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杜克-羅森伯格提出了新的方案之後,樂隊很快通過【量子娛樂】的股權,側麵影響了二十世紀福克斯的決策。
後者與漫威之間的主要矛盾,在於二十世紀福克斯掌握著《x戰警》和《神奇四俠》的幾乎全部收益,而漫威卻什麽都得不到。
在《複仇者聯盟》大獲成功之後,漫威便是一心一意開始想要收迴在“曆史上”因為各種原因而丟掉的大量版權。
其中,被二十世紀福克斯所掌握的《x戰警》和《神奇四俠》,在漫威的迴收名單中排在前列。
這是純粹的利益之爭。
在樂隊的插手之下,二十世紀福克斯付出了少量的代價,與漫威達成和解,並加上樂隊,達成了三方協議。
按照這份協議,三方各自負責自己的項目,但需要在影片中插入適當的暗示性鏡頭,暗示幾大宇宙存在交集。
——舉個栗子,就像是《超人》電影裏,被戰鬥破壞的建築中有維恩集團(蝙蝠俠開的公司)的總部,盡管蝙蝠俠從頭到尾都沒有出場過,但通過這個鏡頭,熟悉這些係列的粉絲一眼就能看出來,在未來的續集當中,超人和蝙蝠俠將會同時出現在大銀幕上。
漫威繼續拍自己的《複仇者聯盟》,而包括綠巨人、蜘蛛俠等少量流落在外的版權,由漫威自行想辦法收迴或者達成合作。
二十世紀福克斯則設法重新劇情構架,建立起“x戰警”宇宙、“神奇四俠”宇宙。
至於樂隊,自然是以神奇博士這個角色為核心,打造一個“光照會”宇宙。
同時,在一份補充協議當中,樂隊還和漫威達成了一係列交換條件,用自己手中少量的複仇者聯盟角色版權,與漫威手中的光照會角色版權達成交換。
至於未來是否要將幾大宇宙融合,啟動《正義聯盟》的計劃,就要看市場的發展了。
若是這麽做能夠給大家都帶來利益,沒有人會拒絕。
協議簽署之後,杜克-羅森伯格便是在羅傑的授意下,召集起了一支團隊,其中還包含了漫威派來的幾名“創意官”,為“光照會宇宙”的劇情線規劃提供建議。
最了解漫威漫畫的,畢竟還是漫威自己。
“光照會宇宙”的項目掛靠在二十世紀福克斯名下,但主要還是由樂隊請來的導演杜克-羅森伯格和製片人馬克-戈登作為主導,二十世紀福克斯主要扮演的角色是一個“工具人”。
這算是光明正大地拿公司的資源為自己謀私利,不過在一係列台麵下的利益交換之後,【量子娛樂】的其它股東表示對此沒有任何意見。
按照杜克-羅森伯格和幾名漫威的創意官的規劃,“光照會”宇宙以“神奇博士”這個角色為切入點來展開。
就像是鋼鐵俠在複仇者聯盟當中所扮演的角色一樣。
先拍一部《神奇博士》來試試水,若是市場反響良好,再順勢推出新的超級英雄電影,通過三到四部影片,完善光照會宇宙的初步構架,而後再讓這些超級英雄們並肩作戰,推出《光照會》電影。
這個計劃的預期不比漫威的《複仇者聯盟》要小多少,不過作為首部的試水項目,《神奇博士》的預算並沒有高到離譜的程度,隻是標準的好萊塢大片的水平,製片預算為一億兩千萬美元到一億六千萬美元之間。
之所以有這麽大的浮動,是因為在角色片酬上的浮動很大。
若是大部分主演都是新人演員,自然可以將這部分開支壓得很低,而若是聘請大牌巨星,可能一個大牌明星就要拿走數千萬美元的片酬。
一般情況下,在製訂預算的時候,都是取一個固定的數值。
若是演員片酬等等浮動性質的成本太高,那麽就在後期特效等方麵盡力省錢,確保在預算之內完成製作。
不過,采取浮動式預算的情況也很常見,確保特效等等的硬開支在一個固定的數字,然後演員片酬則根據情況浮動。
《神奇博士》采取的就是這種方案。
經過了漫長的談判、項目評估、前期籌備之後,這部電影終於立項。
杜克-羅森伯格的導演事業也向前邁了一大步,片酬直接從數百萬美元直接飆升到兩千萬,除此之外,還包含根據票房成績浮動的額外獎金。
不過後者更多的是象征的意義,數額並不高,最低一檔是全球票房達到製片成本,杜克可以獲得一百萬美元的獎金。
而若是全球票房達到製片成本的五倍以上,導演獎金的數字能夠直接飆升到一千萬美元。
這也是封頂的獎金數額了。
若是《神奇博士》的票房成績出色,作為影片的導演,杜克-羅森伯格將能夠從這部影片中獲得超過三千萬美元的巨款。
對於一名“年輕導演”來說,在三十歲出頭就取得這樣的成績,已經堪稱是史無前例。
《神奇博士》從談判到正式立項,總共花去了大半年的時間。
盡管樂隊並沒有實際插手太多的工作,但也不可避免地拖慢了專輯的錄製。
一直到2015年的一月份,最後三張專輯才錄製完畢。
後期製作還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不過對於樂隊來說,至此,《搖滾聖經》係列的最後三張專輯,就算是結束了。
另類搖滾的《地下絲絨與妮可》、原型搖滾的《脂粉貓王》,以及力量金屬的《七把鑰匙的主人》,三張專輯將在夏天開始發行,為整個《搖滾聖經》係列畫上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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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錄音室裏出來,樂隊本想趁著最後三張專輯正式發行之前,去度假一段時間,但卻正好遇上了剛剛趕迴洛杉磯的漢克-h-漢克斯。
得到漢克返迴洛杉磯的消息,羅傑立刻意識到,自己期待已久的“超大型巡演”,終於有眉目了。
“我做了一份初步的計劃。”
漢克從公文包裏拿出一遝厚厚的資料,說道:“過去兩年多裏,我帶著手下的團隊,幾乎跑遍了全世界,才弄出來這份資料。”
看著羅傑四人期待的眼神,漢克頓了頓,沉聲道:“你們計劃中的‘超級巡演’,可行性超過百分之九十!”
“yes!”
“我就知道!”
幾人興奮地叫出聲來,紛紛擊掌慶祝。
激動了好一會,羅傑才冷靜下來,對漢克問道:“計劃是怎麽樣的?”
雖然漢克已經做出了計劃書,但羅傑隻是掃了一眼,就知道沒有個三五天的時間,連看都看不完。
先聽漢克簡單地描述一下,心裏有一個大致的印象,也算是能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按照我們的調查和估算,如果選取搖滾氛圍濃厚的大城市進行演出,輔以較低的票價,最高可以做到場均八萬人左右的規模,不過這裏有兩個問題,第一是票價低的話,成本方麵的壓力會比較大,按八萬人來計算,票價每降低十美元,我們就要少掉八十萬美元的收入,而這個規模的演出,單場成本預計要在三百萬到五百萬美元之間,具體取決於場館費用和現場布置的開銷。第二是場館問題,很多城市並沒有能容納這麽多人,而且又適合大型演唱會的場館,比如洛杉磯最大的場館就是玫瑰碗體育場,隻能容納六萬多人。再大的場館倒是有,但是不適合作為演唱會使用,聲學結構太差了……”
漢克解說了一陣,又繼續說道:“如果將單場規模減小到六萬人至七萬人之間,成本壓力和場地選擇上會更加遊刃有餘,更容易產生盈利,我個人比較傾向於這個方案。”
漢克提出了兩個方案。
一種是以“大型單場”為主,即每一場演出的規模盡可能地往大的做。
不過這種方案存在很大的問題。
首先,若是一場演出能夠容納的歌迷人數太多,歌迷的購票欲望就會降低,必須要適當地降低票價,來吸引歌迷前往現場觀看。
這也是為什麽,大多數的演唱會規模都不會超過三萬人。
哪怕是再大牌的超級巨星,也不能保證,在任何一座城市,都能有數萬人願意前往現場去觀看自己的演出。
一般來說,別說十幾萬人了,就算是六七萬人的規模,往往在一場巡演當中,也隻有部分比較重要的場次才會達到這種程度,而更多的,卻是中等規模的場館。
其次,就是場地的問題了。
如果以“平均八萬人”這個規模作為基礎來考慮,那麽在場地選擇上,可以選擇的範圍就會大幅度的縮水。
八萬人是什麽概念?
如說洛杉磯,在整個洛杉磯內,根本找不出一家適合作為演唱會現場、容量超過八萬人的場館來。
最大的玫瑰碗體育場,最極限的情況下,也隻能容納不到七萬名歌迷。
若是按照這個規模來選擇,全世界範圍內,也找不出多少合適的場館來,巡演的場次必然要大幅度的減少。
所以,漢克又提出了另一種方案,將單場演出的規模減小一些,降低到六萬左右。
——以巡迴演唱會的標準來說,這仍然算得上“超大規模”。
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將票價賣得略微貴一些,也不用擔心沒有足夠的歌迷到場,同時還能適當降低成本。
——演出規模小了一大截,無論是場地成本,還是現場布置的花費,都會大幅度的下降。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一線城市”都具備承辦這個規模演出的能力,也就意味著一次巡演當中,演出的次數可以大幅度增加。
不說每個符合條件的城市都要去,但也要比“場均八萬”能舉辦的場次多出不少來。
羅傑又仔細詢問了一番,按照“場均八萬”這個標準的話,再考慮到當地的搖滾樂氛圍、樂隊的粉絲基礎,以及公眾的消費能力等等各方麵的因素,適合舉辦演出的城市,在全世界加起來也就隻有五十個左右。
隻舉辦五十場演出?
這肯定不符合羅傑對《搖滾聖經》完結巡演的期待。
胖子也立刻提出異議,開口道:“五十個城市太少了,最少也得有一百場演出,最好再多一點。時間跨度可以久一些,比如說兩年,但巡演的場次一定要夠多,規模也要夠大。”
“不管怎麽說,如果不過分考慮盈利的話,總觀眾人次創下曆史記錄的問題不大,具體能超出多少,就看你們準備辦多少場演出了。”
漢克想了一會,又說道:“我個人提議,單場規模可以暫時不去管,演出次數一定要夠多。反正是要創造曆史,為什麽不盡可能把這個數字往高的來,讓後人難以超越?比如說……八位數?!”
漢克說出口的數字將羅傑給嚇了一跳。
羅傑本來的計劃,隻是差不多超過“前輩”們就可以了。
這個世界又沒有u2這個“體育館之王”,巡演的規模記錄不過是總計六百多萬人次。
這次的巡演,將這個數字推高到七百萬左右,就已經算是一個相當有意義的記錄了。
卻沒想到,漢克直接提出了“觀眾人數上千萬”這一目標。
不過,仔細想了想,這似乎並非是完全不可能。
雖然說泰勒-斯威夫特、阿黛爾-阿德金斯等等的“後起之秀”已經漸漸站穩腳跟,但並沒有能夠得到普遍的公認,成為真正的“超a巨星”。
在這個時代,羅傑幾人的【darkness】樂隊,就是唯一的超級巨星。
再加上樂隊出道以來,數十張專輯的積累,擁有足夠的粉絲基礎。
尤其是《搖滾聖經》係列,為樂隊奠定了“搖滾之王”的地位,在搖滾樂這個領域當中,根本沒有人能夠與之一戰。
以“《搖滾聖經》係列終結”作為一個宣傳點,或者說“催化劑”,激發歌迷們的熱情並不難。
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樂隊可以接受少賺錢、甚至是虧錢的巡演,這一點,是絕大多數明星們都做不到的。
依靠本人的人氣,加上適當的催化,以及低票價的吸引,漢克的提議,似乎並非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好像……”
羅傑猶豫著說道:“不是沒有機會的樣子……”
後者與漫威之間的主要矛盾,在於二十世紀福克斯掌握著《x戰警》和《神奇四俠》的幾乎全部收益,而漫威卻什麽都得不到。
在《複仇者聯盟》大獲成功之後,漫威便是一心一意開始想要收迴在“曆史上”因為各種原因而丟掉的大量版權。
其中,被二十世紀福克斯所掌握的《x戰警》和《神奇四俠》,在漫威的迴收名單中排在前列。
這是純粹的利益之爭。
在樂隊的插手之下,二十世紀福克斯付出了少量的代價,與漫威達成和解,並加上樂隊,達成了三方協議。
按照這份協議,三方各自負責自己的項目,但需要在影片中插入適當的暗示性鏡頭,暗示幾大宇宙存在交集。
——舉個栗子,就像是《超人》電影裏,被戰鬥破壞的建築中有維恩集團(蝙蝠俠開的公司)的總部,盡管蝙蝠俠從頭到尾都沒有出場過,但通過這個鏡頭,熟悉這些係列的粉絲一眼就能看出來,在未來的續集當中,超人和蝙蝠俠將會同時出現在大銀幕上。
漫威繼續拍自己的《複仇者聯盟》,而包括綠巨人、蜘蛛俠等少量流落在外的版權,由漫威自行想辦法收迴或者達成合作。
二十世紀福克斯則設法重新劇情構架,建立起“x戰警”宇宙、“神奇四俠”宇宙。
至於樂隊,自然是以神奇博士這個角色為核心,打造一個“光照會”宇宙。
同時,在一份補充協議當中,樂隊還和漫威達成了一係列交換條件,用自己手中少量的複仇者聯盟角色版權,與漫威手中的光照會角色版權達成交換。
至於未來是否要將幾大宇宙融合,啟動《正義聯盟》的計劃,就要看市場的發展了。
若是這麽做能夠給大家都帶來利益,沒有人會拒絕。
協議簽署之後,杜克-羅森伯格便是在羅傑的授意下,召集起了一支團隊,其中還包含了漫威派來的幾名“創意官”,為“光照會宇宙”的劇情線規劃提供建議。
最了解漫威漫畫的,畢竟還是漫威自己。
“光照會宇宙”的項目掛靠在二十世紀福克斯名下,但主要還是由樂隊請來的導演杜克-羅森伯格和製片人馬克-戈登作為主導,二十世紀福克斯主要扮演的角色是一個“工具人”。
這算是光明正大地拿公司的資源為自己謀私利,不過在一係列台麵下的利益交換之後,【量子娛樂】的其它股東表示對此沒有任何意見。
按照杜克-羅森伯格和幾名漫威的創意官的規劃,“光照會”宇宙以“神奇博士”這個角色為切入點來展開。
就像是鋼鐵俠在複仇者聯盟當中所扮演的角色一樣。
先拍一部《神奇博士》來試試水,若是市場反響良好,再順勢推出新的超級英雄電影,通過三到四部影片,完善光照會宇宙的初步構架,而後再讓這些超級英雄們並肩作戰,推出《光照會》電影。
這個計劃的預期不比漫威的《複仇者聯盟》要小多少,不過作為首部的試水項目,《神奇博士》的預算並沒有高到離譜的程度,隻是標準的好萊塢大片的水平,製片預算為一億兩千萬美元到一億六千萬美元之間。
之所以有這麽大的浮動,是因為在角色片酬上的浮動很大。
若是大部分主演都是新人演員,自然可以將這部分開支壓得很低,而若是聘請大牌巨星,可能一個大牌明星就要拿走數千萬美元的片酬。
一般情況下,在製訂預算的時候,都是取一個固定的數值。
若是演員片酬等等浮動性質的成本太高,那麽就在後期特效等方麵盡力省錢,確保在預算之內完成製作。
不過,采取浮動式預算的情況也很常見,確保特效等等的硬開支在一個固定的數字,然後演員片酬則根據情況浮動。
《神奇博士》采取的就是這種方案。
經過了漫長的談判、項目評估、前期籌備之後,這部電影終於立項。
杜克-羅森伯格的導演事業也向前邁了一大步,片酬直接從數百萬美元直接飆升到兩千萬,除此之外,還包含根據票房成績浮動的額外獎金。
不過後者更多的是象征的意義,數額並不高,最低一檔是全球票房達到製片成本,杜克可以獲得一百萬美元的獎金。
而若是全球票房達到製片成本的五倍以上,導演獎金的數字能夠直接飆升到一千萬美元。
這也是封頂的獎金數額了。
若是《神奇博士》的票房成績出色,作為影片的導演,杜克-羅森伯格將能夠從這部影片中獲得超過三千萬美元的巨款。
對於一名“年輕導演”來說,在三十歲出頭就取得這樣的成績,已經堪稱是史無前例。
《神奇博士》從談判到正式立項,總共花去了大半年的時間。
盡管樂隊並沒有實際插手太多的工作,但也不可避免地拖慢了專輯的錄製。
一直到2015年的一月份,最後三張專輯才錄製完畢。
後期製作還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不過對於樂隊來說,至此,《搖滾聖經》係列的最後三張專輯,就算是結束了。
另類搖滾的《地下絲絨與妮可》、原型搖滾的《脂粉貓王》,以及力量金屬的《七把鑰匙的主人》,三張專輯將在夏天開始發行,為整個《搖滾聖經》係列畫上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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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錄音室裏出來,樂隊本想趁著最後三張專輯正式發行之前,去度假一段時間,但卻正好遇上了剛剛趕迴洛杉磯的漢克-h-漢克斯。
得到漢克返迴洛杉磯的消息,羅傑立刻意識到,自己期待已久的“超大型巡演”,終於有眉目了。
“我做了一份初步的計劃。”
漢克從公文包裏拿出一遝厚厚的資料,說道:“過去兩年多裏,我帶著手下的團隊,幾乎跑遍了全世界,才弄出來這份資料。”
看著羅傑四人期待的眼神,漢克頓了頓,沉聲道:“你們計劃中的‘超級巡演’,可行性超過百分之九十!”
“yes!”
“我就知道!”
幾人興奮地叫出聲來,紛紛擊掌慶祝。
激動了好一會,羅傑才冷靜下來,對漢克問道:“計劃是怎麽樣的?”
雖然漢克已經做出了計劃書,但羅傑隻是掃了一眼,就知道沒有個三五天的時間,連看都看不完。
先聽漢克簡單地描述一下,心裏有一個大致的印象,也算是能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按照我們的調查和估算,如果選取搖滾氛圍濃厚的大城市進行演出,輔以較低的票價,最高可以做到場均八萬人左右的規模,不過這裏有兩個問題,第一是票價低的話,成本方麵的壓力會比較大,按八萬人來計算,票價每降低十美元,我們就要少掉八十萬美元的收入,而這個規模的演出,單場成本預計要在三百萬到五百萬美元之間,具體取決於場館費用和現場布置的開銷。第二是場館問題,很多城市並沒有能容納這麽多人,而且又適合大型演唱會的場館,比如洛杉磯最大的場館就是玫瑰碗體育場,隻能容納六萬多人。再大的場館倒是有,但是不適合作為演唱會使用,聲學結構太差了……”
漢克解說了一陣,又繼續說道:“如果將單場規模減小到六萬人至七萬人之間,成本壓力和場地選擇上會更加遊刃有餘,更容易產生盈利,我個人比較傾向於這個方案。”
漢克提出了兩個方案。
一種是以“大型單場”為主,即每一場演出的規模盡可能地往大的做。
不過這種方案存在很大的問題。
首先,若是一場演出能夠容納的歌迷人數太多,歌迷的購票欲望就會降低,必須要適當地降低票價,來吸引歌迷前往現場觀看。
這也是為什麽,大多數的演唱會規模都不會超過三萬人。
哪怕是再大牌的超級巨星,也不能保證,在任何一座城市,都能有數萬人願意前往現場去觀看自己的演出。
一般來說,別說十幾萬人了,就算是六七萬人的規模,往往在一場巡演當中,也隻有部分比較重要的場次才會達到這種程度,而更多的,卻是中等規模的場館。
其次,就是場地的問題了。
如果以“平均八萬人”這個規模作為基礎來考慮,那麽在場地選擇上,可以選擇的範圍就會大幅度的縮水。
八萬人是什麽概念?
如說洛杉磯,在整個洛杉磯內,根本找不出一家適合作為演唱會現場、容量超過八萬人的場館來。
最大的玫瑰碗體育場,最極限的情況下,也隻能容納不到七萬名歌迷。
若是按照這個規模來選擇,全世界範圍內,也找不出多少合適的場館來,巡演的場次必然要大幅度的減少。
所以,漢克又提出了另一種方案,將單場演出的規模減小一些,降低到六萬左右。
——以巡迴演唱會的標準來說,這仍然算得上“超大規模”。
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將票價賣得略微貴一些,也不用擔心沒有足夠的歌迷到場,同時還能適當降低成本。
——演出規模小了一大截,無論是場地成本,還是現場布置的花費,都會大幅度的下降。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一線城市”都具備承辦這個規模演出的能力,也就意味著一次巡演當中,演出的次數可以大幅度增加。
不說每個符合條件的城市都要去,但也要比“場均八萬”能舉辦的場次多出不少來。
羅傑又仔細詢問了一番,按照“場均八萬”這個標準的話,再考慮到當地的搖滾樂氛圍、樂隊的粉絲基礎,以及公眾的消費能力等等各方麵的因素,適合舉辦演出的城市,在全世界加起來也就隻有五十個左右。
隻舉辦五十場演出?
這肯定不符合羅傑對《搖滾聖經》完結巡演的期待。
胖子也立刻提出異議,開口道:“五十個城市太少了,最少也得有一百場演出,最好再多一點。時間跨度可以久一些,比如說兩年,但巡演的場次一定要夠多,規模也要夠大。”
“不管怎麽說,如果不過分考慮盈利的話,總觀眾人次創下曆史記錄的問題不大,具體能超出多少,就看你們準備辦多少場演出了。”
漢克想了一會,又說道:“我個人提議,單場規模可以暫時不去管,演出次數一定要夠多。反正是要創造曆史,為什麽不盡可能把這個數字往高的來,讓後人難以超越?比如說……八位數?!”
漢克說出口的數字將羅傑給嚇了一跳。
羅傑本來的計劃,隻是差不多超過“前輩”們就可以了。
這個世界又沒有u2這個“體育館之王”,巡演的規模記錄不過是總計六百多萬人次。
這次的巡演,將這個數字推高到七百萬左右,就已經算是一個相當有意義的記錄了。
卻沒想到,漢克直接提出了“觀眾人數上千萬”這一目標。
不過,仔細想了想,這似乎並非是完全不可能。
雖然說泰勒-斯威夫特、阿黛爾-阿德金斯等等的“後起之秀”已經漸漸站穩腳跟,但並沒有能夠得到普遍的公認,成為真正的“超a巨星”。
在這個時代,羅傑幾人的【darkness】樂隊,就是唯一的超級巨星。
再加上樂隊出道以來,數十張專輯的積累,擁有足夠的粉絲基礎。
尤其是《搖滾聖經》係列,為樂隊奠定了“搖滾之王”的地位,在搖滾樂這個領域當中,根本沒有人能夠與之一戰。
以“《搖滾聖經》係列終結”作為一個宣傳點,或者說“催化劑”,激發歌迷們的熱情並不難。
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樂隊可以接受少賺錢、甚至是虧錢的巡演,這一點,是絕大多數明星們都做不到的。
依靠本人的人氣,加上適當的催化,以及低票價的吸引,漢克的提議,似乎並非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好像……”
羅傑猶豫著說道:“不是沒有機會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