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的兩天裏,羅傑一直在思考安妮的提議。

    甚至因為過於專注的原因,在當晚的演出中還有許多非常明顯的失誤。

    好在其他人的發揮都很出色,尤其是泰勒-斯威夫特幾次及時的救場,才沒有讓演出出現“翻車”的局麵。

    當然,即便是偶爾有一些小的翻車,其實也是無傷大雅的事情。

    任何一位樂壇明顯,無論是搖滾樂隊,還是流行巨星,亦或者其它任何一種音樂類型,都有大量的“翻車現場”。

    包括貓王、披頭士樂隊等等,也都有為數不少的“黑曆史”。

    現場演出中有一些失誤,本來就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隻要不是過於嚴重的“翻車”,基本上不會有什麽大的影響。

    莫斯科之夜的演出算是“有驚無險”地渡過。

    休息了一夜,樂隊便是和泰勒分開,前往亞洲。

    一路上,羅傑都在思考著,該用哪一首,或者幾首歌來和前世“道別”。

    若是來得及的話,羅傑希望在香江或者馬交的演出中,“發布這首新歌”。

    ——至於灣灣,那是亞洲地區的“第一站”,演出的時間就在莫斯科之夜結束後的第三天,無論如何都是來不及的。

    灣灣站的演出結束之後,樂隊要先往西南而行,在完成香江、馬交的演出之後,進入南亞地區。

    其實漢克和他的團隊,在不可描述國度本來隻安排了一場香江的演出。

    他們認為,以不可描述國度的“特殊情況”,這一場演出就足夠壓榨光這片市場的“潛力”。

    至於多出來的灣灣、馬交的兩場,是羅傑執意要求加進去的。

    為此,還擠掉了一場原本計劃在馬來半島舉辦的演出。

    在整個南亞地區的演出全部都結束之後,再重新北上,先在棒子國的漢城進行一場演出,然後在島國與泰勒-斯威夫特匯合,在東京、大阪和北海道三地連續進行三場合演。

    雖然從感情上不太願意承認,但在整個亞洲,單純從“唱片業”的角度來講,對歐美音樂接受度最高、同時也最具經濟價值的市場,並非是那個有著十四億人口的不可描述國度,而是隻有巴掌大點的島國。

    島國的娛樂業市場非常的繁榮,由於文化等方麵的原因,人們也願意在這方麵進行高額的消費。

    許多粉絲為了去看一場偶像的演唱會,甚至願意吃上半年的泡麵,從牙縫裏扣出一點錢來。

    而在幾乎所有類型的演唱會的“平均票價”方麵,島國的票價往往都是最高的。

    在整個【誕生】【愛的告白】巡演的十九場合作演出中,島國的三場,平均票價是最高的,高達二百六十美元,比在洛杉磯的票價貴了接近一倍。

    不單單門票價格高,島國的粉絲,往往會在演出的現場,大量地購買為巡演專門發布的“特別版專輯”來贈人或者收藏,一買就是數十份。

    僅僅隻是這一塊收入,就不可小覷了。

    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歐美的大牌明星都喜歡到島國去舉辦演出。

    單單隻是門票收入就要翻倍,其它方麵的收入或許不會上漲這麽多,但肯定是要比在其它地方開演出更賺錢,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這也是為什麽,漢克和他的團隊,在島國設置了足足三場演出的原因。

    按照市場部門的預期,在島國的這三場演出,收入大約要相當於其它場次平均收入的兩到三倍左右。

    ……

    咳,扯遠了。

    總之,羅傑是希望,能夠在香江或者馬交的演出之前,將這首“新歌”給弄出來,並且讓樂隊排練完畢。

    但在第一步的“選歌”環節,羅傑就遇到了麻煩。

    羅傑從前世“帶來”的數千首經典搖滾之中,屬於“華語搖滾”的其實並不算少,國語和粵語相加,也有數百首之多。

    但是,在羅傑的前世裏,這些歌裏至少有一大半,在網絡上都是“找不到”的。

    至於原因嘛,懂的都懂。

    “國產搖滾”之所以難以得到很好的發展環境,也是因為能夠“活下來”的歌手和樂隊,都少了那麽幾分的戾氣。

    無論任何一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度的頂尖搖滾歌手和樂隊,他們或許各自有擅長的地方,也有各自的短板。

    但若是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在這些頂尖搖滾創作者當中,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戾氣很重。

    從早期的查克-貝利、小理查德,到搖滾樂風靡一時的貓王、大衛-鮑伊、黑色安息日、披頭士,再到後來的皇後樂隊、槍炮與玫瑰、麥格戴斯,一直到朋克複興的綠日等等。

    這些歌手和樂隊,在搖滾樂的不同領域,都達到了各自的頂點。

    而在他們的身上,或者說在他們的音樂當中,都有著同樣的一個特性,或者說“核心元素”,那就是“戾氣”。

    或者換個更加“通俗”的說法,他們的音樂當中,帶有一種十分明顯的“反抗精神”。

    而這一點,在某個特殊的國度,是不能被容許的。

    盡管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期,也湧現了一批相當出色的搖滾音樂人。

    但沒過多久,這些出色的搖滾音樂人被封殺的封殺,少數“逃過一劫”的,也都紛紛沉寂,再也做不出當年那“戾氣十足”的音樂。

    這種環境,或許對整個國家整體的層麵來說是好事。

    事實證明也確實如此。

    但對於搖滾樂的發展來說,就不是什麽好消息了。

    羅傑當然不可能去碰這條“紅線”,那些在前世就被“封殺”掉的作品,羅傑也不可能在這個世界拿出來。

    那隻會讓不可描述國度的“官方”對樂隊產生反感,對樂隊的未來絕非什麽好事。

    別的不說,單單隻是新專輯的審核上被卡一下手續,損失就不小。

    大量“戾氣十足”的作品直接被排除在外。

    剩下的,也有一些傳唱度頗高、十分流行的曲目,但要麽是主題不太合適,要麽就是感覺在某一個方麵,差了那麽點意思。

    一首首歌篩選下來,羅傑竟是驚訝地發現,在自己從前世帶來的數百首“華語搖滾”當中,竟是沒有一首,能夠用來和“前世的自己”道別的。

    其實,在音樂當中,“道別”這個主題應用的非常廣泛。

    大多關乎於愛情,但更加“寬泛”的離別,也是一個頗為常見的題材。

    這類題材大多在流行音樂當中最為普遍,而在搖滾樂中,就不是那麽常見了。

    當然,以搖滾樂龐大的基數而言,涉及離別主題的作品還是有很多的。

    但想要找到一首讓羅傑有所觸動的,卻並非那麽容易。

    至少在“華語搖滾”這個範圍之內,要麽因為不可描述的原因不能拿出來唱,要麽就壓根不合適。

    篩選了半天,羅傑竟是沒有找到一首讓自己感到滿意的。

    此時,擺在羅傑麵前的就剩下了兩個選擇。

    要麽,選擇一首“非華語搖滾”,進行翻譯。

    從德語翻譯到英語,對羅傑來說很困難。

    但從英語翻譯到中文,倒是要簡單得多。

    畢竟,羅傑對中文的熟悉程度,遠非其它語言可比。

    當然,能不能翻譯是一迴事,是否能夠翻譯的好,那又是另一迴事了。

    在任何一種文學載體當中,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永遠是一個世界性難題。

    歌詞,也同樣屬於其中之一。

    至於另一種選擇,就是選擇一首非搖滾類的華語歌曲,將其利用搖滾樂的方式重新改編。

    至於說為什麽一定要是“搖滾樂”……

    畢竟樂隊是一支搖滾樂隊。

    這一個理由,就已經是足夠了。

    在糾結了兩天之後,羅傑決定選擇後者。

    而後又花費了一整個下午,從自己前世帶來的作品中,選出了一首九十年代的經典抒情流行歌曲,《講不出再見》。

    羅傑從前世帶來的數千首作品中,搖滾樂確實是占據了絕大多數沒錯,但“非搖滾”歌曲,也還是有一些的。

    這首譚詠麟的《講不出再見》,就是其中之一。

    這是一首粵語歌,將“離別”兩個字刻畫得淋漓盡致,很容易引起聽歌者的共鳴。

    羅傑隱約記得,這首歌的原唱似乎並非是譚詠麟,而是某位棒子國的明星所唱的日語歌,被譚詠麟在九十年代用中文重新填詞翻唱。

    不過羅傑並未聽過原版,對棒子國的明星也沒什麽興趣。

    這首歌,是羅傑的“歌單”之中,為數不多的純流行類歌曲。

    倒不是說羅傑對流行音樂有什麽偏見,純粹隻是更加偏愛搖滾樂罷了。

    將其改編成搖滾,難度還是不小的。

    從抒情流行跳到搖滾,無論是哪一種搖滾,其跨度都和重新作曲沒有任何區別。

    因此,羅傑倒也不需要去查詢“原版日文歌”的版權,隻是在網絡上搜了一下《講不出再見》的歌詞,確認沒有任何重複之後,就放心地著手修改。

    羅傑一開始,並沒有去思考什麽“創作風格”一類的東西。

    僅僅隻是拿出了一段連主旋律都算不上的riff。

    畢竟樂隊成立了這麽長的時間,除了搬(chao)運(xi)前世的經典之外,羅傑偶爾也會嚐試著自己進行創作。

    其實,羅傑也是創作出過不少“還算不錯”的歌曲的,但卻沒有一首讓羅傑感到足夠出色到,可以放進《搖滾聖經》這個係列當中的單曲。

    如果說“滿分”是一百分的話,《搖滾聖經》這個係列,最起碼也要九十分,甚至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列入其中。

    而羅傑所創作出的作品,依照羅傑自己的判斷,最好的,也不過是八十多分的水平。

    距離《搖滾聖經》的收錄標準,還是差了不少。

    當然,這是指羅傑所創作的“完整曲目”。

    而任何一個寫過歌,或者嚐試著寫過歌的人都知道,除了完整的曲目之外,在創作過程中,還會隨著靈感,寫下大量支離破碎的旋律片段。

    這些片段,絕大多數都會被“棄之不用”,但其中卻也會出現一些讓人眼前一亮的“驚喜”。

    當然,這些出色的旋律片段,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補充完整,才能得到一首好歌。

    不單單隻是時間和精力的問題,還涉及到一個“靈感”的問題。

    在之前,羅傑存下的,足夠出色的旋律片段有很多,都是在偶爾有“靈光乍現”的時候浮現在腦海中,隨手記下就丟到一旁。

    此時正好要用到,羅傑就從中挑選了一段,與《講不出再見》最為契合的riff,以此為基礎,來對整首歌進行重新的譜曲。

    至於說整體的風格,那是譜曲完成之後,需要進行編曲的時候再去考慮的事情。

    這首《講不出再見》,是不會被加入到《搖滾聖經》,或者任何一張專輯當中的。

    當然,若是未來要出什麽精選專輯之類的,那種情況又要另當別論。

    但至少是在正式的錄音室專輯當中,《講不出再見》絕對不會以專輯的方式發行,最多就是單曲或者ep。

    羅傑也不打算專門為不可描述國度的市場,出上一張華語唱片。

    這種行為在“討好華語區歌迷”這一點上倒是會有很棒的效果,但“踩雷”的可能性也無比的大。

    前者帶來的好處姑且不說,後者的風險,對於樂隊來說是完全沒有必要去承擔的。

    隻發行一首單曲,或者少量幾首歌組成的ep,自然是沒有必要去考慮什麽風格方麵的問題。

    “安妮。”

    羅傑在選出了一段riff之後,就將其交給安妮,詢問道:“我想用這段riff作為基礎,來完成一段吉他旋律,你可以幫我搞定它嗎?”

    “哇哦……”

    安妮接過六線譜看了一眼,發出一聲意義不明的驚歎,反問道:“關於主旋律方麵,你有什麽要求?”

    “主題方麵是離別,這是歌詞,整首歌的氛圍參考那首《希望你在這裏》。”

    羅傑指了指曲譜背麵,又說道:“當然,隻是氛圍。具體的旋律你來把握,可以隨性一點,自由發揮。”

    頓了頓,羅傑問道:“盡快做好,然後拿給我,可以嗎?”

    “沒問題。”

    安妮比劃了一個ok的手勢,說道:“你去排練吧,順利的話,你迴來的時候就能看到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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