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李大誌對吧。其實我也是一個搖滾愛好者。待會兒我們一起交流交流。”

    李大誌聞言頓時眼睛一亮。要在周圍找一個誌同道合的同齡人可不容易,尤其現在這年頭,什麽搖滾青年的已經不流行了。年輕人大都熱衷於網絡遊戲,熱衷於泡吧蹦迪。

    “哥們,你叫什麽?”李大誌倒是沒有覺得陳峰騙他。他也沒什麽好騙的。

    “陳峰。”

    “好。等待會兒得空了,我們一起聊聊。”

    ……

    幾分鍾後,陳峰吃完排骨麵,感覺很滿意。這店老板雖然兇了點,但做的麵還是很地道的,主要是份量夠足。剛剛這一碗麵確實加了不少的鹹菜,排骨也是大塊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價錢便宜。八塊錢的排骨麵,份量還足,真算是良心價了。

    陳峰很利索的拿出車十塊“大鈔”付了錢,再次讓店老板李老頭有些刮目相看。

    結了賬,陳峰卻沒有馬上就走。反而繼續坐著,等李大誌空閑下來。李老頭看了一眼後,倒也沒有說什麽。

    此時店裏的生意已經慢慢淡下去了,倒也不缺一個位置。

    李大誌又收拾好了一張桌子,總算有了空,走過來拋給陳峰一根煙,然後給自己也叼了一根,用打火機點上。

    陳峰拿著煙,有那麽一瞬間猶豫,他穿越前也是吸煙的,隻是沒有那麽嚴重。至於原主這貨十五歲就開始抽煙了,是個資深老煙民。隻是這貨為了省上網費,生生將煙給戒了,記憶中已經有幾個月沒抽煙。複吸,哦,複抽肯定是有些不好的。

    “來!抽一個根,不會看不上我這紅塔山吧?”李大誌點著打火機遞了過來。這家夥都這麽說了,陳峰也不好矯情什麽,將手裏的煙伸過去點燃。

    拿到嘴邊深深吸了一口,感覺這具身體頓時就精神了許多。這感覺可不好,陳峰下定決心以後絕對不再抽煙了。

    “你最喜歡哪個歌手?”李大誌主動攀談了起來。

    “沒什麽最喜歡的。隻要是好聽的歌,唱得好的,我都喜歡。”

    穿越過來的這個世界,很多事情都大變樣,包括前世的明星、影視劇都完全不一樣了。而原主這貨留下來的一些記憶也是殘缺不全,對娛樂圈明星什麽的,沒有太多記憶。讓他說出這個世界的幾個搖滾明星什麽的,他還真說不出來。

    “你說得有道理。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曹安,他當初跟我一樣,也隻有高中畢業,然後隻身來京城闖蕩,身上隻帶了一把木吉他,但他懷抱著一顆熱愛搖滾的赤誠之心,慢慢的就在京城闖出了名堂,功成名就。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他依舊是大家公認的搖滾大咖。”李大誌有些兩眼放光的說著。感覺將自己代入了。

    陳峰很想說你有他的才華嗎?不過,為了完成任務也就忍了。他幹咳了一聲,問道:“早上聽你說在酒吧唱歌?哪個酒吧?駐唱的嗎?”

    李大誌聞言臉上頓時一紅,明顯心虛的說道:“就在蘭嶺街那邊的酒吧一條街,距離這邊四五站路。我在那邊幾個酒吧裏隨便唱唱,做個暖場什麽的。”

    陳峰雖然不是很懂,但一看他這表情就猜出了大概。暖場什麽的,可能還是他往自個兒臉上貼金,很可能就是那種免費打打下手

    ,最多混個臉熟,賺一頓飯的幫閑。

    要不然,這貨現在也不至於在這裏幫他老子的忙了。

    “今晚還去不去?我跟你一起去。”

    李大誌看了一眼他老子,小聲對陳峰說道:“十點鍾就去。”

    “那行。十點鍾我過來找你。”

    “不用這裏找我。你直接去蘭嶺街的彼岸酒吧就行。這幾天我都呆在那裏。”

    “好。就這麽說定了。”

    ……

    蘭嶺街原主這貨還是有記憶的。附近好幾路公交都經過那裏。

    在旅館的單人間看了會電視新聞,多了解一些這新世界的情況。差不多十點鍾的時候,陳峰便出了門,坐了公交來到了蘭嶺街。

    這裏是個小山坡,在山坡中間位置,彎彎曲曲、高低不一的一條街就是蘭嶺街。山上還有一些高檔會所別墅。

    這酒吧一條街在京城乃至全國都是比較有名的,到了晚上的時候,這裏燈紅酒綠、霓虹閃爍,無數的紅男綠女過來這邊或湊熱鬧或打發時間或尋找刺激等等。

    彼岸酒吧是一家音樂酒吧。在蘭嶺街一小半都是音樂酒吧。此時,晚上十點多點,酒吧裏的客人還不是很多。

    陳峰掃視了一圈後,就看到了在擦桌子搬凳子的李大誌。看他忙碌的樣子,尼瑪就一個酒吧打雜的,哪是什麽唱歌的。

    “先生,幾位?”一個漂亮的酒吧小妹迎上來詢問。

    “我找李大誌的。”陳峰指了指李大誌。

    酒吧小妹愣了一下後,笑道:“你找大誌幹嘛?也想來我們酒吧唱歌嗎?”

    陳峰一愣後,便笑著語氣浮誇的說道:“是啊。你們彼岸酒吧是蘭嶺街檔次最高的,我做夢都想在這裏唱歌。”

    蘭嶺街酒吧林立,彼岸酒吧還真不是檔次最高的,最多也就中檔水平。

    酒吧小妹皺眉輕哼了一聲,不屑的撇撇嘴,沒再說什麽,徑自走開了。這樣的屌絲,她還真不屑與他鬥嘴。

    “大誌!我來了!”

    “啊!你來了啊。等會兒。”

    李大誌將一張椅子放好後,才過來笑著對陳峰說道:“怎麽樣?這酒吧不錯吧。待會兒我就上台唱歌,你聽完後給我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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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我這人唱歌不怎麽樣,但聽歌還是可以的。而且最近我也寫了一首歌,以後有機會我們一起交流交流。”

    李大誌聞言不由刮目相看道:“你居然還會寫歌?”

    陳峰當即一臉自傲的說道:“當然。我這首歌可是仔細打磨了好幾個月了,有機會就唱給你聽,給我指正一下。”

    李大誌眼睛一轉,問道:“你會吉他吧?”

    陳峰點頭。李大誌笑道:“那就現在好了。反正現在酒吧裏客人也不多,我的吉他也帶來了。你就彈唱一遍,讓我聽聽。我們相互交流一下。”

    陳峰不由一愣。他還真沒想過在這裏表演。在他的計劃中是先跟李大誌混熟,然後自己弄首歌給他,讓他順利成為酒吧的駐唱歌手。即便隻是一天的駐唱,那他的任務也算是完成。

    “怎麽了?你不會吹牛的吧?”李大誌見陳峰沒反應,有些懷疑的看著他。內心裏他還真希望陳峰是個會創作的同好者。因此,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讓陳峰露一手。

    “當然沒吹牛。你拿吉他來吧。我給你露一手。”

    既然到了這一步了,陳峰也就沒有什麽好推脫的。打算順便唱完之後,就將這首歌授權給李大誌唱,讓他稱為這裏的駐唱歌手。

    李大誌很快就拿來了吉他,將他遞到了陳峰手裏。

    陳峰拿著這把吉他仔細打量了一下,是把還不錯的單板吉他,可不是大路貨,價錢至少也得幾千塊。真沒想到,這小子居然還有這麽一把好吉他。

    “吉他不錯。”陳峰說了一聲後,便拿著吉他到了旁邊一張椅子上坐下,先試了試音,然後做了一點調整。然後便彈唱起了他自己“原創”的《蘭花草》。

    這是他穿越前一首非常耳熟能詳的民謠歌曲,旋律簡單,一般都做為入門級的吉他曲目。穿越前陳峰在大學裏的時候,有過一段時間想學好吉他耍帥泡妞。不過幾個月後就放棄了。也就勉強能彈唱幾首入門級的歌曲。其中就有這首《蘭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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