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掉《福布斯》的邀請之後,羅傑重新投入到《逃離伊甸園》專輯的宣傳當中。

    現在的時間已經是二月中旬,《逃離伊甸園》和《愛的告白》兩張專輯均已經是在全球大部分地區同步發行。

    隻有少數地區,因為出版審核等方麵的因素,需要延遲一段時間。

    兩張專輯所取得的成績都不錯,《逃離伊甸園》在發行首周,單單隻是在北美地區,就拿下了270萬張的銷量。

    和樂隊過去的大部分專輯比起來,這個數字都很難稱得上優秀。

    但在如今這個實體唱片市場已經萎靡到了有史以來最低點的年代裏,這樣的成績,已經是頗為難得的了。

    而泰勒-斯威夫特的《愛的告白》,也在發行的首周,拿下了143萬張的銷量。

    這個數字,要比羅傑“記憶中”的那個銷量數字略高一些,這顯然是要歸功於【量子音樂】強大的發行能力,以及兩張專輯在宣傳上進行聯動所帶來的效應。

    這兩張專輯,在北美唱片業協會riaa公布的專輯銷量統計當周,也是分別占據了第一、第二的位置。

    別看銷量數字不高,但這兩張專輯,總共不過四百萬出頭的銷量,所帶來的利潤卻是非常可觀的。

    在大多數普通歌迷聽歌的方式,已經由傳統的收音機、隨身聽、walkman轉變到了pod、智能手機。

    依舊會去購買實體唱片的歌迷,其目的大多是在於收藏,以及支持自己的偶像。

    而會因為這兩個理由去購買唱片的,大多都家境不錯,不差錢。

    當然,其中也有一部分家境普通,但節衣縮食也要將錢省出來的,不過這種人畢竟是少數。

    而對於那大多數“不差錢”的歌迷們來說,購買一張普通的平裝版cd怎麽行?

    那逼格也太低了。

    最起碼也得來上一張黑膠唱片,才能彰顯自己的身份。

    若是再講究點,說不得就得將這黑膠唱片升級為限量版、典藏版,又或者是豪華版。

    甚至對於一些比較有錢的歌迷來說,所有版本全部打包來上一份,也不是那麽的罕見。

    這些名目繁多、售價昂貴的“限量版”,才是實體唱片最主要的利潤來源。

    ——當然,僅限於如今這個年代。

    四百多萬張的總銷量,其中過半都是單套售價在五百美元以上的限量版。

    這樣的收入,哪怕是對於當今樂壇最頂級的巨星來說,也稱得上豐厚了。

    當然,這筆錢並非全部都是樂隊、泰勒所有。

    除了【量子音樂】的分成之外,還有各級的經銷商也需要分成,還有生產、運輸、銷售環節的各項成本也需要扣除。

    最後,還有最為讓人深惡痛絕的稅款,也是要扣走一大筆錢。

    雜七雜八的扣下來,最後能有百分之二三十到樂隊和泰勒的手中,就算是不錯了。

    但即便如此,這也是一個頗為驚人的數字。

    扣除掉各種費用之後,落到樂隊和泰勒手中的,至少也有兩三億美元。

    這,僅僅隻是兩張專輯發行一周多的時間裏,所達到的成績!

    也進一步證實了,【darkness】樂隊,和泰勒-斯威夫特,這兩個名字在當今樂壇的號召力。

    大獲豐收的,除了樂隊和泰勒之外,還有【量子音樂】。

    【量子音樂】在這兩個項目當中,投入了總計大約四千萬美元的成本,其餘的部分則由樂隊和泰勒-斯威夫特出資完成。

    明星自身參與投資自己的項目,自然是為了爭取更好的分成條件。

    一般的小明星沒有任何資本和唱片公司談論這些,至少那些在公司內普遍被看好、認為具備極高盈利機會的項目,大多數唱片公司都不會同意小明星的資金參與到其中,沒有人喜歡將自己賺到的錢分給別人。

    但大牌明星卻是不同。

    作為【量子音樂】旗下最大牌的明星,即便是沒有【量子娛樂】大股東這層身份,樂隊也有充足的資本進行討價還價。

    泰勒-斯威夫特也同樣如此。

    娛樂圈是一個無比現實的地方,若是一個明星,沒有足夠的商業價值,唱片公司根本不會多看他一眼。

    即便是合作,條件也會苛刻得令人發指。

    但若是有足夠的商業號召力,唱片公司也會將自己的姿態放得極低。

    當然,這一切都是為了“利益”二字。

    【量子音樂】在《逃離伊甸園》、《愛的告白》兩張專機上,總計投入的四千多萬美元,單單隻是以目前的銷量而言,至少可以獲得十倍左右的迴報。

    這樣的投資迴報率,即便是在以暴利著稱的唱片業,也堪稱驚人。

    這個好消息,對各個股東們所帶來的刺激,直接體現在了最近一次【量子娛樂】的董事會上。

    摩根士丹利的代理人最為迫不及待,非常“關切”地詢問,【量子娛樂】是否還需要更多的投資。

    他們顯然是想要借著這個機會,掌握更多的股份。

    作為華爾街的吸血鬼,摩根士丹利對於“利潤”兩個字有著極為敏銳的嗅覺。

    【量子娛樂】顯然是一家能夠持續帶來高額盈利的公司,摩根士丹利迫不及待地想要爭取更多的股份。

    波士頓財團也同樣表現出了追加投資的意向。

    奈飛和威瑞森電信雖然沒有明確問出來,但話裏話外,似乎也有這方麵的意思。

    這些提議,自然都是被樂隊、高盛,還有康卡斯特給擋了迴去。

    若是【量子娛樂】確實需要資金來發展,分出一些股份接納更多的投資自然是無可厚非。

    但現在,【量子娛樂】才剛剛完成了一次擴股融資,短時間內根本不會出現缺錢的情況,自然沒必要那麽做。

    “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董事長人選的問題,還請各位不要偏離主題。”

    羅傑敲了敲桌子,將有些跑偏的話題拉迴到正題上,認真道:“目前公司的董事長由我擔任,但是,按照計劃,我們樂隊將在十月份開啟【誕生】世界巡迴演出,至少在巡演期間,我勢必不可能將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公司上,所以我提議,在這段時間裏,由我們的ceo,也就是盧卡,來代理董事長之職。”

    【量子娛樂】在北美注冊,自然是要遵守北美的《公司法》。

    在有關“董事長”或者說“董事會主席”這一職位上,和大多數地區一樣,依照北美的法律,董事長的權利,來自於法律,而不是股東大會授予。

    這和其它一切職位,包括總裁、ceo等等,都是完全不同的。

    後者有多大權利,取決於股東大會願意給多少。

    而董事長的權利,卻是由《公司法》來確立,股東們唯一能做的是投票選舉出一個“大多數股東認為合適”的董事長。

    當然,若是股東們對現任的董事長不滿,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需要半數的董事投出“不信任票”。

    這裏的“半數”,指的是董事會的席位,和股份多少並沒有直接的關聯。

    依照高盛和康卡斯特入股時與樂隊達成的協議,在兩年之內,【量子娛樂】的董事長都由羅傑來承擔。

    現在才過去了不到一年,羅傑的“任期”至少還有一年多。

    不過,因為【誕生】巡演的緣故,羅傑基本上可以確定,自己沒有辦法繼續擔任董事長之職了。

    為了確保對公司的控製力度,換上一個“自己人”,自然是最符合樂隊,以及最符合羅傑本人利益的選擇。

    盧西恩-格蘭奇,就是羅傑認為最合適的人選。

    首先,盧西恩-格蘭奇從【mad唱片】時代起,就為這家公司工作,可以說是【量子娛樂】崛起最大的功臣之一。

    而且,多年以來所建立起的默契和信任,也讓羅傑對盧西恩-格蘭奇可以報以充分的信任。

    最後一個理由在於,盧西恩-格蘭奇的經營理念,非常符合羅傑對【量子娛樂】的預期。

    在羅傑的規劃當中,自己並不會一輩子都綁在【量子娛樂】董事長這個位置上。

    商業,除了賺更多的錢之外,對於羅傑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有多高的地位或者多大的權利,而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就“本心”來講,羅傑更希望的是,在搖滾音樂這個領域有所成就。

    其實,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羅傑在商業上已經沒有什麽追求了。

    隻要【量子娛樂】不倒,一個大股東兼董事的身份,足以為羅傑提供很好的保護。

    畢竟,羅傑隻是一名搖滾歌手,不是裏歐-萬塔這種超級金融特工,不可能有什麽超級大國的政|府想要羅傑的命。

    【量子娛樂】董事的身份,足以讓羅傑安心去做一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到了這種程度,自然是沒有必要死抓著權利不放。

    若是將權利交到其他人手上,能夠為自己帶來更大的利益,那又何必死不放手呢?

    如果說,將權利交給其他人,羅傑還不能夠放心的話。

    盧西恩-格蘭奇這個人選,卻是一個可以讓羅傑完全放心的選擇。

    唯一的麻煩在於,這個人選,能否得到董事會的一致通過。

    雖然說樂隊和高盛、康卡斯特之間有協議在,而摩根士丹利、波士頓財團、威瑞森電信和奈飛網絡這四個新股東,加入【量子娛樂】的前提,就是承認之前的那份協議的有效性。

    但現在的情況是,羅傑是要主動放棄董事長的職位,這相當於重新進行一次“選舉”。

    對於盧西恩-格蘭奇能否成功“當選”,羅傑並沒有十分的把握。

    在董事會上提出這件事,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試探。

    現在才二月份,距離【誕生】巡演開始,還有半年多的時間。

    若是盧西恩-格蘭奇無法得到董事會的認可,羅傑還有時間進行其它的打算。

    而若是這次提議,能夠直接得到董事會的認可,那自然是最好不過的結果。

    安妮懷孕已經有四個月,正是需要羅傑照顧和陪伴的時候。

    再加上,羅傑還要為《逃離伊甸園》專輯的宣傳跑通告,要準備下一張專輯,為【誕生】巡演做準備。

    這段時間,羅傑的時間本來就非常的緊張,沒有太多的精力去打理公司的事務。

    做個甩手掌櫃當然不是不行,但盧西恩-格蘭奇畢竟隻是一個ceo,許多事情,沒有董事長的權限,盧西恩-格蘭奇是沒有辦法做主的。

    羅傑提起這件事有些突然,會議室內突然出現了一段很長的沉默。

    “盧西恩-格蘭奇接任董事長?”

    第一個開口的,是高盛的代理人費迪南德。

    在高盛入股【量子娛樂】之後,費迪南德基本上就常駐在洛杉磯,專門負責打理這項“投資”。

    問了一句,不等羅傑迴答,費迪南德繼續說道:“盧西恩-格蘭奇的能力,我是認可的。不過他隻是一個職業經理人,拿著期權分紅,沒有任何實實在在的股份,作為董事長,是不是有點說不通?”

    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必須持有該公司的股份。

    但在實際執行當中,不說那些體量很小的小型公司,絕大多數的大公司,其董事長都是公司的股東,甚至多數情況下都是大股東。

    而盧西恩-格蘭奇雖然有百分之三的分紅權,但卻也僅僅隻是“在職期間享受相應的分紅”,屬於職業經理人的薪酬的一部分。

    要說股權,盧西恩-格蘭奇手中,是半點股份都沒有的。

    如果讓盧西恩-格蘭奇擔任【量子娛樂】的董事長,一點股份都沒有,這多少有些說不過去。

    不說必須要由大股東來擔任董事長,在規模達到千億美元級別的公司中,很少有哪一家的董事長是長期由大股東來兼任的。

    但是,同樣,也沒有哪一家大集團的董事長,會一點股份都沒有。

    “關於這一點,我這裏有一個解決方案。”

    羅傑想了想,開口道:“如果董事會同意由盧卡接任董事長,公司和盧卡之間必然要重新簽署一份協議。我們可以在這份協議上增加一個‘忠誠條款’,規定盧卡為公司工作一定年限後,從公司的期權池當中拿出一部分,比如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二的股份獎勵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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