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好痛……


    辜至美困難的睜開眼睛,立即感到一陣暈眩,隻好再度閉上雙眼。


    “你醒啦?你還好吧?你沒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親的聲音在他耳畔殷殷關切地詢問著。


    好陌生的聲音,這是誰在說話?


    “媽,要問也等他睜開眼睛再問,他搞不好又昏過去了。”火妮雙臂環胸地站在床邊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們也真好笑,看見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樹林裏,居然連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屍體”。


    說也奇怪,他怎麽會渾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屬於苗家的樹林裏呢?


    阿田伯他們說,他身上的衣物和財物一定都被流浪漢給剝光了,所以他才會連條內褲都沒有穿。


    迴想起看到他、確定他還活著的那一刹那,她整個給他臉紅,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體耶,有夠不好意思的。


    “我的頭……好痛……”辜至美擰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終於睜開了雙眸。


    “啊,醒了、醒了,這迴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歡天喜地的喊,然後像個母親般慈愛地安慰著他。“當然會痛嘍,會痛是應該的,你全身有不少擦傷,不過幸好傷勢不重,應該謝天謝地了。”


    他看著眼前福泰的陌生婦女。“你是誰?”


    梅淑珠嗬嗬笑。“我是火妮的母親,你叫我苗大嬸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嬸?好陌生。“我認識你嗎?”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當地迴道:“你不認識這裏所有的人,我們也不認識你,你昏迷在我們家的樹林裏,是我們把你給救迴來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點麵熟。


    “我認識你嗎?”他好像看過她,但她叫什麽名字,他一點也想不起來。


    “不,你不認識我,因為我也不認識你。”火妮明快地說:“把你家人的電話告訴我,我通知他們來接你迴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腦中一片空白。


    “對啊,你總有家人吧?”她頓了頓。“呃——你是孤兒?”


    他緊擰著眉心,不發一語。


    火妮潤了潤唇,試探地問:“那麽,你總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電話告訴我,我叫你朋友來接你。”


    他還是不說話。


    “呃——你連朋友都沒有?”


    這個人還真悲哀,長這麽大,居然連個朋友都沒有?


    也難怪啦,瞧他,俊美無儔的臉龐,文明又帶點冷漠的氣質,渾身上下看不到一絲柔和,他可能是那種超級難相處的人。


    “對了,你叫什麽名字?”火妮問道,並且認為這個問題總該迴答得出來了吧?


    “我——”他終於開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麽名字……我想不起來。”


    “什麽?”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說——你不知道自己叫什麽名字?”火妮眨著眼。“你失憶了,是這個意思嗎?”


    “我不知道……”他的頭好痛,隻要他試圖去想什麽,他的頭就會撕裂般的痛。


    “怎麽辦啊?他可能傷到腦袋了。”梅淑珠憂心忡忡地看著他。“要是他一輩子都想不起來自己是誰怎麽辦?這樣很可憐耶。”


    “我看還是報警吧,把他交給警方。”農莊的事已經夠多了,她一點也不想把麻煩往自己身上攬。


    驀地,一顆頭鬼鬼祟祟地探進房裏來,苗大順對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過來一下。”


    “有事嗎,小叔叔?”


    “當然是有事才會找你,小孩子不要問那麽多,快點過來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門口,立刻被苗大順不由分說的拉出去,一古腦的拉到他的房間裏,還馬上把房間門鎖上,看得她一頭霧水。


    “到底什麽事小叔叔?為什麽要鎖門?”


    苗大順搓著手,不安地說:“那個——事實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誰?”狀況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頓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說:“就……就是客房裏的那個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麽?”火妮眼珠子差點滾下來去跟地板親吻。


    看到火妮的反應,苗大順更不安了。“那個——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開了車要迴家,經過樹林時,沒想到他突然衝出來,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確定嗎?”火妮眉心一皺,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當時喝醉了,怎麽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離十啦,我看到一團黑影衝過來,我撞上去,聽到砰的一聲,我酒當場嚇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車看,連忙開了車就跑。”


    她沒好氣的瞪著苗大順。“厚~小叔叔!你怎麽可以肇事還逃逸啦?萬一他被你撞死怎麽辦?”


    他知不知道自己闖了多大的禍?沒有駕照,還酒駕把人撞成失憶,現在怎麽辦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對,你就不要再罵我了。”苗大順一臉苦瓜的向火妮求饒。“剛剛聽到他什麽都想不起來,我都快緊張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來怎麽辦?這樣不就永遠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現在唯一的辦法就隻有報警了,讓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為什麽不行?”


    “萬一報警,追查起來,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個……我……我沒駕照,還喝酒,還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負責怎麽辦?”


    火妮蹙著眉,很不認同。“不報警,他現在什麽都想不起來,難道讓他一直住下來?”


    “搞不好……過幾天他就想起來了,那個——誰誰誰,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樣嗎?被機車撞到,一、兩個月什麽都想不起來,然後有一天就突然什麽都想起來了,我想他……他應該也是這樣吧。”


    她惡狠狠的瞪視著他,“最好是有這麽簡單!”


    知道火妮不高興,苗大順鬆手了。“好吧,你去報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幾歲了還去坐牢,你就去報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來最有正義感,我不該叫你做這種泯滅天良的事,是我太超過了……”


    看他那副可憐兮兮、垂頭喪氣的模樣,火妮心軟了。


    迴想起她十二歲那年,家裏發生火災,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進火場裏把睡夢中的她背出來,現在根本不會有她這個人存在。


    那一場火,小叔叔毀了半邊容貌,從此沒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這個原因,他都五十多歲了,至今仍是個單身漢。


    她常感到很內疚,如果不是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會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會單身至今,但他卻從沒對她說過一句抱怨的話,樂天的他,總是笑嘻嘻地麵對每個人。


    她不能讓他去坐牢,她情願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讓小叔叔一把年紀了還去受那種罪……


    “我不報警就是了。”她下了個困難的決定。


    唉,這樣實在有違她做人的原則,現在也隻能祈望那個人快點恢複記憶。


    “至美……嗚嗚……你到底在哪裏……你到底在哪裏?”


    兩天來,梁芷柔哭紅了雙眼,肝腸寸斷的迴到台北等消息,她住進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訊。


    “你多少吃一點,不要再哭了,這樣很傷身體的。”安彤安慰著她,見她那麽傷心,實在不像跟小美才見過三次麵而已啊。


    至帥說,小美連終身伴侶都用計算的,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隻因為對象符合他對完美的要求就決定了婚事。


    在她看來,未必那樣,或許他們一見鍾情,真的都對彼此很有感覺,很來電啊,不然芷柔現在也不會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說完,梁芷柔又開始啜泣起來。“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麽不測怎麽辦?人家會不會說,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們這樣說的。”再吸吸鼻子。“她們說,如果至美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我克夫,到時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沒有男人會再對我有興趣,他一定要平安無事才可以。”


    安彤有夠給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哭的?”


    小頭顱點了點。“我壓力好大,這兩天都睡不著,我媽為了我,今天一大早飛到泰國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歸來,不然我年紀輕輕就會變成——變成寡婦——嗚嗚嗚……”


    說完,又啜泣起來。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樣子,確定她老公說的沒錯,她跟小美之間,真的沒有感情基礎。


    而且她突然發現,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認知的那麽完美,看她哭得連鼻涕都流下來了,如果小美看到她這副鬼樣子,還會認為她很完美,還會想娶她嗎?


    嗯,很懷疑!


    “來、來,坐坐,不要客氣,當自己家一樣,多吃點。”當天晚餐時,梅淑珠熱情的招唿著「客人”。


    “對啊!你坐啊,別淨站著。”因為心虛,苗大順對辜至美特別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熱鬧的餐桌旁,讓他坐在自己旁邊。


    火妮受不了的搖搖頭,小叔叔這樣,遲早會露出馬腳啦!


    瞧,他不低調一點,還在那裏熱情的向人家介紹家族成員,真是有夠瞎的,不過,這也正是她叔叔可愛之處呀!


    “我來向你介紹。”苗大順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聲地說:“這是火妮的爺爺、奶奶,火妮的媽你已經見過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順叔就可以了,這是仲芳、仲凱,他們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過世之後,他們就住在這裏了,這是阿泰叔、阿泰嬸,他們在我們農莊裏做事,也住在這裏,以後你也要住在這裏,跟大家打聲招唿吧!”


    辜至美緊抿著唇,看著滿滿一桌子的人,這種感覺好陌生,感覺上,他好像沒和這麽多人一起吃飯過。


    “這孩子怎麽都不說話咧?”身材跟媳婦一樣豐潤,滿頭銀發的苗家奶奶問。


    阿泰嬸掩著嘴直笑,“帥哥害羞啦!害羞啦!”


    “來!小子!跟大家打聲招唿啊!”苗大順忽地往他後背用力給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嗆到了。


    “啊啊——歹勢、歹勢!太用力了。”苗大順連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隻老母雞燉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麽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驀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沒有名字?這怎麽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著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隻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麽一來,他不就跟一隻狗同輩了?


    想到這裏,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麽?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著搖手。“哦,奶奶,沒什麽、沒什麽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著「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於他身份的蛛絲馬跡。


    看他端坐的姿態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裏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隻鴨腿給你。”苗大順驀地把一隻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裏。“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麽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內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麽,隻能在他還沒恢複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裏擱。


    那一瞬間,火妮確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仿佛寫著三個大字——不、衛、生!


    嘖嘖嘖,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迴房了。”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麽迴事啊?”


    “怎麽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眾人一頭霧水。


    惡心!


    那些人怎麽那麽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別人碗裏,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討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裏,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討厭吃魚?


    討厭吃魚?


    這麽說,他恢複記憶了?


    可是為什麽,他還是什麽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他不想跟他們講話,一點都不想。


    “嗨——”火妮推門而入,她輕快地露齒而笑,揚揚手上的一袋麵包。“你肚子餓了吧?這是麵包,保證沒有別人碰過,你快吃吧。”


    麵包?難道——


    他不確定地看著她。“你特別出去買的?”


    “當然嘍。”她揚揚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麵包店有多遠嗎?整整十公裏的車程耶,我來迴開了快四十分鍾的車出去買的,你快吃吧,可別辜負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這麽做,隻是可憐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種奇怪的潔癖,所以她才會不辭辛勞的開車去買麵包給他吃。


    肚子確實也餓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過麵包,取出一個賣相頗佳的圓麵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氣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這個人怎麽這樣?連聲謝謝都不會說嗎?”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買的。”


    她雙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夠顧人怨的答法,他人緣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雞婆好了,但你說一句謝謝會怎麽樣嗎?你會少塊肉,還是缺條腿?”她咄咄逼人地問。


    “難吃。”俊美男人忽然嫌棄地把麵包擱下,不再吃了。


    “你說什麽?”火妮簡直想掐死他了,這難伺候的家夥以前是吃魚翅鮑魚長大的不成?


    “我說,這東西很難吃。”他麵無表情的說。


    她深唿吸幾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說,你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這麽難吃的東西?”


    “可以這麽說。”


    她咬牙切齒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夥,餓死你好了!她真後悔沒事幹麽出去買麵包給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報警了嗎?”他忽地問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髒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個哈哈。“報——報了啊,當然報了,這還用問?”


    哎,從來不說謊話的她,說這個謊使她耳根子整片紅。


    小叔叔說他頂多一、兩個月就會恢複記憶,真的嗎?如果到時他仍沒有恢複記憶怎麽辦,他的家人豈不是急死了?


    沒有將他提報失蹤人口,隱身在這不起眼的小農莊中,誰會知道他在這裏?


    想到自己的自私,對他的不滿似乎減少了一咪咪,畢竟,如她小叔叔所說的,是他們對不起他啊!


    “幫我換間房間,我不習慣沒有窗戶的房間。”他要求道。


    火妮攢了攢眉。


    這傲慢的家夥——他當這裏是什麽地方啊?飯店嗎?


    剛剛對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飛走了,誰叫他說的話和他的態度都那麽機車!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時住在這裏的食宿費我會付給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不必!”火妮怒氣衝衝地說:“我們這裏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輩子沒辦法恢複記憶,我們也會一直讓你住下去!懂、了、沒?傲慢鬼!要換有窗戶的房間,等你要永遠住下來的時候,本姑娘自然會幫你換!”


    說完,姑娘她給他當麵用力甩上門走了!


    她確定了一件事——失憶的人,隻是喪失了過去的記憶,但本性是不會改變的!


    所以,基於這點,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現在,都絕對、一定、肯定是個宇宙霹靂無敵超級難以相處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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