是鐵證如山。
陳昌之休也!
過程還得走,沒有喝問,沒有用刑,就跟嘮家常一般,所有的案犯就交代了,跟卷宗記載一模一樣。
就是這些案犯的狀態……得遭多大罪才能成這樣子?好像都著急尋死一樣。
陳昌之倒還行,反正死不了,恐怕私鹽的買賣是肯定做不成了。
“借個話,迴頭跟韓相公道聲謙,我陳昌之對不住他老人家,讓他失望了。”
對罪行供認不諱……也沒辦法抵賴。
就是最後居然不要臉的在當堂顯擺他跟韓相公的關係!
他可能不知道,韓相公這時候真希望他死掉。
“既然案情明了,為何開封府不下結論?”
“迴官家,國朝未曾有此先例,臣不敢妄為。還請官家與諸位相公定奪。”
王拱辰這是真話,不是推脫。《宋刑統》是《宋刑統》,可陳昌之是文臣,還是進士出身的文臣。
“販私鹽四十斤者當死罪……這陳昌之販賣私鹽多達二百多斤……”
趙曦碎碎念念的嘀咕著。
“官家,太祖誓約……”
這次不是司馬光了,是韓絳。他是真擔心官家下殺手,官家真敢,他知道。
一旦官家那樣做了,將會是無休無止的彈劾,甚至導致朝臣跟官家決裂。
“我沒說要殺他。這樣吧,私產充公,剝其功名,著為庶民!”
這……這跟殺掉有區別嗎?
“官家,士可殺不可辱!”
“這是辱?那司馬相公,你來告訴我,踐踏國法,貪贓枉法又算什麽?”
“殺不得,動也不能動?貶黜嗎?你們滿意了,我滿意不滿意?天下百姓滿意不滿意?”
趙曦起初沒想去提高嗓門,可說到最後幾句,還是高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